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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環保管理制度及考核辦法(20篇范文)

    發布時間:2023-05-06 17:30:09 查看人數:18

    安全、環保管理制度及考核辦法

    第1篇 安全、環保管理制度及考核辦法

    1 概述

    為貫徹《安全生產法》、《環境保護法》,落實“安全清潔生產、綜合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加強安全環保監督管理工作,減少和避免安全環保事故,保障公司財產和員工生命安全、防治污染,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規定,結合本部門實際情況,為實現安全、環保的可持續發展目標,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部門安全環保生產、防護及事故責任和現場搶救的管理。

    3 安全管理

    3 。1? 職責

    3.1.1 生產副總是生產安全的直接負責人,安環部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

    3.1.2 公司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訂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安環部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

    3.1.3各部門主管領導全面負責本部門的安全管理工作,配合安環部做好安全事故預防,安全制度制定與落實,安全隱患排查和糾正工作,并做好崗位日常安全培訓工作。

    3.1.4 各生產部門兼職安全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3.1.5 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3.1.6 工程技術人員在新、改、擴建項目過程中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安全設施到位,并作為項目建設中的一項重要內容來實施。

    3.1.7 公司專職安全員職責:

    (1)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及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2) 匯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按期執行。

    (3) 制定、修訂安全管理制度,并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安全及勞動保護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有權指令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6)負責外來建設施工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工作。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時實現。

    (8)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公司的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標準,并監督執行。

    (9)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上傳下達,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3.1.8 督促檢查公司各部門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安全環保事故隱患,實施公司制定的安全環保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3.1.9 及時并如實向公司領導和安全環保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公司安全環保事故;

    3.1.10 建立、修訂和保存特種作業人員檔案,進行特種作業的組織管理和監督工作,確保公司特種作業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3.1.11 配合安全環保監督管理部門到公司進行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工作,對指出的安全環保隱患和提出的改進建議,在規定時間內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并將結果報告安全環保監督管理部門;

    3.1.12 保護公司生產經營區域內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現場,應確保受傷人員得到及時救治。協助安全環保監督管理部門進行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3.1.13公司實行安全環保事故責任追究制度,依照本制度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的規定,追究安全環保事故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3.1.14公司鼓勵和支持安全生產方面的先進工藝技術研究和先進管理手段的推廣應用工作,提高安全清潔生產技術管理水平。

    3.2?? 實施程序

    3.2.1 教育與培訓制度

    結合公司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制度綱要,應具體執行和實施以下幾點教育與培訓制度

    (1)對新職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入廠教育、部門教育、上崗教育)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須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2)各部門每年都必須結合實際,進行不少于20小時的安全生產培訓,包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普及知識教育,結合公司實際的常見安全事故預防及救護知識,勞動保護等方面的內容。

    (3)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及管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安全教育。

    (4)利用各種會議對管理干部和職工進行經常性安全教育。

    (5)對本公司重點安全防范部門和場所應進行重點培訓及管理。

    (6)各部門在制訂培訓計劃時必須包括安全方面的培訓。

    3.2.2 設備、工程建設、勞動場所安全管理制度

    (1)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2)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

    (3)特種設備安全管理

    ①公司現有的屬于特種設備的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起重機械、廠內機動車。

    ②特種設備的購置。因生產需要購置特種設備的部門,填報物資采購計劃,交設備部審核后報公司審批,由供應部向有特種設備生產資質的參加進行購買。

    ③特種設備的安裝。特種設備應由制造廠家或其委托或同意的具專業資質的單位負責安裝和調試;施工單位向使用單位進行設備移交投用時,將特種設備的隨機資料維護保養合同及“設備自檢報告”一并移交公司生產部設備部,設備部建立特種設備檔案。

    ④特種設備的注冊登記。特種設備安裝調試完畢,安裝單位自檢合格后,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公司生產部設備科報請特種設備監測中心安排檢驗,合格后持特種設備監測中心出具的“檢驗報告書”辦理“注冊登記”手續和取得“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對于到期需要重新檢驗的特種設備,由設備科安排進行檢驗事宜,安環部負責監管特種設備的使用情況。

    ⑤特種設別報廢和產權轉移。特種設備使用年限到期或檢驗判廢以及因其他原因無法再正常使用的設備,使用部門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向生產部設備部提出報廢申請,然后由設備部統一的發送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注銷手續;產權需轉移的特種設備,應先設備科申報,在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相關手續。

    ⑥使用單位建立特種設備技術檔案。特種設備均應建立技術檔案,其原件由公司檔案室存檔保管,各使用部門保管其復印件,設備科保管技術檔案復印件。技術檔案基本內容必須包括:

    ⅰ檔案文件清單。

    ⅱ設備及部件出廠時的隨機技術文件。

    ⅲ安裝、維護、大修、改造的合同書和技術資料 。

    ⅳ登記卡、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檢驗報告書、安全使用操作規程。

    ⅴ運行記錄、日常檢查記錄。

    ⅵ故障及事故記錄、緊急情況救援預案。

    ⅶ操作人員情況登記。

    安環科在組織安全綜合大檢查時可對使用單位和設備科抽查設備檔案是否齊全。

    ⑦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必須經培訓持證上崗。對新分配到特種作業崗位還未取得特種作業上崗證的,車間與其簽訂“師帶徒”協議,由指定師傅對其進行崗位操作培訓,直到車間考核確定本人具備單獨作業能力,方可向公司填報作業證培訓申請。

    (4)凡新建、改建、擴建、遷建生產場地以及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

    (5)生產用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為生產所設的坑、池、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須有安全設施和安全標志。并保證夜間有照明。

    (6)雇請外單位人員在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作業時,安環科應要求施工單位簽定安全協議,主辦單位應加強管理,并在合同條款中明確提出安全責任,對違反作業規定并造成公司財產損失者,須索賠并嚴加處理。

    (7)公司員工,包括外來承包的被雇請的施工人員需明火作業者必須按安全動火規定到安環科辦理相關手續。

    (8)各分廠、車間、部門重視抓好安全工作,杜絕違章操作,若發生因違章操作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凡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上(或有傷者住院的)扣除部門全體員工安全獎,并根據事故情況對事故責任人、部門領導、部門安全員處以100-500元罰款;凡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下,根據事故情況對事故責任人、部門領導、部門安全員處以100-300元罰款。

    (9)現場管理要做到人有崗位、物有定位、整潔衛生、標識醒目。若檢查發現不合格項有一次罰款30元。

    (10)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凡是經生產部或安環科檢查發現職工有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每次罰款50元,重復發生的加倍處罰,故意和造成不良后果的作停職教育處罰。

    (11)抓好勞動紀律,教育本車間職工遵守廠紀廠規。凡是被生產部、安環科、值班人員檢查發現違反勞動紀律的按30元/次進行處罰。

    (12)嚴格執行“四不放過”原則,堅持安全生產“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部門、車間一把手對本部門一切事故全權負責,并積極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分析和落實預防措施。

    3.2.3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執行。要根據其性質分類分庫單 獨存放,設專人管理,嚴格執行領、退料手續。

    (2)存放有毒有害危險品的庫房,地面要做防滲漏處理,庫房內要做好通風、防火措施。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設備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采取妥善的防護措施,在專人監護下進行。

    (3)有毒有害物品的安全管理的作業程序:

    ①有毒、有害物質入庫前,保管人員必須進行登記和檢查。

    ②對劇毒物品要有防盜措施。

    ③有明顯危險品標志及防火標志。

    ④設置防火器 材,專人管理,定期檢查及時維修更換,保持靈敏有效、嚴禁挪作它用工程內不準存放有害物質。

    ⑤廠區內禁止焚燒有毒有害物質。

    3.2.4 個人防護用品和職業危害的預防制度

    (1)、勞動防護用品,是保護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防止工傷事故、預防職業病,保障身體健康的一項必要的預防措施,不是福利待遇,不能平均分配。

    (2)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標準、發放范圍和原則: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家經貿委《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試行)》(國經貿安全[2000]189號)的規定,結合公司實際,由安全環保科根據不同的勞動條件和作業環境,組織制定《公司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標準》。

    2)新入公司員工,由人事部開具“員工勞保領用通知”單,員工持此單到安全環保科核定發放標準領取老保本并建立臺帳后,到倉庫開單領用勞保,倉庫建立員工勞動防護用品發放臺帳。

    3)員工在內部調動改變工種,由本人持調換工種證明,到安全環保部辦理勞動防護用品變更手續。逾期不辦手續仍領用原工種勞保的,經查獲,除令退回多領的勞保外,同時進行違紀處理。

    4)一個工種只能享受一種勞動防護用品;對于從事多工種作業的員工,按其工作時間最長的工種發給防護用品。

    5)凡已享受專業服裝待遇的員工(如保衛等)不再另行發放勞保服裝;專業服裝發放與勞保服裝期限相同,由所在部門專題報告、公司領導決定后方可購買。

    6)對于需經常到生產現場參加勞動或檢查工作的各級領導和工程技術人員、生產管理人員,應按有關同工種、同勞動條件、同標準發給防護用品。

    7)在外學習(在其他工廠學習、培訓除外)、病事假超過半年者,不得享受防護用品,領用周期順延。

    8)非公司員工而在公司工作的人員,其勞動防護用品、防護器具等由承包單位負責供給,可到倉庫出資購買。

    9)為保證公司員工能按規定著裝上崗,在第一次領取勞動防護用品時,可增領一套工作服。

    10)各部門所需防護器具(如防毒面具、安全帶等),由需要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公司領導批準,安全環保部核定后購買。

    (3)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保管和使用管理

    1)庫管于每月19日以前向安環部提供勞保用品的實際庫存數,安環部根據人事科提供的人力信息,作出勞保采購計劃,按規定程序審批后,由供銷部負責采購。

    2)勞動防護用品的質量,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具有足夠的安全防護性能,采購前供貨商必須提供《生產經營許可證》、《國家質量標準》、《產品合格證》才能成為可選擇的供貨對象,嚴格執行物資管理制度購銷管理規定。貨物入庫時,由安全環保科進行質量抽檢,驗收后,方可按規定程序審核支付貨款。對不符合標準的一律不得發放。否則,除由購貨者退貨外,對責任人安排待崗處理。

    3)倉庫管理人員,要認真保管好勞動防護用品,謹防變質。

    4)倉庫開單人員,對員工所領勞保用品的品種、數量負責及對領用周期的準確性協助監管,對虛報冒領者、挪用勞保用品者,除追回冒領物品外,按物品價格的5倍金額進行處罰,對開單人員進行同等處罰。

    5)領用過程中,發現不合格品時,經安全環保科驗證后,勞保倉庫無條件退換,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采購方承擔。

    6)凡享受勞動防護用品的員工,沒有按規定穿戴,禁止進入生產現場、施工現場。員工大會必須做到著裝整齊、清潔、規范。檢查中一旦發現未按規定佩戴勞保上崗的作20元/人/次處理;凡因未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而發生的傷害,以違章論處。

    7)對經常接觸運轉機械、設備、部位的員工,勞保服裝要穿戴正確,衣服下擺、袖子必須扣緊。禁止穿長衣服、戴手套和圍巾接近、觸摸運轉部件。辮子、長發必須盤在工作帽內。

    8)對公用防護用品,由部門于每月7日前到倉庫按標準統一領取后,發到工段,工段往下發放要建立領用臺帳,任何人不得變相占為己有,如有遺失或亂扔亂砸造成損壞,要查清責任,折價賠償。

    9)確需領用公用勞保用品時,必須提出申請,由本部門領導審核,公司領導批準后安全環保部登記方能發放;擅自領用的,誰領用誰承擔費用。

    10)公司勞保標準發生變更時,領用時間計算:

    領用時間=變更時時間? + (1-使用時間/原周期)×新周期

    11)安全帽發放標準

    安全帽領用周期不定,若正常損壞,經單位領導書面證明、安全環保科核實后,交舊領新;若人為損壞或遺失,按下列公式折價賠償后,重新領用(勞保用品賠償都按此公式計算)。賠償金額(元)=采購價(元)×(使用周期-領用時間)/使用周期

    12)由安全環保科對各單位勞保用品的領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2.5 檢查和隱患整改制度

    (1)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安環部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各生產單位每周檢查不少于一次,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2)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生產部統一安排整改。

    (3)公司檢查提出的整改必須及時進行整改,逾期不改的,按安全考核細則處罰。公司檢查時發現該部門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并開具隱患整改通知的,每開一份處罰部門、車間負責人50-100元。罰車間安全員50-80元。

    (4)上級主管部門來廠檢查開具隱患整改通知的,對該整改項所在部門、車間負責人罰款50-100元,部門、車間安全員(設備主任)罰款50-80元。

    (5)各部門、車間對事故隱患嚴格執行“三不交”(即個人能整改的不交班組,班組能整改的不交車間,車間能整改的不交廠部),遇到重大安全隱患時,應及時上報廠部進行整改并采取防護措施。違反此規定的對部門、車間負責人手罰款100元。

    (6) 車間、部門必須每月進行至少一次的安全隱患排查,做好記錄,提出整改預防措施,并匯總上報到安環部。經抽查發現違反該規定的扣罰車間安全責任人50元/次。

    (7) 崗位安全檢查應每天進行,交接班時應交安全事項并有記錄,抽查發現末有記錄或記錄不全的,扣罰崗位責任人30元/次。

    3.2.6 違章情況考核制度(指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

    (1)各部門、車間每月職工違章次數累計(指公司或值班干部檢查發現的)不得超過5次,超過5次時,將對所在部門、車間負責人處罰50元/次。

    (2)公司檢查發現有職工違章的,對首次違章將作當場批評指正,車間內部通報,并由車間對其教育,如該職工本月內再次違章,加倍處罰,全廠通報。嚴重者作調離崗位或下崗處理。

    (3)對各部門、車間、職工的安全考核將登記備案,作為年度各種先進評優的考核依據。

    3.2.7安全事故處理制度

    (1)工傷事故界定、現場處理

    1)工傷事故是指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①從事本崗位工作或執行領導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務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②在緊急情況下(如搶險救災救人等),從事對企業或社會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負傷或死亡。

    ③在工作崗位上或經領導批準在其他場所工作時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④乘坐本單位的機動車輛去開會、聽報告、參加公司指派的各種活動發生非本人責任的意外事故,造成職工負傷或死亡。

    2)發生事故的單位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序進行事故處理。

    ①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詳細記錄或拍照事故現場圖片資料。

    ②立即向安環部和主管部門領導、主管副總報告,重要事故應立即向總經理匯報。必須在事故發生半小時內將事故基本信息向安全環保部、主管部門領導和分管副總報告,逾期不報對部門負責人罰款100元/次;若事態仍在繼續,要隨時報告。

    ③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事故發生部門召開事故分析會,以事故單位領導為主,安全環保部和事故有關人員參加,召開事故分析會,找出原因、吸取教訓、提出防范措施,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并寫出事故調查報告,事故報告報送安全環保部備案。報送時限:一般事故不超三天,重大事故不超五天。逾期不報對部門負責人罰款100元/次,因此造成的后果由部門承擔。公司安環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指示有關單位進行調查,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④對事故有責任的人作出適當的處理。

    ⑤以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教育職工。

    (2)安全事故責任制度

    1) 凡是違反操作規程、不穿戴勞保用品等違反廠規紀律造成安全生產事故、有直接經濟損失的,其經濟損失總額由所在部門承擔,在當月總工資額中扣算,并且扣除所在部門員工的安全獎。其中部門正副負責人要承擔個人平均負擔的雙倍計算賠償。對違反勞動紀律造成事故致使職工住院的,醫療費用個人支付承擔。保險金下發后不能發至個人,收歸集體,年終不能實行困難或醫療補助。

    2) 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單位(科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觸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對事故責任者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觸及刑律者依法論處。

    3) 各級單位領導或有關干部、職工在其職權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造成事故大小分別處以100-1000元經濟處罰,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以停職、開除,甚至追究刑事責任:

    ①不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條例、規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②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③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

    ④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⑤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⑥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⑦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⑧擅動有“危險禁動”標志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⑨不服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的。

    ⑩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4) 傷亡人員按事故責任分別對待。如果屬于6.2.1事故原因而造成事故的,按與公司簽訂的《安全生產責任認定書》處理。如果是工傷事故由公司根據實際情況承擔責任。

    3.2.8勞動制度

    (1)? 公司對遲到、早退進行不定期抽查,查到有違反者處罰30元/次,上下班不準代考勤,發現有違規者處罰30元/次。

    (2)查到串崗、離崗、睡崗的處罰30元/次,重復發現或屢教不改的加倍處罰,并要連帶處罰部門、車間責任人。造成不良后果的作停職教育處罰。

    (3)工作期間要嚴格穿戴好勞保用品,凡是查到不穿戴勞保用品上崗的要扣除其班組崗位安全獎,并對相關部門責任人作扣分處理,重復出現的要加倍處罰,屢教不改的作停職處理。

    3.2.9安全操作制度

    各崗位應嚴格執行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凡查到有違規操作行為的要扣除本崗位班組安全獎,嚴重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加倍處罰,并連帶處罰本部門領導和安全責任人。

    3.2.10安全設施、安全措施制度

    (1)本部門區域范圍內的一切消防器材未經安環部同意不準隨意移動(除應急情況下),違者處罰該消防器材維護人員30元/次。

    (2)廠區內所有消防栓不得破壞和隨意使用,違者一經發現處罰30元/次。

    (3)各部門、車間的一切安全設施、措施一定要隨時確保完好,如有特殊情況的需經生產部、安環部批準同意后方可進行改動,但動用后必須恢復原位,如平臺、欄桿、吊鉤、防護裝置、孔、坑蓋板等。

    3.2.11安全臺帳考核制度

    (1)各部門、車間按規定要求每月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召開一次安全會議,并認真做好記錄,如果一經抽查發現無臺帳、記錄或不全的對車間、部門一把手要處以罰款30元/次。

    (2)每月由安環部向公司主管領導提交安全考核情況和處理意見。

    4 環保管理

    4.1環保設施

    4.1. 1環保設施概述

    環保設施包括:污水處理設施、廢氣處理設施、固體廢物處理設施。

    4.1.2環保設施要求

    擁有環保設施的單位,必須做到:

    (1)經環保設施處理后,“三廢”排放應達到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或指標。

    (2)設施處理量不得低于相應生產系統應處理量。

    (3)設施處理過程中所產生的物質,應妥善處理或處置。

    (4)環保設施的管理,要納入本單位管理體系,配備操作人員及管理人員,并建立健全崗位責任、操作規程、運行費用核算等各項管理制度。

    4.? 2環保設施和環保事故管理

    (1)防治污染的措施,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必須報經當地行政環保部門審查和批準,并報公司安全環保科備案:

    ①須暫停運轉的;

    ②須拆除或者閑置的;

    ③須改造更新的。

    若未經審查、批準和備案而擅自拆除或閑置的,每發現一次,扣該單位主要責任人200元,并對該部門扣款500元~5000元。

    (2)防治污染設施因事故停止運轉,應立即采取措施,停止“三廢”排放,并及時報告公司領導、安全環保科和當地行政環保部門。凡是由于違反國家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規定而發生特大環境污染事故的,除追究該單位主要負責人和肇事人責任外,扣該單位主要負責人和肇事人各200元,并對該部門扣款1000元~10000元;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的,追究該單位主要負責人和肇事人的責任,并扣該單位主要負責人和肇事人各100元,并對該部門扣款500元~5000元。

    (3)已有治理污染設施,由于管理不善,致使7天(含7天)以上運轉不正常的,每發現一次,扣該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各100元,扣該設施維修人員、操作人員人均50元。

    (4)各部門的污染治理設施應有完整的運行操作記錄,無運行操作記錄的,扣該單位主要負責人50元;不按規定記錄或記錄不完整的,扣操作人員人均20元。

    (5)各部門生產的生產性廢水,必須做到全封閉循環使用,如發現污染物外排跡象,將對排污部門處以30~200元的扣款;如造成重大污染事故或被上級環保部門檢查到有污染環境的事故發生,每發生一次,扣該單位1000~10000元,并承擔對環境造成的污染賠償損失。

    (6)公司安全環保部負責對公司的環保設施進行監督管理和考核,各部門環保員負責對本單位的環保設施進行管理和對設施運行情況的考核。

    (7)安全環保部、督察組有權對環保設施的運轉和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和監測,被檢查和監測的單位必須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不得拒絕或防礙檢查和監測工作的正常進行。

    (8)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由安全環保部報公司領導給予表彰和獎勵。

    ①對環保處理設施提出合理的建議和技術改造,效果顯著的;

    ②對設計、制造環保處理設施有創新或發明,效益顯著的;

    ③對環保處理設施工藝和設備進行科學研究有發明創造的。

    本管理制度自頒發之日開始實施。

    第2篇 安全管理及綜合績效考核制度

    1目的

    1.1 安全生產相關的法規制度要求,公司必須建立有效的績效考核制度,從而達到實現安全管理的長效機制;

    1.2 有效配合各項責任制的落實和支持各項制度及操作規程的貫徹,從而達到規范公司的生產活動及生產管理秩序;

    1.3 有效激勵員工的生產積極性,增強班組長的責任感,進一步提高公司生產安全、產品質量和公司的市場競爭力。

    2適用范圍

    本制度僅適用于安全生產、績效和日常管理活動,并配合本公司制定的各項責任制的貫徹、各項制度及操作規程的執行;

    本制度的執行對各部門及管理人員原有管理職責的不做改動。

    3職責

    總經理:主要負責考核監督及協調和考核爭議的最終裁決;

    安全部門: 主要負責安全考核;

    生產部門: 主要負責對考核發現問題的責任追查和落實整改;

    技術質控部:主要負責工藝操作質量考核、日常管理考核和考核工作的協調;

    其它部門: 配合責任部門對本制度的執行。

    4考核內容

    4.1考核依據

    考核依據由安全生產、績效和日常管理三部分組成。具體見后面的《考核標準》。

    4.2考核原則

    4.2.1 本考核的執行必須本著公正、公平原則。一經發現負責考核的管理人員有徇私行為或不作為行為將嚴肅查辦。

    4.2.2 負責考核的人員采取的考核方式一般是例行檢查和隨機檢查(每天至少檢查兩次),考核以見到的事實、行為的結果及經查屬實的投訴為根據,任何人不得以各種理由予以抵抗。

    4.2.3 本制度及后面的《考核標準》部分或全部內容一經由職工會議商議確定并經總經理批準發布后,任何人不得隨意更改。

    4.2.4考核過程中,涉及的考核項重復的(班組長需涉及到管理責任項除外)按扣分最重項計;班組長本人違規的,除扣違規項的分外,也應扣減其對應的管理責任分。

    4.2.5 對于檢查發現的問題,除扣分外,班組相關人員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或班組不能自行整改的,由班組長上報生產部門,生產部門要書面承諾出整改時間和整改措施。考核人員復查,如整改不合格或整改時間內沒有完成的,繼續扣分。

    4.3考核細則

    4.2.1考核成績分安全考核、績效考核和日常綜合考核三大項計算,滿分為100分,扣完可繼續扣為負數,可扣至獎金為零止;每月初統計出每位員工的上月得分。

    4.2.2 考核的具體分值已在《考核標準》的每項考核依據中給出。

    當不需考核《考核標準》中的某項時,該項為缺項,按零分計。要素得分值折算方法

    如下:

    式中—實得分值; —扣除缺項所占的滿分值。

    4.3獎金考核及計算

    4.3.1 從考核所涉及原月獎金的基礎提取滿勤獎后剩余部分按綜合考核。

    4.3.2 計算方法按以下公式:

    其中:

    1.綜合及安全考核系數的計算方法分別為:

    2.滿勤獎的提取:按滿勤獎總額從獎金總額中提取;

    滿勤獎獎勵分全滿勤:100元、半滿勤50元;

    全滿勤獎金100元:每月考勤按生產計劃安排的天數出滿勤(如因生產計劃需要連續兩個月滿月生產,請假一天以內的按滿勤算),且本月內無遲到、早退或曠工。

    半滿勤獎金50元:每月考勤按生產計劃安排的天數,請假一天的(因生產計劃需要連續兩個月滿月生產時,可以請假兩天),且本月內無遲到、早退或曠工。

    其余不給滿勤獎。

    3.調整平攤:初步計算獎金后超出或不足獎金總額部分按人數的平攤,用于調整使實發獎金總額與應發獎金總額一致。

    第3篇 安全技術管理制度考核辦法

    1、技術員必須做好單位的一通三防等技術管理的各項基礎工作,加強生產技術管理過程的指導、監督、檢查和服務,制定或完善本單位生產技術業務管理人員的職責范圍,工作質量標準,并認真檢查考核。不能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的,給予技術員300元處罰。

    2、建立健全質量標準化和文明生產管理的工作機制和考核機制,實行全面質量管理和安全管理,責任到人,措施到位,對口負責,嚴格考核,制度制定、修訂程序不規范,不具有可操作性,罰責任人300元。

    3、建立和完善生產、技術管理信息系統、數據庫、報表制度,數據庫建立不完善,信息系統不齊全,罰責任人500元。

    4、安全技術的制定不結合現場實際,沒有做到超前性、針對性、適應性和可操作性,罰責任人500元。

    5、對多家交叉作業施工的單位,要編制好施工措施,確保安全順利,措施制定不完善,出現施工漏洞的,罰責任人500-1000元。

    6、每項措施施工前,必須進行宣傳學習,要學有記錄、學有簽字,不宣傳或職工不簽字的,罰責任人每次300元。

    第4篇 消防安全管理考核制度格式

    為了進一步做好全局的消防工作,特制定消防安全管理考核制度。

    1、有領導負責的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

    2、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要有明確的劃分,防火重點部位要有醒目的標志。

    3、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要有專職或兼職的防火管理人。

    4、有健全的消防安全制度。

    5、對消防重點單位定點、定人、定措施。

    6、普及消防知識,加強重點工種訓練,要有培訓記錄。

    7、有防火檔案和滅火預案。

    8、不定期的對各單位進行考核,內容對應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年初簽定的消防安全責任狀。

    9、定期總結評比,獎懲嚴明。

    第5篇 安全生產責任制與目標考核管理制度

    1. 目的

    本制度著重闡述了嘉興市燃氣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稱公司)各職能部門/所、站的安全生產職責,及目標考核的辦法。

    2. 適用范圍

    本大綱適用于集團公司范圍內的所有活動。

    3. 參考文件

    《安全生產法》 全國人大常委

    《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基本規范》 aq/t9006

    4. 安全生產目標

    全年因工重傷及其以上人身傷害事故為零;

    每10萬工作小時工傷事故≤0.4起、可記錄的事故比上一年減少10%;

    管道燃氣用戶每千萬方氣可記錄事故≤0.5起;

    重大設備、火災、爆炸以及交通事故為零;

    發現職業病病例為零。

    5. 詳細描述

    5.1 安全管理組織

    5.1.1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公司領導、有關部門負責人、安全工作人員組成。由公司總經理任主任,常務副總經理(分管安全副總經理)任副主任,各部門、所負責人自動納入。

    1) 職能與作用

    根據國家和上級的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發布相關的規章制度和程序;

    協調和促進生產安全、治安保衛、消防、交通安全、職業衛生等相關活動,提高項目的安全管理水平;

    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組織安全競賽,開展安全活動;

    審查工業生產安全、消防、職業衛生等年度工作計劃。

    5.1.2 安全質監部

    安全質監部為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的主控部門;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安全質監部,安全質監部為日常辦事機構。

    5.2 各級安全生產職責

    5.2.1 總經理

    1) 是公司安全生產、消防、職業衛生的第一責任人,對公司安全生產、消防、職業衛生負總的領導責任;

    2) 組織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根據上一年的安全生產情況制定、修改總體和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并對安全生產目標實施情況進行考核;

    3) 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4) 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5) 健全公司安全管理機構,配備足夠、符合要求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人員;

    6) 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7) 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8) 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

    9) 保證職業健康安全所需經費投入;

    10)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在規定時間內向相關部門通報;

    11) 主持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工作。

    5.2.2 常務副總經理(分管安全領導)

    1) 具體領導并組織實施公司安全生產、消防、職業衛生工作,對公司的安全生產、消防、職業衛生管理負直接領導責任;

    2)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制,并組織管理評審,保證持久有效運行;

    3) 直接領導安全質監部工作;主持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4) 與公司其他領導溝通安全及消防事項,協調各部門安全生產職責的接口;

    5) 組織事故/事件的調查和處理,制定并監督落實類似事故/事件發生的預防措施,批準調查報告;

    6) 組織編制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7) 協助總經理組織安全生產活動,當總經理不在時,代理公司總經理安全責任。

    5.2.3 分管財務副總經理

    1) 對安全所需經費予以優先保證;

    2) 監督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的合理使用。

    5.2.4 分管運行副總經理

    1) 本著“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組織生產活動,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負領導責任;

    2) 安排落實安全防護和職業健康安全技術措施;

    3) 安排落實事故/事件隱患整改措施;

    4) 組織制定實施應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5) 參加現場的安全檢查。

    5.2.5 黨支部副書記

    1) 組織居民、工商業燃氣用戶的安全宣傳工作;

    2) 督促管道燃氣用戶安全隱患的整改。

    5.2.6 工會

    1) 督促公司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積極維護員工在安全生產中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員工的安全和健康;

    2) 參加公司組織的各種安全生產檢查活動,督促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

    3) 依法參加事故調查,向有關部門提出處理意見。

    5.2.7 安全質監部

    1) 具體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2) 負責將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分解到相關職能部門,并制定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實施計劃和考核辦法,對各部門安全生產目標指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

    3)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的文件體系,并組織實施及監督;

    4) 負責公司應急管理工作;

    5) 負責安全生產標準化運行過程中的檢查、監督管理及持續改進活動的組織;

    6) 制定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計劃,如,安全培訓計劃、安全費用計劃,應急演練計劃等;

    7) 負責安全風險分析及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建立;

    8) 審核有關部門制定和執行的安全預防措施和安全技術措施;

    9) 組織編制發布危險源風險/重要風險清單;

    10) 負責有害環境因素、職業病和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上報等;

    11) 負責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控制的管理,審批特種保健費用;

    12) 負責安全用品的驗收和鑒定工作;

    13) 負責安全生產人員的資格監督;

    14) 負責對特種設備的監督管理;

    15) 定期發布安全分析報告;

    16) 負責主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相關要求的識別,編制管轄范圍內的適用法律法規及相關要求清單。

    5.2.8 企業管理部

    1) 負責職安全生產目標在本部門的分解落實;

    2) 負責本部門存在的危險源的辨識、評價和控制;

    3) 組織本部門學習安全管理制度,提高本部門人員的安全意識;

    4) 實施管理評審工作。

    5.2.9 人力資源部

    1) 負責安全生產目標在本部門的分解落實;

    2) 為公司配備符合要求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3) 將安全教育培訓納入全員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

    4) 組織新入場職工的三級安全教育工作,特種作業人員的資格管理工作,建立職工教育檔案;

    5) 組織職工的職業衛生體檢工作;

    6) 組織本部門學習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部門人員的安全意識。

    5.2.10 計劃財務部

    1) 負責安全生產目標在本部門的分解落實;

    2) 對安全所需經費予以優先保證;

    3) 建立職業健康安全費用臺賬;

    4) 監督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的合理使用;

    5) 組織學習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部門人員的安全意識。

    5.2.11 辦公室

    1) 負責安全生產目標在本部門的分解落實;

    2) 負責本部門存在的危險源的辨識、評價和控制;

    3) 負責安全生產宣傳及文化建設工作;

    4) 負責公司車輛安全、交通安全的管理工作;

    5) 負責與隆禧大樓物業簽訂消防、用電安全的協議;

    6) 建國北路消防、用電安全的物業管理;

    7) 組織本部門學習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部門人員的安全意識。

    5.2.12 客戶服務部

    1) 負責安全生產目標在本部門的分解落實;

    2) 負責本部門存在的危險源的辨識、評價和控制;

    3) 負責居民、工商業燃氣用戶的安全宣傳工作;

    4) 負責管道燃氣用戶安全隱患的整改;

    5) 負責管道燃氣用戶的入戶安檢工作;

    6) 負責建立管道燃氣用戶信息的安全信息;

    7) 組織本部門學習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部門人員的安全意識。

    5.2.13 市場發展部

    1) 負責職業健康安全目標在本部門的分解落實;

    2) 負責本部門存在的危險源的辨識、評價和控制;

    3) 負責組織燃氣工程的方案會審;

    4) 組織學習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部門人員的安全意識。

    5.2.14 工程技術部

    1) 負責職業健康安全目標在本部門的分解落實;

    2) 負責本部門存在的危險源的辨識、評價和控制;

    3) 負責燃氣工程的項目施工的安全管理和監督;

    4) 組織學習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部門人員的安全意識。

    5.2.15 管線所

    1) 負責公司燃氣管網的安全巡檢、維護、搶修工作;

    2) 負責公司設備、設施、特種設備的管理;

    3) 負責南湖lng站、門站t3、t4、t5的安全管理。

    5.2.16 班組/站長

    1) 對本班組的安全負責;

    2) 指導本班組職工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3) 進行崗位安全教育;

    4) 服從安全管理人員的管理,發現事故隱患,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員報告;

    5) 開展班組安全學習,杜絕違章指揮作業;

    6) 做好文明施工工作,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7) 發生事故,馬上向上級報告,組織搶救措施,保護好事故現場,配合事故調查。

    5.2.17 安全管理人員

    1) 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監督檢查,監督各項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管理程序的實施;

    2) 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

    3) 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應當立即制止,有權采取勸告、批評、警告、罰款和停止作業的處罰措施;

    4) 參加安全檢查活動;

    5) 負責的安全宣傳、警示工作。

    5.2.18 工程技術人員

    1) 參與部門的危險源的識別;

    2) 協同有關部門加強對職工的技術教育與考核,推廣安全生產技術方面的先進經驗;

    3) 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從技術方面分析事故原因和防范措施。

    5.2.19 項目負責人

    1) 對所管轄的項目的施工安全負監督責任。

    5.2.20 管理人員

    1) 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紀律,不違章指揮,不違反勞動紀律;

    2) 發現工人違章行為時,有責任制止;

    3) 承擔分管范圍內工作的安全責任;

    4) 樹立自我保護意識,防止受到傷害;

    5) 發現事故隱患或苗頭,馬上向上級或安全管理人員匯報;

    6) 發生事故,積極參與事故搶救。

    5.2.21 作業人員

    1) 不違章作業,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實施自我保護;

    2) 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的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3) 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工機具;

    4) 發現不安全因素或發生未遂事件,立即向上級或安全管理人員報告;

    5) 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勸告、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6) 發生事故,積極參與事故應急搶救。

    6. 目標管理與考核

    6.1 目標管理1) 根據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目標、指標制定相應的分工分解表;

    2) 安全質監部負責對安全生產目標、指標完成情況進行監視和測量,及時更新和修改安全管理目標;

    3) 安全質監部每月度組織進行一次對公司各部門、所的初步考核,并將初步考核情況報分管副總經理審批;

    4) 安全質監部每年年終組織進行一次對公司各部門所年終綜合考核,并將考核情況報分管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

    5) 公司實行監督制度,由安全質監部安全管理人員行使安全監督職能;

    6) 管理目標應有書面文件,由公司總經理在每年年底與分管安全副總經理簽訂公司級的次年《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分管安全副總經理與各部門、所負責人簽訂次年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

    7) 公司加強監督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修正。

    6.2 考核

    6.2.1 獎勵

    1) 公司順利完成年度安全生產目標、指標;

    2) 各部門、所實現與公司簽訂責任書所規定的安全績效控制指標;

    3) 各部門、所負責人能有效地安全地開展本單位工作,并積極推進本單位的安全文化建設。

    6.2.2 處罰

    若各部門、所未能達到與公司簽訂責任書所規定的安全管理績效,各部門、所必須查清原因、分析責任、制定預防措施,并接受必要的處罰(詳見各部門、所與公司簽訂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

    第6篇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落實各級領導、各部門、各基層單位、各類人員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的責任,堅持“一崗雙責”的原則,確保完成公司安全生產目標及各項指標的完成,特制定本辦法。

    2范圍

    適用于公司各級領導、各個部門和基層各單位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和安全管理目標考核。

    3引用文件

    3.1《安全生產法》;

    3.2《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3.3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3.4《大連港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獎懲辦法》;

    4管理內容

    4.1職責

    4.1.1企業法定代表人對大連港灣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負總責。

    4.1.2各級生產負責人對實現安全管理目標負直接領導責任。

    4.1.3各級各部門的管理人員按各自的安全職責,為實現安全管理目標努力工作。

    4.1.4項目負責人對施工項目安全生產負總責,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的法規、法令和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加強領導,群防群治,確保安全生產。

    4.2.內容與要求

    4.2.1管理目標

    (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按規定配齊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2)公司按照大連港集團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責任狀分解并制訂公司年度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并制訂具體措施,確保目標實現。

    (3)項目部要結合公司下達的安全生產目標考核責任狀,制定安全生產控制目標和安全生產管理指標,并將安全目標和指標分解到每名工程施工管理人員和施工人員具體工作崗位上,落實安全管理責任,監督檢查到位,確保目標實現。

    思想匯報專題(4)各類工程施工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以及需要持證上崗的人員,必須經相關部門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并且按照相關規定參加相應的安全技術知識

    培訓與學習。

    (5)做好傷亡事故的統計報告工作。

    4.2.2考核內容

    (1)各級各部門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

    (2)公司安全生產目標在各部門和單位分解落實情況。

    4.2.3考核辦法

    (1)實行逐級考核的辦法,公司接受大連集團有限公司考核,基層單位接受公司考核;基層單位要對所屬班組管理人員及施工工人進行考核。

    (2)各級要制定具體考核辦法,考核成績和各級領導及管理人員工作業績掛鉤列入各項工作考核的主要內容。

    (3)考核結果作為年終獎兌現和評定先進,實施獎罰的主要依據之一。

    4.2.4考核細則

    單位和個人的表彰、獎勵、處分和經濟處罰等。參照公司下發的《大連港灣工程有限公司事故報告調查處理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和《安全生產責任制》第五章《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和獎懲制度》標準執行。

    (1)對有下列情節之一的單位,單位負責人及有關責任者加倍罰款,罰款金額為3000-5000元。

    ①對于違章操作,經檢查人提出后,仍堅持不改造成事故的;

    ②對于違章指揮造成事故的;

    ③發生事故后,隱瞞或謊報事故情況,破壞現場,妨礙事故調查的;

    ④單位發生傷亡事故,不認真吸取教訓,采取措施,在一年內又重復發生類似事故;

    ⑤接到“停工通知書”后,逾期不解決而發生傷亡事故的。

    (2)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而造成的事故,單位和個人免予處罰。

    第7篇 危貨運輸管理――安全生產目標考核與獎懲制度

    危貨運輸管理――安全生產目標考核與獎懲制度

    八、安全生產目標責任考核與獎懲制度

    為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建立“企業負責、行業管理、國家監察、群眾監督和勞動者遵章守紀”的安全生產管理體制,調動車隊管理人員和駕駛員搞好安全生產工作的積極性,強化車隊內部管理,表彰好人好事,懲處違章違規行為,建立高效的激勵機制,確保車隊的服務方針和規章制度的順利貫徹執行,使安全生產、運輸、服務質量得以保障,打造車隊服務品牌,制定此制度。

    一、車隊負責落實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年度安全生產目標任務及新增安全目標任務。每年由法人或法人委托分管副總分別與有關人員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并負責進行考核。

    二、車隊建立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簽約目標責任部門負責將安全目標考核等安全專項目標逐項落實,責任到人。年終對責任人進行全面考核,根據考核結果予以獎懲。

    三、本車隊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獎懲的評比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1、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

    2、注重安全管理實效的原則;

    四、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的內容

    1、考核貫徹法律法規、行業政策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包括駕駛員和車輛安全技術管理制度、崗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的建立和落實、緊急狀態應急預案的建立和完善;

    2、考核運輸過程中車輛違章及事故次數和人員傷亡等情況。

    五、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的主要程序

    1、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為上年12月21日至當年12月20日,并將結果于12月31日前報車隊;

    2、考核采取100分為優,85分以上為良,85-60分為合格。當年發生一次交通事故,一律作為不合格。

    3、車隊安全部將審查意見提交車隊安委會研究決定;

    4、考核優秀的駕駛員獎勵500元,考核為良的駕駛員獎勵200元;

    5、考核不合格的駕駛員對其進行安全告誡并將通過宣傳欄通報批評并對該駕駛員進行復訓,復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從事運營工作。

    6、考核不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員對其進行復訓,復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從事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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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

    六、獎勵細則

    1、在一個考核年度內,遵守車隊各項規章制度,表現優秀的駕駛員在年底可參與車隊年度優秀駕駛員的評選,優秀的駕駛員獎勵500元;

    2、維護社會治安,同違法犯罪分子作英勇斗爭,保護國家、企業車隊和人民員工生命財產安全,被新聞媒體報道表彰的,車隊獎勵300元,被市政府授予見義勇為榮譽稱號的,車隊獎勵500元。

    3、對一貫堅持優質服務,為企業車隊贏得榮譽的、被上級授予市級優秀駕駛員的榮譽稱號,車隊獎勵500-200元。被授予省級優秀駕駛員榮譽稱號的車隊獎勵500-1000元,被授予全國優秀駕駛員榮譽稱號的,車隊獎勵1000-2000元。

    七、處罰細則

    1、交通違章駕駛員在接到交通違章通知書后,一周內必須到交管部門接受處罰,將處

    罰單交回車隊存檔。違者由安全負責人當面提出告誡,其行為記入劣跡檔案并作為年終安全生產評比一票否決依據。每年度駕駛員營運過程中有交通違章行為的,所有扣分和罰款均有駕駛員承擔。

    2、每年度駕駛員未按時參加車隊組織的各項安全學習、會議、培訓工作的,一次未參

    加車隊處以50元違約金;

    3、駕駛員未按期對車輛及裝置進行各級維護保養及檢測審驗工作的,一次未按期車隊處予50元違約金;

    4、駕駛員未配合車隊進行回場檢查及路檢路查的,一次未配合車隊處予50元違約金;

    5、在一個考核年度內,被進行書面告誡經教育后未整改或被2次告誡的駕駛員一律解除勞動關系。

    6、為了加強對事故處理的完善性,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在營運過程中發生有責交通事故的處罰如下:

    為了及時準確地報告、統計、調查和處理生產安全事故,落實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德興銅礦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制度的要求,結合我隊的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幾點制度:

    1.對事故單位和事故相關責任者,根據情節輕重和責任大小,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考核;情節嚴重的,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事故發生單位及其有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情節對事故發生單位處50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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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00元以下的考核,對責任人給予3000元考核,情節嚴重的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涉及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2.1偽造或者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的;

    2.2銷毀有關證據、資料的;

    2.3拒絕接受調查或者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2.4在事故調查中作偽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的;

    2.5事故發生后逃匿的。

    3.發生輕傷事故視情況對相關責任人處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考核;

    4.相關管理人員未按規定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發生負有管理責任的事故,對相關管理人員依照下列規定考核:

    4.1發生輕傷事故和一般未遂事故,處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考核。

    4.2發生重傷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考核,情節嚴重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

    4.3發生設備事故,按運輸部《設備事故管理細則》考核。

    4.4發生鐵路運輸行車事故,按《鐵路運輸行車事故處理辦法》考核。

    4.5發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考核,情節嚴重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

    5.發生一般傷亡事故、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別重大事故由上級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調查處理。

    6.由上級有關部門組織調查組調查處理的事故;按上級有關部門的處理意見處理。

    本制度與法律法規和上級規定不符的、按法律法規和上級規定執行。

    8.交通事故的處理:

    8.1根據公通字[1991]113號《公安部關于修訂道路交通事故等級劃分標準的通知》的規定,交通事故按照交通事故的損害程度交通事故分為輕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四類,具體標準如下。

    8.1.1輕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輕傷1至2人;或者財產損失機動車事故不足1000元,非機動車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8.1.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傷1至2人;或者輕傷3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不足3萬元的事故。

    8.1.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不足6萬元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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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6萬元以上的事故。

    8.2發生交通事故,對事故責任者按以下辦法考核:

    8.2.1負事故全部責任:按事故直接損失的8%考核。

    8.2.2負事故主要責任:按事故直接損失的6%考核。

    8.2.3負事故同等責任:按事故直接損失的4%考核。

    8.2.4負事故次要責任:按事故直接損失的2%考核。

    8.3發生輕微交通事故,對事故責任者的最低考核不少于500元,考核金額超過2000元時,按2000元考核。

    8.4發生一般交通事故,對事故責任者的最低考核不少于1000元,考核金額超過10000元時,按10000元考核。

    8.5發生重大(含)以上交通事故,對事故責任者的最低考核不少于2000元,考核金額超過20000元時,按20000元考核。

    8.6對性質惡劣,情節嚴重、影響程度極大的交通事故,除按規定對事故責任者予以考核外并給予行政處分。

    8.7事故直接損失是指由事故原因產生的直接損失費用。

    8.8交通事故除對事故主要責任人進行考核外,各單位對負主要責任的駕駛人員應分別視情況給予停駕待崗處理:直接經濟損失在二萬元(不含二萬元)以內的可視情節給予一個月以內的停駕待崗處理;直接經濟損失在二萬元(含二萬元)以上至十萬元(不含十萬元)以內的可視情節給予一個月至三個月的停駕待崗處理;十萬元(含十萬元)以上的可視情節給予三個月至六個月的停駕待崗處理。

    8.9相關管理人員未按規定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發生負有管理責任的交通事故,按運輸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考核。

    八、安全生產優秀駕駛員評比細則

    1、嚴格遵守車隊規定的各項制度;

    2、本年度無交通事故;

    3、本年度無交通違章;

    4、本年度無投訴。

    九、安全生產良好駕駛員評比細則

    1、嚴格遵守車隊規定的各項制度;

    2、本年度無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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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年度無交通違章;

    4、有好人好事記錄。

    本制度從發布日期起執行。

    第8篇 安全環保管理制度考核辦法

    1 概述

    為貫徹《安全生產法》、《環境保護法》,落實“安全清潔生產、綜合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加強安全環保監督管理工作,減少和避免安全環保事故,保障公司財產和員工生命安全、防治污染,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規定,結合本部門實際情況,為實現安全、環保的可持續發展目標,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部門安全環保生產、防護及事故責任和現場搶救的管理。

    3 安全管理

    3 。1 職責

    3.1.1 生產副總是生產安全的直接負責人,安環部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

    3.1.2 公司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訂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安環部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

    3.1.3各部門主管領導全面負責本部門的安全管理工作,配合安環部做好安全事故預防,安全制度制定與落實,安全隱患排查和糾正工作,并做好崗位日常安全培訓工作。

    3.1.4 各生產部門兼職安全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3.1.5 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3.1.6 工程技術人員在新、改、擴建項目過程中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安全設施到位,并作為項目建設中的一項重要內容來實施。

    3.1.7 公司專職安全員職責:

    (1)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及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2) 匯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按期執行。

    (3) 制定、修訂安全管理制度,并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安全及勞動保護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有權指令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6)負責外來建設施工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工作。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時實現。

    (8)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公司的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標準,并監督執行。

    (9)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上傳下達,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3.1.8 督促檢查公司各部門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安全環保事故隱患,實施公司制定的安全環保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3.1.9 及時并如實向公司領導和安全環保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公司安全環保事故;

    3.1.10 建立、修訂和保存特種作業人員檔案,進行特種作業的組織管理和監督工作,確保公司特種作業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3.1.11 配合安全環保監督管理部門到公司進行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工作,對指出的安全環保隱患和提出的改進建議,在規定時間內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并將結果報告安全環保監督管理部門;

    3.1.12 保護公司生產經營區域內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現場,應確保受傷人員得到及時救治。協助安全環保監督管理部門進行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3.1.13公司實行安全環保事故責任追究制度,依照本制度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的規定,追究安全環保事故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3.1.14公司鼓勵和支持安全生產方面的先進工藝技術研究和先進管理手段的推廣應用工作,提高安全清潔生產技術管理水平。

    3.2 實施程序

    3.2.1 教育與培訓制度

    結合公司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制度綱要,應具體執行和實施以下幾點教育與培訓制度

    (1)對新職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入廠教育、部門教育、上崗教育)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須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2)各部門每年都必須結合實際,進行不少于20小時的安全生產培訓,包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普及知識教育,結合公司實際的常見安全事故預防及救護知識,勞動保護等方面的內容。

    (3)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及管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安全教育。

    (4)利用各種會議對管理干部和職工進行經常性安全教育。

    (5)對本公司重點安全防范部門和場所應進行重點培訓及管理。

    (6)各部門在制訂培訓計劃時必須包括安全方面的培訓。

    3.2.2 設備、工程建設、勞動場所安全管理制度

    (1)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2)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

    (3)特種設備安全管理

    ①公司現有的屬于特種設備的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起重機械、廠內機動車。

    ②特種設備的購置。因生產需要購置特種設備的部門,填報物資采購計劃,交設備部審核后報公司審批,由供應部向有特種設備生產資質的參加進行購買。

    ③特種設備的安裝。特種設備應由制造廠家或其委托或同意的具專業資質的單位負責安裝和調試;施工單位向使用單位進行設備移交投用時,將特種設備的隨機資料維護保養合同及“設備自檢報告”一并移交公司生產部設備部,設備部建立特種設備檔案。

    ④特種設備的注冊登記。特種設備安裝調試完畢,安裝單位自檢合格后,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公司生產部設備科報請特種設備監測中心安排檢驗,合格后持特種設備監測中心出具的“檢驗報告書”辦理“注冊登記”手續和取得“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對于到期需要重新檢驗的特種設備,由設備科安排進行檢驗事宜,安環部負責監管特種設備的使用情況。

    ⑤特種設別報廢和產權轉移。特種設備使用年限到期或檢驗判廢以及因其他原因無法再正常使用的設備,使用部門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向生產部設備部提出報廢申請,然后由設備部統一的發送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注銷手續;產權需轉移的特種設備,應先設備科申報,在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相關手續。

    ⑥使用單位建立特種設備技術檔案。特種設備均應建立技術檔案,其原件由公司檔案室存檔保管,各使用部門保管其復印件,設備科保管技術檔案復印件。技術檔案基本內容必須包括:

    ⅰ檔案文件清單。

    ⅱ設備及部件出廠時的隨機技術文件。

    ⅲ安裝、維護、大修、改造的合同書和技術資料 。

    ⅳ登記卡、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檢驗報告書、安全使用操作規程。

    ⅴ運行記錄、日常檢查記錄。

    ⅵ故障及事故記錄、緊急情況救援預案。

    ⅶ操作人員情況登記。

    安環科在組織安全綜合大檢查時可對使用單位和設備科抽查設備檔案是否齊全。

    ⑦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必須經培訓持證上崗。對新分配到特種作業崗位還未取得特種作業上崗證的,車間與其簽訂“師帶徒”協議,由指定師傅對其進行崗位操作培訓,直到車間考核確定本人具備單獨作業能力,方可向公司填報作業證培訓申請。

    (4)凡新建、改建、擴建、遷建生產場地以及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

    (5)生產用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為生產所設的坑、池、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須有安全設施和安全標志。并保證夜間有照明。

    (6)雇請外單位人員在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作業時,安環科應要求施工單位簽定安全協議,主辦單位應加強管理,并在合同條款中明確提出安全責任,對違反作業規定并造成公司財產損失者,須索賠并嚴加處理。

    (7)公司員工,包括外來承包的被雇請的施工人員需明火作業者必須按安全動火規定到安環科辦理相關手續。

    (8)各分廠、車間、部門重視抓好安全工作,杜絕違章操作,若發生因違章操作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凡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上(或有傷者住院的)扣除部門全體員工安全獎,并根據事故情況對事故責任人、部門領導、部門安全員處以100-500元罰款;凡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下,根據事故情況對事故責任人、部門領導、部門安全員處以100-300元罰款。

    (9)現場管理要做到人有崗位、物有定位、整潔衛生、標識醒目。若檢查發現不合格項有一次罰款30元。

    (10)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凡是經生產部或安環科檢查發現職工有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每次罰款50元,重復發生的加倍處罰,故意和造成不良后果的作停職教育處罰。

    (11)抓好勞動紀律,教育本車間職工遵守廠紀廠規。凡是被生產部、安環科、值班人員檢查發現違反勞動紀律的按30元/次進行處罰。

    (12)嚴格執行“四不放過”原則,堅持安全生產“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部門、車間一把手對本部門一切事故全權負責,并積極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分析和落實預防措施。

    3.2.3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執行。要根據其性質分類分庫單 獨存放,設專人管理,嚴格執行領、退料手續。

    (2)存放有毒有害危險品的庫房,地面要做防滲漏處理,庫房內要做好通風、防火措施。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設備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采取妥善的防護措施,在專人監護下進行。

    (3)有毒有害物品的安全管理的作業程序:

    ①有毒、有害物質入庫前,保管人員必須進行登記和檢查。

    ②對劇毒物品要有防盜措施。

    ③有明顯危險品標志及防火標志。

    ④設置防火器 材,專人管理,定期檢查及時維修更換,保持靈敏有效、嚴禁挪作它用工程內不準存放有害物質。

    ⑤廠區內禁止焚燒有毒有害物質。

    3.2.4 個人防護用品和職業危害的預防制度

    (1)、勞動防護用品,是保護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防止工傷事故、預防職業病,保障身體健康的一項必要的預防措施,不是福利待遇,不能平均分配。

    (2)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標準、發放范圍和原則: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家經貿委《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試行)》(國經貿安全[2000]189號)的規定,結合公司實際,由安全環保科根據不同的勞動條件和作業環境,組織制定《公司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標準》。

    2)新入公司員工,由人事部開具“員工勞保領用通知”單,員工持此單到安全環保科核定發放標準領取老保本并建立臺帳后,到倉庫開單領用勞保,倉庫建立員工勞動防護用品發放臺帳。

    3)員工在內部調動改變工種,由本人持調換工種證明,到安全環保部辦理勞動防護用品變更手續。逾期不辦手續仍領用原工種勞保的,經查獲,除令退回多領的勞保外,同時進行違紀處理。

    4)一個工種只能享受一種勞動防護用品;對于從事多工種作業的員工,按其工作時間最長的工種發給防護用品。

    5)凡已享受專業服裝待遇的員工(如保衛等)不再另行發放勞保服裝;專業服裝發放與勞保服裝期限相同,由所在部門專題報告、公司領導決定后方可購買。

    6)對于需經常到生產現場參加勞動或檢查工作的各級領導和工程技術人員、生產管理人員,應按有關同工種、同勞動條件、同標準發給防護用品。

    7)在外學習(在其他工廠學習、培訓除外)、病事假超過半年者,不得享受防護用品,領用周期順延。

    8)非公司員工而在公司工作的人員,其勞動防護用品、防護器具等由承包單位負責供給,可到倉庫出資購買。

    9)為保證公司員工能按規定著裝上崗,在第一次領取勞動防護用品時,可增領一套工作服。

    10)各部門所需防護器具(如防毒面具、安全帶等),由需要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公司領導批準,安全環保部核定后購買。

    (3)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保管和使用管理

    1)庫管于每月19日以前向安環部提供勞保用品的實際庫存數,安環部根據人事科提供的人力信息,作出勞保采購計劃,按規定程序審批后,由供銷部負責采購。

    2)勞動防護用品的質量,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具有足夠的安全防護性能,采購前供貨商必須提供《生產經營許可證》、《國家質量標準》、《產品合格證》才能成為可選擇的供貨對象,嚴格執行物資管理制度購銷管理規定。貨物入庫時,由安全環保科進行質量抽檢,驗收后,方可按規定程序審核支付貨款。對不符合標準的一律不得發放。否則,除由購貨者退貨外,對責任人安排待崗處理。

    3)倉庫管理人員,要認真保管好勞動防護用品,謹防變質。

    4)倉庫開單人員,對員工所領勞保用品的品種、數量負責及對領用周期的準確性協助監管,對虛報冒領者、挪用勞保用品者,除追回冒領物品外,按物品價格的5倍金額進行處罰,對開單人員進行同等處罰。

    5)領用過程中,發現不合格品時,經安全環保科驗證后,勞保倉庫無條件退換,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采購方承擔。

    6)凡享受勞動防護用品的員工,沒有按規定穿戴,禁止進入生產現場、施工現場。員工大會必須做到著裝整齊、清潔、規范。檢查中一旦發現未按規定佩戴勞保上崗的作20元/人/次處理;凡因未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而發生的傷害,以違章論處。

    7)對經常接觸運轉機械、設備、部位的員工,勞保服裝要穿戴正確,衣服下擺、袖子必須扣緊。禁止穿長衣服、戴手套和圍巾接近、觸摸運轉部件。辮子、長發必須盤在工作帽內。

    8)對公用防護用品,由部門于每月7日前到倉庫按標準統一領取后,發到工段,工段往下發放要建立領用臺帳,任何人不得變相占為己有,如有遺失或亂扔亂砸造成損壞,要查清責任,折價賠償。

    9)確需領用公用勞保用品時,必須提出申請,由本部門領導審核,公司領導批準后安全環保部登記方能發放;擅自領用的,誰領用誰承擔費用。

    10)公司勞保標準發生變更時,領用時間計算:

    領用時間=變更時時間 + (1-使用時間/原周期)×新周期

    11)安全帽發放標準

    安全帽領用周期不定,若正常損壞,經單位領導書面證明、安全環保科核實后,交舊領新;若人為損壞或遺失,按下列公式折價賠償后,重新領用(勞保用品賠償都按此公式計算)。賠償金額(元)=采購價(元)×(使用周期-領用時間)/使用周期

    12)由安全環保科對各單位勞保用品的領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2.5 檢查和隱患整改制度

    (1)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安環部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各生產單位每周檢查不少于一次,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2)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生產部統一安排整改。

    (3)公司檢查提出的整改必須及時進行整改,逾期不改的,按安全考核細則處罰。公司檢查時發現該部門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并開具隱患整改通知的,每開一份處罰部門、車間負責人50-100元。罰車間安全員50-80元。

    (4)上級主管部門來廠檢查開具隱患整改通知的,對該整改項所在部門、車間負責人罰款50-100元,部門、車間安全員(設備主任)罰款50-80元。

    (5)各部門、車間對事故隱患嚴格執行“三不交”(即個人能整改的不交班組,班組能整改的不交車間,車間能整改的不交廠部),遇到重大安全隱患時,應及時上報廠部進行整改并采取防護措施。違反此規定的對部門、車間負責人手罰款100元。

    (6) 車間、部門必須每月進行至少一次的安全隱患排查,做好記錄,提出整改預防措施,并匯總上報到安環部。經抽查發現違反該規定的扣罰車間安全責任人50元/次。

    (7) 崗位安全檢查應每天進行,交接班時應交安全事項并有記錄,抽查發現末有記錄或記錄不全的,扣罰崗位責任人30元/次。

    3.2.6 違章情況考核制度(指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

    (1)各部門、車間每月職工違章次數累計(指公司或值班干部檢查發現的)不得超過5次,超過5次時,將對所在部門、車間負責人處罰50元/次。

    (2)公司檢查發現有職工違章的,對首次違章將作當場批評指正,車間內部通報,并由車間對其教育,如該職工本月內再次違章,加倍處罰,全廠通報。嚴重者作調離崗位或下崗處理。

    (3)對各部門、車間、職工的安全考核將登記備案,作為年度各種先進評優的考核依據。

    3.2.7安全事故處理制度

    (1)工傷事故界定、現場處理

    1)工傷事故是指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①從事本崗位工作或執行領導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務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②在緊急情況下(如搶險救災救人等),從事對企業或社會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負傷或死亡。

    ③在工作崗位上或經領導批準在其他場所工作時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④乘坐本單位的機動車輛去開會、聽報告、參加公司指派的各種活動發生非本人責任的意外事故,造成職工負傷或死亡。

    2)發生事故的單位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序進行事故處理。

    ①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詳細記錄或拍照事故現場圖片資料。

    ②立即向安環部和主管部門領導、主管副總報告,重要事故應立即向總經理匯報。必須在事故發生半小時內將事故基本信息向安全環保部、主管部門領導和分管副總報告,逾期不報對部門負責人罰款100元/次;若事態仍在繼續,要隨時報告。

    ③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事故發生部門召開事故分析會,以事故單位領導為主,安全環保部和事故有關人員參加,召開事故分析會,找出原因、吸取教訓、提出防范措施,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并寫出事故調查報告,事故報告報送安全環保部備案。報送時限:一般事故不超三天,重大事故不超五天。逾期不報對部門負責人罰款100元/次,因此造成的后果由部門承擔。公司安環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指示有關單位進行調查,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④對事故有責任的人作出適當的處理。

    ⑤以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教育職工。

    (2)安全事故責任制度

    1) 凡是違反操作規程、不穿戴勞保用品等違反廠規紀律造成安全生產事故、有直接經濟損失的,其經濟損失總額由所在部門承擔,在當月總工資額中扣算,并且扣除所在部門員工的安全獎。其中部門正副負責人要承擔個人平均負擔的雙倍計算賠償。對違反勞動紀律造成事故致使職工住院的,醫療費用個人支付承擔。保險金下發后不能發至個人,收歸集體,年終不能實行困難或醫療補助。

    2) 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單位(科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觸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對事故責任者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觸及刑律者依法論處。

    3) 各級單位領導或有關干部、職工在其職權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造成事故大小分別處以100-1000元經濟處罰,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以停職、開除,甚至追究刑事責任:

    ①不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條例、規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②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③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

    ④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⑤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⑥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⑦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⑧擅動有“危險禁動”標志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⑨不服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的。

    ⑩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4) 傷亡人員按事故責任分別對待。如果屬于6.2.1事故原因而造成事故的,按與公司簽訂的《安全生產責任認定書》處理。如果是工傷事故由公司根據實際情況承擔責任。

    3.2.8勞動制度

    (1) 公司對遲到、早退進行不定期抽查,查到有違反者處罰30元/次,上下班不準代考勤,發現有違規者處罰30元/次。

    (2)查到串崗、離崗、睡崗的處罰30元/次,重復發現或屢教不改的加倍處罰,并要連帶處罰部門、車間責任人。造成不良后果的作停職教育處罰。

    (3)工作期間要嚴格穿戴好勞保用品,凡是查到不穿戴勞保用品上崗的要扣除其班組崗位安全獎,并對相關部門責任人作扣分處理,重復出現的要加倍處罰,屢教不改的作停職處理。

    3.2.9安全操作制度

    各崗位應嚴格執行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凡查到有違規操作行為的要扣除本崗位班組安全獎,嚴重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加倍處罰,并連帶處罰本部門領導和安全責任人。

    3.2.10安全設施、安全措施制度

    (1)本部門區域范圍內的一切消防器材未經安環部同意不準隨意移動(除應急情況下),違者處罰該消防器材維護人員30元/次。

    (2)廠區內所有消防栓不得破壞和隨意使用,違者一經發現處罰30元/次。

    (3)各部門、車間的一切安全設施、措施一定要隨時確保完好,如有特殊情況的需經生產部、安環部批準同意后方可進行改動,但動用后必須恢復原位,如平臺、欄桿、吊鉤、防護裝置、孔、坑蓋板等。

    3.2.11安全臺帳考核制度

    (1)各部門、車間按規定要求每月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召開一次安全會議,并認真做好記錄,如果一經抽查發現無臺帳、記錄或不全的對車間、部門一把手要處以罰款30元/次。

    (2)每月由安環部向公司主管領導提交安全考核情況和處理意見。

    4 環保管理

    4.1環保設施

    4.1. 1環保設施概述

    環保設施包括:污水處理設施、廢氣處理設施、固體廢物處理設施。

    4.1.2環保設施要求

    擁有環保設施的單位,必須做到:

    (1)經環保設施處理后,“三廢”排放應達到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或指標。

    (2)設施處理量不得低于相應生產系統應處理量。

    (3)設施處理過程中所產生的物質,應妥善處理或處置。

    (4)環保設施的管理,要納入本單位管理體系,配備操作人員及管理人員,并建立健全崗位責任、操作規程、運行費用核算等各項管理制度。

    4. 2環保設施和環保事故管理

    (1)防治污染的措施,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必須報經當地行政環保部門審查和批準,并報公司安全環保科備案:

    ①須暫停運轉的;

    ②須拆除或者閑置的;

    ③須改造更新的。

    若未經審查、批準和備案而擅自拆除或閑置的,每發現一次,扣該單位主要責任人200元,并對該部門扣款500元~5000元。

    (2)防治污染設施因事故停止運轉,應立即采取措施,停止“三廢”排放,并及時報告公司領導、安全環保科和當地行政環保部門。凡是由于違反國家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規定而發生特大環境污染事故的,除追究該單位主要負責人和肇事人責任外,扣該單位主要負責人和肇事人各200元,并對該部門扣款1000元~10000元;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的,追究該單位主要負責人和肇事人的責任,并扣該單位主要負責人和肇事人各100元,并對該部門扣款500元~5000元。

    (3)已有治理污染設施,由于管理不善,致使7天(含7天)以上運轉不正常的,每發現一次,扣該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各100元,扣該設施維修人員、操作人員人均50元。

    (4)各部門的污染治理設施應有完整的運行操作記錄,無運行操作記錄的,扣該單位主要負責人50元;不按規定記錄或記錄不完整的,扣操作人員人均20元。

    (5)各部門生產的生產性廢水,必須做到全封閉循環使用,如發現污染物外排跡象,將對排污部門處以30~200元的扣款;如造成重大污染事故或被上級環保部門檢查到有污染環境的事故發生,每發生一次,扣該單位1000~10000元,并承擔對環境造成的污染賠償損失。

    (6)公司安全環保部負責對公司的環保設施進行監督管理和考核,各部門環保員負責對本單位的環保設施進行管理和對設施運行情況的考核。

    (7)安全環保部、督察組有權對環保設施的運轉和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和監測,被檢查和監測的單位必須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不得拒絕或防礙檢查和監測工作的正常進行。

    (8)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由安全環保部報公司領導給予表彰和獎勵。

    ①對環保處理設施提出合理的建議和技術改造,效果顯著的;

    ②對設計、制造環保處理設施有創新或發明,效益顯著的;

    ③對環保處理設施工藝和設備進行科學研究有發明創造的。

    本管理制度自頒發之日開始實施。

    第9篇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管理考核制度

    為全面貫徹《安全生產法》,切實做好我司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宣傳教育和業務培訓,提高安全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根據省交通廳、市交委的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我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節、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教育培訓考核制度

    第一條 公司安全一、二、三責任人及其他安全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法規知識培訓,取得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統一頒發的《安全資格證書》,方可上崗。

    第二條 公司安全科負責組織對本公司安全生產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參加市交委組織的安全資格培訓,定期組織輪訓,輪訓不合格者,調離安全生產管理崗位。

    第三條 公司安全科負責組織對營運客車駕駛員進行法律法規、安全行車和優質服務培訓,并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繼續進行培訓,直到合格為止。

    第四條 公司安全科負責組織對本公司安全生產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每年不少于兩次的安全知識、技能培訓。每年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參加任職資格培訓,每年安排不少于72小時的脫產培訓時間。

    第五條 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站,以及板報、標語、掛圖等,在 “安全生產月”、“反三違月”、“119”宣傳日、“春運”和重大節日期間,在公司宣傳交通安全法規及安全知識,廣泛開展安全科普教育活動,提高全安全管理人員、生產人員的安全知識。

    第二節、安全生產人員教育培訓制度

    一、公司領導要經常對職工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勞動紀律、安全法規、法律意識、敬業精神的教育。

    二、堅持常年性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學習及安全知識競賽。嚴格安全學習考核制度。對未按時參加學習及安全培訓的人員,要組織補課,并進行考試,不合格者不準上崗駕駛車輛。

    三、配合全國和地區性的安全活動開展,搞好公司職工的安全法律、法規、安全意識教育、普及和提高職工的遵章守法自覺性。

    四、公司對新聘駕駛員進行“三級教育”培訓,即:公司安全教育、安全科安全教育、安管員安全教育,及道法安全綜合考試。

    五、每年進行一次安全生產人員職業教育培訓。邀請交警、行業主管部門領導進行授課,不斷提高駕駛員的安全知識和職業技能。每期培訓時間為2天,共培訓3-5期,經考試合格后,方能上車駕駛,不合格者進行補考,直至合格為止。

    第三節、新進駕駛員聘用及培訓制度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省交通廳川交路運[2004]450號文件精神,特制定新進駕駛員聘用制度和培訓制度。

    一、對新進駕駛員及職工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勞動紀律、安全法律法規意識、敬業精神、駕駛員資質、技術狀況、家庭狀況進行全面審查,審查合格后方可辦理聘用手續。

    二、新聘駕駛員在聘入前因各種原因中斷客運駕駛工作1-3月的,應安排在擬駕車輛和線路上跟車適應性駕駛不低于1個月;中斷3-6個月的應安排在擬駕車輛和線路上跟車適應性駕駛不低于2個月;中斷6個月以上的應安排在擬駕車輛和線路上跟車適應性駕駛不低于3個月。期滿經考試合格后解除適應性監護駕駛。

    三、堅持常年性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學習及安全知識競賽,有針對性的又有季節性的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

    四、公司對新進駕駛員進行“三級教育”培訓,即:公司安全教育、安全科安全教育、安管員安全教育,及道法安全綜合考試。

    五、公司安全科負責對新增駕駛員跟車進行路考,并填好記錄。

    六、公司嚴格對新進駕駛員資格審查(身份證、駕駛證、從業資格證及原單位安全駕駛證明、駕駛證所在核發地車管所基本信息情況表)進行登記存入單車檔案。

    第10篇 安全目標管理制度目標考核制度

    安全目標管理是一種高層次的、綜合的科學管理方法。它能有效地動員起各級領導、各業務科室和全體人員搞好安全生產的積極性;能充分體現全員、全部門、全過程的現代管理思想。實行安全目標管理,可以全面推進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有效促進安全生產狀況的改善,為此特制定本制度:

    一、根據集團公司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的管理方針和目標,結合項目部管理的總目標,公布項目部年度安全管理目標。

    二、安全管理目標值應當體現先進性、可行性和科學性,既非輕而易舉就能達到,又不是可望而不可及。合理的目標值,具有強大的激勵作用,能最有效地調動各級領導和全體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圍繞既定目標,充分發揮聰明才智,奮發努力。

    三、安全管理目標值的確定,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生產技術狀況;

    2、技術裝備狀況;

    3、人員素質狀況;

    4、安全管理水平;

    5、主要危險因素及危險程度;

    6、歷年來重大事故情況及安全指標統計數據;

    7、企業做強、做大帶來的新情況、新問題;

    8、上級下達的指標;

    9、參考同行業其它企業的情況。

    通過以上各方面的情況進行深入調查,征求、綜合上下各方面的意見,科學分析、論證后,確定一個合理的安全管理目標值。

    四、安全目標管理的目標,應包括以下幾個項目:

    1、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指標;

    2、完成安全費用投入計劃;

    3、完成安全教育與培訓計劃;

    4、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指標。

    每項指標都應規定達到的標準,標準能量化的盡量數值化。

    五、對策措施:

    為了保證安全目標的實現,在制定目標時,必須制定保證目標實現相應的對策及措施。對策及措施應抓住影響全局的關鍵項目、薄弱環節,集中力量解決問題。對策及措施應規定時限,落實責任,并盡可能定量考核。

    六、目標展開:

    企業的總安全目標確定之后,納入到項目部年度方針目標管理體系中,具體的分解、展開執行企業相關規定。

    七、目標實施:

    1、目標實施的過程,也是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的過程。因此,在年初要逐級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保證書等),明確安全目標,落實安全責任,確保安全目標實現。

    2、以自我管理、自我控制為主。各級領導、每個員工,都應充分發揮自己的主觀能動性和創造精神,圍繞自己的目標,獨立自主地開展活動,實施所制定的對策措施。經常進行自我檢查、自我分析,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3、各專業職能科室要經常組織監督檢查,對下級做好指導、幫助和控制工作。對偏離目標的情況及時糾正,對實施中有困難的及時幫助解決,發揮上下級兩方面的積極性,落實各自的安全責任,保證目標圓滿實現。

    4、按照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要求,各級組織都要認真做好日常實施工作的原始記錄和考核工作。

    八、目標成果考評與獎懲:

    根據年初各單位和項目部簽訂的《安全目標責任書》,按年度對各單位完成安全目標情況進行考核。

    1、安全目標管理考核標準:

    執行《繡林新園安全管理制度》

    2、考核辦法:

    (1)對各單位月度安全績效、季度安全績效考核按項目部規定執行。

    (2)對實行年薪制的單位領導及管理人員,按項目部的有關規定執行。

    (3)年度安全績效獎勵根據完成情況由公司制定具體的獎勵辦法并按規定執行。

    第11篇 安全責任制考核管理制度

    為了提總監辦人員安全意識,杜絕或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制定本制度考核措施。

    (一)、具體考核目標:

    a、消滅重、特大傷亡事故。

    b、杜絕一般機械事故。

    c、重傷、輕傷頻率不超過規定。

    d、通車路段由施工原因造成的堵車時間不得大于半小時

    (二)、總監辦成立考核領導小組

    組長:唐竹波

    副組長:馮其時

    組員:陳明友

    (三)、考核方法

    a、總監辦每半年對各崗位進行一次安全責任考核,成立安全考核小組,由總監辦組長負責。

    b、考核實行百分制,考核85分以上者為優良,70分以上者為合格。

    c、總監辦全年不發生傷亡事故,則一次性獎組長1000元,組員500元。

    d、總監辦如在上級安全考核中取得名次,獲得上級有關部門好評,則一次獎勵組長300元,組員200元。

    e、發生重、特大傷亡事故(含所監理標段)、由施工造成的重大堵車事故,則罰組長500元,組員300元。

    第12篇 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溝通、培訓、評審及考核管理制度

    1? 目的

    本制度確定了本公司適用于其生產活動和其它應遵守的安全責任要求,規定了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溝通、培訓、評審與考核等方面,確保本公司各級領導、各個部門、各類人員,在他們各自職責范圍內,對安全生產層層負責,確保安全生產目標的實現。

    2? 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本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溝通、培訓、評審與考核。

    3? 職責

    安全環保部及其相關人員負責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溝通、培訓、評審與考核的相關事項。

    4? 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

    4.1? 安全生產責任制由安全環保部負責起草后交安全第一責任人審閱。

    4.2? 公司安全第一責任人審閱后提出修改意見。

    4.3? 安全環保部修改后下發相關至各部門。

    5? 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溝通

    5.1? 安全環保部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應及時下發相關至各個部門、各類人員并征求意見。

    5.2? 安全環保部將征求的意見匯總后反饋給公司安全第一責任人。

    5.3? 安全第一責任人組織領導干部、各個部門、各類人員代表召開安全生產責任制修訂會。

    5.4? 安全環保部根據修訂會結果對安全生產責任制定稿。

    6? 培訓

    6.1? 安全環保部負責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解釋。

    5.2? 安全環保部應定期組織各個部門對其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學習。

    5.3? 每次培訓學習應有學習記錄。

    6? 評審

    6.1安全生產責任制評審小組由安全管理部門、技術部門、生產部門等部門組成。

    6.2安全生產責任制評審小組對已制定的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評審。

    6.3經評審通過安全生產責任制,從上至下層層互相簽字實施。

    7? 考核

    7.1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安全環保部根據簽訂的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

    7.2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績效測量的結果報安全第一責任人認可。

    8? 周期

    8.1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溝通、培訓、評審與考核每年應進行一次。

    第13篇 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溝通培訓評審考核管理制度

    1 目的

    本制度確定了本公司適用于其生產活動和其它應遵守的安全責任要求,規定了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溝通、培訓、評審與考核等方面,確保本公司各級領導、各個部門、各類人員,在他們各自職責范圍內,對安全生產層層負責,確保安全生產目標的實現。

    2 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本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溝通、培訓、評審與考核。

    3 職責

    安全環保部及其相關人員負責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溝通、培訓、評審與考核的相關事項。

    4 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

    4.1 安全生產責任制由安全環保部負責起草后交安全第一責任人審閱。

    4.2 公司安全第一責任人審閱后提出修改意見。

    4.3 安全環保部修改后下發相關至各部門。

    5 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溝通

    5.1 安全環保部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應及時下發相關至各個部門、各類人員并征求意見。

    5.2 安全環保部將征求的意見匯總后反饋給公司安全第一責任人。

    5.3 安全第一責任人組織領導干部、各個部門、各類人員代表召開安全生產責任制修訂會。

    5.4 安全環保部根據修訂會結果對安全生產責任制定稿。

    6 培訓

    6.1 安全環保部負責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解釋。

    5.2 安全環保部應定期組織各個部門對其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學習。

    5.3 每次培訓學習應有學習記錄。

    6 評審

    6.1安全生產責任制評審小組由安全管理部門、技術部門、生產部門等部門組成。

    6.2安全生產責任制評審小組對已制定的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評審。

    6.3經評審通過安全生產責任制,從上至下層層互相簽字實施。

    7 考核

    7.1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安全環保部根據簽訂的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

    7.2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績效測量的結果報安全第一責任人認可。

    8 周期

    8.1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溝通、培訓、評審與考核每年應進行一次。

    第14篇 安全管理績效考核與管理評審制度

    1 目的

    為了不斷完善公司的安全標準化工作,提高安全管理績效水平,保持安全標準化體系持續的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安全標準化體系的績效考核、管理評審。

    3 職責與分工

    主管部門:安全環保部。負責組織編制績效考核和管理評審計劃,并負責組織進行績效考核,匯總管理評審意見及對改進措施進行跟蹤驗收。

    相關部門:管理部,負責配合安全環保部完成管理評審工作,并及時對各部門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考核。

    各部門、車間;準備與本部門有關的績效考核資料,并根據績效考核報告的要求制訂實施本部門的改進措施。

    4 內容與要求

    4.1 績效考核的組織實施

    4.1.1 公司成立以總經理為組長、主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為副組長、各有關安全管理人員為組員的績效考核小組,對公司各部門安全標準化工作進行績效考核。

    4.1.2 正常情況下,每年進行一次安全標準化績效考核。遇到特殊情況,由總經理決定可追加進行績效考核。特殊情況是指:

    企業組織機構、資源配置、產品范圍發生較大變化時;

    發生重大安全、環境事故或由于安全、環境問題引起顧客投訴時。

    4.1.3 安全環保部編制具體的績效考核計劃,于每年年底進行本年度的安全標準化績效考核,主管安全生產的副總負責編制年度績效考核方案,匯報安全標準化的運行情況。年度績效考核計劃由總經理審批,內容包括:績效考核目的、范圍、時間、參加人員和內容安排等。

    績效考核包括以下內容:

    考核各單位安全標準化活動的符合性,包括是否符合:公司安全生產方針、安全目標、運行標準、安全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等。

    考核各單位安全目標的完成情況。

    調查、分析和記錄各部門安全管理的失敗案例,包括:事故案例、未遂事件案例、職業危害案例、財產損失案例等。

    根據安全標準化考核辦法的要求對各單位的安全生產情況進行量化考核。

    4.1.4 績效考核的實施

    安全環保部提前一周將績效考核計劃下發至有關部門,各部門負責準備有關考核資料,管理部做好績效考核記錄。

    4.1.4.1 通過績效考核由安全環保部組織編制績效考核報告,內容包括:

    1)本年度安全標準化管理體系運行總體評價結論;

    2)安全方針、目標和指標適宜性評價結論;

    3)進一步完善安全標準化工作的計劃和具體措施。

    4.1.4.2 績效考核報告,經總經理批準后下發至有關部門,并作為安全環保部開展管理評審的重要輸入材料。

    4.1.4.3 安全環保部負責保存安全標準化績效考核的有關記錄。

    4.1.5 安全標準化績效考核改進措施的實施

    安全環保部負責組織責任部門制訂改進措施計劃,責任部門負責實施,管理部進行跟蹤驗證并總結措施的完成情況。

    4.2 管理評審的組織實施

    安全環保部負責編制管理評審計劃,并提前一周下發至各車間、部門。

    4.2.1 管理評審輸入

    管理評審的輸入一般應包括

    (1)績效考核結果,行業安全考核、績效的結果;

    (2)方針目標實現情況;

    (3)管理制度的落實情況;

    (4)相關方的反饋、與其溝通、協商的結果等;

    (5)對符合法律法規情況的評價;

    (6)管理體系運行狀況,包括方針和目標的適宜性和有效性;

    (7)過程運行控制及危害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策劃及環境因素、職業衛生控制情況;

    (8)上次管理評審提出問題的改進措施實施及有效性;

    (9)糾正和預防措施的實施及效果;

    (10)資源的配置、需求和管理情況;

    (11)體系策劃變更情況;

    (12)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符合性或適宜性;

    (13)其它應進行評審的情況及改進建議。

    4.2.2 管理評審輸出

    管理評審輸出形式是評審報告、糾正預防和/或改進措施,一般應包括

    (1)方針目標、管理體系及其過程有效性的改進措施;

    (2)滿足顧客、員工、相關方要求的改進;

    (3)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修訂;

    (4)組織機構的調整及資源配置等。

    4.2.3管理評審的有關結果應傳達、通報到各相關部門、單位和員工,以便能采取適當措施,落實評審報告要求。

    4.2.4 管理評審可與環境管理體系、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管理評審一起組織進行。

    5 相關制度

    《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

    《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管理制度》

    6 相關記錄

    《績效考核計劃》

    《績效考核檢查表》

    《管理評審計劃》

    《管理評審報告》

    第15篇 防突隊安全管理激勵制度及考核辦法

    為使每個干部職工的工作績效有評定標準,充分發揚“比、學、趕、幫、超” 的精神,充分調動本隊干部職工參與礦井安全管理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促進我隊各項工作再上一個新臺階。特制訂防突隊安全管理考核辦法如下:

    一、副隊長工作績效評定標準

    副隊長工作績效基礎分為100分,每日由主管隊長指派專人進行評定。

    1、值班一次,計30分;跟班下井一次,計20分;非跟班下井一次,計15分。值跟班應有記錄可查,否則不計分。下井應填寫安全信息卡,否則扣10分。

    2、值跟班期間查出本隊隱患并處理每條計5分,被其他科室查出分管范圍的隱患,每條扣5分。查出一起三違或不規范操作計10分,被礦上查出分管范圍的三違或不規范操作,一起扣10分。

    3、完成當天工作任務計10分,一項工作未落實處理扣5分,造成嚴重后果的,當天工作績效為0分,并按有關制度進行處罰。

    4、按本隊會議管理制度要求,按時組織或參加會議,組織一次會議計10分,參加一次會議計5分。無故缺席,一次扣5分。未按時主持召開會議一次扣10分。

    5、為本隊贏得了榮譽,受到礦上表揚的或為本隊贏取了礦績效分的個人,視礦給績效分多少,均給予加10~50分。

    二、班組長工作績效評定標準

    1、班組長工作績效考核由分管副隊長每10天根據班組長工作業績、班組“三違”情況、學習情況及團隊精神四個部分進行,其他副隊長參加審議。

    2、每一部分考核分為a、b、c、d四級,三a一b以上進甲級;三a一b以下、二a二c以上、三b一c及以上進已級;三b一c以下、二c二d及以上進丙級,否則進丁級。

    3、甲級班組長工資基礎分上浮10%、已級班組長工資基礎分上浮5%,丙級不浮動,丁級工資下浮10%。

    4、連續一年考評為甲級的,作為年終評先及選拔干部的依據。

    5、連續半年考評為丁級的,撤銷班組長職務。

    6、甲級班組長評選時團隊精神具有一票否決權。

    ? 工作業績考核辦法:

    1、旬內能夠保質保量完成隊里下達的生產任務,無嚴重影響礦井生產任務的,評a級。

    2、旬內出滿勤的,本項考核上浮一級。

    3、保勤少一天的本項考核評b級,保勤少二天的本項考核評c級,保勤少三天的本項考核評d級,

    4、班組管理不到位,嚴重影響生產的一次直接降為d級;

    5、旬內有一天不能完成生產任務的,一次降一級,直到降為d級。

    本項考核中如果有兩個或兩個以上不能達到a級的,本項考核降一級。

    ? 違章(紀)情況考核辦法:

    1、全月班組成員無違章(紀),本項考核評a級,一般違章(紀)一次評b級,一般違章(紀)二次評c級,一般違章(紀)三次或嚴重違章(紀)一次評d級。

    2、查處本班組違章經落實屬實本項考核上浮一級,查處一般違章(紀)一次本項考核上浮一級,查處嚴重違章(紀)一次本項考核上浮二級。

    ? 安全學習考核辦法:

    1、積極參加隊里及礦方舉辦的各種安全學習活動,班組出勤率達90%以上評a級,班組出勤率達80%以上少評b級,班組出勤率達70%以上評c級,班組出勤率達70%以下評d級。

    2、凡在以上各類安全學習活動中成績排在前三名的或為我隊爭得榮譽的,本項考核上浮一級。

    3、凡在以上各類安全學習活動中成績排在倒數第一名的,本項考核直接降為d級。

    ? 團隊精神考核辦法:

    1、能夠顧全大局、忍辱負重、能和其他班組人員配合完成礦隊下達的各項生產及其它任務,評a級。

    2、積極參與我隊及礦上組織的各種活動,能夠遵守活動組織方定下的各種活動紀律,有強烈的集體榮譽感,維護本隊及黔金煤礦的形象。積極組織班組成員參加并能夠遵守紀律的評a級,隊上安排班組成員參加者少參加一次評b級,少參加二次評c級,少參加三次評d級。

    3、第2項中班組成員凡不遵守會議紀律造成惡劣影響的,班組長負連帶責任,本項考核直接降為d級。

    4、組織本班組職工做好人好事或其它方面能夠提升本隊或黔金煤礦集體形象的,本項考核上浮一級。

    5、本項評b級者不能參加總評甲級評選,評c級者不能參加總評已級評選。

    三、各班組職工等級評定標準

    職工等級評定每月評定一次,主要由各班班組長對班組職工進行考核評定,分管副隊長進行審議。

    1、考核分四個部分,分別為工作業績、違章情況、學習情況及團隊精神。

    2、每一部分考核分為a、b、c、d四級,三a一b以上進甲級;三a一b以下、二a二c以上、三b一c及以上進已級;三b一c以下二c二d及以上進丙級,否則進丁級。

    3、甲級職工工資基礎分上浮10%、已級職工工資基礎分上浮5%,丙級不浮動,丁級職工工資下浮10%。

    4、連續半年考評為甲級的職工,獎勵現金500元,連續一年考評為甲級的職工,加獎現金1000元,并作為年終評先的依據。

    5、連續半年考評為已級職工的,獎勵現金200元,連續一年考評為已級職工的,加獎現金500元。

    6、連續半年考評為丁級的職工,清出本隊。

    7、甲級職工評選時團隊精神具有一票否決權。

    ? 工作業績考核辦法:

    1、全月完成保勤,并能夠保質保量完成隊里下達的生產任務,無嚴重影響礦井生產任務的,評a級。

    2、全月出滿勤的,本項考核上浮一級。

    3、保勤少一天的本項考核評b級,保勤少二天的本項考核評c級,保勤少三天的本項考核評d級,

    4、鉆機工丟失或損壞一次鉆機(具)降一級,防突工存在假檢者一次直接降為d級;

    5、因工作失誤,隊內記過處分的,一次降一級,直至降為d級。

    6、全月中有一天不能完成生產任務的,一次降一級,直到降為d級。

    本項考核中如果全月有兩個或兩個以上不能達到a級的,本項考核降一級。

    ? 違章(紀)情況考核辦法:

    1、全月無違章(紀),本項考核評a級,一般違章(紀)一次評b級,一般違章(紀)二次評c級,一般違章(紀)三次或嚴重違章(紀)一次評d級。

    2、抵制違章指揮經落實屬實本項考核上浮一級,舉報一般違章(紀)一次本項考核上浮一級,舉報嚴重違章(紀)一次本項考核上浮二級。

    ? 安全學習考核辦法:

    1、積極參加隊里及礦方舉辦的各種安全學習活動,全部參加評a級,少參加一次評b級,少參加2次評c級,少參加3次評d級。

    2、凡在以上各類安全學習活動中成績排在前三名的或為我隊爭得榮譽的,本項考核上浮一級。

    3、凡在以上各類安全學習活動中成績排在倒數第一名的,本項考核直接降為d級。

    ? 團隊精神考核辦法:

    1、能夠顧全大局、忍辱負重、能和其它人員配合完成礦隊下達的各項生產及其它任務,本項考核上浮一級。

    2、積極參與我隊及礦上組織的各種活動,能夠遵守活動組織方定下的各種活動紀律,有強烈的集體榮譽感,維護本隊及黔金煤礦的形象。積極參加并能夠遵守紀律的評a級,隊上安排參加者少參加一次評b級,少參加二次評c級,少參加三次評d級。

    3、第2項中凡不遵守會議紀律造成惡劣影響的,本項考核直接降為d級。

    4、職工做好人好事或其它方面能夠提升本隊或黔金煤礦集體形象的,本項考核上浮一級。

    5、本項評b級以下者不能參加總評甲級評選,評c級以下者不能參加總評已級評選。

    第16篇 安全生產責任制目標考核管理制度

    1. 目的

    本制度著重闡述了嘉興市燃氣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稱公司)各職能部門/所、站的安全生產職責,及目標考核的辦法。

    2. 適用范圍

    本大綱適用于集團公司范圍內的所有活動。

    3. 參考文件

    《安全生產法》 全國人大常委

    《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基本規范》 aq/t9006

    4. 安全生產目標

    全年因工重傷及其以上人身傷害事故為零;

    每10萬工作小時工傷事故≤0.4起、可記錄的事故比上一年減少10%;

    管道燃氣用戶每千萬方氣可記錄事故≤0.5起;

    重大設備、火災、爆炸以及交通事故為零;

    發現職業病病例為零。

    5. 詳細描述

    5.1 安全管理組織

    5.1.1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公司領導、有關部門負責人、安全工作人員組成。由公司總經理任主任,常務副總經理(分管安全副總經理)任副主任,各部門、所負責人自動納入。

    1) 職能與作用

    根據國家和上級的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發布相關的規章制度和程序;

    協調和促進生產安全、治安保衛、消防、交通安全、職業衛生等相關活動,提高項目的安全管理水平;

    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組織安全競賽,開展安全活動;

    審查工業生產安全、消防、職業衛生等年度工作計劃。

    5.1.2 安全質監部

    安全質監部為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的主控部門;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安全質監部,安全質監部為日常辦事機構。

    5.2 各級安全生產職責

    5.2.1 總經理

    1) 是公司安全生產、消防、職業衛生的第一責任人,對公司安全生產、消防、職業衛生負總的領導責任;

    2) 組織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根據上一年的安全生產情況制定、修改總體和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并對安全生產目標實施情況進行考核;

    3) 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4) 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5) 健全公司安全管理機構,配備足夠、符合要求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人員;

    6) 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7) 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8) 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

    9) 保證職業健康安全所需經費投入;

    10)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在規定時間內向相關部門通報;

    11) 主持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工作。

    5.2.2 常務副總經理(分管安全領導)

    1) 具體領導并組織實施公司安全生產、消防、職業衛生工作,對公司的安全生產、消防、職業衛生管理負直接領導責任;

    2)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制,并組織管理評審,保證持久有效運行;

    3) 直接領導安全質監部工作;主持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4) 與公司其他領導溝通安全及消防事項,協調各部門安全生產職責的接口;

    5) 組織事故/事件的調查和處理,制定并監督落實類似事故/事件發生的預防措施,批準調查報告;

    6) 組織編制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7) 協助總經理組織安全生產活動,當總經理不在時,代理公司總經理安全責任。

    5.2.3 分管財務副總經理

    1) 對安全所需經費予以優先保證;

    2) 監督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的合理使用。

    5.2.4 分管運行副總經理

    1) 本著“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組織生產活動,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負領導責任;

    2) 安排落實安全防護和職業健康安全技術措施;

    3) 安排落實事故/事件隱患整改措施;

    4) 組織制定實施應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5) 參加現場的安全檢查。

    5.2.5 黨支部副書記

    1) 組織居民、工商業燃氣用戶的安全宣傳工作;

    2) 督促管道燃氣用戶安全隱患的整改。

    5.2.6 工會

    1) 督促公司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積極維護員工在安全生產中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員工的安全和健康;

    2) 參加公司組織的各種安全生產檢查活動,督促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

    3) 依法參加事故調查,向有關部門提出處理意見。

    5.2.7 安全質監部

    1) 具體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2) 負責將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分解到相關職能部門,并制定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實施計劃和考核辦法,對各部門安全生產目標指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

    3)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的文件體系,并組織實施及監督;

    4) 負責公司應急管理工作;

    5) 負責安全生產標準化運行過程中的檢查、監督管理及持續改進活動的組織;

    6) 制定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計劃,如,安全培訓計劃、安全費用計劃,應急演練計劃等;

    7) 負責安全風險分析及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建立;

    8) 審核有關部門制定和執行的安全預防措施和安全技術措施;

    9) 組織編制發布危險源風險/重要風險清單;

    10) 負責有害環境因素、職業病和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上報等;

    11) 負責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控制的管理,審批特種保健費用;

    12) 負責安全用品的驗收和鑒定工作;

    13) 負責安全生產人員的資格監督;

    14) 負責對特種設備的監督管理;

    15) 定期發布安全分析報告;

    16) 負責主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相關要求的識別,編制管轄范圍內的適用法律法規及相關要求清單。

    5.2.8 企業管理部

    1) 負責職安全生產目標在本部門的分解落實;

    2) 負責本部門存在的危險源的辨識、評價和控制;

    3) 組織本部門學習安全管理制度,提高本部門人員的安全意識;

    4) 實施管理評審工作。

    5.2.9 人力資源部

    1) 負責安全生產目標在本部門的分解落實;

    2) 為公司配備符合要求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3) 將安全教育培訓納入全員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

    4) 組織新入場職工的三級安全教育工作,特種作業人員的資格管理工作,建立職工教育檔案;

    5) 組織職工的職業衛生體檢工作;

    6) 組織本部門學習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部門人員的安全意識。

    5.2.10 計劃財務部

    1) 負責安全生產目標在本部門的分解落實;

    2) 對安全所需經費予以優先保證;

    3) 建立職業健康安全費用臺賬;

    4) 監督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的合理使用;

    5) 組織學習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部門人員的安全意識。

    5.2.11 辦公室

    1) 負責安全生產目標在本部門的分解落實;

    2) 負責本部門存在的危險源的辨識、評價和控制;

    3) 負責安全生產宣傳及文化建設工作;

    4) 負責公司車輛安全、交通安全的管理工作;

    5) 負責與隆禧大樓物業簽訂消防、用電安全的協議;

    6) 建國北路消防、用電安全的物業管理;

    7) 組織本部門學習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部門人員的安全意識。

    5.2.12 客戶服務部

    1) 負責安全生產目標在本部門的分解落實;

    2) 負責本部門存在的危險源的辨識、評價和控制;

    3) 負責居民、工商業燃氣用戶的安全宣傳工作;

    4) 負責管道燃氣用戶安全隱患的整改;

    5) 負責管道燃氣用戶的入戶安檢工作;

    6) 負責建立管道燃氣用戶信息的安全信息;

    7) 組織本部門學習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部門人員的安全意識。

    5.2.13 市場發展部

    1) 負責職業健康安全目標在本部門的分解落實;

    2) 負責本部門存在的危險源的辨識、評價和控制;

    3) 負責組織燃氣工程的方案會審;

    4) 組織學習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部門人員的安全意識。

    5.2.14 工程技術部

    1) 負責職業健康安全目標在本部門的分解落實;

    2) 負責本部門存在的危險源的辨識、評價和控制;

    3) 負責燃氣工程的項目施工的安全管理和監督;

    4) 組織學習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部門人員的安全意識。

    5.2.15 管線所

    1) 負責公司燃氣管網的安全巡檢、維護、搶修工作;

    2) 負責公司設備、設施、特種設備的管理;

    3) 負責南湖lng站、門站t3、t4、t5的安全管理。

    5.2.16 班組/站長

    1) 對本班組的安全負責;

    2) 指導本班組職工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3) 進行崗位安全教育;

    4) 服從安全管理人員的管理,發現事故隱患,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員報告;

    5) 開展班組安全學習,杜絕違章指揮作業;

    6) 做好文明施工工作,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7) 發生事故,馬上向上級報告,組織搶救措施,保護好事故現場,配合事故調查。

    5.2.17 安全管理人員

    1) 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監督檢查,監督各項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管理程序的實施;

    2) 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

    3) 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應當立即制止,有權采取勸告、批評、警告、罰款和停止作業的處罰措施;

    4) 參加安全檢查活動;

    5) 負責的安全宣傳、警示工作。

    5.2.18 工程技術人員

    1) 參與部門的危險源的識別;

    2) 協同有關部門加強對職工的技術教育與考核,推廣安全生產技術方面的先進經驗;

    3) 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從技術方面分析事故原因和防范措施。

    5.2.19 項目負責人

    1) 對所管轄的項目的施工安全負監督責任。

    5.2.20 管理人員

    1) 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紀律,不違章指揮,不違反勞動紀律;

    2) 發現工人違章行為時,有責任制止;

    3) 承擔分管范圍內工作的安全責任;

    4) 樹立自我保護意識,防止受到傷害;

    5) 發現事故隱患或苗頭,馬上向上級或安全管理人員匯報;

    6) 發生事故,積極參與事故搶救。

    5.2.21 作業人員

    1) 不違章作業,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實施自我保護;

    2) 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的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3) 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工機具;

    4) 發現不安全因素或發生未遂事件,立即向上級或安全管理人員報告;

    5) 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勸告、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6) 發生事故,積極參與事故應急搶救。

    6. 目標管理與考核

    6.1 目標管理1) 根據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目標、指標制定相應的分工分解表;

    2) 安全質監部負責對安全生產目標、指標完成情況進行監視和測量,及時更新和修改安全管理目標;

    3) 安全質監部每月度組織進行一次對公司各部門、所的初步考核,并將初步考核情況報分管副總經理審批;

    4) 安全質監部每年年終組織進行一次對公司各部門所年終綜合考核,并將考核情況報分管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

    5) 公司實行監督制度,由安全質監部安全管理人員行使安全監督職能;

    6) 管理目標應有書面文件,由公司總經理在每年年底與分管安全副總經理簽訂公司級的次年《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分管安全副總經理與各部門、所負責人簽訂次年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

    7) 公司加強監督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修正。

    6.2 考核

    6.2.1 獎勵

    1) 公司順利完成年度安全生產目標、指標;

    2) 各部門、所實現與公司簽訂責任書所規定的安全績效控制指標;

    3) 各部門、所負責人能有效地安全地開展本單位工作,并積極推進本單位的安全文化建設。

    6.2.2 處罰

    若各部門、所未能達到與公司簽訂責任書所規定的安全管理績效,各部門、所必須查清原因、分析責任、制定預防措施,并接受必要的處罰(詳見各部門、所與公司簽訂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

    第17篇 駕校安全管理考核獎懲制度

    第一章 考核基本原則

    第一條 為貫徹《安全生產法》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建立“學校負責、行業管理、國家管理、群眾監督和勞動者遵章守紀”的道路運輸源頭安全生產管理體制,強化源頭安全目標管理,控制和減少傷亡事故,根據《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辦法》和結合我校培訓源頭安全管理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考核評比的依據是市安監局、市交通局下達的各項安全生產控制指標。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我校下屬的各職能部門。

    第四條 安全管理工作實行階段性檢查與年終考核相結合的方法,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公平的原則,激勵先進、鞭策后進,確保源頭安全管理考核工作的有效實施。

    第五條 源頭安全實行部門管理,各受考核單位的負責人是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其他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承擔相應的安全管理責任。

    第六條 各受考核單位必須建立健全與安全管理目標,職責明晰,按規定落實安全管理經費,制定安全管理工作各項保障措施。

    第七條 考核工作由安全管理委員會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

    第二章 考核范圍及單位

    第八條 考核各培訓組、職能部門負責人、安全管理責任人。

    第九條 年終源頭安全目標管理考核由安全管理委員組織人員進行,并提出初步意見,提經理辦公審定后按《職工獎懲規定》實施獎勵。

    第三章 考核內容及評分標準

    第十條 考核基本分為100分。其中工作目標、工作要求各30分,安全控制指標為40分。評分實行倒扣計分方法,即基本分減去扣分為考核實得分。

    (一)工作目標及評分標準(30分)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及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經費落實。未落實機構扣2分,未落實安全經費2分。

    2、認真完成上級布置的各項工作,全年安全工作有規劃、

    實施措施、檢查、總結。未做到每項扣2分。

    3、認真落實安全生產各項管理制度,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檢

    查,全年不得少于10次,及時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安全隱患整治督辦任務并進行初驗和申請驗收。各項制度未落實一項扣2分,檢查少一次扣1.5分,未督促整改每項安全隱患扣2分,整改后未申請驗收每項扣1分。

    4、強化安全日常監管,安全管理人員每天必須做好管理工作日志的記錄。人員不到崗、到位的每次扣3分,無工作日志每次扣0.5分。

    5、做好“環境整治”、“培訓秩序”、“人口密集型場所安全”、“安全生產月”等季節性專題安全工作,做到工作有規劃、實施措施、檢查、總結。每項工作未開展扣3分,效果不明顯每項扣1分。

    6、發生安全傷亡事故,必須按規定及時趕赴現場組織搶救,協助做好事故調查和善后處理。未做到每次扣3分,

    (二)工作要求及評分標準(30分)

    1、按通知要求參加上級各部門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無故缺席每人次扣1分。不按時上報有關安全工作總結及資料的,每次扣2分。

    2、凡發生行業安全事故必須在6小時內上報,未做到每次

    扣2分。

    3、發生重、特大安全責任事故,安全管理責任人必須到市

    處述職,接受訓導。未做到扣5分。

    4、各類事故報表要按規定及時、準確上報,未做到每次扣1分。

    5、層層分解培訓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不分解扣10分。

    (三)安全控制指標及評分標準(40分)

    1、凡突破市駕辦下達的各類安全控制指標中一項的,取消評獎資格,每發生一起安全責任事故扣2分,不及時上報每次扣2分。

    2、凡發生一起安全責任事故(死亡3人,重傷9人以下),每次扣10分,發生重特大源頭安全責任事故的,取消評獎資格。

    第四章 獎懲辦法

    第十一條 將把安全控制指標作為考核各部門負責人政績的重要內容,實行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制度。

    第十二條 同樣問題一年內發生一次以上重特大源頭安全責任事故的,罰責任人500—1000元,并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第十三條 年終考核總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責任單位為安全管理工作先進單位,總分在85分(含85分)以上的責任單位為安全管理工作達標單位。

    第十四條 安全先進單位、達標單位可參照《職工獎懲辦法》進行獎勵。

    第十五條 具體獎勵辦法:

    1、被上級機關評為安全生產先進單位的領導、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安全員每人獎勵200元。

    2、被局評為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科室負責人每人獎勵100元。

    3、被評為先進個人的每人獎100元。

    4、造成重傷以上事故,對責任人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并罰款100元。

    5、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造成輕傷事故,對責任者給予通報批評并罰款。

    6、造成死亡、火災事故,予行政記大過處分或留用察看,直至開除單位,如觸犯刑法,要追究刑事責任。

    7、違反勞動紀律,玩忽職守,擅自動用設備等,而造成設備損壞等或人身傷亡事故的,根據情節輕重,加重處罰。

    第18篇 安全管理考核獎懲制度

    1、加強安全生產制度落實,以突出把隱患當作事故來對待,把事故苗頭當事故來處理,嚴格按《安全生產現場監察規定》,從嚴要求,從嚴管理。

    2、廠區內(包括辦公室)嚴禁吸煙,如有違犯發現后罰款50-300元。在檢查中發現煙頭或火柴,如當班人員不能說明來歷每個煙頭(火柴)罰款40元。

    3、工人上崗必須按規定著裝,嚴禁穿高跟鞋和帶釘鞋上崗,如有違犯發現后罰款40元,并責令當事人離崗,并按曠工論處。

    4、嚴禁酒后上崗,嚴禁在崗上喝酒,如有違犯發現后每人罰款40元,并責令當事人離崗,并按曠工論處。

    5、嚴禁遲到、早退、脫崗、睡崗、崗竄、亂崗等,如有違者扣罰當月獎金的20%。

    6、嚴禁攜帶香煙火種上崗,違者予以沒收,并罰款40元。

    7、班組“三標”建設不達標的班組,扣罰當月獎金的30%。

    8、對拒絕服從違章指揮、制止違章作業的班組和個人,給予表揚和獎勵。

    9、對及時發現并排除生產中的事故隱患、避免造成損失的班組和個人,給予表揚和獎勵。

    10、在發生事故時,能沉著通敢地搶險救災,減輕損失或避免事故的班組和個人,給予表揚和獎勵。

    第19篇 燒結廠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溝通、培訓、評審修訂與考核管理制度

    1? 目的

    本制度確定了燒結廠適用于其生產活動和其它應遵守的安全責任要求,規定了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溝通、培訓、評審修訂與考核等方面,確保本公司各級領導干部、各個部門、各類人員,在其各自職責范圍內,對安全生產層層負責,確保安全生產目標的實現。

    2? 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溝通、培訓、評審修訂與考核。

    3? 職責

    燒結廠安委會負責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溝通、培訓、評審與績效測量的相關事項。

    4? 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

    4.1? 安全生產責任制由安全監督科負責起草后交安委會第一責任人審閱。

    4.2? 安委會第一責任人審閱后提出修改意見。

    4.3? 安全監督科修改后下發相關至各級領導干部、各個部門、各類人員。

    5? 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溝通

    5.1? 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應及時下發相關至各級領導干部、各個部門、各類人員并征求意見。

    5.2 安全監督科將征求的意見匯總后反饋給公司安全第一責任人。

    5.3 安委會第一責任人組織領導干部、各個部門、各類人員代表召開安全生產責任制修訂會。

    5.4? 安全監督科根據修訂會結果對安全生產責任制定稿。

    6? 培訓

    6.1? 安全監督科負責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解釋。

    5.2? 安全監督科門應定期組織領導干部、各個部門、各類人員對其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學習。

    5.3? 每次培訓學習應有學習記錄。

    6? 評審

    6.1安全生產責任制評審小組由分管安全的副廠長及安全監督科、技術部門、生產部門等部門組成。

    6.2安全生產責任制評審小組對已制定的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評審。

    6.3經評審通過安全生產責任制,從上至下層層互相簽字實施。

    7? 修訂

    7.1根據評審情況,對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否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是否具有可操作性進行修訂,每年一次。

    8? 周期

    8.1每年底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執行情況進行考核;

    8.2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由安全管理部門根據簽訂的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

    8.3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結果報燒結廠安委會第一責任人認可,年終獎懲兌現。

    第20篇 安全管理績效考核制度

    一、 目的

    為了不斷提高安全管理績效,實現安全生產的長效機制,進一步完善安全標準化的計劃和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二、 范圍

    對安全標準化進行全面綜合考核。

    三、 績效考核內容

    1. 績效考核所依據的標準:○1企業安全生產方針、目標。

    ○2危化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規范要求。

    ○3企業制定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4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2. 績效考核監測和測量的對象:

    ○1企業是否達成安全生產目標。

    ○2企業是否按危化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規范要求開展各項工作。

    ○3企業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是否有嚴格的貫徹落實和執行。

    ○4企業是否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部門規定的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3. 績效考核的周期:每半年一次,在每年的6月底和12月底進行。

    4. 績效考核責任人:由企業安全部組織相關部門主管進行考核。

    5. 績效考核方法:分主動性監視和被動性監視兩種。主動性監視主要檢查本企業安全活動的符合性;被動性監視主要是調查、分析和記錄安全管理的失敗案例。

    四、 績效考核結果

    績效考核的結果首先作為本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推行是否有效的依據;其次作為本企業安全部總體工作績效的主要依據,直接與安全部工作人員年度績效資金掛鉤,第三作為進一步完善安全標準化工作的依據。

    五、 附件

    《安全管理績效考核表》aq-ab-b39

    安全、環保管理制度及考核辦法(20篇范文)

    1 概述為貫徹《安全生產法》、《環境保護法》,落實“安全清潔生產、綜合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加強安全環保監督管理工作,減少和避免安全環保事故,保障公司財產和員工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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