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明確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啟動級別劃分;預案修訂頻次;主管及修訂部門職責;審批流程及預案格式,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各部門、車間。
3 內容與要求
3.1 事故應急預案制定依據
3.1.1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06)》。
3.1.2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安監管危化字[2004]43號文《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導則(單位版)》。
3.2 事故應急預案制定要求
3.2.1 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3.2.2 結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3.2.3 結合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3.2.4 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3.2.5 有明確、具體的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程序,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3.2.6 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并能滿足本單位的應急工作要求;
3.2.7 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3.2.8 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3.3 事故應急預案分類
3.3.1 綜合應急預案,由公司級應急系統負責實施。
3.3.2 專項應急預案,由公司級應急系統負責實施。
3.3.3 現場處置方案,由車間級應急系統負責實施。
3.4 事故應急預案分級
3.4.1 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共分三個等級,分別是:
a)黃色警報:較大安全事故,主要指可能或已經造成3人(包括3人)以上人員輕傷;1人重傷;財產損失在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1人患職業病等情況的事故。
b)橙色警報:重大安全事故,主要指可能或已經造成1人以上3人(包括3人)以下人員重傷;財產損失在10萬元(包括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1人以上,3人(包括3人)以下人員患職業病等情況的事故。
c)紅色警報:特大安全事故,主要指可能或已經造成3人以上人員重傷;1人以上人員死亡;財產損失在30萬元(包括30萬元)以上;3人以上人員患職業病等情況的事故。
3.4.2 現場處置方案共一級,發生一般安全事故時由車間啟動應急處置方案,主要指可能或已經造成3人以下輕傷;財產損失在2萬元以下等情況的事故。
3.5 綜合應急預案主要內容
3.5.1 總則,包括編制目的;編制依據;適用范圍;應急預案體系;應急工作原則。
3.5.2 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
3.5.3 組織機構及職責
3.5.3.1 綜合應急預案組織機構由公司總經理任總指揮,生產副總為副總指揮,各部門、車間主要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各應急救援小組組員為成員共同組成公司級應急指揮系統。
3.5.4 預防與預警
3.5.5 應急響應
3.5.6 信息發布
3.5.7 后期處置
3.5.8 保障措施
3.5.9 培訓與演練
3.5.10 獎懲
3.5.11 附則,包括圖片、釋疑及實施時間等
3.5.12 附件
3.6 專項應急預案主要內容
各專項預案在公司綜合應急預案的基礎上進行編寫,要相互結合、相輔相承。
3.7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的組織由車間、部門主要負責人負責,要求簡單實用,符合車間實際。
3.8 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審批流程
3.8.1 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由管理部組織起草,生產經理審核,報總經理批準生效。
3.8.2 現場處置方案由預案所屬車間、部門負責起草,生產技術科、安環部負責審核,報由生產經理批準生效。
3.9 事故應急預案評審、修訂頻次
3.9.1 綜合應急預案每三年至少評審、修訂一次,由生產技術科負責牽頭進行評審、修訂。
3.9.2 專項應急預案每三年至少評審、修訂一次,由安全環保部負責牽頭進行評審、修訂。
3.9.3 現場處置方案每年至少評審、修訂一次,由生產技術科負責牽頭進行評審、修訂。
3.9.4 有下列情形的,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須進行及時修訂、評審:
a)組織機構、法人代表、生產方式等發生變更;
b)生產工藝、設備或建、構筑物發生重大變化;
c)應急組織系統發生變更;
d)所依據的法律法規發生變化;
e)急預案需修訂;
f)應急管理部門提出修改申請。
3.10 事故應急預案管理
安環部負責事故應急預案電子、紙質文本維護管理,并負責備案。
4 相關制度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防汛、防臺風應急救援預案》
《防建、構筑物倒塌應急救援預案》
《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劇毒、易制毒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5 相關記錄
《應急準備響應預案演練》
《會議記錄》
《會議簽到表》
《評審、修訂記錄》
第2篇 客車事故救援應急制度
為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公路交通事故,預防和最大程度的減少公路交通事故,高效有序的組織開展事故搶險救援工作,盡快恢復公路運輸正常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1、以“****”重要思想為指導,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體現以人為本,真正將“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重于搶、有備無患”的方針落到實處。確保一旦發生自然災害突發事件,道路運輸機構能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能,實施救援,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把突發事件危害降到最低點。
2、基本原則:堅持科學規劃、全面防范、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協同應對、措施果斷、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原則。
二、及時報告減少損失原則
當發生交通事故時,發生事故的部門在迅速采取應急措施的同時,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單位進行匯報,必要時可越級上報。采取一切應急安全控制措施,充分發揮集體的力量和智慧,竭盡全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減少財產損失、防止事態擴大、減小社會影響、盡快恢復運輸生產。
1、統一指揮積極配合原則
在公司應急管理工作領導組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全面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各部門、各單位要充分發揮管理職能作用,聯勞協作,保證信息暢通,安全、高效、妥善的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2、逐級負責原則
在處理交通事故的過程中,各級領導要親自指揮,指派現場負責,明確負責人的責任和權力,各部門、單位要密切配合,團結協作,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凡因工作失誤、措施不力等原因而影響事故處理工作的,要嚴肅追究責任人和有關領導責任。
三、指揮組織
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自然災害突發事件中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按照“統一指揮、屬地負責、條塊結合、資源共享”的原則,明確職責與任務,開展自然災害突發事件道路運輸應對工作。
(一)領導小組組成:
組長:經理
副組長:分管安全副經理
成員:公司各部門負責人。
(二)領導小組職責
統一領導道路運輸有關應急保障工作。負責監督指導公司制定的應急保障預案及預案演練,領導小組組長或指派副組長及其他成員趕赴現場指導和協調施救中有關保障工作。
四、急救的工作程序及要求
1、發生事故后,值班領導務必在30分鐘內將事故概況及初步判明的原因匯報公司主要領導;不能判明原因時,應立即將事故現場如實匯報。
2、事故報告內容如下:
(1)事故發生的事件、地點、區間(線名、公里、米)、線路條件、事故相關單位和人員。
(2)發生事故的車輛種類、車次、機車型號、部位、牽引輛數、噸數、計長及運行速度。
(3)旅客人數,傷亡人數、性別、年齡及救助情況,是否涉及境外人員傷亡。
(4)貨物名稱、裝載情況,易燃、易爆等危險貨物情況。
3、救護和醫療
事故發生地有關單位按照本單位應急預案中確定的醫療救護站,迅速聯系地方醫療機構,配合協助醫療部門開展緊急醫療救護和現場衛生處置。及時協調有關醫療救護、醫療專家、特種藥品和特種救治裝置進行支援。
4、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發生交通事故,事故現場存有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等危及人生安全的物品時,對進入現場有關人員,要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發放必要的防護裝備和用品。應急領導小組根據現場請求,及時組織、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
5、群眾的安全防護
根據事故的實際情況,由地方人民政府具體負責指揮疏散現場群眾,防止發生人員傷害。
要求:
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接到報警后要對報警電話進行記錄,同時對具體情況要問清楚,馬上向有關領導進行報告。
各分工領導接到應急領導小組的命令后,要盡快趕往事發地,同時按分工開展工作,從有關領導下達指令到準備工作就緒,到事故車輛出發必須在30分鐘之內完成。
現場指揮要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到現場后先救人,再救貨物、行李、車輛,統一指揮,緊張有序,確保救援工作順利進行。
現場作業要注意安全,嚴禁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堅決杜絕二次事故的發生,要安排專人注意過往車輛及群眾的安全。
第3篇 重大事故應急處理制度
為確保生產、生活工作正常有序和人身及財產安全,防止重大事故發生,做到萬無一伯,將制定本應急救援制度。
一、廠部必須制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體系。
二、成立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具體工作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統一領導,落實人員,明確職責任務,組織實施,各車間、班組必須主動、積極配合協調,提高救援能力,發生重特大事故后,組織機構的全體人員必須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指揮搶險、排險、救助,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重特大事故發生后,積極配合事故調查組按國家有關規定對事故進行認真調查,并按照“四不放過”原則提出處理意見,按規定時限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同時,及時安撫受害者家屬,妥善處理善后事宜,確保社會穩定。
四、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有義務支持和配合事故救援工作,保護事故現場,提供一切可能的便利條件,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不得阻撓干涉對事故的依法查處。
第4篇 電梯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與演習制度
本單位每年至少一次進行意外事件和事故緊急救援演習工作,演習情況記錄備查。
一、意外事件和事故緊急救援預案
本議案旨在應對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和緊急狀態,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效地預防事故、處置事故;高效、有序地組織事故搶救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 日常準備
(1) 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及操作人員必須熟知24小時電梯急修服務熱線,確保緊急情況下能及時通知專業人員到達現場。
(2) 電梯投入使用后由專人負責,該責任人必須熟悉電梯的各種功能,并能夠熟練操作。
(3) 經常檢查消防通道的暢通,各種標識應清晰。
(4) 經常檢查轎廂內的應急報警和應急照明時否有效。
(5) 經常檢查電梯的消防、地震、緊急供電裝置等功能是否可靠有效。
(6) 經常檢查機房門窗是否完好,防止突然降雨損壞電梯,汛期、臺風季節如不使用電梯,應停在頂層。
2.緊急情況的處理和救援措施
(1)電梯進水 電梯的轎廂、井道、機房等一旦發生進水事故,應立即使用電梯就近平層,疏導乘客離開電梯,并使電梯保持在開門位置。同時應迅速切斷電梯的動力和照明電源,待電梯的電氣部分完全晾干(或強制吹干)后方可送電進行全面檢查。
(2)發生火警
大樓一旦發生火警,應立即啟動所有電梯的消防功能,使電梯返回基站,同時及時疏散樓內人員,通過消防通道離開,不要乘坐電梯,并撥打“119”通知消防部門,并根據消防部門的要求做好電梯消防員運行的配合工作。
(3)發生地震
如果得到地震預報,應及時將電梯停在基站關閉電梯門切斷電梯電源;一旦發生地震,應立即使電梯就近平層,使人員通過消防通道及時撤離。
(4)人員被困轎廂
電梯因停電或發生故障停在非平層區域造成人員被困,應首先安慰被困人員,確定轎廂位置,同時迅速至機房切斷電梯電源,采用松閘裝置將電梯轎廂移至平層區,打開層門救出被困人員。
(5)其它緊急情況
當電梯出現其它嚴重故障和緊急情況時,應迅速停止電梯的使用,及時通知維修人員對電梯進行全面檢查,未排除故障的不得投入使用。
二、 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緊急救援演習
每年至少一次進行意外事件和事故緊急救援演習工作,該演習應結合本單位與本地區的具體情況,對可能出現的意外事件和事故進行有針對的救援演習。
每次演習可針對一種情況,也可結合多種情況綜合演習。演習結束后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及時做好記錄工作,填寫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緊急救援演習記錄表,針對出現的問題和不足,認真總結,做好整改工作。
第5篇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制度
應急預案是對特定的潛在事件和緊急情況發生時所采取措施的計劃安排,是 應急響應的行動指南。編制應急預案的目的,是防止一旦緊急情況發生時出現混 亂,能夠按照合理的響應流程采取適當的救援措施,預防和減少可能隨之引發的 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影響。
應急預案的制訂,首先必須與重大環境因素和重大危險源相結合,特別是與 這些環境因素和危險源一旦控制失效可能導致的后果相適應,還要考慮在實施應 急救援過程中可能產生的新的傷害和損失,
《安全生產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對重大危險源應當登記建 檔,進行定期檢測、評估、監控,并制訂應急預案,告知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 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
1.3.????? 12. 1應急預案體系的構成
應急預案應形成體系,針對各級各類可能發生的事故和所有危險源制訂專項 應急預案和現場應急處置方案,并明確事前、事發、事中、事后的各個過程中相 關部門和有關人員的職責 生產規模小、危險因素少的生產經營單位,其綜合應 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可以合并編寫。
(1)綜合應急預案。綜合應急預案是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生產安全事故制 訂的綜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單位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總體工作程序、措施和應急 預案體系的總綱。
(2)?????? 專項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是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某一類型或者某 幾種類型生產安全事故(如基坑開挖、腳手架拆除等事故),或者針對重要生產 設施、重大危險源、重大活動等制訂的應急預案。
(3)?????? 現場處置方案。現場處置方案是生產經營單位根據不同生產安全事故 類別,針對具體場所、裝置或者設施制訂的應急處置措施。
1. 3. 12. 2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的要求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規定,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 本要求:
(1)??????? 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2)??????? 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3)??????? 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4)??????? 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5)??????? 有明確、具體的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程序,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6)?????? 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并能滿足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工 作要求;
(7)??????? 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8)??????? 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1.3. 12. 3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
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包括應急預案的評審、備案、實施和 獎懲。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負責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 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本行業、本領域內應急預 案的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預 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轄區內本行業、本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1)???? 應急預案的評審。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 對本部門編制的部門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 關方面的意見。
礦山、金屬冶煉單位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應當 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并形成書面評審紀要。
應急預案的評審或者論證應當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 的針對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牽頭編制的政府專項應急預案,應當報請本 級人民政府批準后,以本級人民政府名義向社會公布部門應急預案應當由編制 部門審定后,以部門名義向社會公布。
(2)????? 應急預案的備案。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牽頭編制的政府專 項應急預案應當抄送上一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其部門應急預案應 當向同級人民政府備案,并抄送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非煤礦山、金屬冶煉單位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 應急預案應當在簽署公布后的20個工作日內.按照分級屬地原則,向所在地縣 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向所在地縣級以 上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進行備案,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部門。
(3)????? 應急預案的實施'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采 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避險、自救和互救知 識,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 劃,并組織對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和應急管理人員進行應急預 案編制、管理知識培訓.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與應急預案實施相關的人員進行應急預案培訓.使其了 解應急預案內容,掌握應急職責、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一應急預案的要點和程序 應當張貼在關鍵場所,并設有明顯的標志,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應急預案演練制度,制 訂工作計劃,定期開展應急預案演練。
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至少每三年進行一次演練;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 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演練,現場處置方案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演練c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標 準及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重大變化的;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 整的;安全生產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預案中的 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應急預案評估和應急演練評估報告要求修訂的;認為 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或者單位報告應急預案 的修訂悄況,并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4)????? 獎懲。對于在應急預案編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 令限期改正,并可以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 業整頓,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1)未編制應急預案的;2)未按照 規定開展應急預案培訓的;3)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演練的;4)未落實應 急預案規定的指揮體系、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及裝備的-.
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 令限期改正,并可以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未按照規定在應急預案編制 前開展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査的;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的; 未按照規定由主要負責人簽署發布應急預案的;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備案 的;未按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估的;未按規定進行應急預案修訂的;未按照政府 何關部門要求落實應急預案銜接的。
第6篇 事故應急救援制度
為規范我礦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管理,確保在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1條 各單位各職能部門根據職責及分工必須結合實際制定我礦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報礦審批后一并下發執行。
第2條 為有效實施對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礦成立以礦長為組長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負責領導應急救援工作,并根據事故情況決定是否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第3條 應急救援預案是礦組織、動員各方面力量,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救援工作的指導性方案,預案一經啟動,各單位必須服從指揮部的統一指揮調度。征調物資、隊伍、車輛和專業救助力量時,有關部門和單位必須無條件服從。
第4條 應急救援預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1、應急救援的適用范圍。
2、應急救援的組織機構、人員及其職責:
(1)指揮部成員的組成、職責;
(2)指揮部辦公室的組成、職責;
(3)設立的各工作小組的組成及職責。
3、危險目標和事故類型:
(1)危險目標的確定與危險性評估;
(2)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地點;
(3)事故影響范圍及可能影響的人數。
4、應急救援體系的組成。
5、預案的培訓、演練和修改:
(1)培訓和預案演練計劃;
(2)預案的定期檢查、維護;
(3)根據演練結果和現場條件變化對預案的修改、完善。
6、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1)通訊聯絡方式;
(2)事故報告的程序、上報時限、上報部門等;
(3)事故書面報告內容:
①事故發生的單位及時間、地點;
②事故的簡要經過、遇險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③事故搶險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并附有示意圖;
④需要有關部門、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⑤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等;
(4)事故發生后,必須保護好現場。
7、事故應急救援:
(1)搶險救災應遵循的原則;
(2)詳細規定采取的應急措施和實施程序等。
8、物資和設備、工具:
(1)儲備單位、部門和儲備信息網絡;
(2)調運程序。
9、事故恢復程序:
(1)決定終止應急救援、恢復正常秩序的負責人;
(2)確保不會發生未授權而進人事故現場的措施;
(3)宣布應急取消、恢復正常狀態的程序。
10、指揮部成員、指揮部辦公室、救援隊伍、物資儲備單位、醫療單位、專家組等通訊錄或聯系方式。
第5條 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地測科負責防治水、生產科負責頂板方面;通防科負責瓦斯、煤塵、防滅火方面;機電科負責提升運輸、供電系統、特種設備;調度室負責'雨季三防'方面;安全科負責危險化學藥品方面。最后由應急救援預案辦公室(調度室)匯總為我礦的應急救援預案。
第6條 礦屬各單位應當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熟悉掌握其內容。應急救援預案一經啟用,各單位必須無條件服從,并根據各自責任分工抓好救援工作,否則對單位負責人罰款50~200 元,性質嚴重的追究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第7條 本制度與國家法律法規或上級規定有抵觸的,按國家法律法規或上級規定執行。
第7篇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強企業安全事故防范,及時做好事故發生后的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適用范圍
本制度是為了預防和控制潛在的事故或緊急情況發生時,作出應急準備和響應,最大限度地減輕可能產生的事故后果。
本制度適用于焦化廠生產經營中潛在的職業安全健康事件或事故等緊急情況的預防和處理。
3職責、管理內容和要求
3.1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
3.1.1為加強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領導,實施應急救援預案,成立廠應急救援工作領導組。
3.1.2應急救援工作領導組職責
3.1.2.1負責發生事故后應急救援預案啟動工作的領導,成員按照預案分工,開展應急救援搶險工作。
3.1.2.2負責組建應急救援專業隊伍及組織實際訓練工作、建立通信與報警系統,儲備搶險、救援、救護方面的裝備和物資、督促做好事故的預防工作和安全措施的定期檢查工作。
3.1.2.3發生事故時,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向上級有關部門通報事故的情況。必要時向上級有關部門發出緊急救援請求。負責事故調查的組織工作并總結事故的教訓和應急救援經驗。
3.1.2.4應急救援工作領導組成員要按照預案職責分工,盡職盡責。當接到事故報告后,成員要迅速到達指定崗位,因特殊情況不能到崗時,經組長同意,由所在部門按職務高低遞補。
3.2應急救援體系
為保證應急救援預案的順利實施,建立應急救援體系。
3.2.1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部門(車間)在組織搶險、保護事故現場同時,按照有關規定迅速向廠部及相關部門報告;廠部必須以最快的方式,將事故簡要情況向公司行政主管部門及安全管理部門等報告,最遲不能超過1個小時;報告的內容主要有:
①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②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估計;
③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④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⑤需要有關部門、單位協助事故救援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⑥上報人姓名、聯系電話。
3.2.2廠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組接到報告后,立即組織前往事故現場,確定危險目標,組織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迅速開展搶救工作。遇有特殊危急情況,要立即向當地政府、公安、消防、急救中心救援,防止事態擴大。
3.2.3各部門(車間)及相關單位要按應急預案要求,參與搶險救援工作,在救援過程中要聽從指揮,密切配合,協調作戰,保證搶險救援工作做到有條不紊。
3.3應急救援的保障措施
3.3.1各部門(車間)要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本單位的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報廠安環科備案。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報廠部及安全主管部門審批后方可實施。
3.3.2各部門(車間)要結合實際建立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保證一旦發生安全生產事故,能迅速有效地投入搶救工作,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盡可能減少事故的損失。
3.3.3建立事故應急救援的其他各種保障,包括根據自身需要,確定各救援組織器材裝備、事故應急救援所需經費的來源、額度以及建立組織,落實專業應急救援人員等。
3.4做好應急救援預案配套制度的完善和專業隊伍的訓練
3.4.1建立相應的規章制度
3.4.1.1值班制度: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保證24小時內至少有1名廠部負責人、部門(車間)負責人和生產調度,如有問題及時處理。
3.4.1.2檢查制度:每月由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結合生產安全工作,檢查應急救援工作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3.4.1.3例會制度:每月由事故應急救援領導組組織召開一次領導組成員和各專業隊負責人會議,檢查上月工作,并針對存在問題,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進。
3.4.1.4總結評比制度:每次訓練和演習結束后應進行總結評比,獎勵和表彰先進。建立總結評比辦法和對于事故處理中有功和有過人員的獎罰措施。
3.4.2培訓和演練
3.4.2.1對操作人員的培訓內容
①鑒別異常情況并及時上報的能力與意識;
②對待各種事故如何處理;
③自救和互相救護的能力。
3.4.2.2對專業隊的培訓
①各種器材、工具的技能與知識;
②任務的目的和如何完成任務;
③與上下級聯系的方法和各種信號的含義。
3.4.2.3對一般員工的培訓
①危險隱患類型識別;
②各種信號的含義識別;
③防護用具的使用和自制簡單防護用具;
④緊急狀態下如何行動。
3.4.2.4定期舉行訓練和演習。
3.5預案的評估和修改
3.5.1為了能把新技術和新方法應用到應急救援中,及對不斷變化的情況保持一致,預案至少每年要更新和修訂一次。
3.5.2對危險源和企業內新增裝置、人員變化進行定期檢查,對預案及時更新。
3.5.3在實踐和演練中提高指揮水平,對預案進一步合理化。
第8篇 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與演習制度
本單位每年至少進行一次事故應急緊急救援演習工作,演習情況記錄備查。
一 、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本議案旨在應對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和緊急狀態,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效地預防事故、處置事故;高效、有序地組織事故搶救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一)基本情況介紹(略)
(二) 機構和職責
成立壓力容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由經理、黨委書記、副經理以上領導及安監科、武保科、生產辦、行政科、供應科科長以及車間主任、車間班組長、義務消防隊員等組成。所有小組成員必須保證24小時通信暢通。
1、壓力容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職責
⑴組織指揮壓力容器使用部門對壓力容器事故現場應急搶險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擴大;
⑵核實現場人員傷亡和損失,及時向上級匯報搶險救援工作及事故應急處理的進展情況;
⑶落實壓力容器事故應急處理有關搶險救援措施。
2、組長的主要職責
⑴負責召集、協調各有關部門和壓力容器使用部門的現場負責人研究現場搶險救援方案,制定具體搶險救援措施;
⑵負責指揮現場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3、副組長的職責
負責組織實施具體搶險救援措施工作。
(三) 預防與應急措施
1、定期組織本單位的事故應急處理知識、技能的培訓和應急演習。
2、定期對壓力容器進行日常性維修保養和定期自行檢查,按照有關規定要求按期安排對壓力容器進行定期檢驗。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后,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四) 事故報告與現場保護
1、報警:
⑴壓力容器發生事故,第一反應即拔打“119”火災電話報警,并向質監局、安監局匯報。報警人員要講清壓力容器事故的單位、路名、事故發生部門、事故發生情況,講清本人姓名、電話號碼等。
應急救援聯絡電話:
火警:119急救中心:120
公司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略) 調度室:(略)
安監局:(略) 質監局:(略)
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主要成員聯系電話(略)
⑵報警完畢后,立即向公司領導和部門領導報告。
2、啟動應急事故救援預案
⑴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接到報警電話后,立即通知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所有成員到達事故現場。
⑵應急領導小組各位成員接到通知后,立即組織相關的工作人員及搶險裝備,然后趕往事故現場,向現場領導小組組長報到,接受任務,了解現場災害情況,實施統一的救援工作。
3、通報:
根據“救人第一和準確、迅速、集中力量打殲滅戰”的指導思想,利用本單位的宣傳工具,向本單位人員發送通報。
通報內容:
⑴事故發生情況;
⑵人員情緒的穩定;
⑶疏散人員和救護。
4、疏散和救護:
⑴必須立即切斷電源;
⑵制定安全區,確定人員疏散集合安全通道;
⑶分工明確,引導和護送被困人員向安全區疏散,并做穩定情緒工作;
⑷現場救護,由本單位人員在安全區及時對傷員進行處理或送醫院救治。
5、事故現場處理:
⑴如起火:須組織滅火器材,開展滅火,由義務消防隊負責人為滅火指揮,并清涂爐內燃料。
⑵如爆炸:首先清涂爐內燃料以及散落的燃料,防止起火和發生第二次爆炸。
6、安全警戒:
⑴加工場外圍警戒:消除路障,勸導行人撤離現場。如起火為迎接消防人員及到達現場要創造有利條件。
⑵消防人員到達現場后,由食品廠指揮部立即向消防指揮報告事故發生情況,并移交指揮權,聽從公安消防人員的調遣。
⑶保護事故現場,禁上無關人員進入,并積極協助消防公安等有關部門調查事故發生原因。
7、事后處理
⑴積極配合質監局,安監局等部門進行事后處理。
⑵做好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⑶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送質監局、安監局等有關部門。
事故報告內容:
① 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② 事故單位行業類型、經濟類型、企業規模;
③ 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和初步估計;
④ 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⑤ 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⑥ 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二、事故的應急救援演習
1、每年至少進行一次事故應急救援演習工作,提高救援人員的熟練程度,驗證應急救援預案的有效性,從而保證發生事故時能得到妥善處理,減少不必要的損失。
2、該演習應結合本單位的具體情況,對可能出現的意外事件和事故進行有針對性的救援演習。
3、每次演習可針對一種情況,也可結合多種情況綜合演習。演習結束后壓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及時做好記錄工作,填寫事故應急救援演習記錄表,針對出現的問題和不足,認真總結,做好整改工作。
三、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第9篇 油品調運事故應急救援制度
工貿油品調運分公司事故應急救援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zz石油(集團)工貿有限公司油品調運分公司(以下簡稱“油品調運分公司”或“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和響應程序,提高對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置能力,做好事故預防及應急救援工作,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二條 事故發生時,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是由應急救援系統來執行完成的。應急救援系統分為應急救援指揮部和救援隊兩大部分。
第三條 應急救援指揮部為公司應急工作最高領導組織,指揮部總指揮為公司應急工作最高領導。指揮部成員直接領導其下屬救援隊,并向總指揮負責,由總指揮協調各項工作的進行。(總指揮不在時,由副總指揮代行總指揮職權)
第四條 指揮部主要職責:
(一)組織制定并實施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二)負責組建應急救援隊伍及應急資金、器材的配置;
(三)負責事故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和指揮;
(四)負責事故現場應急救援物資保障、車輛工作的組織和指揮;
(五)負責事故現場交通管制、人員疏導工作的組織和指揮;
(六)負責事故現場應急救護、傷員轉送、后勤保障工作的組織和指揮;
(七)負責與消防隊、公安局、醫院及相關政府部門等單位的通知和聯絡;
(八)及時、準確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事故情況;
(九)組織對重大事故的調查分析、制訂善后處理方案、編制上報材料。
第五條 救援隊主要職責:
(一)事故發生后,服從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指揮,及時采取措施協調應急救援、應急救災。
(二)在事故現場建立警戒區,負責現場人員的疏散、撤離至安全地帶,確保人員處于安全區域,并防止消除證據。
(三)救援受傷及受害人員。
(四)負責事故調查及提供事故現場相關技術資料。
(五)負責現場設備、設施修復、處理工作。
(六)察看事故發生波及區內、外范圍對附近危險源進行警衛。
(七)接待指引外來消防、環保、公安、醫療及上級人員。
(八)及時向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救援情況。
(九)負責事故報警、情況通報、通訊聯絡,向上級相關部門傳達、報告事故情況。
(十)告知外來消防人員,企業就近的消防系統和水源部位,協助其滅火。
第三章 事故預警行動
第六條 當發現事故隱患或事故隱患將導致災害發生時,現場人員應立即向所在部門領導報告事故情況,部門領導可根據隱患的危險程度、波及范圍、性質、發展趨勢和可能造成事故的嚴重程度向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
第七條 應急指揮部接到應急情況報告后,依據應急報告內容判斷事故類型,并通知相關部門及救援隊展開事故救援工作,并根據事故實際情況按預案體系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同時做好向上級匯報工作,事故報告后如出現新情況的應及時補報。
第四章 事故信息報告與處置
第八條 發生事故后,現場人員立即向所在部門領導報告事故基本情況,所在部門領導應根據基本情況判斷是否有能力實施救援和控制,超出其救援和控制能力時,立即向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并應在上報的同時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如事態失控,應以保障人員的安全為第一位,立即將人員疏散到安全地點。必要時部門領導可同時撥打相關應急電話:火警:119 匪警:110 醫療急救:120
第九條 應急救援指揮部接到事故情況報告后,應根據事故基本情況及時判斷事故類型、危險程度、波及范圍、事故性質、發展趨勢和可能造成事故的災害程度,并在第一時間通知救援隊到達現場。
第十條 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指揮部報告。
第十一條 上報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事故發生部門、時間、地點、相關設施和現場情況;
(二)事故的原因、性質及其危害嚴重程度;
(三)事故可能的發展趨勢以及對救援的建議和要求;
(四)已采取的措施和效果及下一步處置方案;
(五)其它需要報告的事項。
(六)未遂事故經部門采取措施后,該部門領導應及時向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事故情況,處置結果。
第五章 事故應急響應
第十二條 根據本公司內部生產經營活動過程中可能發生安全事故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及單位控制事態的能力,按照分級原則,將應急級別分為兩級:
(一)ⅰ級響應:發生危害特別嚴重的事故,除按公司應急預案進行自救外,需要企業外部、政府及社會救援機構的介入,企業予以配合,要按規定上報上級主管部門,上級主管部門需要啟動相應的預案,展開應急救援工作。
(二)ⅱ級響應:發生一般事故,需要公司啟動應急預案,進入應急狀態。主要以企業自救為主,必要時消防、公安、交警部門協助,同時向所在地應急救援機構、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上級主管單位根據事態發展和應急救援需要啟動相應的預案。
第十三條 為確保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在遭遇險情時順利啟動,使預案真正發揮作用,及時有效、有條不紊地展開,最大限度減少災害損失,特制定應急救援預案響應程序。
第十四條 應急預案啟動的條件
(一)危害性不大,如在單位一般場所發生事故,有人員受傷,單憑部門自身的應急力量就能夠控制事故形態,損失和危害沒有擴大可能性的事故,部門內部直接處置,無需啟動公司應急預案,需事后向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事故處置情況。
(二)重要場所或危險源發生事故,部門自身無法處置,需要啟動公司應急救援預案才能處置,應啟動ⅱ級響應。
(三)當事故形勢嚴重,公司無法處置,需要政府及外單位緊急救援才能消除災情、險情,應啟動ⅰ級響應。
第十五條 預案執行的原則
應急救援工作應以人的生命安全為第一目的,在確保人員安全的情況下展開救援工作。
第十六條 預案執行程序
(一)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應及時向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根據具體情況,必要時發出啟動預案指令,現場最高領導應積極組織處理。
(二)事故所在部門,應迅速采取措施,組織自救并按預定路線疏散人員,控制事態發展,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并立即向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
(三)應急救援指揮部在宣布預案啟動時,要明確啟動時間、集合地點、事故發生點等各項內容,并制定應急搶險方案,報告上級部門及有關單位,聯系社會救援。
(四)事故所在部門在接到事故報告后,其主要負責人應立即趕赴現場,迅速參與救援工作。
(五)各運輸車隊、各部門、救援隊接到應急救援預案啟動指令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迅速到達指定集合地點,迅速進入應急工作狀態,必要時要佩帶防護裝置,攜帶必要的救援器材或工具。
(六)各部門其它人員原崗位待命,需要時應積極配合應急救援工作。
第十七條 請求社會救援的事項
由于事故的突發性、嚴重性和不可預見性,事故發生后,公司難以控制、救援,需請求社會救援的,應及時向有關單位發出請求,請求可以是現場人員、單位負責人或應急救援指揮部的任何人發出,聯系電話:火警:119 匪警:110 醫療急救:120
第十八條 應急結束
根據應急救援結束的兩個基本條件判斷應急救援工作是否結束
(一)危險是否完全解除,災害是否得到完全控制。
(二)生命和財產是否完全脫險,是否得到充分保證。
完全符合以上兩個條件,方可由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宣布關閉應急預案。
第十九條 應急結束后:
(一)各部門應盡快組織人力、物力以及技術支持做好現場恢復工作,盡快恢復工作秩序,減少經濟損失。
(二)應急救援指揮部將事故詳細情況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及政府相關部門。
(三)應急救援指揮部應將現場相關資料移交事故調查處理小組。
(四)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舉行應急救援工作的總結。
第六章 后期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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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條 善后處置工作由救援隊負責,事發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協助進行,必要時報請公司領導協調。善后處置主要內容包括:立即清理現場、搶修損壞設備、設施、對污染物進行處理盡快恢復工作秩序;對突發事故造成傷亡的人員及時進行醫療救助,對造成生活困難的群眾進行妥善安置,對緊急調用的物資給予補充。
第二十二條 事故處置結束的同時,相關部門組織有關人員組成調查組,對事故(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形成書面報告向公司領導報告,并根據評估情況及時修訂完善預案。政府或安全監管部門如需開展重大事故調查,主管領導應配合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第七章 應急救援保障措施
第二十三條 相關人員應該根據具體情況選擇撥打應急救援工作相關單位、部門及人員的聯系方式,當呼叫不通時,應立即呼叫其它相關單位、部門、人員電話,不要僅停留在1個電話上耽擱時間。各部門要對通信系統進行經常性的維護、檢修以及信息更新,確保應急救援時信息暢通。
第二十四條 公司組織的救援隊由公司各部門員工兼職,由各部門自行組織人員,每年集中進行培訓訓練,由各部門進行管理,公司檢查考核,所有救援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參加救援工作,必須無條件服從,違反者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第二十五條 公司應急救援器材、裝備由綜合辦公室統一采購,并負責承擔物資、器材、裝備的布置、保管、檢查、維護更新等工作(報工貿公司安全機動部備案)。
第二十六條 應急救援經費由公司安全部門從財務資產部提取,用于應急設備的運行及維護、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活動及應急救援隊伍的培訓,經費使用情況由公司財務資產部監督。
第二十七條 后勤保障:由綜合辦公室提供應急救援需使用的器材、交通運輸車輛。
第二十八條 醫療保障:提供應急救援時需要的簡單醫療物品。
第二十九條 技術保障:由安全部門提供事故現場相關技術資料,如場地平面圖、疏散平面圖等資料。
第八章 培訓與演練
第三十條 由綜合辦公室與安全質量室共同負責應急預案和預防、避險、自救、減災等常識的宣傳,結合崗前培訓、安全培訓、三級教育等進行素質教育培訓,使員工能熟練掌握相應的應急技能。
第三十一條 各部門要把預案的宣傳和培訓納入年度工作計劃,應急預案的培訓要包括各級領導、應急管理和救援人員上崗前和常規培訓,負責生產作業現場員工應急處理程序熟練程度的考核。
第三十二條 應急救援隊的培訓,確保每年至少培訓一次。
第三十三條 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應急預案的演練管理工作,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部門由應急指揮部組織定期或不定期的演練。應急救援指揮部每年組織一次相應的全面演練。
第九章 獎懲
第三十四條 在事故應急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部門和個人,由公司領導或所在部門給予表彰或獎勵:
(一)精心組織或積極參與應急救援預案編制,經演練或實施驗證所提措施方案科學可靠的;
(二)認真組織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及評審,提出有價值改進建議的;
(三)認真巡檢,及時發現初期事故,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重特大事故發生的;
(四)為事故應急準備與救援搶險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五)在執行應急救援搶險任務時,組織嚴密,指揮得當,措施有效,避免了事故擴大,有突出貢獻的;
(六)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第三十五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相關責任人員,視情節輕重和危害后果,由公司領導或其所在部門給予經濟或行政處罰(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由公安機關依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規定組織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未盡事故應急準備義務,導致事態失控或事故性質升級,造成損失擴大的;
(二)未認真組織或參加應急培訓和演練,造成應急救援搶險人員未有效實施應急救援措施,貽誤有利戰機,造成重大以上損失的;
(三)未經允許,擅自拆除、挪用、占用、停用應急設施,致使應急救援系統無有效使用,嚴重影響應急救援工作,造成重大以上損失的;
(四)不按照規定報告、通報事故真實情況的;
(五)拒不執行事故應急措施,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事故應急救援搶險時臨陣脫逃的;
(六)散布謠言,阻礙事故應急工作人員履行職責,擾亂應急救援秩序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七)有其他對事故應急工作造成危害的。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六條本制度由安全質監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七條本制度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法規及工貿公司相關標準執行。
第10篇 施工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演練制度
為貫徹落實上級應急管理工作會議精神,加強我公司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和國務院、省、市、縣各級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結合我公司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應及時、措施果斷、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的原則,緊緊圍繞緊急狀態下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能力提高這一主線,全面加強應急救援體系建設,進一步完善應急救援預案,培育過硬的應急救援隊伍,提高救援人員的技術水平與救援隊伍的整體能力,以便在事故的救援行動中,達到快速、有序、有效的效果。經常性地開展應急救援培訓、訓練或演習應成為救援隊伍的一項重要的日常性工作。
二、基本任務
鍛煉和提高隊伍在突發事故情況下的快速搶險堵源、及時營救傷員、正確指導和幫助群眾防護或撤離、有效消除危害后果、開展現場急救和傷員轉送等應急救援技能和應急反應綜合素質,有效降低事故危害,減少事故損失。
三、基本要求
(1)應急演練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應急預案規定。
(2)領導重視、科學計劃。開展應急演練工作必須有領導的重視,給予資金等相應支持,必要時有關領導應參與演練過程并擔當與其職責相當的角色。
(3)結合實際、突出重點。應急演練應結合可能發生的危險源特點、潛在事故類型、可能發生事故的地點和氣象條件及應急準備工作的實際情況進行。演練應重點解決應急過程中組織指揮和協同配合問題,解決應急準備工作的不足,以提高應急行動整體效能。
(4)周密組織、統一指揮。演練策劃人員必須制定并落實保證演練達到目標的具體措施,各項演習活動應在統一指揮下實施,參演人員要嚴守演習現場規則,確保演習過程的安全。演習不得影響施工地的安全正常運行,不得使各類人員承受不必要的風險。
(5)由淺入深、分步實施。應急演習應遵循由下而上、先分后合、分步實施的原則,綜合性的應急演練應以若干次分練為基礎。
(6)講究實效、注重質量要求。應急演練指導機構應精干,工作程序要簡明,各類學習文件要實用,避免一切形式主義的安排,以取得實效為檢驗演習質量的唯一標準。
(7)應急演練原則上應避免影響公眾,如必須涉及有限數量公眾,則應在條件比較成熟時擇機進行。
四、應急培訓
制定培訓計劃,對應急救援系統各層次和崗位人員進行工作和任務分析,根據各崗位人員的職責,制定工作任務。
(1)崗位的總體目標;
(2)重要職責:按職責對工作全面說明;
(3)任務:每項職責下要履行的各種任務;
(4)任務說明:明確說明責任人該怎么做;
(5)小組與個人:個人執行任務和小組執行任務。
(6)要求應急人員了解和掌握如何識別危險、如何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如何啟動緊急警報系統、如何安全疏散人群、應急救援中常用的人工口對口呼吸和胸外按壓法等基本操作,重點是火災應急培訓以及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的培訓,強調重大危險源事故的不同應急水平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五、應急救援訓練與演習的目的
(1)應急救援訓練是指通過一定的方式來獲得或提高應急救援技能。演習是指按一定程式所開展的救援模擬演練。目的是為提高應急救援技術水平與救援隊伍的整體作戰能力,以便在事故的救援行動中,達到快速、有序、有效的效果。
(2)演習的目的是:驗證應急預案的整體或關鍵性局部是否可能有效的付諸實施;驗證預案在應對可能出現的各種意外情況方面所具備的適應性;找出預案可能需要進一步完善和修正的地方;確保建立和保持可靠的通信聯絡渠道;檢查所有有關組織是否已經熟悉并履行了他們的職責;檢查并提高應急救援的啟動能力。
六、應急救援訓練類型
應急訓練的基本內容主要包括基礎訓練、專業訓練、戰術訓練和自選科目訓練四類。
(1)基礎訓練。基礎訓練是應急隊伍的基本訓練內容之一,是確保完成各種應急救援任務的前提基礎。基礎訓練主要是指隊列訓練、體能訓練、防護裝備和通訊設備的使用訓練等內容。訓練的目的是應急人員具備良好的戰斗意志和作風,熟練掌握個人防護裝備的穿戴,通訊設備的使用等。
(2)專業訓練。專業技術關系到應急隊伍的實戰水平,是順利執行應急救援任務的關鍵,也是訓練的重要內容。主要包括專業常識、堵源技術、搶運和清消,以及現場急救等技術。通過訓練,救援隊伍應具備一定的救援專業技術,有效地發揮救援作用。
(3)戰術訓練。戰術訓練是救援隊伍綜合訓練的重要內容和各項專業技術的綜合運用,提高救援隊伍實踐能力的必要措施。通過訓練,使各級指揮員和救援人員具備良好的組織指揮能力和實際應變能力。
七、應急救援演習類型
演習分為全面演習、組合演習和單項演習。可在場區也可在場外進行。演習既可由公司單獨進行,以指揮、通信聯絡為主要內容,也可由應急救援專業隊伍進行演練。
(1)單項演習。是為了熟練掌握應急操作或完成某種特定任務所需的技能。是在完成對基本知識的學習以后才進行的。根據不同事故應急的特點,單項演習的大體內容有:
a.通信聯絡、通知、報告程序演練;
b.人員集中清點、裝備及物資器材到位(裝車)演練;
c.化學偵察動作演練:對事故發生區邊界確認行動,對危害區邊界變化情況時判定行動,對滯留區地點及危害程度偵察等;
e.防護行動演練:指導公眾隱蔽與撤離,通道封鎖與交通管制, 疏散人員接待中心的建立,特殊人群的行動安排,保衛重要目標與街道巡邏的演練等;
(2)組合演習。是為了發展或檢查應急組織之間及其與外部組織之間的相互協調性而進行的演習。主要演習可涉及各種組織,各機動偵察組之間的任務分工及協同方法的實際檢驗等。
(3)全面演習。是應急預案內規定的所有任務單位或其中絕大多數單位參加的全面檢查執行預案可能性的演習。主要目的是驗證各應急救援組織的執行任務能力,檢查他們之間相互協調能力,檢驗各類組織能否充分利用現有人力、物力來減小事故后果的嚴重度及確保公眾的安全與健康。
八、編制演練方案
明確演練的課題、隊伍、內容、范圍、組織、評估和總結等。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組織相關人員開展應急處置、救援演練和專項演練。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切實提高應急救援能力,深入發動和依靠職工群眾,普及運輸安全知識和技能。
九、總結
各專業應急救援體系管理部門、各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救援基地、救援隊伍和救援人員都應定期開展針對性的演習,演習的具體形式可以是桌面演習、功能演習和全面演習,演習過程中應安排專人對演習過程的不足進行評價和記錄,并在事后進行總結,及時發現并解決預案、資源、程序、能力、協同應急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持續提高應急能力。
第11篇 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實施演練制度
(一)總經理應每年度指定安全生產技術部,對企業所有的原料、設備、設施及場所進行檢查,確定本企業是否存在重大危險源,并按規定委托具有合法資質的中介公司進行安全評價。
(二)技術安全部必須按(國家安監局56號《關于開展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意見》)和標準《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0)規定的方法,對本企業的危險源進行檢查,如發現隱患應及時報告總經理和安全生產委員會。
(三)根據企業具體的情況,加強防火、防爆、中毒管理,同時按《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導則》(國家安監局安監管危化字【2004】43號)的規定與要求,制定應急預案(如本企業技術力量不足,未能自行制訂,則應委托有合法資質的安全評價公司代為制訂)。
(四)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經上級審批合格后,由安全技術部組織演練,每年演練不得少于兩次(其中包括消防演練)。
(五)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應按預案中的規定和程序進行。
(六)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確認合格后,總經理應親自組織,指揮安全技術部進行人員組織、物資準備、資金投入,確保符合預案的要求。
(七)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組織全廠員工認真學習,熟悉和掌握預案的內容規定及具體實施的程序和方法,各相關部門積極配合,做到本職范圍內的應急救援工作。
(八)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要根據企業生產發展,危險源的變化而不斷完善。同時要做好編制實施,學習與演練的檔案工作。
第12篇 產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制度范本
一、當飲用水產品存在嚴重質量問題時,應召回處理。
二、有嚴重質量問題飲用水產品,如已經銷售的,應立即采取下架,召回等處理。
三、發現生產的飲用水產品存在嚴重質量安全問題時,主動以書面形式向當地質監部門報告,積極采取措施,制度召回計劃,主動召回已出廠銷售的有問題產品。
四、召回計劃的內容
(一)停止生產不安全食品的情況;
(二)通知銷售者停止銷售不安全食品的情況;
(三)通知消費者停止消費不安全食品的情況;
(四)食品安全危害的種類、產生的原因、可能受影響的人群、嚴重和緊急程度;
(五)召回措施的內容,包括實施組織,聯系方式以及召回的具體措施,滿園和時限等;
(六)召回的預期效果;
(七)召回食品后的處理措施。
五、經食品安全危害調查和評估,確認屬于生產原因造成的不安全食品的,應當確定召回級別,實施召回。
根據食品安全危害的嚴重程度,食品召回級別分為三級:
一級召回:已經或可能誘發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甚至死亡,或者流通范圍廣、社會影響大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二級召回:已經或可能引發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一般或流通范圍較小,社會影響較小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三級召回:已經或可能引發食品污染,食源性病癥等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輕微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六、召回不安全飲用水產品時,若成嚴重危害后果的,及時發布信息,向社會公開道歉,并通過發布社會公告或其他方式告知消費者。
七、召回不安全產品時,將按有關規定對消費者作適當的補償,對召回的產品作必要的技術處理或予以銷毀,同時報告質監部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