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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十二篇)

    發布時間:2024-01-04 07:02:13 查看人數:68

    z企業財務管理制度

    第1篇 z企業財務管理制度

    在每一個企業中,其財務管理制度都要規定財務各人員的崗位職責,公司的財務各項制度等。以下是完整的企業的財務管理制度的范本,僅供參考。

    一、總則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制定本制度;2、為規范公司日常財務行為,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門及員工對公司財務部工作進行有效地監督,同時進一步完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維護公司及員工相關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財務管理細則

    一、總原則

    1、公司財務實行“計劃”為特征的總經理負責制:屬已經總經理審批的計劃內的支付,由相關事業部總經理的書面授權,財務負責人監核即可辦理;屬計劃外的,必須有

    公司總經理的書面授權。

    2、嚴格執行《會計法》和相關的財務會計制度,接受財政、稅務、審計等部門的檢查、監督,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及時、準確、完整。

    二、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一)財務經理崗位職責

    1、對崗位設置、人員配備、核算組織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時負責選拔、培訓和考核財會人員。

    2、貫徹國家財稅政策、法規,并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建立規范的財務模式,指導建立健全相關財務核算制度同時負責對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3、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監督各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4、其他相關工作。

    (二)財務主管職責

    1、負責管理公司的日常財務工作。

    2、負責對本部門內部的機構設置、人員配備、選調聘用、晉升辭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見。

    3、負責對本部門

    財務人員的管理、教育、培訓和考核。

    4、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會計電算化管理方式等。

    5、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各項制度,加強財務管理。

    6、參與公司各項資本經營活動的預測、計劃、核算、分析決策和管理,做好對本部門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

    7、組織指導編制財務收支計劃、財務預決算,并監督貫徹執行;協助財務經理對成本費用進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0、負責監管財務歷史資料、文件、憑證、報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工作,并按規定手續報請銷毀。

    11、參與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會計職責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復帳、報賬,做到手續齊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處理及時;

    2、發票開具和審核,各項業務款項發生、回收的監督,業務報表的整理、審核、匯總,業務合同執行情況的監督、保管及統計報表的填報;

    3、會計業務的核算,

    財務制度的監督,會計檔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門主管或相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出納職責

    1、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冊,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2、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3、對每天發生的銀行和現金收支業務作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保證帳實相符。

    三、現金管理制度

    1、所有現金收支由公司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現金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流水收支帳目,并每天結出余額核對庫存。作到日清月結,帳實相符。

    3、庫存現金超過3000元時必須存入銀行。

    4、出納收取現金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后,交繳款人、業務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5、任何現金支出必須按相關程序報批(詳見支出審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須預支現金的,須填寫借款單,經總經理簽字批準,方可支出現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來或借款后三天內向出納還款或報銷(詳見差旅費報銷規定)。

    6、收支單據辦理完畢后出納須在審核無誤的收支憑單上簽章,并在原始單據上加蓋現金收、付訖章,防止重復報銷。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的購買、填寫和保存由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銀行存款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銀行流水收支帳目,并每天結出余額;每工作日結束后。

    3、出納收取支票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后,交繳款人、繳款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4、支票的使用必須填寫“支票領用單”,由經辦人、部門經理、財務主管(經理)、總經理(計劃外部分)簽字后出納方可開出。

    5、所開出支票必須封填收款單位名稱。

    6、所開支票必須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頭上簽收或蓋章。

    五、印鑒的保管

    1、銀行印鑒必須分人保管。

    2、財務專用章和總經理印鑒分別由財務經理和出納負責保管。

    六、現金

    、銀行存款的盤查

    1、出納人員在每周完成出納工作后,應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結存情況,編制“出納報告表”,并對由出納保管的庫存現金,由會計或總經理指定人員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終了進行定期對帳盤查,其他時間進行抽查。

    2、出納應根據銀行存款日記帳的帳面余額與開戶銀行轉來的對帳單的余額進行核對,對未達帳項應由會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進行檢查核對。

    3、其它依據相關會計制度及法規執行。

    支出審批制度

    一、目的

    1、為簡化支出審批手續,提高工作效率。

    2、防止因私占用公司財產。

    二、適用原則

    (一)使用商業單位制,經營計劃和財政預算內,授權行使終審權。(經理/部門負責人對該單位之營業指標負全責)。

    (二)部門經理可適當的將其權限或部份權限,以文字性形式,授權給其副經理或部門主管等。

    (三)授權方式可分為兩類:

    三、審批程序

    1、計劃內報銷:

    經手人、證明人(持原始憑證)、分管經理(部門負責人)、財務部

    2、超計劃報銷:

    經手人、證明人(持原始憑證和超支報告)、分管經理(部門負責人)、財務

    四、計劃審批內容

    1、購買日常辦公用品、計算機的外設配件和耗材之支出計劃,由運營中心收齊匯總,報公司總經理審批。原則上由運營管理中心統一購買并庫存,各部門登記領用,并進入各部門的費用。每月底由運營管理中心向財務部提供有關方面的明細表(經各部門簽字確認)。

    2、固定資產與辦公家具(包括機房與oa設備):其購買由各部門報

    申請計劃,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公司總經理批準,公司技術部、運營管理中心統一協調核準后,對協調或購買情況寫出需求報告,報公司總經理批準統一購買,金額在1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購入必須報總經理審批。

    3、參展/會費:由經辦人隨借款單附上邀請函與蓋章完全的參展申請表復印件,由部門經理審批,財務部審核付款。本地展會原則上不得支付會務費;外地展會如在參展費中包含會務費用的,必須注明人數與明細并履行上述審批手續。凡批準住會,予以報銷往返車票與會務費;不住會的,報銷車票與差旅補助。

    3、凡是參加境外展覽會,必須至少提前一個月向公司總經理提交專項申請報告,注明參展必要性、參展人數、費用預算等。經批準后方可執行。

    4、差旅費: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制定出差計劃,應注明出差地點、事由、時間、人數、由部門經理審核出差的必要性和借款的合理性、經理簽字后交財務付款。各部門經理憑出差報告先由公司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借款。(所有境外出差必須提前書面請示總經理經批準后方可執行)。

    5、工資、獎金的支出:由公司人事部核準每月考勤,財務部編制發放表,經理簽字確認,并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財務發放。

    6、業務費用:業務費用包括業務交通費(含油費、保養費、過路費、搬運費)、快遞費、禮品費及業務招待費。經總經理批準的計劃內業務費用由部門經理審批;計劃外業務費用報

    公司總經理審批。

    報銷審核制度

    一、原則

    1、嚴格財務收支審批制度,公司發生的各項開支都必須由經手人填寫費用報銷單,注明支出事由、項目、發票張數、報銷金額、和經辦人簽名、部門經理簽字、財務經理審核(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分計劃內和計劃外相關程序審批后,出納方可付款。

    2、加強報銷管理,當月帳,當月了,25日以后帳最遲不得超過下月3日。

    3、為了分清責任,進行部門核算,不同人員支出的業務費用不得混淆在一張報銷單上。

    二、支出相關部門審核

    對所有報銷內容,相關部門經理必須就其合理性及必要性進行審核。

    三、財務部門審核

    財務部門對所有報銷票據,依據相關財經法規及內部財務制度對其合法性進行審核。

    四、審核權限

    同審批權限。

    五、費用報銷及借款時間一覽

    項目周一周二周三周四周五

    款項借支11:00-12:0011:00-12:0011:00-12:0011:00-12:0011:00-12:00

    15:30-17:0015:30-17:0015:30-17:0015:30-17:0015:30-17:00

    費用報銷9:00-12:009:00-12:009:00-12:00

    對外結帳9:00-12:009:00-12:009:00-12:00

    六、報銷手續

    嚴格執行財務報銷制度,款項支出時填寫支出憑單并將發票(所有票據須開明細發票,經手人須在票據背面簽字)交給財務。由客戶或分公司報銷的要向財務注明并留復印件,原件給客戶。計劃內報銷必須提供的原始憑證:

    1、版面費、廣告代理費:由部門憑發票填寫費用(成本)報銷單,財務部對票具進行核實(附上媒體刊登的詳細清單),核對無誤后付款。

    2、印刷費(出片費):部門憑發票,附印刷品結算單,進行核實無誤后,填寫費用(成本)報銷單,財務審核無誤后付款。

    3、辦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由運營管理中心統一購買的,運營管理中心保管人員根據發票同實物核對無誤后,填寫驗收單后(低值易耗品還需有出庫單),憑發票(附上驗收單及分攤明細)填寫費用報銷單。各單位自行購買的憑發票填寫費用報銷單經相應級別的領導審批后報銷。

    4、機房與oa設備:技術部保管人員根據發票同實物核對無誤后填寫驗收單和出庫單。憑發票(附上驗收單)填寫費用報銷單。

    5、資料費:各單位購書及其它資料,首先將書、資料和發票拿到資料管理部門(運營管理中心)進行登記驗收,并在書、資料上蓋章、編號。經手人憑發票(附上驗收單)填寫費用報銷單。

    6、差旅費:于返回3天內必須報銷,由部門經理審核票據的合理性并在報銷單上隨同差旅者簽字認證,后至財務核銷借款。各單位經理報差旅費憑報銷單經大區總裁審批后到財務核銷借款。對3天內無故不及時報銷的,財務部應催辦一次,仍不辦理者,財務部有責任從其當月工資和獎金中扣除。試用人員出差借款須由經理擔保,視同經理借款。

    7、業務費用:所有業務費用票據須開明細發票,經手人須在票據背面簽字。各單位應本著勤儉節約的原則使用業務費用,任何人不得用于除業務需要以外的個人消費。業務招待費須有兩人以上簽字并注明時間及招待客戶名稱;加班用餐費須有全體用餐人簽字;交通費須注明起始、地點及原因;禮品費須注明所送人名及禮品名稱、數量;快遞費單據上請注明客戶名稱。所有費用均計入部門成本。未按規定填寫說明或簽字的,財務人員應將報銷憑證退回并說明原因。

    8、超計劃報銷手續必須有審批報告,其它同計劃內報銷手續一樣。

    差旅費報銷管理規定

    為保證公司差旅費的合理使用,規范差旅費的開支標準,特制定此規定,具體如下:

    1、出差人員是指經公司總經理批準離開本市一天以上進行各項公務活動的員工。

    2、出差人員出差需持有經部門經理、運營中心、公司總經理簽字的《出差申請表》。申請表中需注明部門名稱、出差人姓名、出差時間、出差地點、出差事由、出差來回乘坐交通工具、預計差旅費金額,報總經理審批,憑申請單辦理借款和報銷手續后將申請單交運營管理中心存檔。

    3)報批手續:

    一般人員出差,在特殊情況下需乘飛機,必須有總經理審批同意,報公司總經理批準。

    1、工出差到外地,可預借一定金額的差旅費。出差回來后憑單據在三日內報銷,逾期不報銷者,將從工資中扣除所借款項。

    2、出差人員的住宿費、市內交通費、伙食補助費實行定額包干(詳見后附差旅費報銷標準),由出差人員調劑使用,節余歸己、超支不補。

    3、出差乘坐火車,一般以硬臥為標準,如買不到硬臥票,按硬座票價的60%予以補助。

    6、出差期間的交際應酬費,須事先請示總經理特批。

    7、往返機場、車站的市內交通費準予單獨憑車票報銷(不含出租車費用)。

    8、出差參加展示會的運雜費、門票等準予單獨憑票報銷;對于到外地參加會議、展覽、及其他活動的人員食宿及其他費用由對方負擔的,不得在

    公司報銷路費并領取補助.

    10、出差或外出學習、培訓、參加會議等,由集體統一安排食宿的,按其統一標準報銷,不享受任何補助。

    11、出差補助天數的計算方法:

    1)出發日補助計算:以有效報銷車票或飛機票的準確開車或起飛時間為準:上午12:00前出發的可享受全天補助;12:00后出發的,當日不能到達目的地的,可享受半天補助;12:00后出發的,當天到達目的地的并住宿,可享受全天補助;

    2)到達日補助計算:以有效報銷車票或飛機票的準確開車或起飛時間為準:上午12:00前返回的可享受半天補助;12:00后返回的可享受全天補助。

    12、出差天數的計算方法:按照實有天數計算。

    13、費用核算:公司所有人員出差費用均計入各部門成本。

    14、其它

    1)報銷差旅費時,應提供出差期間相應票據(如住宿費、市內交通費、餐費等),以便財務部進行帳目財務處理。如無法提供相應票據,日補助超過30元以上的部分將由財務按國家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2)凡購買打折機票的(票面有不得簽轉更改字樣的),在報銷時必須按打折后的實際價格填寫,如有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后將加倍扣還。

    附件:差旅費報銷標準

    職務一般地區費用標準(元/天)特殊地區費用標準(元/天)

    總經理280、380

    事業部/職能部門總經理(主任)240、320

    部門經理220、280

    部門副經理/主管180、230

    一般人員160、200

    2、事業部副總經理/職能部門副總經理(副主任)與部門經理補助標準相同;

    3、經理助理、行政主管等享受主管待遇。

    往來帳務管理制度

    第2篇 g工業企業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工業企業財務行為,有利于企業公平競爭,加強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根據《企業財務通則》,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各類工業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包括:全民所有制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私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等各類經濟性質的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類組織形式的企業。非工業系統獨立核算的工業企業也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 企業應當在辦理工商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主管財政機關提交企業設立批準證書、營業執照、合同、章程等文件的復制件。企業發生遷移、合并、分立以及其他變更登記等主要事項,應當在依法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主管財政機關提交變更文件的復制件。

    第四條 企業應當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完善內部經濟責任制,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各項財務開支范圍和標準,如實反映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依法計算繳納國家稅收,并接受主管財政機關的檢查監督。

    第五條 企業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是,做好各項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籌集資金,有效利用企業各項資產,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第六條 企業應當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產量、質量、工時、設備利用,存貨的消耗、收發、領退、轉移以及各項財產物資的毀損等,都應當及時做好完整的原始記錄。企業各項財產物資的進出消耗,都應當做到手續齊全,計量準確,并制定和修訂原材料、能源等物資消耗定額和工時定額,定期或者不定期地進行財產清查。

    第二章 資金籌集

    第七條 企業籌集的資本金,分為國家資本金、法人資本金、個人資本金以及外商資本金等。國家資本金為有權代表國家投資的政府部門或者機構以國有資產投入企業形成的資本金。法人資本金為其他法人單位以其依法可以支配的資產投入企業形成的資本金。個人資本金為社會個人或者本企業內部職工以個人合法財產投入企業形成的資本金。外商資本金為外國投資者以及我國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投資者投入企業形成的資本金。

    第八條 企業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合同、章程的規定,及時籌集資本金。資本金可以一次或者分期籌集。一次性籌集的,從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6個月內籌足。分期籌集的,最后一期出資應當在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3年內繳清,其中,第一次投資者出資不得低于15%,并且在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3個月內繳清。投資者未按照投資合同、協議、章程的約定履行出資義務的,企業或者其他投資者可以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

    第九條 企業在籌集資本金過程中,吸收的投資者的無形資產(不包括土地使用權)的出資不得超過企業注冊資金的20%;因情況特殊,需要超過20%的,應當經有關部門審查批準,但是最高不得超過30%。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企業不得吸收投資者的已設立有擔保物權及租賃資產的出資。

    第十條 企業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資并出具驗資報告,由企業據以發給投資者出資證明書。

    第十一條 企業籌集的資本金,在生產經營期間內,投資者除依法轉讓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投資者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合同、章程的規定,分享企業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十二條 企業在籌集資本金活動中,投資者實際繳付的出資額超出其資本金的差額(包括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的溢價凈收入);接受捐贈的財產;資產評估確認價值或者合同、協議約定價值與原帳面凈值的差額;以及資本匯率折算差額等計入資本公積金。資本公積金按照法定程序,可以轉增資本金。

    第十三條 企業的負債分為流動負債和長期負債。流動負債包括短期借款、應付及預收貨款、應付票據、應付內部單位借款、應交稅金、應付股利和其他應付款、應付短期債券、預提費用等。從成本、費用中提取的職工福利費等,作為流動負債。長期負債包括長期借款、應付長期債券、應付引進設備款、中小企業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應付款等。發行的長期債券按照債券面值計價,實際收到的價款超過或者低于債券面值的差額,在債券到期以前分期沖減或者增加利息支出。

    第十四條 企業應當按期償還各種負債,如發生因債權人特殊原因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計入營業外收入。

    第十五條 企業流動負債的應計利息支出,計入財務費用。企業長期負債的應計利息支出,籌建期間的,計入開辦費;生產期間的,計入財務費用;清算期間的,計入清算損益。其中:與購建固定資產或者無形資產有關的,在資產尚未交付使用或者雖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之前,計入購建資產的價值。

    第三章 流動資產

    第十六條 流動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預付款項、存貨等。

    第十七條 企業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及各種存款的內部控制制度。

    第十八條 企業應收及預付款項包括: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預付貨款和待攤費用。應收票據按照面值計價。貼現應收票據的實得款項與其面值的差額,計入財務費用。

    第十九條 企業可以于年度終了,按照年末應收帳款余額的3~5‰計提壞帳準備金,計入管理費用。企業發生的壞帳損失,沖減壞帳準備金。收回已經核銷的壞帳,增加壞帳準備金。不計提壞帳準備金的企業,發生的壞帳損失,計入管理費用。收回已核銷的壞帳,沖減管理費用。

    第二十條 存貨包括各種原材料、燃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在產品、外購商品、協作件、自制半成品、產成品等。

    第二十一條 存貨按照實際成本計價。購入的,按照買價加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途中合理損耗,入庫前的加工、整理及挑選費用以及繳納的稅金等計價。自制的,按照制造過程中的各項實際支出計價。委托外單位加工的,按照實際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加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和加工費用等計價。投資者投入的,按照評估確認或者合同、協議約定的價值計價。盤盈的,按照同類存貨的實際成本計價。接受捐贈的,按照發票帳單所列金額加企業負擔的運輸費、保險費、繳納的稅金等計價;無發票帳單的,按照同類存貨的市價計價。按照計劃成本核算存貨的企業,對存貨的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之間的差異,應當單獨核算。

    第二十二條 企業領用或者發出在存貨,按照實際成本核算的,可以采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個別計價法、后進先出法等方法確定其實際成本;采用計劃成本核算的,按期結轉其應負擔的成本差異,將計劃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

    第二十三條 企業領用的低值易耗品、周轉使用的包裝物和材料,一次或者分期攤銷。

    第二十四條 存貨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盤點,年度終了前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對于盤盈、盤虧、毀損以及報廢的存貨,應當及時查明原因,分別情況及時處理。盤盈的存貨,沖減管理費用。盤虧、毀損和報廢的存貨,扣除過失人或者保險公司賠款和殘料價值之后,計入管理費用。存貨毀損屬于非常損失的部分,扣除保險公司賠款和殘料價值后,計入營業外支出。

    第四章 固定資產

    第二十五條 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機品、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過兩年的,也應當作為固定資產。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固定資產目錄。

    第二十六條 固定資產按照下列方式計價。購入的,按照買價加上支付的運輸費、保險費、包裝費、安裝成本和繳納的稅金等計價。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全部支出計價。投資者投入的,按照評估確認或者合同、協議約定的價值計價。中小企業融資租入的,按照租賃協議或者合同確定的價款加運輸費、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等計價。接受捐贈的,按照發票帳單所列金額加上由企業負擔的運輸費、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等計價。無發票帳單的,按照同類設備市價計價。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進行改擴建的,按照固定資產的原價,加上改擴建發生的支出,減去改擴建過程中發生的固定資產變價收入后的余額計價。盤盈的,按照同類固定資產的重置完全價值計價。企業購建固定資產交納的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耕地占用稅,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第二十七條 企業的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期準備、正在施工中和雖已完工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筑工程和安裝工程。在建工程按照下列方法計價:自營工程,按照直接材料、直接工資、直接機械施工費以及所分攤的工程管理費等計價:出包工程,按照應當支付的工程價款以及所分攤的工程管理費等計價。

    第3篇 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精選

    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

    財務管理制度一. 庫存現金管理1.公司財務部庫存現金控制在核定限額內,不得超限額存放現金。2.嚴格執行現金盤點制度,做到日清日結,保證現金的安全?,F金遇有短款,應及時查明原因,報告單位領導,并要追究責任者的責任。

    3.不準用“白條”入帳。

    4.不準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現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機構提取或送存現金(限額1萬元以上)時,需由兩名人員乘坐公司汽車前往。

    6.現金出納員必須嚴格和妥善保管金庫密碼和鑰匙。

    7.現金出納員要妥善保管金庫內存放的現金和有價證券;私人財物不得存放入內。

    8.現金出納員必須隨時接受開戶銀行和本單位領導的檢查監督。

    9.出納員必須嚴格遵守執行上述各條規定.

    二.銀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辦理銀行基本帳戶和輔助帳戶的開戶和公司各種銀行結算業務。

    2.公司必須認真貫徹執行《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等相關的結算管理制度。

    3. 作廢的銀行支票由出納員加蓋作廢戳記,妥善保存。

    4.銀行結算方式根據公司實際情況采取如下幾種方式:支票(現金支票、轉帳支票)、銀

    行匯票、電匯、信匯、銀行承兌匯票、委托收款(僅限于水費、電費、電話費結算),除上述結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 從銀行取回的各種結算憑證,要及時入帳。

    6 公司應按每個銀行開戶帳號建立一本銀行存款明細帳,出納員應及時將公司銀行存款明細帳與銀行對帳單逐筆進行核對。于每季度末做出銀行核對余額調節明細表。

    7 銀行出納員對銀行調節明細表所記載的帳項必須及時查明原因,對出現的差錯通知責任人進行更正,對未達帳項要及時予以清理。造成的帳帳不一致, 應盡快解決。

    8 空白銀行支票與預留印鑒必須實行分管。由出納員逐筆登記,記錄所簽發支票的用途、使用單位、金額、支票號碼等。

    三.往來帳款的管理

    1 應收帳款的管理:公司各銷售部門根據形成收入的確定標準及時開據發貨票后,由財務部作好帳務處理,編制會計記賬憑證,登記有關收入和與客戶應收賬款往來的會計賬簿,同時要定期與銷售部門進行核對,保證雙方賬賬核對一致。

    2. 其他應收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形成的出差借款、采購借款、各部門備用金應于業務發生后及時報銷,每年12月中旬進行清理。各部門備用金于每年12月份中旬清理,進行還舊借新。

    3. 應付帳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因采購形成的應付票據應及時進行帳務處理,登記相應的帳簿,定期與相關部門對帳,保證雙方賬賬核對一致。

    四. 內部牽制:

    1. 公司實行銀行支票與銀行預留印鑒分管制度

    2. 非出納人員不能辦理現金、銀行收付業務。

    3. 庫存現金和有價證券每季抽查一次。

    4.

    現金出納員不得擔當制證工作,只能由財務部指定的制單人制單。

    五.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 公司財務部由總會計師、會計、出納和審計工作人員組成。在沒有專職總會計師之前,總會計師職責由會計兼任承擔。 第四條 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第五條 總會計師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

    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四)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 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復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第二篇: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

    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

    一、 總則

    1、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制定本制度;

    2、 為規范公司日常財務行為,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門及員工對公司財務部工作進行有效地監督,同時進一步完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維護公司及員工相關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財務管理細則

    一、總原則

    1、 公司財務實行“計劃”為特征的總經理負責制:屬已經總經理審批的計劃內的支付,由相關事業部總經理的書面授權,財務負責人監核即可辦理;屬計劃外的,必須有公司總經理的書面授權。

    2、 嚴格執行《會計法》和相關的財務會計制度,接受財政、稅務、審計等部門的檢查、監督,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及時、準確、完整。

    二 、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一)財務經理職責

    1、 對崗位設置、人員配備、核算組織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時負責選拔、培訓和考核財會人員。

    2、 貫徹國家財稅政策、法規,并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建立規范的財務模式,指導建立健全相關財務核算制度同時負責對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3、 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監督各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4、 其他相關工作。

    (二)財務主管職責

    1、 負責管理公司的日常財務工作。

    2、 負責對本部門內部的機構設置、人員配備、選調聘用、晉升辭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見。

    3、 負責對本部門財務人員的管理、教育、培訓和考核。

    4、 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會計電算化管理方式等。

    5、 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各項制度,加強財務管理。

    6、 參與公司各項資本經營活動的預測、計劃、核算、分析決策和管理,做好對本部門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

    7、 組織指導編制財務收支計劃、財務預決算,并監督貫徹執行;協助財務經理對成本費用進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0、 負責監管財務歷史資料、文件、憑證、報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工作,并按規定手續報請銷毀。

    11、 參與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會計職責

    1、 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復帳、報賬,做到手續齊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處理及時;

    2、 發票開具和審核,各項業務款項發生、回收的監督,業務報表的整理、審核、匯總,業務合同執行情況的監督、保管及統計報表的填報;

    3、 會計業務的核算,財務制度的監督,會計檔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 完成部門主管或相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出納職責

    1、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冊,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2、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3、對每天發生的銀行和現金收支業務作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保證帳實相符。

    三、現金管理制度

    1、 所有現金收支由公司出納負責。

    2、 建立和健全《現金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流水收支帳目,并每天結出余額核對庫存。作到日清月結,帳實相符。

    3、 庫存現金超過30000元時必須存入銀行。

    4、 出納收取現金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后,交繳款人、業務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5、 任何現金支出必須按相關程序報批(詳見支出審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須預支現金的,須填寫借款單,經總經理簽字批準,方可支出現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來或借款后三天內向出納還款或報銷(詳見差旅費報銷規定)。

    6、 收支單據辦理完畢后出納須在審核無誤的收支憑單上簽章,并在原始單據上加蓋現金收、付訖章,防止重復報銷。

    四、支票管理

    1、 支票的購買、填寫和保存由出納負責。

    2、 建立和健全《銀行存款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銀行流水收支帳目,并每天結出余額;每工作日結束后。

    3、 出納收取支票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后,交繳款人、繳款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4、 支票的使用必須填寫“支票領用單” ,由經辦人、部門經理、 財務主管(經理)、總經理(計劃外部分)簽字后出納方可開出。

    5、 所開出支票必須封填收款單位名稱。

    6、 所開支票必須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頭上簽收或蓋章。

    五、印鑒的保管

    1、銀行印鑒必須分人保管。

    2、財務專用章和總經理印鑒分別由財務經理和出納負責保管。

    六、現金、銀行存款的盤查

    1、 出納人員在每周完成出納工作后,應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結存情況,編制“出納報告表”,并對由出納保管的庫存現金,由會計或總經理指定人員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終了進行定期對帳盤查,其他時間進行抽查。

    2、 出納應根據銀行存款日記帳的帳面余額與開戶銀行轉來的對帳單的余額進行核對,對未達帳項應由會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進行檢查核對。

    3、 其它依據相關會計制度及法規執行。

    第三篇: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

    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

    一、 總則

    1、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制定本制度;

    2、 為規范公司日常財務行為,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門及員工對公司財務部工作進行有效地監督,同時進一步完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維護公司及員工相關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財務管理細則

    一、總原則

    1、 公司財務實行“計劃”為特征的總經理負責制:屬已經總經理審批的計劃內的支付,由相關事業部總經理的書面授權,財務負責人監核即可辦理;屬計劃外的,必須有公司總經理的書面授權。

    2、 嚴格執行《會計法》和相關的財務會計制度,接受財政、稅務、審計等部門的檢查、監督,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及時、準確、完整。

    二 、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一)財務經理職責

    1、 對崗位設置、人員配備、核算組織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時負責選拔、培訓和考核財會人員。

    2、 貫徹國家財稅政策、法規,并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建立規范的財務模式,指導建立健全相關財務核算制度同時負責對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3、 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監督各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4、 其他相關工作。

    (二)財務主管職責

    1、 負責管理公司的日常財務工作。

    2、 負責對本部門內部的機構設置、人員配備、選調聘用、晉升辭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見。

    3、 負責對本部門財務人員的管理、教育、培訓和考核。

    4、 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會計電算化管理方式等。

    5、 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各項制度,加強財務管理。

    6、 參與公司各項資本經營活動的預測、計劃、核算、分析決策和管理,做好對本部門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

    7、 組織指導編制財務收支計劃、財務預決算,并監督貫徹執行;協助財務經理對成本費用進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0、 負責監管財務歷史資料、文件、憑證、報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工作,并按規定手續報請銷毀。

    11、 參與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會計職責

    1、 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復帳、報賬,做到手續齊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處理及時;

    2、 發票開具和審核,各項業務款項發生、回收的監督,業務報表的整理、審核、匯總,業務合同執行情況的監督、保管及統計報表的填報;

    3、 會計業務的核算,財務制度的監督,會計檔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 完成部門主管或相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出納職責

    1、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冊,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2、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3、對每天發生的銀行和現金收支業務作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保證帳實相符。

    三、現金管理制度

    1、 所有現金收支由公司出納負責。

    2、 建立和健全《現金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流水收支帳目,并每天結出余額核對庫存。作到日清月結,帳實相符。

    3、 庫存現金超過30000元時必須存入銀行。

    4、 出納收取現金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后,交繳款人、業務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5、 任何現金支出必須按相關程序報批(詳見支出審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須預支現金的,須填寫借款單,經總經理簽字批準,方可支出現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來或借款后三天內向出納還款或報銷(詳見差旅費報銷規定)。

    6、 收支單據辦理完畢后出納須在審核無誤的收支憑單上簽章,并在原始單據上加蓋現金收、付訖章,防止重復報銷。

    四、支票管理

    1、 支票的購買、填寫和保存由出納負責。

    2、 建立和健全《銀行存款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銀行流水收支帳目,并每天結出余額;每工作日結束后。

    3、 出納收取支票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后,交繳款人、繳款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4、 支票的使用必須填寫“支票領用單” ,由經辦人、部門經理、 財務主管(經理)、總經理(計劃外部分)簽字后出納方可開出。

    5、 所開出支票必須封填收款單位名稱。

    6、 所開支票必須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頭上簽收或蓋章。

    五、印鑒的保管

    1、銀行印鑒必須分人保管。

    2、財務專用章和總經理印鑒分別由財務經理和出納負責保管。

    六、現金、銀行存款的盤查

    1、 出納人員在每周完成出納工作后,應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結存情況,編制“出納報告表”,并對由出納保管的庫存現金,由會計或總經理指定人員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終了進行定期對帳盤查,其他時間進行抽查。

    2、 出納應根據銀行存款日記帳的帳面余額與開戶銀行轉來的對帳單的余額進行核對,對未達帳項應由會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進行檢查核對。

    3、 其它依據相關會計制度及法規執行。

    第四篇:某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

    財政部是公司悉數財政事務及資金活動的處置與履行機構,擔任公司平常財政處置、籌資處置和財政剖析作業,其作業規模和職責首要有:

    1.擔任公司財政處置作業。編制公司各項財政收支方案;審閱各項資金運用和費用開支;回收售樓款,整理催收應收金錢;處置平常現金收付、費用報銷、稅費交納、銀行收據結算,保管庫存現金及銀行空白收據,按日編報資金日報表;做好公司籌融資作業;處置、和諧與工商、稅務、金融等部分間的聯絡,依法交稅。

    2.擔任公司管帳核算作業。恪守國家公布的管帳準則、財經法規,依照管帳準則,進行管帳核算;編制年度、季度、月份管帳報表;依照管帳準則規則設置管帳核算門類、設置明細賬、分類賬、輔佐賬,及時記賬、結賬、對賬,做到日清月結,賬賬相符、賬實相符、賬表相符、賬證相符;處置好管帳檔案。

    3.擔任公司本錢核算和本錢處置。設置本錢歸集程序和本錢核算賬表,做好本錢核算,操控本錢開銷,搜集掛號匯總各項本錢數據資料,及時、正確地為本錢猜測、操控、剖析供給資料;按合同、預算、審閱付出工程、設備、資料金錢,合作工程部等部分做好工程、資料設備款的結算及竣工工程決算;完善各項本錢輔佐賬的設置,健全各項統計數據。

    4.樹立經濟核算準則,運用管帳核算資料、統計資料及其他有關的資料,定時進行經濟活動剖析,判別和評價公司的生產運營效果和財政狀況,為公司領導決議方案供給依據。

    5.合作公司內部審計。依據上述作業規模和職責,為加強財政處置,特擬定本準則。

    第一章 資金批閱準則

    1.總則

    ⑴ 悉數金錢的付出,須經公司主管領導贊同。若是主管領導不在公司,應以電話或傳真的方法與其聯絡,承認能否贊同金錢的付出,過后請其在開銷單上補簽定見;

    ⑵ 財政專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有必要分隔保管,公司法人章由作業室主任擔任保管,財政專用章和支票由出納擔任保管。作業室主任或出納不在單位時間,印章應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專人保管。印章代管須處置交代手續,代管人員有必要對印章的運用狀況進行掛號;

    ⑶ 財政部原則上不得將已加蓋財政專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預留在公司,如因作業需求,需先填好限額,并經公司主管領導贊同;

    ⑷ 開具的支票須寫明經贊同贊同的收款人全稱,收取的發票須與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狀況需求公司予以合作付出給第三者,有必要有收款人的書面通知并經公司主管領導贊同;

    ⑸ 往來金錢的沖轉(指非正常運營事務),須公司主管領導贊同;

    ⑹ 非正常運營事務調出資金須通過公司主管領導贊同;

    ⑺ 用以付出各種金錢的原始憑證有必要保管原件,復印件不得作為原始憑證。如遇特殊狀況須經公司主管領導贊同。

    2.施工工程用款批閱準則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領導贊同付出。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用款付出批閱作業流程”履行。施工工程用款付出批作業流程3、行政費用開銷處置準則

    ⑴ 公司處置人員的費用報銷,須經公司主管領導贊同后財政方可報支;

    ⑵ 觸及敷衍等非正常費用,須公司主管領導贊同。

    3.公司差旅費開支準則

    ⑴ 公司員工到本市規模以外區域履行公務可享受差旅費補助;

    ⑵ 公司員工出差依據需求,由部分司理決議選用交通東西;

    ⑶ 公司員工出差時間,住宿費用及補助按以下規則履行: ① 房租規范: a、部分司理以上員工,房

    租規范為120元/日; b、通常員工,房租規范為100元/日。② 膳食補助、市內交通補助規范膳食補助每人20元/日;市內交通費每人6元/日。

    ⑷、實踐報銷金額超出公司的補助規范,需由部分司理或帶隊司理闡明緣由,報經公司主管領導批閱后付出。

    4.車輛修理費及汽油費處置準則

    ⑴ 公司車輛修理保養由作業室一致處置,應指定修理點,修理費用通常采納銀行轉賬的方法結算;⑵ 車輛的易損備品備件由作業室一致安排收購,以支票付出。需用時應處置領用手續,并由作業室建賬予以核銷運用;

    ⑶ 公司汽油票由作業室一致保管并設賬掛號運用。

    5.作業費用、會議費用及其他費用處置準則

    ⑴ 公司作業用具由作業室一致收購、處置;

    ⑵ 作業室樹立賬冊掛號公司作業用品的收購、運用狀況;

    ⑶ 作業室產業臺賬為財政部附設賬冊;

    ⑷ 作業室應對各部分領用的作業用品狀況進行造冊、掛號、定時通報;

    ⑸ 公司各部分因作業需求,需約請有關單位人員召開會議的,應由部分司理提出主張,報總司理贊同,其會務作業由作業室一致安排;

    ⑹ 有關薪酬、獎金、福利費等各項補貼的發放規范由公司人事勞資處置部分擬定,經總司理贊同后報財政部存案。

    6.行政費用報銷準則

    ⑴ 公司行政費用現金開銷規模為:向員工付出薪酬、獎金、補貼、差旅費,向自己付出的其他金錢及不行支票起點100元的零散開支;

    ⑵ 公司員工報銷行政費用應填寫報銷單,由經辦人員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認可后報送財政部依照本準則有關規則進行審閱,并按本章第1條的規則進行批閱付出;

    ⑶ 敷衍、禮物費用開銷施行一票一單、事前申報制,贊同后方可施行;

    ⑷ 凡未具有報銷條件(如沒有對方單位的收款憑證),需領用支票或現金者有必要填寫告貸單。告貸單留財政存底,待告貸還回時財政開沖賬收據給經辦人;

    ⑸ 支票領用單、告貸單有必要由經辦人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財政審閱后,由財政部直接付出;⑹ 銀行支票如發作丟掉,有關職責人應及時向財政部和開戶銀行陳述。如系空白支票所形成的丟掉,丟掉人員負有補償職責;

    ⑺ 其他有關費用及本錢開銷的程序以公司規則為準。

    第二章 工程本錢處置準則

    1.公司悉數工程經濟合同以及觸及工程本錢的悉數目標、保證、許諾及其他經濟簽證均需由總司理簽署或授權托付簽署。

    2.公司工程部首要擔任工程造價的猜測及審閱、工程招投標文件的編制、工程決算的審定。

    3.工程部還擔任安排工程用設備資料的收購供給及經濟合同的商洽作業,對現已挑選定型的設備、資料進行收購,保證設備資料及時供給,活躍進行商場詢價作業,樹立商場價格詢價掛號薄,記載資料價格變化的前史資料。

    4.財政部首要擔任工程本錢的整體操控作業。

    ⑴ 參與有關工程經濟合同的商洽作業,及時精確地知道公司各項工程本錢的構成及用款方案;⑵ 擔任工程進度款的復核作業,參與工程造價的斷定和最終決算的審定作業。

    5.工程中心結算程序。

    ⑴ 施工單位于每月25日之前,將工程進度結算報送工程部審閱,工程部聯系工程施工圖紙、施工進度方案以及其他文件資料提出審閱定見,并在5日內送財政部會簽;

    ⑵ 財政部依據有關文件資料、施工單位領用的供給資料數額,以及與施工單位其他經濟往來等狀況,并參閱公司財政狀況提出付款定見,報送公司主管領導批閱。

    6.工程決算程序。

    ⑴ 施工單位應將工程決算書以及各項經濟簽證資料按工程中心結算相同的程序報工程部復核,財政部會簽;

    ⑵ 財政部依據各種經濟簽證、合同以及經審定的工程決管用和資料結管用,扣減已付工程數及墊支的各項費用,結算敷衍工程尾數,提出付款方案,報公司主管領導贊同;

    ⑶ 大工程處置決算時,應由公司主管工程領導牽頭,由工程部、描繪部、財政部及其他有關部分人員組成工程決算小組,依照上述本準則規則的職責規模聯合進行專項工程決算;

    ⑷ 房子工程悉數竣工檢驗合格交付運用時,商品房由工程部、銷售部處置竣工房交代檢驗入庫手續,財政部憑交樓入庫手續處置竣工房本錢結算。

    第三章 產業處置準則

    1.公司產業的規模

    ⑴ 公司產業包含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

    ⑵ 凡公司購入或便宜的機器設備、動力設備、運輸設備、東西儀器、處置用具、房子建筑物等,一起具有單項價值在2014元以上和經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為固定資產;

    ⑶ 凡單項價值在2014元以下或價值在2014元以上但經用年限缺乏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屬低值易耗品。

    2.公司財政部擔任公司悉數產業的管帳核算

    ⑴ 公司本部運用的悉數固定資產及公司悉數作業用品用具由作業室歸口處置;

    ⑵ 公司各施工工地運用機器設備、動力設備、東西儀器等由工程部歸口處置;

    ⑶ 作業室和工程部應指定專人擔任公司產業的事務核算,應樹立臺賬,掛號公司產業的購入、運用及庫存狀況,擔任安排公司產業的保管、修理并擬定相應的方法、方法。

    3.產業的置辦與調撥

    ⑴ 作業室依據公司發展需求編制產業收購方案及進行商場詢價作業,經財政部會簽,報公司主管領導贊同后方可收購;

    ⑵ 產業購回后,應填寫產業收入檢驗單。產業收入檢驗單一式兩聯,財政部憑產業收入檢驗單、資產發票及收購方案處置報銷手續。產業歸口處置部分憑檢驗單掛號臺賬;

    ⑶ 各部分需領用固定資產時,應填寫領用單,領用單需經部分司理贊同,報作業室批閱,公司主管領導贊同;

    ⑷ 固定資產的領用單由運用部分隔具,領用單一式三聯。一聯由領用部分存查,一聯送產業歸口處置部分作為產業宣布憑證,一聯由產業歸口處置部分定時匯總后向財政部報賬;

    ⑸ 產業在公司內部之間搬運運用應處置移送手續,移送手續由產業歸口處置部分處置,送財政部存案。

    4.產業的清查、盤點

    ⑴ 公司產業歸口處置部分應定時進行產業清查盤點作業,年終有必要進行一次全部的盤點清查;⑵ 各部分的年終產業盤點有必要有財政人員參與;

    ⑶ 產業盤點清查后發現盤盈、盤虧和毀損的,均應填寫損益陳述表,書面闡明虧、損緣由。對因自己瀆職形成產業丟掉的,有必要追查主管人員和經辦人員的職責;

    ⑷ 凡已到達天然作廢條件的固定資產,產業歸口處置部分應會同財政部安排評價,評價狀況上報公司主管領導,由公司主管領導決議處置定見;

    ⑸ 凡沒有到達天然作廢條件,但已不能正常運用的固定資產,運用部分應查明緣由,照實上報;屬自己職責事故的應由有關職責人員擔任補償丟掉;屬天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緣由形成丟掉的,應上報總司理,決議處置定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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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篇: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

    一、總則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制定本制度;

    2、為規范公司日常財務行為,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門及員工對公司財務部工作進行有效地監督,同時進一步完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維護公司及員工相關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財務管理細則

    一、總原則

    1、公司財務實行“計劃”為特征的總經理負責制:屬已經總經理審批的計劃內的支付,由相關事業部總經理的書面授權,財務負責人監核即可辦理;屬計劃外的,必須有公司總經理的書面授權。

    2、嚴格(請你支持:www.haoword.com)執行《會計法》和相關的財務會計制度,接受財政、稅務、審計等部門的檢查、監督,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及時、準確、完整。

    二、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一)財務經理職責

    1、對崗位設置、人員配備、核算組織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時負責選拔、培訓和考核財會人員。

    2、貫徹國家財稅政策、法規,并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建立規范的財務模式,指導建立健全相關財務核算制度同時負責對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3、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監督各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4、其他相關工作。

    (二)財務主管職責

    1、負責管理公司的日常財務工作。

    2、負責對本部門內部的機構設置、人員配備、選調聘用、晉升辭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見。

    3、負責對本部門財務人員的管理、教育、培訓和考核。

    4、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會計電算化管理方式等。

    5、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各項制度,加強財務管理。

    6、參與公司各項資本經營活動的預測、計劃、核算、分析決策和管理,做好對本部門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

    7、組織指導編制財務收支計劃、財務預決算,并監督貫徹執行;協助財務經理對成本費用進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0、負責監管財務歷史資料、文件、憑證、報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工作,并按規定手續報請銷毀。

    11、參與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會計職責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復帳、報賬,做到手續齊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處理及時;

    2、發票開具和審核,各項業務款項發生、回收的監督,業務報表的整理、審核、匯總,業務合同執行情況的監督、保管及統計報表的填報;

    3、會計業務的核算,財務制度的監督,會計檔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門主管或相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出納職責

    1、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冊,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2、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3、對每天發生的銀行和現金收支業務作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保證帳實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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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現金管理制度

    1、所有現金收支由公司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現金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流水收支帳目,并每天結出余額核對庫存。作到日清月結,帳實相符。

    3、庫存現金超過3000元時必須存入銀行。

    4、出納收取現金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后,交繳款人、業務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5、任何現金支出必須按相關程序報批(詳見支出審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須預支現金的,須填寫借款單,經總經理簽字批準,方可支出現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來或借款后三天內向出納還款或報銷(詳見差旅費報銷規定)。

    6、收支單據辦理完畢后出納須在審核無誤的收支憑單上簽章,并在原始單據上加蓋現金收、付訖章,防止重復報銷。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的購買、填寫和保存由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銀行存款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銀行流水收支帳目,并每天結出余額;每工作日結束后。

    3、出納收取支票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后,交繳款人、繳款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4、支票的使用必須填寫“支票領用單”,由經辦人、部門經理、財務主管(經理)、總經理(計劃外部分)簽字后出納方可開出。

    5、所開出支票必須封填收款單位名稱。

    6、所開支票必須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頭上簽收或蓋章。

    五、印鑒的保管

    1、銀行印鑒必須分人保管。

    2、財務專用章和總經理印鑒分別由財務經理和出納負責保管。

    六、現金、銀行存款的盤查

    1、出納人員在每周完成出納工作后,應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結存情況,編制“出納報告表”,并對由出納保管的庫存現金,由會計或總經理指定人員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終了進行定期對帳盤查,其他時間進行抽查。

    2、出納應根據銀行存款日記帳的帳面余額與開戶銀行轉來的對帳單的余額進行核對,對未達帳項應由會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進行檢查核對。

    3、其它依據相關會計制度及法規執行。

    支出審批制度

    一、目的

    1、為簡化支出審批手續,提高工作效率。

    2、防止因私占用公司財產。

    二、適用原則

    (一)使用商業單位制,經營計劃和財政預算內,授權行使終審權。(經理/部門負責人對該單位之營業指標負全責)。

    (二)部門經理可適當的將其權限或部份權限,以文字性形式,授權給其副經理或部門主管等。

    (三)授權方式可分為兩類:

    三、審批程序

    1、計劃內報銷:

    經手人、證明人(持原始憑證)、分管經理(部門負責人)、財務部

    2、超計劃報銷:

    經手人、證明人(持原始憑證和超支報告)、分管經理(部門負責人)、財務

    四、計劃審批內容

    1、購買日常辦公用品、計算機的外設配件和耗材之支出計劃,由運營中心收齊匯總,報公司總經理審批。原則上由運營管理中心統一購買并庫存,各部門登記領用,并進入各部門的費用。每月底由運營管理中心向財務部提供有關方面的明細表(經各部門簽字確認)。

    2、固定資產與辦公家具(包括機房與oa設備):其購買由各部門報申請計劃,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公司總經理批準,公司技術部、運營管理中心統一協調核準后,對協調或購買情況寫出需求報告,報公司總經理批準統一購買,金額在1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購入必須報總經理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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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篇 企業財務預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促進企業建立、健全內部約束機制,進一步規范企業財務管理行為,推動企業加強預算管理,根據財政部頒發的《關于企業實行財務預算管理的指導意見》和集團公司實施全面預算管理的要求,結合集團企業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屬公司、控股公司及其所屬單位。

    第二章

    財務預算基本內容

    第三條

    預算管理是利用預算對企業內部各部門、各單位的各種財務及非財務資源進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組織和協調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完成既定的經營目標。

    第四條

    企業財務預算是企業全面預算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企業全面預算的中心。企業財務預算是在預測和決策的基礎上,圍繞企業戰略目標,對一定時期內企業資金取得和投放、各項收入和支出、企業經營成果及其分配等資金運動所作的具體安排。財務預算與業務預算、資本預算、籌資預算共同構成企業的全面預算。

    第五條

    企業財務預算應當圍繞企業的戰略要求和發展規劃,以業務預算、資本預算為基礎,以經營利潤為目標,以現金流為核心進行編制,并主要以財務預算報表形式予以充分反映。

    第六條

    企業財務預算一般按年度編制,業務預算、資本預算、籌資預算分季度、月份落實。

    第三章

    預算組織分工

    第七條

    企業法定代表人對企業財務預算的管理工作負總責,各企業應設立財務預算委員會或指定企業財務管理部門負責財務預算管理事宜,并對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

    第八條

    財務預算委員會主要擬訂財務預算的目標、政策,制定財務預算管理的具體措施和辦法,審議、平衡財務預算方案,組織下達財務預算,協調解決財務預算編制和執行中的問題,組織審計、考核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督促企業完成財務預算目標。

    第九條

    財務預算編制在企業財務預算管理委員會領導下進行,企業財務管理部門具體負責組織編制、審查、匯總、上報、下達;

    負責預算執行和日常流程控制;

    負責預算執行情況的分析和報告;

    負責預算執行情況考核等。

    第十條

    企業內部生產、投資、物資、人力資源、市場營銷等職能部門具體負責本部門業務涉及的財務預算的編制、執行、分析、控制等工作,并配合財務預算委員會做好企業總預算的綜合平衡、協調、分析、控制、考核等工作。其主要負責人參與企業財務預算委員會的工作,并對本部門財務預算執行結果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

    企業是財務預算執行單位,在公司董事會或公司經營層的指導下,負責本單位現金流量、經營成果和各項成本費用預算的編制、控制、分析工作,接受企業董事會的檢查、考核。其企業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財務預算的執行結果承擔責任。

    公司對公司所屬企業實施財務預算管理各企業財務預算方案必須上報公司總部審核批準。

    第四章

    財務預算的編制

    第十二條

    預算編制是實現全面預算管理的關鍵環節,編制質量的高低直接影響預算執行結果。財務預算編制要在企業全面預算管理委員會制定的編制方針指引下進行。

    第十三條

    企業編制財務預算要按照內部經濟活動的責任權限進行,并遵循以下基本原則和要求:

    (一)堅持效益優先原則,實行總量平衡,進行全面預算管理;

    (二)堅持積極穩健原則,確保以收定支,加強財務風險控制;

    (三)堅持權責對等原則,確保切實可行,圍繞經營戰略實施。

    第十四條

    企業編制財務預算要按照先業務預算、資本預算、籌資預算,后財務預算的流程進行,并按照各預算執行單位所承擔經濟業務的類型及其責任權限,編制不同形式的財務預算。

    第十五條

    業務預算是反映預算期內企業可能形成現金收付的生產經營活動(或營業活動)的預算,一般包括銷售或營業預算、生產預算、制造費用預算、產品成本預算、營業成本預算、采購預算、期間費用預算等,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并參照公司具體要求編制。

    第十六條

    資本預算是企業在預算期內進行資本性投資活動的預算,主要包括固定資產投資預算、權益性資本投資預算和債券投資預算。

    第十七條

    籌資預算是企業在預算期內需要新借人的長短期借款、

    經批準發行的債券以及對原有借款、債券還本付息的預算,主要依據企業有關資金需求決策資料、發行債券審批文件、期初借款余額及利率等編制。

    企業經批準發行股票、配股和增發股票,應當根據股票發行計劃、

    配股計劃和增發股票計劃等資料單獨編制預算。股票發行費用,也應當在籌資預算中分項作出安排。

    第十八條

    財務預算主要以現金預算、預計資產負債表和預計損益表等形式反映。企業應當按照公司制定的財務預算編制基礎表格和財務預算指標計算口徑進行編制。

    第十九條

    企業財務預算可以根據不同的預算項目,分別采用固定預算、彈性預算、滾動預算、零基預算、概率預算等方法進行編制。

    同時在編制時,為確保預算的可執行性,可設立一定的預備費作為預算外支出。

    第二十條

    編制企業財務預算,應按照“上下結合、分級編制、逐級匯總”的程序進行。按照下達目標、編制上報、審查平衡、審議批準、下達執行等編制程序進行編制,并制定詳細的財務預算編制政策。

    財務預算編制結束后,于當年11月底前將財務預算方案上報集團公司,經審查、匯總、平衡后批復各企業執行。

    第二十一條

    預算的編制日程:

    年度預算的編制,自預算年度上一年的10月1日開始至11月25日全部編制完成,并在次年

    月底前分解落實財務預算指標。各企業要依照企業全面預算管理要求編排預算,并制訂詳細的編制日程和要求,確保財務預算的順利編制。

    第五章財務預算的執行、控制與差異分析

    第二十二條企業財務預算一經批復下達,各預算執行單位必須認真組織實施,并將財務預算指標層層分解,從橫向和縱向落實到內部各部門、各單位、各環節和各崗位,形成全方位的財務預算執行責

    任體系??刂品椒ㄔ瓌t上依金額進行管理,同時運用項目管理、數量

    管理等方法。

    第二十三條

    企業應當將財務預算作為預算期內組織、協調各項

    經營活動的基本依據,將年度預算細分為月份和季度預算,以分期預算控制確保年度財務預算目標的實現。

    第二十四條

    企業應強化現金流量的財務預算管理,按時組織預算資金的收入,嚴格控制預算資金的支付,調節資金收付平衡,控制支付風險。對于預算內的資金撥付,按照授權審批程序執行。對于預算外的項目支出,應當按財務預算管理制度規范支付程序。對于無合同、無憑證、無手續的項目支出,不予支付。

    第二十五條

    企業應當嚴格執行銷售或營業、生產和成本費用預算,努力完成利潤指標。一般情況下,沒有預算的,要堅決控制其發生。對費用預算實行不可突破法,節約獎勵,且預算項目之間原則上不得挪用。

    第二十六條

    在日常控制中,企業應當健全憑證記錄,完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嚴格執行生產經營月度計劃和成本費用的定額、定率

    標準,加強適時的監控。各預算管理職能部門都要相應建立財務預算管理簿,按預算的項目詳細記錄預算額、實際發生額、差異額、累計

    預算額、累計實際發生額、累計差異額。

    第二十七條

    在管理過程中,對納入預算范圍的項目由預算執行部門負責人進行控制,預算管理職能部門負責監督,并逐步借助計算機系統進行管理。預算外的支出由企業財務預算管理委員會直接控制。

    第二十八條

    企業必須建立財務預算報告制度,要求各預算執行部門定期報告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對于財務預算執行中發生的新情況、新問題及出現偏差較大的重大項目,財務預算管理委員會應當責成有關預算執行部門查找原因,提出改進經營管理的措施和建議。

    預算差異分析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本期預算額、本期實際發生額、本期差異額、累計預算額、累計實際發生額、累計差異額;

    (二)對差異額進行的分析;

    (三)產生不利差異的原因、責任歸屬、改進措施以及形成有利差異的原因和今后進行鞏固、推廣的建議。

    第二十九條

    企業財務管理部門應當利用財務報表監控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及時向預算執行部門、企業財務預算委員會乃至董事會或經理辦公會提供財務預算的執行進度、執行差異及其對企業財務預算目標的影響等財務信息,促進企業完成財務預算目標。

    第六章財務預算的調整

    第三十條

    下達執行的年度財務預算,一般不予調整。財務預算執行單位在執行中由于市場環境、經營條件、政策法規等發生重大變化,致使財務預算的編制基礎不成立,或者將導致財務預算執行結果產生重大偏差的,可以調整財務預算。

    第三十一條

    提出預算修正的前提。當某一項或幾項因素向著劣勢方向變化,影響財務預算目標的實現時,應首先挖掘與預算目標相關的其他因素的潛力,或采取其他措施來彌補,只有在無法彌補的情況下,才能提出財務預算修正申請。

    第三十二條

    確需調整的財務預算,應當由預算執行部門逐級向企業財務預算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闡述財務預算執行的具體情況、客觀因素變化情況及其對財務預算執行造成的影響程度,提出財務預算的調整幅度。

    企業財務管理部門應對預算執行單位的財務預算調整報告進行審核分析,集中編制企業年度財務預算調整方案,提交財務預算委員會審報公司總部確認后方可下達執行。

    第七章

    財務預算的專評與激勵

    第三十三條

    預算年度終了,財務預算委員會應當向董事會或者

    經理辦公會報告財務預算執行情況,并依據財務預算完成情況和財務預算審計情況對預算執行部門進行考核。

    第三十四條

    財務預算的考評具有兩層含義:

    一是對整個企業財務預算管理系統進行考核評價,即對經營業績進行評價;

    二是對預算執行者的考核與評價。財務預算考評是發揮預算約束與激勵作用的必要措施,通過預算目標的細化分解與激勵措施的付諸實施,達到“人人肩上有指標,項項指標連收入”。

    第三十五條

    預算考評是對預算執行效果的一個認可過程。要結合企本業濟經責任制考評求要,制定考評細則??荚u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目標原則:

    以預算目標為基準,按預算完成情況評價預算執行者的業績;

    (二)激勵原則:

    預算目標是對預算執行者業績評價的主要依據,考評必須與激勵制度相配合;

    (三)時效原則:

    預算考評是動態考評,每期預算執行完畢應及時進行;

    (四)例外原則:

    對一些影響預算執行的重大因素,如產業環境的變化、市場的變化、重大意外災害等,考評時應作為特殊情況處理;

    (五)分級考評原則:

    企業預算考評要根據組織結構層次或預算目標的分解層次進行。

    第三十六條

    為調動預算執行者的積極性,企業可以制定激勵政策,設立經營者獎、效益獎、節約獎、改善提案獎等獎項。

    第三十七條

    財務預算委員會應當定期組織財務預算審計,糾正議批準,重大的調整應提交企業董事會或經理辦公會審議批準,并財務預算執行中存在的問題,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的監督作用,維護財務預算管理的嚴肅性。

    財務預算審計可以全面審計或者抽樣審計,在特殊情況下,也可組織不定期的專項審計。

    審計工作結束后,審計管理部門應當形成審計報告,直接提交財務預算委員會乃至董事會或者經理辦公會,作為財務預算調整、改進內部經營管理和財務考評的一項重要參考。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

    本制度自

    年×月×日起執行。以前制度與本制度相抵觸的,以本制度為準。

    第三十九條

    企業可以根據本制度及本企業管理需要擬訂相應的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

    第四十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公司有關制度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改。

    第5篇 企業財務管理規章制度范例

    只要知道企業財務管理12大誤區,在管理財務方面也就能順風順水,下面企業管理網為大家整理了企業財務管理規章制度,大家可以閱讀下文。

    第一節總則

    第1條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2條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

    第3條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第4條公司及全資下屬公司、企業(含51%股權的全資、內聯企業)的財務工作,都必須執行本制度。其他中外合資合作及內聯企業參照本制度執行。

    第二節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第5條公司及下屬獨立核算的公司、企業設置獨立的財務機構。非獨立核算的單位配備專職財務人員。

    第6條公司部會計師。公司設計劃財務部。計劃財務部設部長、副部長。下屬獨立核算的公司、企業設財務部。財務部設部長、副部長計劃財務部及各財務部,根據業務工作需要配備必要的會計人員。

    第7條總會計師協助總經理管理好整個系統的財務會計工作,對全系統的財務會計工作負責。

    總會計師主要職責如下:

    1.執行公司章程和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主持編制并簽署公司的財務計劃、信貸計劃和會計報表等,落實完成計劃的措施,對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指導各項財務活動,考核生產經營成果,對總經理負責并報告工作;

    2.審查公司基建、投資、貿易等發展項目及重要經濟合同,對可行性報告提出評估意見;

    3.負責全系統的資金融通調拔決策工作,經總經理或董事會簽署后執行。

    4.審核下屬公司、企業投資和效益的計算方案;

    5.編制公司員工工資、獎金、福利方案和股東分紅派息方案;

    6.監督全系統的財務管理和活動;

    7.監督全系統的財務部門和會計人員執行國家的財經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財經紀律,制止不符合財經法令、不講經濟效益、不執行計劃和違反財經紀律的事項;

    8.對各級財務人員的調動、任免、晉升、獎懲等提出建議、評定,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9.負責搞好全系統財務人員的培訓工,斷提高財會人員的素質和業務水平;

    10.簽署下屬公司、企業的100萬元以下貸款擔保書。

    第8條計劃財務部是公司的財務主管部門,除做好本部門各項業務工作外,負責從業務上對下屬各級財務部門和會計人員進行領導、指導、檢查、監督。

    第9條計劃財務部部長領導計劃財務部的工作,在總經理和總會計師領導下主持公司的財務工作。

    計劃財務部部長的主要職責是:

    1.主持計劃財務部的工作,領導財務人員實行崗位責任制,切實地完成各項會計業務工作;

    2.執行總經理和總會計師有關財務工作的決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經營成本,審核監督資金的動用及經營效益,按月、季、年度向總會計師、總經理、董事會提交財務分析報告;

    3.籌劃經營資金,負責公司資金使用計劃的審批、報批和銀行借、還款工作;

    4.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會計人員對下屬公司、企業進行財務檢查,監督下屬公司、企業執行財經紀律和規章制度;

    5.協助總會計師編制各種會計報表,主持公司的財產清查工作;

    6.參與公司發新項目、重大投資、重要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第10條計劃財務部副部長協助部長工作,負責公管的財務管理工作。

    第11條下屬公司、企業的財務部設部長,在經理領導下主持本單位的財務工作。財務部部長的主要職責是:

    1.主持財務部的工作,領導財會人員完成各項會計業務的工作;

    2.制訂財務計劃,搞好會計核算,及時、準確、完整地核算生產經營成果,考核計劃執行情況,定期提供數據、資料和財務分析報告;

    3.參與投資、重大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4.負責編制會計報表,主持清查財產;

    5.執行財經法令、制度、決定,堅持原則,增收節支,提高經濟效益;

    6.監督、檢查資金使用、費用開支及財產管理,嚴格審核原始憑證及帳表、單證,杜絕貪污、浪費及不合理開支。

    第12條財務部副部長協助部長工作,負責分管的財務工作。

    第13條各級財務部門都必須建立稽查制度。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14條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記帳、算帳、報帳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潔,按期報帳。

    第15條各級領導必須切實保障財會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和履行職責。

    第16條財會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于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并及時向上級財務部門報告。公司支持財務人員堅持原則,按財務制度辦事。嚴禁任何人對敢于堅持原則的財會人員進行打擊報復。公司對敢于堅持原則的財會人員予以表揚或獎勵。

    第17條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財會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被撤銷、合并單位的財會人員,必須會同有關人員編制財立、資金、債權債務移交清冊,辦理交接手續。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監交。下屬公司、企業一般財會人員的交接,由本單位領導會同財務部部長進行監交;財務部部長的交接,由計劃帳務部部長會同本單位領導進行監交;計劃財務部部長的交接,由總經理會同總會計師進行監交。

    第三節會計核算原則及科目報表

    第18條公司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財務通則》等法律法規關于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帳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定。

    第19條公司采用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的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并按有關的規定辦理會計事務。

    第20條記帳方法采用借貸記帳法。記帳原則采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帳位幣。人民幣同其他貨幣折算,按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規定辦理。海外企業應選定一種貨幣為記帳本位幣。

    第21條合資企業所發生的債權、債務、收益和費用等應按實際收付的貨幣記帳,同時應選用一種貨幣為本位幣,將所有外幣折合成本位幣記帳和編制財務報表。

    第22條一切會計憑證、帳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必要時可用外國文字旁述;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第23條公司對公司資本堅持資本確定、資本充實的原則。

    第24條公司各單位收益與費用的計算,實行分級核算,按部設帳。對同一時期的各項收入及與其相關聯的成本、費用都必須在同一時期內反映,如應付工資、應提折舊等均按規定時間進行,不應提前或延后。

    第25條公司采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須一致,非董事會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

    第26條凡與公司合作經營的企業,應按合同規定的資本總額、出資比例、出資方式,在規定期限內投入資本。具體如下:

    1.以現金投資的,應以收到或顧入開戶銀行的日期和金額作為記帳依據;

    2.以廠房、設備、原材料等實物投資的,應按合同規定并經檢驗核實的實物清單、金額、收到實物的日期作為記帳依據;

    3.以專有技術、專利權等無形資產作投資的,應以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為記帳依據;

    4.各方交付的出資額,應由政府批準的注冊會計師事務所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后,據以發給出資證明。

    第27條公司向其他單位投出的資金,應按投出時交付的金額記帳,所發生的收益和損失,應在投資損益科目中入帳,在利潤表中單獨反映。

    第28條公司對境外的投資或在境外購置房屋等固定資產,必須經董事會批準后方可行。

    第29條長期借款的利息支出,應根據使用單位用款時間計算利息。

    第30條公司以單價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分為5大類: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機器設備;

    3.電子設備(如手提程控電話機、復印機、電傳機等);

    4.運輸工具;

    5.其他設備。

    第31條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機器設備(含室內裝修)10年;

    3.電子設備、運輸工具5年;

    4.其他設備5年。

    固定資產以不計留殘值提取折舊。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后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要補提足折舊。

    第32條購入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等費用作為原價。需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關稅及工商稅等。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協議約定的價格為原價。

    第33條固定資產必須每年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準后,于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1.盤盈的固定資產,以重置完全價值作為原價,按新舊的程度估算累計折舊入帳,原價減累計折舊后的差額轉入公積金。

    2.盤虧的固定資產,應沖減原價和累計折舊,原價減累計折舊后的差額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3.報廢的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減除清理費用后的凈額)與固定資產凈值的差額,其收益轉入公積金,其損失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4.公司對固定資產的購入、出售、清理、報廢及內部轉移等都要辦理會計手續,并設置固定資產明細帳進行核算。

    第34條凡單項債權(不論境內外)帳齡超過1年仍未回收時,各核算單位按年度提取10%的比例提取壞帳準備金。

    第35條公司主要的會計報表有如下幾種:

    1.資產負債表(年、季、月);

    2.損益表(年、季、月);

    3.股息紅利分配方案(年度);

    4.財務狀況變動表(年度);

    5.專用基金明細表(半年);

    6.固定資產增減變化表(月);

    7.銀行貸款增減變化表(月);

    8.現金出納月終盤存表(月);

    9.提取壞帳準備金明細表(月);

    10.應收、應付和預付款項明細表(月)。

    第四節資金、現金、費用管理

    第36條計劃財務部和各財務部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第37條銀行帳戶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帳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出借帳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帳套現。

    第38條銀行帳戶的帳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

    第39條銀行帳戶印鑒的使用實行3章分管并用制。即:財務章由出納保管,經理私章和會計私章由本人各自保管,不準由1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時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第40條銀行帳戶往來應逐筆登記入帳,不準多筆匯總記帳,也不準以收頂支記帳。各單位應按月與銀行對帳單核對,未達收支,應作出調節表逐筆調節平衡。

    第41條財會人員辦理信匯、電匯、票匯(含自帶票匯)、轉帳支付等付出款項,一律憑付款審批單辦理。付款審批單應附入付款憑證記帳備查。付款審批單由項目經辦人負責辦理報批。會款審批權限如下:屬預付貨款、定金的,10萬元以下的(含10萬元)由下屬公司、企業正、副經理和財務部部長共同審批;10萬元以上至30萬元的(含30萬元)由總會計師審批;30萬元以上至50萬元的(含50萬元)由總會計師和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助理共同審批;50萬元以上至100萬元的(含100萬元)由總經理審批;100萬元以上的由董事長審批。屬貿易貨款的,100萬元以下的(含100萬元)由下屬公司、企業正、副經理和財務部部長共同審批;100萬元以上至200萬元的(含200萬元)由總會計師審批;200萬元以上至300萬元的(含300萬元)由總會計師和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助理共同審批;300萬元以上至500萬元的(含500萬元)由總經理審批;500萬元以上的由董事長審批。屬自帶匯票的,10萬元以下的(含10萬元)由下屬公司、企業正、副經理和財務部長共同審批;10萬元以上至50萬元的(含50萬元)由總會計師審批;50萬元以上至100萬元的(含100萬元)由總會計師和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助理共同審批;100萬元以上至200萬元的(含200萬元)由總經理審批;200萬元以上的由董事長審批。屬購置、維修固定資產的,3萬元以下的(含3萬元)由下屬公司、企業正、副經理和財務部部長共同審批;3萬元以上至10萬元的(含10萬元)由總會計師審批;10萬元至100萬元的(含100萬元)由總經理審批;100萬元以上的由董事長審批。屬房地產開發和工業項目的,按已批準的合同的規定付款。匯出境外的資金,外貿企業的經理、副經理和財務部部長可共同審批5萬美元的(含5萬美元)資金,其余:10萬美元以下的(含10萬美元)由總會計師審批;10萬至20萬美元的(含20萬美元)由總會計師和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助理共同審批;20萬至50萬美元的(含50萬美元)由總經理審批;50美元以上的由董事長審批。同一項目(含同一筆貿易)應按合計總額報批,不準為逃避審批而分列報批、支付。報上級審批的項目,上報單位應先提出初審意見;由總經理、董事長審批的,先報總會計師審查。對違反上述規定的付款,財務人員有權且必須拒絕支付,并及時向上級請求處理。

    第42條根據已獲批準簽訂的合同付款的,應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遲付,也不準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現正式委托,也不準改變收款單位(人)凡委托其他單位(人)代付款的,一律上報總經理批準。

    第43條各單位應建立資金回籠情況的跟蹤制度。凡付出款(物)5萬元以上的,各單位財務必須逐項跟蹤基1資金回籠情況,并按月匯總后上報計劃財務部、總會計師和總經理。對到期的應收資金,各單位應督促經辦人員及時催收;發現問題的,應及時上報請示處理。

    第44條各單位庫存現金不得超過3000元,超過部分當天下午存入銀行。禁止坐支營來收入現金。

    第45條一切現金往來,必須收付有憑據,嚴禁口說為憑。

    第46條嚴禁代外單位或私人轉帳套現和大額度(5000元以上)支付往來或貿易現金。嚴禁各單位私設小錢柜。

    第47條嚴禁將公款存入私人帳戶,違者按貪污論處。

    第48條現金日記帳必須用固定一本帳,嚴禁使用兩本帳或帳外有帳。

    第49條各單位會計每月終要會同出納員盤點現金庫存一次,保證鈔帳相符。盤點表應隨同會計報表一起上報。

    第50條領用空白支票,必須注明限額、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視金額大小按第六十四條審批規定報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廢支票均必須存放保險柜內。嚴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蓋上印章。

    第51條正常的辦公費用開支,必須有正式發票,印章齊全,經手人驗收人簽外,經經理或其授權人批準后方能報銷付款。

    第52條商品運雜費、保管費、包裝費、介紹費、手續費等,必須注明商品批次及購銷發票號碼,經經理批準后才能報銷。其中對介紹費和手續費,經辦人還須另付合同書和說明報批:2000元以下的由下屬公司、企業經理審批,2000元至1萬元的由總會計師審批,1萬元以上的由總經理審批。

    第53條業務費實行包干制,按實現利潤的比例提取,由經理掌握使用。提取的比例由總經理確定。提取后應??顚S?不得私分、貪污。公司本部各部、室的業務費,由各部、室部長(主任)審核,1000元以下抒總會計師審批報銷,1000元以上的由總會計師簽署后報總經理審批報銷。公司本部員工的差旅費,由各部、室部長(主任)審核,2000元以下的由部會計師審批報銷,2000元以上的由總會計師簽署后報總經理審批報銷。

    第54條探親旅費、醫療費等按國家的規定報銷。

    第55條非生產性的特殊開支,如贊助金、會費等在福利基金列支,2000元以下由下屬公司、企業經理審批,2000元以上至5000元的由總會計師審批,5000元以上由總經理審批。

    第56條各單位購置固定資產(包括維修、租用),必須先立項、作出預算,報經批準后才能購置。其中,屬??厣唐返?還必須報經??夭块T批準后才能購置;非??厣唐?按第六十四條審批權限規定經批準后才能購置。

    第57條各單位對中、長期投資要選好投資項目,節約投資費用,縮短投資回收期,提高投資效益。各單位財務必須對投資的可行性報告提出評估意見,并加強對投入產出資金的管理。任何投資,均須按第六十四條審批權限規定經批準后才能投入。

    第58條各單位所創的外匯限于進出中貿易使用。其他外匯買賣的價格由總會計師根據市場情況審定一個最低、最高價,所進行的外匯買賣均不得低于審定的最低價、最高價。

    第59條下屬公司、企業生產經營所需資金原則上自行解決。其貸款需公司擔保的可報計劃財務部審查。金額100萬元以下的(含100萬元)由總會計師審批,100萬元以上至500萬元的由總經理審批,500萬元以上的由董事長審批。下屬公司、企業如資金周轉困難需向公司臨時借調的,應先報計劃財務部簽署意見后,50萬元以下的總會計師審批,50萬元以上的由部經理審批。借款按期參照銀行貸款計收本息。本系統內的相互借款均計收本息。

    第60條嚴禁下屬公司、企業為外單位(含合資、合作企業)或個人擔保貸款。

    第61條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備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否則按違章論處并對該資金的損失負連帶賠償責任。

    第62條有關資金使用的審批,臺審批人員出差時,由其指定代理人代為審批。批件必須附入有關發票、單據后面入帳備查。

    第五節工資及獎金

    第43條公司實行“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44條公司員工年度工資及資金總額,由總經理按章程的規定擬訂。

    第45條員工的工資標準和獎勵方法,由總會計師提出方案,報總經理審定。

    第46條下屬公司、企業實行工資總額與經濟效益掛鉤的工資制度,具體辦法由總會計師擬訂,報總經理審定。

    第47條下屬公司、企業的資金按下達的利潤基數及實際完成的利潤額分別提取,采取平時預提、年終結算的方法,提取比例由總會計師擬訂,報總經理審定。

    第48條實行全員抵押承包經營與經理任期目標責任制的下屬公司、企業,其工資及獎金的提取和分配,按《承包合同書》的規定執行。

    第六節稅收及利潤分配

    第49條公司及下屬公司、企業依法向國家繳納稅金,不準偷稅漏稅。

    第50條稅后利潤的分配按章程的規定執行。

    第七節利潤上交和庫存物資財務管理

    第51條下屬公司、企業應上交公司的利潤(含基數利潤和分成利潤),必須在當年12月底前上交70%,余下30%在下年3月底前交清。對不按時全額上交的單位,公司按銀行同期貸款利息最高利息率加30%計收利息。

    第52條倉庫必須建立嚴密的出入庫制度和保管規范,每月向財務部門報送一次庫存報表,報表同時抄送上級財務部門。

    第53條倉庫每月由會計會同倉庫管理人員進行一次實物盤點,并編制出庫存物資盈虧表,盈虧表同時抄報上級財務部門。

    第54條對庫存物資的盤盈盤虧,倉庫不得自行作財務處理。盤虧在1000元以下者(含1000元),由所在單位財務部審核,報經理審批后處理,1000元以上至5000元的(含5000元)須呈報會計師審批后處理,5000元以上的由總經理審批后處理。

    第八節會計憑證和檔案保管

    第55條各下屬公司、企業必須加強對發票的管理,安排專人負責發票的登記、領用、清理、核對工作。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開發票,違者處發票額15%以上的罰款和扣發1-2個月的獎金,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第56條會計憑證必須內容真實、手續完備、數字準確、不得涂改、挖補,如事后發現差錯,也必須由經辦人負責劃雙紅線并蓋章進行更正。

    第57條會計檔案必須按月裝訂成冊,妥善保管,不得丟失,至少保存15年。采用電子計算機記帳的,機器儲存和輸出的會計記錄視同會計帳簿,應專人負責妥善保管,至少15年。

    第58條會計檔案保存期滿需銷毀時,應抄具清單,報總經理、董事會、主管部門和稅務機關同意后,才能銷毀。

    幼兒園財務管理制度

    第6篇 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范例

    制定財務管理制度,主要是為了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具體請瀏覽以下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介紹,僅供參考。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 公司財務部由總會計師、會計、出納和審計工作人員組成。在沒有專職總會計師之前,總會計師職責由會計兼任承擔。

    第四條 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財務工作崗位職責第五條 總會計師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四)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 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復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第7篇 某某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

    財務部是公司一切財政事務及資金活動的管理與執行機構,負責公司日常財務管理、籌資管理和財務分析工作,下面以某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來向大家詳細介紹,歡迎瀏覽。

    1.負責公司財務管理工作。編制公司各項財務收支計劃;審核各項資金使用和費用開支;收回售樓款,清理催收應收款項;辦理日?,F金收付、費用報銷、稅費交納、銀行票據結算,保管庫存現金及銀行空白票據,按日編報資金日報表;做好公司籌融資工作;處理、協調與工商、稅務、金融等部門間的關系,依法納稅。

    2.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工作。遵守國家頒布的會計準則、財經法規,按照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編制年度、季度、月份會計報表;按照會計制度規定設置會計核算科目、設置明細賬、分類賬、輔助賬,及時記賬、結賬、對賬,做到日清月結,賬賬相符、賬實相符、賬表相符、賬證相符;管理好會計檔案。

    3.負責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設置成本歸集程序和成本核算賬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記匯總各項成本數據資料,及時、正確地為成本預測、控制、分析提供資料;按合同、預算、審核支付工程、設備、材料款項,配合工程部等部門做好工程、材料設備款的結算及竣工工程決算;完善各項成本輔助賬的設置,健全各項統計數據。

    4.建立經濟核算制度,利用會計核算資料、統計資料及其他有關的資料,定期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判斷和評價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5.配合公司內部審計。根據上述工作范圍和職責,為加強財務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資金審批制度

    1.總則

    ⑴所有款項的支付,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如果主管領導不在公司,應以電話或傳真的方式與其聯系,確認是否批準款項的支付,事后請其在支出單上補簽意見;

    ⑵財務專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須分開保管,公司法人章由辦公室主任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和支票由出納負責保管。辦公室主任或出納不在單位期間,印章應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專人保管。印章代管須辦理交接手續,代管人員必須對印章的使用情況進行登記;

    ⑶財務部原則上不得將已加蓋財務專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預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額,并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⑷開具的支票須寫明經批準同意的收款人全稱,收取的發票須與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況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給第三者,必須有收款人的書面通知并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⑸往來款項的沖轉(指非正常經營業務),須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⑹非正常經營業務調出資金須經過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⑺用以支付各種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保存原件,復印件不得作為原始憑證。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2.施工工程用款審批制度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用款支付審批工作流程”執行。施工工程用款支付批工作流程3、行政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員的費用報銷,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財務方可報支;

    ⑵涉及應酬等非正常費用,須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3.公司差旅費開支制度

    ⑴公司員工到本市范圍以外地區執行公務可享受差旅費補貼;

    ⑵公司職員出差根據需要,由部門經理決定選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職員出差期間,住宿費用及補貼按以下規定執行:①房租標準:a、部門經理以上職員,房租標準為120元/日;b、一般職員,房租標準為100元/日。②伙食補貼、市內交通補貼標準伙食補貼每人20元/日;市內交通費每人6元/日。

    ⑷、實際報銷金額超出公司的補貼標準,需由部門經理或帶隊經理說明原因,報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后支付。

    4.車輛維修費及汽油費管理制度

    ⑴公司車輛維修保養由辦公室統一管理,應指定維修點,維修費用一般采取銀行轉賬的方式結算;

    ⑵車輛的易損備品備件由辦公室統一安排采購,以支票支付。需用時應辦理領用手續,并由辦公室建賬予以核銷使用;

    ⑶公司汽油票由辦公室統一保管并設賬登記使用。

    5.辦公費用、會議費用及其他費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辦公用具由辦公室統一采購、管理;

    ⑵辦公室設立賬冊登記公司辦公用品的采購、使用情況;

    ⑶辦公室財產臺賬為財務部附設賬冊;

    ⑷辦公室應對各部門領用的辦公用品情況進行造冊、登記、定期通報;

    ⑸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需邀請有關單位人員召開會議的,應由部門經理提出建議,報總經理批準,其會務工作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⑹有關工資、獎金、福利費等各項津貼的發放標準由公司人事勞資管理部門制定,經總經理批準后報財務部備案。

    6.行政費用報銷制度

    ⑴公司行政費用現金支出范圍為: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差旅費,向個人支付的其他款項及不夠支票起點100元的零星開支;

    ⑵公司職員報銷行政費用應填寫報銷單,由經辦人員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認可后報送財務部按照本制度有關規定進行審核,并按本章第1條的規定進行審批支付;

    ⑶應酬、禮品費用支出實行一票一單、事前申報制,批準后方可實施;

    ⑷凡未具備報銷條件(如沒有對方單位的收款憑證),需領用支票或現金者必須填寫借款單。借款單留財務存底,待借款還回時財務開沖賬收據給經辦人;

    ⑸支票領用單、借款單必須由經辦人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財務審核后,由財務部直接支付;

    ⑹銀行支票如發生丟失,有關責任人應及時向財務部和開戶銀行報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損失,丟失人員負有賠償責任;

    ⑺其他有關費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規定為準。

    第二章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經濟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標、保證、承諾及其他經濟簽證均需由總經理簽署或授權委托簽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負責工程造價的預測及審核、工程招投標文件的編制、工程決算的審定。

    3.工程部還負責組織工程用設備材料的采購供應及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對已經選擇定型的設備、材料進行采購,確保設備材料及時供應,積極進行市場詢價工作,建立市場價格詢價登記薄,記錄材料價格變動的歷史資料。

    4.財務部主要負責工程成本的總體控制工作。

    ⑴參與有關工程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及時準確地了解公司各項工程成本的構成及用款計劃;

    ⑵負責工程進度款的復核工作,參與工程造價的確定和最后決算的審定工作。

    5.工程中間結算程序。

    ⑴施工單位于每月25日之前,將工程進度結算報送工程部審核,工程部結合工程施工圖紙、施工進度計劃以及其他文件資料提出審核意見,并在5日內送財務部會簽;

    ⑵財務部根據有關文件資料、施工單位領用的供應材料數額,以及與施工單位其他經濟往來等情況,并參考公司財務狀況提出付款意見,報送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6.工程決算程序。

    ⑴施工單位應將工程決算書以及各項經濟簽證資料按工程中間結算同樣的程序報工程部復核,財務部會簽;

    ⑵財務部根據各種經濟簽證、合同以及經審定的工程決算數和材料結算數,扣除已付工程數及墊付的各項費用,結算應付工程尾數,提出付款方案,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⑶大工程辦理決算時,應由公司主管工程領導牽頭,由工程部、設計部、財務部及其他有關部門人員組成工程決算小組,按照上述本制度規定的職責范圍聯合進行專項工程決算;

    ⑷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時,商品房由工程部、銷售部辦理竣工房交接驗收入庫手續,財務部憑交樓入庫手續辦理竣工房成本結算。

    第三章財產管理制度

    1.公司財產的范圍

    ⑴公司財產包括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

    ⑵凡公司購入或自制的機器設備、動力設備、運輸設備、工具儀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時具備單項價值在2000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為固定資產;

    ⑶凡單項價值在2000元以下或價值在2000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屬低值易耗品。

    2.公司財務部負責公司所有財產的會計核算

    ⑴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資產及公司所有辦公用品用具由辦公室歸口管理;

    ⑵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機器設備、動力設備、工具儀器等由工程部歸口管理;

    ⑶辦公室和工程部應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財產的業務核算,應設立臺賬,登記公司財產的購入、使用及庫存情況,負責組織公司財產的保管、維修并制定相應的措施、辦法。

    3.財產的購置與調撥

    ⑴辦公室根據公司發展需要編制財產采購計劃及進行市場詢價工作,經財務部會簽,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采購;

    ⑵財產購回后,應填寫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產收入驗收單一式兩聯,財務部憑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物發票及采購計劃辦理報銷手續。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憑驗收單登記臺賬;

    ⑶各部門需領用固定資產時,應填寫領用單,領用單需經部門經理同意,報辦公室審批,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⑷固定資產的領用單由使用部門開具,領用單一式三聯。一聯由領用部門存查,一聯送財產歸口管理部門作為財產發出憑據,一聯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定期匯總后向財務部報賬;

    ⑸財產在公司內部之間轉移使用應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手續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辦理,送財務部備案。

    4.財產的清查、盤點

    ⑴公司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定期進行財產清查盤點工作,年終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

    ⑵各部門的年終財產盤點必須有財務人員參加;

    ⑶財產盤點清查后發現盤盈、盤虧和毀損的,均應填報損益報告表,書面說明虧、損原因。對因個人失職造成財產損失的,必須追究主管人員和經辦人員的責任;

    ⑷凡已達到自然報廢條件的固定資產,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會同財務部組織評估,評估情況上報公司主管領導,由公司主管領導決定處理意見;

    ⑸凡尚未達到自然報廢條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查明原因,如實上報;屬個人責任事故的應由有關責任人員負責賠償損失;屬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失的,應上報總經理,決定處理意見。

    第8篇 汽修企業財務管理制度

    汽車維修企業財務管理制度

    1、堅決執行政府有關財務、會計的各項法規、政策和制度,依法經營。

    2、財務管理工作由分管責任人負責組織實施。

    3、嚴格掌握成本開支范圍和標準,定期進行成本分析,提高企業經濟效益。

    4、合理使用流動資金,減少資金占用,保障生產運行。

    5、建立規范的會計賬冊,做好各項會計工作。

    6、如實申報,繳納稅費,定期上報各種報表。

    7、嚴格執行費用報銷制度,所有票據須先審核、后報銷。

    8、對不符合國家財經紀律的單據,不得報銷入賬。

    第9篇 新企業的財務管理制度

    新企業,一切都是新的開始,各種規章制度也是從不完善到完善過程的過度,對于財務制度有哪些規定呢以下為新企業財務管理制度的范本,請參考。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度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規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應、剖析財務規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懂得,檢查財務工作,主動供給有關資料,如實反應情況。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公司財務部由總會計師、會計、出納和審計工作人員組成。在沒有專職總會計師之前,總會計師職責由會計兼任承擔。

    第四條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第五條總會計師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規劃、信貸規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計劃,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規劃、把持、核算、剖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耗費、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剖析:

    (四)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依照國度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復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二)依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剖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發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顧問。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五)積

    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七)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

    (二)監督公司財務規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三)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四)審閱公司的規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明問題,積聚證據。

    (五)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范公司的經濟行為。

    (六)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良建議和措施。

    (七)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財務工作管理

    第九條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條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一條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依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載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財務工作人員應依據帳簿記載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并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會計簽名或蓋章。

    第十四條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

    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財務工作人員發明帳簿記載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第十七條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依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并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八條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主管副總經理監交。

    支票管理

    第十九條支票由出納員或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經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條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買物品由保管員簽字)、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第二十一條財務人員月底清帳時憑'支票領用單'轉應收款,發工資時從領用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帳手續后再作補發工資處理。

    第二十二條對于報銷時短缺的金額,財務人員要及時催辦,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條規定處理。

    凡一周內收入款項累計超過10000元或現金收入超過5000元時,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總經理。凡與公司業務無關款項,不分金額大小由承辦人文字性報告總經理。

    第二十三條凡1000元以上的款項進入銀行帳戶兩日內,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總經理。

    第二十四條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含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偨浝硗獬鰬韶攧杖藛T設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現金管理

    第二十五條公司可以在下列范疇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

    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斷定。

    第二十六條除本規定第二十五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

    第二十七條公司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采取轉帳結算方法,不得使用現金。

    第二十八條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2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九條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總經理批準。

    第三十條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領用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總經理批準后提取。

    第三十一條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三十二條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五條的,憑、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三條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帳憑證。

    第三十四條工資由財務人員根據總經理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供給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主管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放工資,填制記帳憑證,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五條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含領款單),由部主任簽字,會計審核時間、天數無誤并報主管副總經理復核后,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三十六條無論何種匯款,財務人員都須審核《匯款通知單》,分辨由經手人、部主任、總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有關憑證。

    第三十七條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八條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留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九條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含制單、審核、記帳、主管),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留,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四十條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

    第四十一條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準。

    處罰方法

    第四十二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扣發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規定范疇、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三)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含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準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疇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六)保存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法存入銀行的;

    (七)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第四十三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凌亂的;

    (二)拒絕供給或供給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文件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

    (四)利用職務方便,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機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范疇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第10篇 金融保險企業財務制度機關財務管理制度

    金融保險企業財務制度機關財務管理制度

    機關財務管理制度

    為加強機關財務管理,規范財務審批,節約經費開支,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證機關各項工作正常運轉,根據有關規定,并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收入管理

    機關收入應全部納入財務核算,在業務活動中與其它單位或個人發生的一切款項,應該及時開具財務票據、收取款項、登記入賬,不得截留、隱瞞、挪用。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機關的房屋出租,應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指定專人負責收取租金。

    第二條 經費開支審批

    機關財務開支堅持&ld???”審批。所有票據由分管機關財務的領導審批。

    第三條經費開支報銷規定

    經費報支要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財政部門有關規定。當月的票據當月報銷,最遲不得超過一個月。在資金結算中,1000元以上的大額開支必須通過銀行轉賬,不能用現金支付。

    發票(原始憑證)應具備以下內容:①單位名稱;②填制日期;③款項內容(用途)、金額;④填制單位發票專用章(財務專用章或單位公章)。凡從外單位取得的發票(原始憑證),一般應為正式發票或財政票據,并蓋有填制單位財務印章或發票專用章;票據填寫字跡要清楚,不得涂改、挖補,大小寫金額必須相符;多聯套寫憑證,不得拆開分張單寫。禁止白條報支有關費用。

    1、辦公費。核報各種辦公用品時,必須附按發票規定的品名、單位、數量、單價、金額等內容開具的發票。若一次性購買辦公用品較多,無法在發票中寫明,可附上購物清單并加蓋銷售單位的發票印章。辦公用品一律由辦公室統一購置,符合政府采購的支出一律實行政府采購。其他科室所需辦公用品按規定手續到辦公室領取,不允許自行購置。

    2、電話費。注意節約電話費的開支,單位公用電話原則上用于公務活動,嚴禁撥打語音、小額支付等特殊服務電話。

    3、水電費。加強水電管理,壓縮水電費支出,從嚴控制辦公用電用水。家屬樓家庭用水用電和單位出租的門面房暫未向供電(水)部門直接交費的,由辦公室2人以上抄錄各用戶電(水)表數,據實收費后統一交機關財務。

    4、車輛維修費。機關車維修????機事先填寫“車輛維修申請表”,報請主管領導審批,然后將車輛交付定點維修廠維修,如發現有新增維修項目,必須報主管領導批準。車輛修好結束后,司機應將維修單帶回交主管領導審核簽字,然后轉交財務部門。財務部門根據車輛維修單,定期與維修廠核對,審核無誤后將票據(修理廠家的維修明細結算清單)轉交給車輛管理人員履行結賬報銷手續,經領導審簽后財務部門予以支付維修款項。司機補助按機關規定執行。機動車保險按財政局要求統一辦理。

    5、交通費。按照辦公會研究制定的?.......??規定(略)……全年費用總額不能超支,結余部分可結轉下年。

    6、差旅費。差旅費報銷標準嚴格按財政局有關規定執行。外出學習、培訓等所需經費報銷必須附主辦單位通知文件,并經領導審批。報銷內容主要由交通費(車、船、飛機等)和住宿費(培訓費、會議費、餐費等作單獨列支)組成。外出進行招商考察活動經費支出須經領導批準,并事先編制經費預算,報銷時不允許超出預算。如通過旅行社安排交通和食宿,可憑旅行社開具的發票作為報銷票據,報銷憑證需附考察活動支出明細單。

    7、會議費。各科室承辦會議,必須先列出會議經費預算方案,由主管領導審查,報辦公會批準。報銷會議費應附會議通知文件、參加人員簽到單、會議費預算審批表、會議費結算清單和會議費的發票。凡超出審批標準的會議費,不得報銷。赴國內出差等公務活動經領導同意后應按當地現行規定的差旅費、會議費項目標準由經辦人持真實有效的原始票據據實到財務部門報銷。

    8、接待費。公務接待一般由辦公室按有關規定和標準統一安排,接待經辦人員每周將接待情況列出詳單,報請領導審批后轉交財務部門。財務部門根據接待清單,定期與飯店核對,無誤后由接待經辦人員履行簽字報銷手續,最后財務部門予以支付款項。

    9、慰問費。在職干部職工因病住院,由人事科提出慰問意見,經領導批準后組織慰問。慰問費標準科級干部200元,處級干部300元,離退休人員另行規定。

    10、修繕費。所有修繕項目(包括零星修繕費)應編制預算,按照有關規定確定施工方,并簽訂施工合同。工程進度款的支付,必須憑合法正式的原始憑證。修繕項目竣工后,應編報竣工財務決算和修繕項目明細單,報領導審批后方可支付款項或余款。

    第四條往來款項管理

    1、各科室因公需要借款時,由借款人按規定填寫借款單,經主管領導審核,報請領導審批后,財務部門方可辦理借款手續。

    2、預支的差旅費,在出差人員返回7日內應結清;零星購物借款,應在收到發票15天內辦理報銷手續。借款時間最長不得超過45天。前次借款未還的,不得辦理新的借款。出納人員要加強對借款情況的清查,及時催還到期借款。

    3、公款不得借給個人或私人使用。

    第五條政府采購

    機關大宗、大件物品采購,較大支出的維修及各項長期支出活動,要按照政府采購的程序公開招標購置或決定施工服務單位,以節約開支。所有物品采購、經費結算必須由財務人員參與、兩人以上經辦,并在單據上簽字;其他科室人員如需報銷,須經主管領導確認簽字,并報請領導審批后方可支付款項。

    第六條 票據、印章管理

    收款票據、印章應分別指定專人管理,即管章的不管票據、管票據的不管章。票據領用時要進行登記。出納人員在收到款項時,必須按款項的內容開具票據(除財政正常經費撥款無需開票外),并嚴格按規定的要求填寫完整、清楚、不得涂改???據(一式三聯)應同時加蓋“作廢”章。

    財務專用的公章、名章和支票,由會計和出納分別保管,超出正常業務范圍用章必須事先請示領導批準。

    第七條 固定資產管理

    凡是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以及單價在規定金額以上(一般設備500元,專用設備800元)的購入物品,都應記入單位固定資產管理。

    1、固定資產要指定專人管理,并將固定資產進行分類分項登記、編號,建立財產管理卡片,會計賬簿必須設置固定資產明細賬,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末要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帳、卡、物相符。

    2、固定資產一律不準私人侵占或帶回家用,嚴禁以物易物或贈送、轉讓。機關工作人員調離本單位時,必須將借用或領用的設備、圖書等歸還,并由固定資產管理人員簽字清賬后方可辦理調離手續,否則由管理人員負責追回或賠償。

    3、大額固定資產的購置,實行政府集中采購。購進的資產要由固定資產管理員負責驗收并登記固定資產實物帳。固定資產購置應做到資源共享、優化配置,避免重復購置和閑置。

    4、固定資產報廢處置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請,經與固定資產管理人員核對后,填寫“固定資產報廢處置表”報局領導批準(必要時報財政審批)后方可核銷,任何科室及個人未經批準不得隨意處置固定資產。固定資產變價收入必須納入局機關收入管理。

    5、每年度末由固定資產管理部門、使用部門和財務部門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確保固定資產總賬、明細賬和實物相符。對盤盈盤虧的固定資產要查明原因,明確責任,按有關規定辦理盤盈盤虧手續。對清查盤點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采取措施,加強管理。

    金融保險企業財務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金融保險企業的財務行為,促進各類金融保險企業公平競爭,根據《企業財務通則》,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經依法登記注冊,持有經營業務許可證,具有法人地位的銀行、保險企業和其他各類非銀行金融企業(以下簡稱企業):

    (一)銀行。包括國家專業銀行、區域性銀行、股份制銀行、外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及其他綜合性銀行。

    (二)保險企業。包括全國性保險企業、區域性保險企業、股份制保險企業、外資保險企業、中外合資保險企業及其他專業性保險企業。

    (三)其他各類非銀行金融企業。包括城市信用社、農村信用社各類財務公司以及其他從事信托投資、租賃、證券交易等業務的專業性和綜合性的各類非銀行金融企業。

    上述企業附屬的獨立核算的非金融保險企業,分別按有關行業財務制度執行。

    第三條 企業應在辦理工商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主管財政機關提交企業設立批準證書、營業執照、合同、章程等文件的復制件。

    企業發生遷移、合并、設立分支機構以及其他變更登記等主要事項,在依法辦理手續之日起30日內,向主管財政機關提交有關的變更文件復制件。

    第四條 企業應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凡是應屬本期的收入和支出,不論款項是否在本期收付,都應當作為本期的收入和支出;凡是不屬于本期的收入和支出,即使款項已在本期收付,也不應作為本期的收入和支出處理。

    第五條 企業要認真做好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做到原始記錄的準確、完整,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完善內部經濟責任制,加強內部各級單位的經濟核算,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財產清查。

    第六條 企業應當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財政、金融政策,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考核、分析工作,有效地籌集和運用資金,增收節支,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依法計算繳納國家稅收,并接受主管財政機關的檢查和監督。

    第二章 資本金和負債

    第七條 企業應當按規定籌集資本金。企業籌集的資本金分為國家資本金、法人資本金、個人資本金、外商資本金等。

    國家資本金是指有權代表國家投資的政府部門或者機構以國有資產投入企業形成的資本金。

    法人資本金是指其他法人單位以其依法可以支配的資產投入企業形成的資本金。

    個人資本金是指社會個人或者本企業內部職工以其合法財產投入企業形成的資本金。

    外商資本金是指外國投資者以及我國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投資者以其資產投入企業形成的資金。

    企業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資,并出具驗資報告,由企業據此發給投資者出資證明。

    第八條 企業可以采取吸收現金、實物、無形資產或者發行股票等方式籌集資本金。

    采取吸收實物、無形資產方式籌集的資本金,按照評估確認或者合同、協議約定的價值計價;采取發行股票方式籌集的資本金,按照股票面值計價。

    第九條 企業的投資各方必須按合同、章程和國家有關規定及時足額地繳付資本金。投資者按照出資比例或合同、章程、協議的約定,分享企業的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投資者未按投資合同、協議的約定履行出資義務的,企業及其他投資者可以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

    第十條 企業籌集的資本金,在經營期間,投資者除依法進行轉讓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

    第十一條 企業在籌集資本金活動中,投資者繳付的出資額超出資本金的差額(包括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的溢價凈收入),資產重估確認價值或合同、協議約定的價值與帳面價值的差額,以及接受捐贈的財產等,計入資本公積金。

    資本公積可以按法定程序轉增資本金。

    第十二條 在企業的資本金中,銀行固定資產凈值所占的比重最高不得超過30%,保險及其他非銀行金融企業固定資產凈值所占的比重最高不得超過50%。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三條 企業的負債包括吸收的各項存款、各項借入資金、金融機構往來資金、各種應付(包括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應付款)和預收款項以及其他負債。

    第十四條 企業以負債形式籌集資金,不得擅自提高或變相提高利率以及付費標準,并應適時合理調整負債結構,努力降低籌資成本。

    第十五條 企業的負債均按實際發生額計價。發行債券按債券面值計價,實際收到的價款超過或者低于債券面值的差額,在債券到期以前分期沖減或者增加利息支出。企業發行債券發生的各種費用,應在債券到期以前分期攤入成本。

    第十六條 企業以負債形式籌集的資金,按國家規定的適用利率分檔次計提應付利息,計入企業成本,實際支付給債權人的利息,沖減應付利息。

    第三章 固定資產

    第十七條 固定資產包括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和其他與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

    不屬于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也應作為固定資產。

    不具備上述規定條件的物品,作為低值易耗品。

    經營用固定資產和非經營用固定資產應當分類管理。

    第十八條 企業固定資產按照下列原則計價:

    (一)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建造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全部支出計價。

    (二)購入的固定資產,以買價加上支付的運輸費、途中保險費、包裝費、安裝費和繳納的稅金等計價。企業用借款和發行債券購建固定資產時,在購建期間發生的利息支出和外幣折合差額,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三)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按租賃合同或協議確定的價款加上支付的運輸費、途中保險費、包裝費、安裝費等計價。

    (四)投資者投入的固定資產,按評估確認或合同、協議約定的價值計價。

    (五)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改建、擴建的,按原固定資產的價值加上改建、擴建發生的實際支出,扣除改建、擴建過程中產生的變價收入后的金額計價。

    (六)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所附票據或資產驗收清單所列金額加上由企業負擔的運輸、保險、安裝等費用計價。無發票帳單的根據同類固定資產的市價計價。

    (七)盤盈的固定資產,按照同類固定資產的重置完全價值計價。

    企業購建固定資產交納的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耕地占用稅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第十九條 企業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盤點、清查,年度終了前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對盤盈、盤虧、報廢、毀損的固定資產,應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企業固定資產有償轉讓、清理、報廢和盤盈、盤虧、毀損的凈收益或凈損失,計入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

    第二十條 企業以固定資產對外投資,或者發生固定資產產權轉移、兼并、清算事宜時,均應對固定資產價值進行評估。

    第二十一條 企業的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期準備、正在施工中和雖已完工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筑工程和安裝工程。在建工程按實際成本計價。

    第二十二條 在建工程發生報廢或者毀損,在扣除殘料價值和過失人或者保險公司等的賠款后的凈損失,計入施工的工程成本。單項工程報廢以及由于非常原因造成的報廢或者毀損的凈損失,在籌建期間發生的,計入開辦費,在投入使用以后發生的計入營業外支出。

    第二十三條 雖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工程,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工程預算、造價或者工程成本等資料,估價轉入固定資產,并按規定計提折舊。竣工決算辦理完畢后,按照決算數調整原估價和已計提的折舊。

    第二十四條 企業的固定資產按照國家規定采用分類折舊辦法計提折舊,提取的折舊計入成本,不得沖減資本金。

    第二十五條 企業的下列固定資產提取折舊:

    (一)房屋和建筑物。

    (二)在用的各類設備。

    (三)季節性停用和修理停用的設備。

    (四)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和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

    第二十六條 下列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

    (一)已估價單獨入帳的土地。

    (二)房屋和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資產。

    (三)建設工程交付使用前的固定資產。

    (四)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出和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

    (五)已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

    (六)提前報廢和淘汰的固定資產。

    (七)破產、關停企業的固定資產。

    (八)國家規定其他不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

    第二十七條 企業投入使用的固定資產,從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計提折舊;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從停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提折舊。

    第二十八條 企業應當按季(月)計提折舊,固定資產的折舊率,按固定資產原值、預計凈殘值率和分類折舊年限(或規定的總工作臺時)計算確定。

    凈殘值率按照固定資產原值的3%至5%確定,個別企業某些固定資產凈殘值比例低于3%或高于5%的,由企業自主確定,報主管財政機關備案。

    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在規定的固定資產分類折舊年限(見附表)基礎上,確定具體的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報主管財政機關備案。

    第二十九條 固定資產的折舊一般采用平均年限法和工作量法。技術進步較快或使用壽命受工作環境影響較大的固定資產,經財政部批準,可采???余額遞減法或年數總和法。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一)平均年限法的計算公式

    (1-預計凈殘值率)

    年折舊率=----------×100%

    固定資產折舊年限

    原值×年折舊率

    季折舊額=--------

    4

    原值×年折舊率

    月折舊額=--------

    12

    (二)工作量法的計算公式

    1.單位里程折舊額

    原值×(1-預計凈殘值率)

    =-------------

    規定的總行駛里程

    原值×(1-預計凈殯?)

    2.每臺班折舊額=-------------

    規定的總工作臺時數

    (三)雙倍余額遞減法的計算公式

    2

    年折舊率=------×100%

    折舊年限

    凈值×年折舊率

    季折舊額=---------

    4

    凈值×年折舊率

    月折舊額=---------

    實行雙倍余額遞減法的固定資產,企???其折舊年限到期前2年冡?凈值平均攤銷。

    (四)年數總和法的計算公式

    2&time????年限-已使用年數)

    年折舊率=--------------×100%

    折舊年限×(折舊年限+1)

    ???折舊額

    原值×(1-預計凈殘值率)×年折舊率

    =------------------

    4

    月折舊額

    原值×(1-預計凈殘值率)×年折舊率

    =------------------

    12

    企業按照上述規定,有權選擇具體的折舊方法,在開始實行年度前報主管財政機關備案。折舊方法和折舊年限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需要變更的,須在變更年度以前,由企業提出申請,報主管財政機關批準。

    第三十條 企業發生的固定資產修理支出,計入當期成本。修理費用發生不均?的,可以采用待攤或者預提的辦法,并報主管財政機關備案。

    第四章 現金資產

    第三十一條 現金資產包括庫存現金、庫存金銀、存入中央銀行的法定存款準備金和備付金、存放中央銀行與同業的款項以及其他形式的現金資產。

    第三十二條 庫存現金必須做到帳面余額與庫存金額相符,企業應認真做好現金的保管、押運、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現金的內部控制制度。

    企業發生的出納長短款、結算業務的差錯款等,按照規定程序,分別計入企業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

    第三十三條 企業發生金銀、外匯買賣時,因價格、匯率變動與帳面原值的差額,列入當期損益。

    第三十四條 企業應按規定向中央銀行繳存存款準備金和備付金,因遲交或少交準備金而造成的加息,在企業的稅后利潤中支付。

    第五章 放 款

    第三十五條 企業放款應當按照國家產業政策,建立健全放款的發放、項目管理和監督的控制制度,并嚴格執行國家的利率政策,按期回收放款的本金和利息,同時接受金融管理機關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第三十六條 企業放款本金按實際發生額計價,并按國家規定的適用利率和計息期限計算應收利息,計入當期損益。

    第三十七條 貼現放款按貼現票據的面值計價,利息和手續費部分計入當期損益。

    第三十八條 企業發放的抵押放款,借款人到期不能償還,依法對抵押物進行處理后取得的凈收入,高于放款本金的部分計入當期損益;低于放款本金的部分,按規定程序報批后,從提取的呆帳準備金中核銷,應收利息與實收利息的差額從壞帳準備金中沖減。

    第三十九條 企業辦理租賃業務按下列規定處理:

    辦理融資租賃的租賃資產以總成本計價,包括租賃資產的價款、運輸費、途中保險費、包裝費等。企業收取的租賃收入按規定計入當期損益。

    辦理經營租賃的租賃資產按原值計價,企業在辦理租賃業務中取得的收入,按規定計入當期損益。

    第四十條 對于借款人不能按期償還的放款,企業要認真查明原因。有擔保人的放款要依法追究擔保人的責任;對因本企業工作人員過失或經營管理不善造成的放款損失,應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四十一條 企業逾期(含展期后)半年以上的放款作為逾期放款,其中逾期(含展期后)三年以上的放款,作為催收放款管理,應收利息不再計入當期損益,實際收到的利息計入當期損益。

    第四十二條 企業發生的呆帳放款要按規定的核銷條件、核銷辦法和審批權限從呆帳準備金中核銷,呆帳準備金僅限于核銷放款本金,其應收利息已計入損益的沖減壞帳準備金。

    第六章 證券及投資

    第四十三條 企業根據國家有關財政、金融政策和法規,可以采用購買有價證券或者以現金、實物、無形資產向其他單位投資。企業對外投資包括短期投資和長期投資。

    企業不得以國家授予的經營特許權對外投資,也不得在成本或者營業外支出中列支對外投資款,企業對外投資不得擠占應上交國家的稅金和利潤。

    第四十四條 企業的對外投資按投出時實際支付或者經評估確認的金額計價。

    企業購買有價證券,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括已宣告發放股利或應計利息的,應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款扣除已宣告發放的股利或應計利息計價。

    企業以實物、無形資產對外投資,須按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投出的資產進行評估并按評估確認后的價值計價。

    第四十五條 企業購買的有價證券按經營目的不同,分為投資性證券和經營性證券。投資性證券是指企業以長期持有,到期收回本息,以獲取利息或股利為目的而購入的有價證券。經營性證券是指企業通過市場買賣以賺取差價為目的而購入的有價證券。

    第四十六條 企業出售經營性證券可以采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加權平均法等確定其實際成本。計價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

    企業出售經營性有價證券實際收到的價款與帳面成本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第四十七條 企業購入投資性證券按有價證券面值和規定利率計算應收利息,分期計入損益。

    企業中途出售投資性證券的實收款項與帳面成本和應收利息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第四十八條 企業購入折價或溢價發行的債券,實際支付的款項與票面價值的差額,應在債券到期以前,分期沖減或增加債券利息收入。

    第四十九條 企業對外投資分得的股利或利潤,計入投資收益,并按規定交納或補交所得稅。

    企業依據合同、協議規定到期收回或因被投資企業清算而收回投資額與帳面價值的差額,如為凈收益,計入投資收益;如為凈損失,沖減投資風險準備金。

    第五十條 企業以現金、實物、無形資產和購買股票方式進行長期投資,對被投資單位沒有實際控制權的,對外投資采用成本法核算;擁有實際控制權的,對外投資采用權益法核算。

    采用權益法核算的,被投資企業的所有者權益增加,企業要按其所占比例增加對外投資。企業收到分來的投資收益時,相應減少對外投資。

    第七章 無形資產、遞延資產及其他資產

    第五十一條 無形資產包括專利權、著作權、租賃權、土地使用權、商譽和非專利技術等。

    第五十二條 無形資產按取得時的實際成本計價:

    (一)投資者作為資本或合作條件投入的無形資產,按評估確認或合同、協議約定的價值計價。

    (二)購入的無形資產按實際支付的價款計價。

    (三)接受捐贈的無形資產,按所附單據或參照同類無形資產市場價格計價。

    (四)自行開發并已取得法律承認的無形資產,按開發過程中的實際成本計價。

    除企業合并外,商譽不得作價入帳。非專利技術和商譽的計價應當經法定評估機構評估確認。

    第五十三條 無形資產自開始使用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內平均攤入成本。無形資產的有效使用期限按下列原則確定:

    (一)法律和合同或企業申請書中分別規定有法定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按法定有效期限與合同或企業申請書規定的受益年限孰短的原則確定。

    (二)法律無規定有效使用期限,企業合同或申請書中規定有受益年限的,按合同或企業申請書中規定的受益年限確定。

    (三)法律、合同或企業申請書均未規定法定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按預計的受益期限確定。

    (四)受益期限難以預計的,按不短于10年的期限攤銷。

    第五十四條 企業轉讓無形資產取得的凈收入,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計入企業的其他營業收入。

    第五十五條 企業的遞延資產包括開辦費、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改良支出等。

    開辦費是指企業及其設立的分支機構在籌建期間發生的費用,包括籌建期間工作人員的工資、辦公費、差旅費、培訓費、印刷費、律師費、注冊登記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購建成本的匯兌凈損失等支出。

    應由投資者負擔的費用支出,為取得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所發生的支出,籌建期間應計入工程成本的匯兌損益、利息支出等不得計入企業的開辦費。

    開辦費自企業營業之日起分期攤入成本,攤銷期不得短于5年。

    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賃期限內分期攤銷。

    第五十六條 企業的其他資產包括凍結存款、凍結物資以及涉及訴訟中的財產等。

    第八章 成 本

    第五十七條 企業在業務經營過程中發生的與業務經營有關的支出,包括各項利息支出(含貼息)、賠款支出、金融機構往來利息支出、各種準備金以及有關支出,按規定計入成本。

    第五十八條 企業的成本包括以下內容:

    (一)利息支出。指企業以負債形式籌集的各類資金(不包括金融機構往來資金),按國家規定的適用利率分檔次提取的應付利息。

    (二)賠款支出。指保險企業因保險標的遭受損失,按保險合同規定支付給投保人的賠款。

    (三)金融機構往來利息支出。指企業聯行、企業與中央銀行及同業之間資金往來發生的利息支出。

    (四)固定資產折舊費。指企業按照國家規定計提的固定資產折舊。

    (五)手續費支出。指企業在辦理金融、保險業務過程中發生的手續費支出。其中企業支付給代辦儲蓄、保險業務的單位和個人的手續費按下列規定掌握:

    1.代辦儲蓄手續費按代辦儲蓄存款年平均余額的1.2%之內控制使用。應付代辦手續費一律以代辦單位(或人員)吸收儲蓄存款的上月平均余額為基數,劃分檔次,分檔計付,控制比例隨余額的增加相應遞減。代辦儲蓄平均余額應扣除銀行職工在代辦儲蓄業務中從事吸儲、復核和管理工作應分攤的儲蓄存款余額。

    2.代辦保險業務手續費按代辦保費收入的規定比例控制使用。其中,國內險種業務為5%(不含農業種植、養殖兩業險),人身險種業務為4.5%,涉外險種為4%,農村種植、養殖業險種業務為7%。具體險種比例由企業根據代理業務范圍和不同險種,按照專職代辦高于兼職代辦、農村代辦高于城市代辦、分散險種代辦高于集中險種代辦的原則統籌核定。

    (六)業務宣傳費。指企業開展業務宣傳活動所支付的費用。業務宣傳費在營業收入(扣除金融機構往來利息收入)的規定比例內掌握使用。其中,銀行為2‰,保險及其他非銀行金融企業為5‰。

    (七)防災費。指保險企業為加強參加保險企事業單位及有關部門抵御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的能力,減少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所支付的專項費用。保險企業支付防災費的標準,財產險按其保費收入的1.5%控制使用,人身險按其保費收入的1%控制使用。

    (八)業務招待費。指企業為業務經營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業務交際費用。業務招待費在下列限額內掌握使用:全年營業收入(扣除金融機構往來利息收入,下同)在1,500萬元以內的,不超過5‰;全年營業收入超過1,500萬元,不足5000萬元的,不超過該部分的3‰;全年營業收入超過5,000萬元,不足1億元的,不超過該部分的2‰;全年營業收入超過1億元的,不超過該部分的1‰。

    (九)外匯、金銀和證券買賣損失。

    (十)各種準備金。企業的各種準備金包括呆帳準備金、投資風險準備金、保險未決賠款準備金和壞帳準備金。

    1.呆帳準備金。呆帳準備金自1993年起按企業年初放款余額的6‰全額提取,從1994年起每年增加1‰,直至歷年結轉的呆帳準備金余額達到年初放款余額的1%為止。從達到1%的年度起,呆帳準備金改按年初放款余額的1%實行差額提取。

    2.投資風險準備金。從事投資業務的企業,每年可按上年末投資余額的3‰提取投資風險準備金,年末余額達到上年末投資余額的1%時,實行差額提取。

    3.未決賠款準備金。保險企業可在年末按最高不超過已發生未決賠款額的100%提取,下年初沖減企業成本,已決賠款列入賠款支出。

    4.壞帳準備金。企業可按年末應收帳款余額的3‰提取壞帳準備金,用于核銷企業應收帳款的壞帳損失。

    企業的壞帳損失是指因債務人破產或者死亡,以其破產財產或者遺產清償后,仍然不能收回的應收帳款,或者因債務人逾期未履行償債義務超過3年仍然不能收回的應收帳款。

    企業當年發生的壞帳損失,超過上一年計提的壞帳準備金部分,計入當期成本;收回已確認核銷的壞帳損失,增加壞帳準備金。

    不計提壞帳準備金的企業,發生的壞帳損失,計入企業成本。

    企業的應收帳款包括應收利息、應收保費、應收租賃收入等。

    (十一)業務管理費。包括:電子設備運轉費、鈔幣運送費、安全防衛費、保險費、郵電費、勞動保護費、外事費、印刷費、公雜費、低值易耗品攤銷、理賠勘查費、職工工資、差旅費、水電費、租賃費(不包括融資租賃費)、修理費、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稅金、會議費、訴訟費、公證費、咨詢費、無形資產攤銷(不包括自行開發的無形資產攤銷)、遞延資產攤銷、其他資產攤銷、待業保險費、勞動保險費、取暖費、審計費、技術轉讓費、研究開發費、綠化費、董事會費等。

    職工工資是指在職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

    勞動保險費是指離退休職工的退休金、價格補貼、醫藥費(含離退休人員參加醫療保險的醫療保險基金)、易地安家補助費、職工退職金、六個月以上病假人員工資、職工死亡葬喪補助費、撫恤費、按規定支付給離休干部的各項經費以及實行社會統籌辦法的企業按規定提取的退休統籌基金。

    待業保險費是指企業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的待業保險基金。

    差旅費標準由企業參照當地政府規定的標準,結合企業的具體情況自行確定。

    稅金是指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應在成本中列支的稅金。

    審計費是指企業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進行查帳驗資以及進行資產評估等發生的各項費用。

    咨詢費是指企業聘請經濟技術顧問、法律顧問等支付的費用。

    企業的低值易耗品可以一次或分期攤銷。

    綠化費是指企業內部綠化發生的零星支出。

    職工福利費按照企業職工工資總額的14%提取,用于職工集體福利方面的開支。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工會經費按照企業職工工資總額的2%計提,撥交工會使用。

    職工教育經費按照企業職工工資總額的1.5%計提,用于職工教育方面的開支。

    董事會費是指企業最高權力機構(如董事會)及其成員執行職能而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差旅費、會議費等。

    第五十九條 企業的業務宣傳費、委托代辦手續費、防災費、企業招待費一律據實列支,不得預提。

    第六十條 企業需要待攤和預提的費用,由企業根據權責發生制和成本與收入配比的原則,結合具體情況確定。待攤費用的攤銷期一般不超過一年。預提費用當年能結清的,年終財務決算不留余額;預提期長,需跨年度使用的,應在財務報告中予以說明。

    第六十一條 企業的下列開支不得計入成本:

    一、購置和建造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的支出;

    二、對外投資支出及分配給投資者的利潤,包括支付的優先股股利和普通股股利;

    三、被沒收的財物,支付的滯納金、罰款、罰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企業贊助、捐贈支出;

    四、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以外的各種付費;

    五、國家規定不得在成本中開支的其他支出。

    第六十二條 企業的成本核算,要嚴格區分本期成本與下期成本的界限、成本支出與營業外支出的界限。

    第六十三條 企業的成本核算,要以季(月)、年為成本計算期,同一計算期內的成本與營業收入核算的起訖日期、計算范圍和口徑須一致。

    第九章 營業收入、利潤及分配

    第六十四條 營業收入包括利息收入、保費收入、金融機構往來利息收入和其他營業收入。

    利息收入是企業各項放款的利息收入(不包括金融機構往來利息收入)等。

    保費收入是企業向投保人收取的保險費收入。

    金融機構往來利息收入是企業聯行以及企業與中央銀行和同業之間的獎金往來發生的利息收入、利差補貼收入等。

    其他營業收入包括追償款收入、分保費收入、租賃收入、房地產開發收入、咨詢收入、擔保收入、外匯買賣收入、金銀買賣收入、手續費收入、證券發行及買賣收入、無形資產轉讓凈收入、代保管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第六十五條 企業應在各項業務合同簽訂以后,在規定的計算期內按應計收入的數額確認營業收入的實現,或者在勞務已經提供,同時收訖價款或取得收取價款權利的憑證時確認營業收入的實現。

    第六十六條 企業利潤總額按下列公式計算:

    利潤總額=營業利潤+投資收益+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

    營業利潤=營業收入-營業稅及附加-成本-提轉責任準備金差額

    投資收益包括企業對外投資分得的利潤、股利等。

    營業外收入是指與本企業業務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收入。包括固定資產盤盈、出售固定資產凈收益、教育費附加返還款、罰沒收入、罰款收入、出納長款收入、證券交易差錯收入、因債權人的特殊原因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等。

    營業外支出指與本企業業務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支出。包括固定資產盤虧和毀損報廢的凈損失、出納短款、證券交易差錯損失、職工子弟學校經費和技校經費支出、非常損失、公益救濟性捐贈、賠償金、違約金等。

    提轉責任準備金差額指保險企業當期提取的責任準備金與同時轉回的上年同期提取的責任準備金之間的差額。責任準備金分別按下列規定提轉:

    1.損益核算期在一年以內(含一年)的各類非人身保險業務,企業可按當期保費收入的50%提取未到期責任準備金,下一年度同期轉回。

    2.損益核算期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類非人身保險業務,在業務未到結算損益年度時,企業在年終可按業務年度營業收支余額提取責任準備金,同時轉回上年度提取的責任準備金。

    3.人身保險業務由企業根據承擔保險期內的責任和業務部門精算的結果,提取人身保險責任準備金,下一年度轉回。

    第六十七條 企業發生的年度虧損,可以用下一年度的利潤在所得稅前彌補,下一年度利潤不足彌補,可以在5年內延續彌補。5年內不足彌補的,用稅后利潤彌補。

    第六十八條 企業利潤總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作相應調整后,依法繳納所得稅。

    第六十九條 企業繳納所得稅后的利潤,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應按如下順序分配:

    (一)被沒收的財物損失,支付各項稅收的滯納金和罰款,以及中央銀行對企業因少交或遲交準備金的加息。

    (二)彌補企業以前年度虧損。

    (三)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企業法定盈余公積金按稅后利潤(減彌補虧損)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累計達到注冊資本的50%時,可不再提取。

    (四)提取公益金。

    (五)向投資者分配利潤。企業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以并入本年度向投資者分配。其中,股份有限公司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優先股股利。

    2.提取任意盈余公積金。任意盈余公積金按照公司章程或股東會議的決議提取和使用。

    3.支付普通股股利。

    有限責任公司應當提取稅后利潤5%的法定公益金。

    第七十條 企業當年無利潤時,不得向投資者分配利潤,但股份有限公司在用盈余公積金彌補虧損后,經股東會特別決議,可按不超過股票面值6%的比率用盈余公積金分配股利,分配股利后,企業法定盈余公積金不御??-?25%。

    第七十一條 企業的法定盈余公積金可用于彌補虧損或轉增資本金,但轉增資本金時,以轉增后留存企業的法定盈余公積金不少于注冊資本的25%為限。

    公益金主要用于企業的職工集體福利設施支出。

    第十章 外幣業務

    第七十二條 企業的外幣業務是指在業務經營過程中用記帳本位幣——人民幣以外的貨幣進行的存款、放款、外匯買賣及往來結算等業務。

    外幣業務量較大的企業應實行外幣分帳制,平時以外幣記帳,每期終了將有關外幣金額折合為記帳本位幣金額;不實行外幣分帳制的企業,應隨外幣業務的發生將有關外幣金額折合為記帳本位幣金額。

    第七十三條 企業辦理外匯買賣業務發生的外匯買賣差價,計入當期損益。

    第七十四條 企業收到投資者的外幣投資,因匯率變動而產生的折合記帳本位幣與投入時的外匯牌價折合記帳本位幣的差額,計入資本公積金。

    第七十五條 企業發生的與購建固定資產直接有關的匯兌損益,在資產交付使用前或辦理竣工決算前,計入資產的價值;在資產交付使用或辦理竣工決算后計入當期損益。

    第七十六條 企業籌建期間發生的匯兌損失與匯兌收益相抵后,如為凈損失,計入企業的開辦費。如為凈收益,自營業之日起按不短于5年的期限平均攤銷,也可留待彌補以后年度發生的虧損,或者留待并入企業的清算損益。

    第七十七條 企業各種外幣項目的期末余額,按照期末國家公布的外匯牌價折合為記帳本位幣金額。實行外幣分帳制的企業,按外匯買賣多缺余額計算,計入當期損益;不實行外幣分帳制的企業,按照期末國家公布的外匯牌價折合的記帳本位幣金額與帳面記帳本位幣金額之間的差額,作為匯兌損益,計入當期損益。

    第十一章 企業清算

    第七十八條 企業宣布終止時,應當成立清算機構。清算機構在清算期間負責制定清算方案,清理企業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處理企業的債權、債務;向投資者收取已認繳而未繳納的出資;清結納稅事宜以及處置企業的剩余財產。

    第七十九條 清算企業的財產包括宣布清算時企業全部財產以及清算期間取得的資產。

    已作為擔保物的財產相當于擔保債務的部分,不屬于清算財產,擔保物的價款超過所擔保的債務數額的部分,屬于清算財產。

    清算期間,未經清算機構同意,不得處置企業財產。

    第八十條 清算財產的作價一般以帳面凈值為依據,也可以重估價值或變現收入等為依據。

    第八十一條 企業清算中發生的財產盤盈、盤虧、變賣、無力歸還的債務或者無法收回的債權,以及清算期間的經營收益或損失等,計入企業清算損益。

    第八十二條 企業在宣布終止前六個月至終止之日的期間內,下列行為無效,清算機構有權追回其財產,作為清算財產入帳:

    (一)隱匿私分或者無償轉讓財產;

    (二)非正常壓價處理財產;

    (三)對原來沒有財產擔保的債務提供財產擔保;

    (四)對未到期債務提前清償;

    (五)放棄自己的債權。

    第八十三條 清算費用從現有財產中優先支付。清算費用包括法定清算機構成員的工資、差旅費、辦公費、公告費、訴訟費及清算過程中所必須的其他支出。

    第八十四條 企業的清算財產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債務:

    (一)應付未付的職工工資、勞動保險費;

    (二)應繳未繳國家的稅金及其他款項;

    (三)尚未償付的債務。

    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債務的,按比例清償。

    第八十五條 企業清算終了,清算收益大于清算損失、清算費用的部分,依法交納所得稅。清算完畢后的剩余財產,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按照下列原則處理:

    有限責任公司,除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應當按照投資各方的出資比例分配。

    股份有限公司按優先股股份面值優先分配,優先股股東分配后的剩余部分,按普通股股東的持股比例分配;如不能全額償還優先股股金時,應按各優先股股東的持股比例分配。

    第八十六條 企業清算完畢,清算機構應當提出清算報告,并編制清算期內收支報表,連同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證報告,一并報送主管財政機關。

    第十二章 財務報告及財務評價

    第八十七條 企業應當定期向主管財政機關等政府部門以及其他與企業有關的報表使用者提供財務報告,財務報告包括財務報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

    第八十八條 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或現金流量表)及其他附表。企業應當按季(月)編報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和財務狀況變動表等財務報表。

    資產負債表應列示企業在報表日所有的各項資產、負債及所有者權益的類別與金額,資產負債表要符合資產總額等于負債總額加所有者權益的平?關系。

    損益表應當充分揭示企業經營活動所獲得的收益及分配情況,必須提供營業收入、成本、營業外收支、投資收益、稅款等數據。

    財務狀況變動表應當揭示企業日常經營活動所引起的財務狀況的變動和現金流動,要求反映企業營業所得資金或營運資金的來源和用途,以及企業的重大財務活動方面的詳細資料。

    其他附表包括利潤分配明細表、固定資產明細表、資本變動表等,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及企業的實際需要設置編報。

    企業匯總編報的財務報表應當一律折合為人民幣。

    第八十九條 企業的財務狀況說明書,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一)業務經營情況、利潤實現及其分配情況、資金增減及周轉情況、財務收支情況、稅金繳納情況、各項財產物資的變動情況等。

    (二)某些主要項目采用的財務會計方法及其變動情況和原因;對本期或下期財務狀況發生重大影響的事項;資產負債表日后至報出期內發生的對企業???況有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為正確理解財務報表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企業年度財務報告應于年度終了后按規定期限,連同中國注冊會計師的查帳報告一并報送主管財政機關。

    第九十條 企業應對經營狀況和經營成果進行總結、評價和考核。

    (一)經營狀況指標,包括流動比率、資本風險比率、固定資本比率。

    流動資產

    1.流動比率=------×100%

    流動負債

    ????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內或者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亡?括現金及企業本身各種存款、短期放款、短期投資、應收及預付款項等。

    流動負債是指將在一年內或者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償還的債務,包括矡?款、應付票據、應付帳款、應付工資、應交稅金、應付利潤、其他應付款、????用等。

    逾期放款

    2.資本風險比率=------&??00%

    資本金

    固定資產凈值

    3.固定資本比率=-------??;100%

    資本金

    (二)經營成果指標,包括利潤率、資本金利潤率、成??

    率、費用率、賠付率。

    利潤總額

    1.利潤率=----×100%

    營業收入

    利潤總額

    2.資本金利潤率=-----×100%

    資本金

    總成本

    3.成本率=-----×100%

    營業收入

    業務管理費

    4.費用率=-----------------×100%

    營業收入-金融機構往來利息收入

    賠款

    5.賠付率=----×100%

    保費收入

    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采用上述指標以外的指標進行考核分析。

    第十三章 附 則

    第九十一條 本制度由財政部負責修訂和解釋。

    第九十二條 企業可根據《企業財務通則》和本制度的規定,結合本企業內部的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各部門、各地區不再另行制定財務制度。

    附表 金融保險企業固定資產分類折舊年限表

    房屋及建筑物

    一、房屋 折舊年限

    營業用房 30-40年

    非營業用房 35-45年

    簡易房 5-10年

    二、建筑物 15-25年

    機器設備

    一、機械設備 10-14年

    二、動力設備 11-18年

    三、通訊設備 5-10年

    四、電子計算機 3-10年

    五、電器設備 5-10年

    六、安全保衛設備 5-10年

    七、辦公及文字處理設備 5-8 年

    八、醫療設備 6-12年

    交通運輸設備

    一、專用運鈔車 4-7 年

    二、其他運輸設備 6-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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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篇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所屬企業財務人員調配管理規定

    某公司財務管理制度之“所屬企業財務人員調配及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依據總公司集團化管理模式改革方案的原則和精神,結合總公司人事管理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總公司財務本部代表總公司對11系統各所屬企業(以下簡稱所屬企業)行財務領導和管理權,為所屬企業財務部門業務歸口管理部門。同時對各專業公司(不括有獨立人事管理權的專業公司,下同)財務人員及外派的各級財務人員有直接調配權考核管理權,對其它公司各級財務負責人有建議任免權。

    第二章財會機構設置

    第三條 各所屬企業必須設立獨立的財會部門,直屬該企業總經理領導,同時接受總司財務本部的業務領導和管理。

    第四條 各所屬企業應根據本企業的行業特點和業務規模等實際情況,合理確定財公部門的人員編制,選配具有一定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為爸勝任相應崗位工作的人員從事

    本企業的財會工作。專業公司財務人員的編制和配備由總公司財務本部負責。

    第三章財務人員調配

    第五條 專業公司的財務經理(主管)和財務人員均由總公司財務本部直接選派和調遣。經總公司財務本部同意,也可由專業公司自行推薦財務人員,但必須通過財務本部的業務考核并轉人事本部按總公司人員招聘程序辦理。

    第六條 專業公司下屬企業的財務人員由專業公司總經理聘任,報財務本部備案。

    第七條 各子公司及下屬企業、參股公司可以采取擇優錄用的方法自行在當地聘任財務負責人及財務人員。各子公司聘任的財務負責人報總公司財務本部備案。

    第八條 根據工作需要,總公司財務本部有權通過人事本部直接向各子公司派駐財務負責人。

    第九條 財務本部征求各用人單位意見后,有權調動所屬各級財務人員,所屬各級財務人員應服從財務本部的工作安排,聽從工作調動,不能以任何借口拒絕,兩次以上不服從工作安排者,財務本部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罰款或提請人事本部按公司制度進行處理。

    第十條 總公司財務本部對外派的各級財務人員采取定期輪換制,聘任期為1一2年(試用人員除外),以鍛煉財會專業隊伍、提高他們全面和多項的工作技能和適應能力。

    第十一條 決定派出的各級財務人員人選要經財務本部考核了解,并征求人事本部意見后,由財務本部總經理簽署派任決定,經總公司總經理批準后由財務本部和人事本部共同下達任職通知書。

    第十二條 總公司財務本部派駐各企業的各級財務人員,仍隸屬總公司財務本部管理和考評。

    第十三條 總公司財務本部人員和派出的各級財務人員的檔案及任聘手續,由總公司人事本部管理。

    第四章財務主管及各級財務負責人職責

    第十四條 根據國家《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和分行業的會計制度、財務制度及本企業實際情況,建立本企業完善的財務核算體系,健全本企業內部財務管理辦法和核算制度,設置崗位,安排人員,明確分工,實施本企業的會計核算工作和財務管理、監督工作。

    第十五條 貫徹執行總公司下達的各項任務和計劃指標、利潤指標,并保證完成,一切圍繞經濟效益開展工作。

    第十六條 按照總公司財務本部要求,制定本企業財務制度和年度的財務計劃、預算(收人和支出),按規定做好各期報表的編制上報工作,真實、及時、準確地向總公司財務本部呈報財務報表和資料。

    第十七條 執行國家各項稅收政策,保證企業依法納稅。

    第十八條 對企業違反國家政策、法令、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的要堅決抵制,對違紀和不執行總公司規定的行為要及時向總公司財務本部匯報。

    第十九條 接受總公司財務本部的領導,做好財務分析,特別是所在企業項目的經濟可行性分析,加強財務管理,向財務本部和所在企業提供有價值的資料和信息。

    第二十條 加強對所在企業財務人員的業務培訓和鍛煉,努力提高他們的業務素質,并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切實履行當家理財的職責,做好領導的參謀和助手。

    第五章會計交接

    第二十一條 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二十二條 會計人員辦理移交手續前,應將經辦事項結清,并編制移交清冊,列明各項移交內容、交接日期等。交接雙方及監交人應簽章。移交清冊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第二十三條 一般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財務經理(主管)監交。財務經理(主管)辦理交接手續,屬總公司派譴的由總公司財務本部財務管理處派員監交;不屬總公司派譴的由該公司總經理監交。

    第六章考評辦法

    第二十四條 各級財務人員必須按照崗位職責的要求做好本職工作,對違反國家各項政策法令、財經紀律、財務制度和規定及本企業內部財務制度,利用職權、弄虛作假、玩忽職守、侵害企業權益,給企業造成損失者,財務本部將提請人事本部按總公司相關制度進行相應處理。

    第二十五條 為全面衡量各級財務人員的實際業績,總公司財務本部將根據總公司的考核辦法通過定期考核其日常工作和派專人檢查組對各級財務人員的德、才、勤、績實行全面考評。同時認真聽取用人部門經理的意見。

    第二十六條 考評結果,將決定各級財務人員的晉升、降職、獎罰和續聘??偣矩攧毡静繉⒃谟萌朔矫娼⒁惶卓茖W嚴謹的激勵約束機制,表揚和鼓勵先進者,鞭策和幫助落后者,懲罰和辭退不稱職者,建立競爭機制,樹立競爭意識,為11公司培養一支品行端正、技術熟練、作風過硬、善于管理的財會專業隊伍。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規定由總公司財務本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12篇 a公司企業財務預算管理制度

    規范各經營單位的預算管理,增強計劃組織和預算管理水平,下面小編為大家精心搜集了關于公司企業的財務預算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1、目的

    規范各經營單位的預算管理,增強計劃組織和預算管理水平,優化資源配置、完善考核機制、加強內部控制和防范經營風險,發揮預算的規劃、控制、激勵功能,實現公司經營目標和發展戰略協同。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中心部門及實質控制的子公司。

    3、管理職責

    3.1 預算管理委員會:由董事長或總經理任組長,財務總監任副組長,副總經理、主要職能部門負責人等人員組成。負責審議公司預算管理制度;根據年度經營目標,審批確定目標分解方案;負責組織召開預算平衡審議會,提出修改與調整意見;根據預算授權審批制度對預算執行過程中預算內、超預算和預算外事項進行審批控制;組織召開預算執行分析會議、協調各部門制定下一步工作計劃;根據預算授權審批制度對預算調整事項的決策和審核;預算考核意見的審核;其他相關事項。

    3.2 預算管理部:財務部執行預算管理部的職責,預算管理部主要職責包括:制定預算的編制方針、程序、具體指導子分公司、部門預算的編制;根據預算編制方針,對子分公司、部門編制預算草案進行初步審查、協調和平衡、匯總后編制公司的預算案,并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查。根據預算管理制度,制定預算調整方案,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批;匯總和分析預算責任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編制預算執行分析報告,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批。

    3.3預算執行機構:由預算責任中心執行,主要職責包括:根據下達的年度經營目標,編制業務計劃和年度預算,報相關部門審核;執行和控制預算委員會下達的預算;定期分析、報告預算執行情況;根據預算制度,向預算管理委員會提出預算調整申請;協調本單位或部門內部資源及單位或部門之間的預算關系。各運營單位應設立專(兼)職人員進行預算的編制、跟蹤及分析評價。

    3.4預算監控機構:由審計部執行,其主要職責包括: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監控和預警;定期或不定期進行預算執行情況分析,編制分析報告,提交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核;對預算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

    3.5 預算考核機構:預算考核小組,由人力資源部和財務部相關人員組成。其主要職責包括:會同預算責任單位確定預算考核指標,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批;根據各預算責任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由各具體負責預算指標考核、評價部門,出具預算指標達成結果和意見,組織實施考核工作。

    4、定義

    4.1全面預算管理是利用預算對企業內部各部門、各單位的各種財務及非財務資源進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組織和協調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完成既定的經營目標。是企業全過程,全方位及全員參與的預算管理。

    4.2預算責任中心是根據各運營單位和管理部門在預算總目標實現過程中的作用和職責劃分的,承擔一定責任并享有相應權力和利益的企業內部單位,是預算的責任主體。

    5、內容

    5.1全面預算的管理原則

    5.1.1統一規劃原則。預算目標由公司總部統一規劃,并與公司總體的經營目標一致,各級預算單位必須服從于公司的總體戰略目標和經營目標。

    5.1.2分級管理原則。預算目標經過逐級分解后實行分級管理,下達的預算指標由各級運營及管理單位負責落實,各單位對各自歸口的業務編制預算,并對預算執行負責,公司統一對各單位預算執行情況分析考核。

    5.2全面預算的期限與效力

    5.2.1預算期間為公歷年度的1月1日—12月31日,按月份編制執行。

    5.2.2預算編制期,指預算實際編制的時間。預算編制期為每年10月-12月。

    5.2.3預算方案一經批準,在公司內部具有效力,一般情況下不得隨意更改和調整,以確保預算的權威性。

    5.3預算編制的內容

    5.3.1預算編制的原則:堅持效益優先原則,實行總量平衡,進行全面預算管理;堅持積極穩健原則,確保以收定支,加強財務風險控制;堅持權責對等原則,確保切實可行,圍繞經營戰略實施。

    5.3.2預算的類別

    1) 業務預算包括:銷售預算、生產預算、材料采購預算、人工預算、制造費用預算、單位成本預算、銷售費用和管理費用預算等;

    2) 財務預算主要是指資金籌措和使用的預算,包括現金預算、長期資本支出預算、長短期借款預算、預算會計報表等。

    5.3.3預算編制的主要內容,詳見附件一**公司年度預算編制的內容

    5.3.4預算編制的程序

    采取“上下結合、分級編制、逐級匯總”,并反復修訂、平衡、調整的方法。預算編制的流程詳見附件二**公司年度預算編制的流程。

    1) 準備階段:在編制下一預算年度預算之前,預算管理委員會組織各預算單位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包括信息收集、本預算年度經營計劃及預算的執行情況資料的整理,分析下一預算年度的發展趨勢,預測下一預算年度預算的總體情況,測算并調整制定預算的有關指標數據。

    2) 目標下達:董事會根據戰略規劃確定預算年度的經營目標,將預算目標具體分解到各預算單位,包括銷售目標、成本費用目標、利潤目標和現金流量目標等,并確定財務預算編制的政策,由預算管理部下達各部門。

    3) 編制上報:各預算單位在下達的預算指標范圍內,按下發各業務系統預算編制指引和編制計劃要求,編報本單位的財務預算方案;

    4) 審查平衡:財務部將各部門上報的財務預算方案進行審查、匯總,提出綜合平衡的建議。提交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查,在審查、平衡過程中,預算管理層應當進行充分協調,對發現的問題提出初步調整的意見,并反饋給各有關部門予以修正,最終形成財務預算定稿上報審批;

    5) 審議批準:經審查平衡的財務預算由預算管理委員會核準,最后報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6) 下達執行:經批準后的財務預算方案由預算管理部發布,各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嚴格遵照執行。

    5.4預算的執行、控制與分析

    5.4.1執行部門:各預算責任單位是預算的執行機構; 各預算責任單位的第一負責人是預算執行的直接責任人,具體業務負責人對預算執行負主要責任。

    5.4.2預算控制主要體現在預算審批方面,具體詳見附件三**公司年度預算控制的流程。

    5.4.3執行控制原則:“先算后花,先算后干”的原則,一般情況下不得突破預算指標(包括預算項目、金額和數量);如果客觀環境、內部條件以及公司經營計劃發生重大變化需要突破預算的執行預算外審批程序;預算結余可以跨月份使用,但不能跨年度使用。

    5.4.4預算分析 :月末各責任中心應編制月度報表,列明預算執行情況;財務部進行匯總分析,編制預算分析報告,為各級領導提供決策信息。預算分析報告應包括:進度分析(累計計算并匯總各月完成預算情況,以收入預算完成進度為起點分析成本和費用進度,為調整計劃和控制提供指導),業績分析(根據各部門預算完成情況,通過差異分析的方法,評價部門業績,為考核提供依據),改進措施(各級預算管理機構根據預算分析報告,組織相關責任部門落實各項不利差異的改進措施,以及有利差異今后進行鞏固、推廣的措施)

    5.5預算的調整

    5.5.1預算調整的原則

    1) 不隨意調整原則:預算方案一經批準,在公司內部具有效力,一般情況下不得隨意更改和調整,以確保預算的權威性;

    2) 內部挖潛原則:當不利于預算執行的重大因素出現后,應首先通過內部挖潛或采取其他措施彌補,只有在無法彌補的情況下,才能提出預算調整申請。

    3) 積極調整原則:當外部環境和內部條件發生重大變化,應積極主動提出預算調整申請,以保證預算方案符合客觀實際情況。

    5.5.2預算調整的條件

    1) 董事會調整公司發展戰略,重新制定公司經營計劃;

    2) 客觀環境發生重大變化(如市場需求、行業發展、競爭對手和國家政策等方面),需要調整有關預算指標;

    3) 公司內部條件發生重大變化;

    4) 發生不可抗力;

    5) 董事會或預算管理委員會認為必須調整的其他事項。

    5.5.3預算調整的方式

    1) 定期調整:每季度20日后,由總經理負責組織有關責任中心負責人參加的預算分析協調會,討論預算調整事宜。

    2) 不定期調整:公司外部環境、內部條件等方面發生重大變化,可以根據情況隨時提出預算調整申請。

    5.5.4 預算調整的類別

    1) 自上而下:當外部環境與內部條件等客觀因素導致公司全局性重大變化,經董事會協商一致后,提出預算調整申請。其審批程序:由董事會提出預算調整意向,審計預算部編制預算調整申請表,提交預算執行情況分析報告,說明調整內容和原因,上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議批準。對于重大預算調整(調整金額超過預算10%的屬于重大調整),應提交董事會審批。董事會或預算管理委員會批準的預算調整申請,交由預算管理部下達(編寫預算調整通知書)。

    2) 自下而上:當外部環境與內部條件等客觀因素導致公司局部重大變化,而且符合預算調整條件的,可以由各責任中心提出預算調整申請。其審批程序:由預算調整申請部門填寫預算調整申請表,提交預算執行情況分析報告,說明調整內容和原因,交主管領導審批后,報預算管理部審核;預算管理部審核后,提出調整建議,上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議批準。對于重大預算調整(調整金額超過預算10%的屬于重大調整),應提交董事會審批。董事會或預算管理委員會批準的預算調整申請,交由預算管理部下達(編寫預算調整通知書)。

    5.6預算的考核評價

    5.6.1預算執行按月份進行評價,考核獎懲按具體考核制度周期執行。

    5.6.2財務、審計部監控預算執行情況,組織進行預算差異分析,找原因,落實責任歸屬,提出對相關責任單位預算執行的考核意見。

    5.6.3各責任單位的預算數據指標完成評價結果由財務部門出具, 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核,預算管理委員會依據預算執行結果及相關意見審批后轉人力資源部執行考核。

    5.6.4人力資源部接收審批后的預算執行結果及意見,依據《**公司管控體系制度匯編之業績考核管理制度》及相關制度規定,對相關責任單位、責任人進行獎懲。

    6、其他與本制度相關的說明與要求

    6.1本制度由公司財務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6.4本制度經公司董事會批準后發布執行,財務管理中心負責本制度的修訂、修改和解釋;此前有關公司對預算管理的相關規定及與本制度有抵觸的,均依照本制度執行。

    z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十二篇)

    在每一個企業中,其財務管理制度都要規定財務各人員的崗位職責,公司的財務各項制度等。以下是完整的企業的財務管理制度的范本,僅供參考。一、總則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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