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機械設備使用管理制度
1.單位機械管理部門要及時掌握設備的動態,合理調配施工所需機械,按季度報告機械設備動態分布,供公司調度平衡。
2.施工現場機械設備的布局,安裝和使用,要符合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達到文明施工的要求。
3.貫徹“人機固定”的原則,大型機械實行機長負責;中小型機械由機械組長負責。主要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考核后,持有效的操作證上崗,要嚴格遵守“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2001)”;認真填寫設備運轉記錄;多班作業,要執行交接班記錄。
4.施工現場在用機械設備應確保技術善良好,安全裝置及安全防護設施必須齊全有效。固定使用的機械設備要有棚有墊,流動使用的機械設備要有蓋,達到防曬、防雨、防銹蝕和保證安全的要求。
5.經過改造,改型機械,使用前應進行檢查,鑒定,試運轉,由各單位自檢合格生,報公司機管部門、安全部門共同復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一般機械由各單位設備部門,安全部門自行安裝檢查驗收合格后投入使用。新型或首次使用的重要設備必須由各單位機械管理主要負責人組織管理,操作,維修人員進行技術交底,操作人員掌握技術后方可投入調試使用。
6.各單位要合格使用機械設備,不得超負荷使用、超速使用以及帶病運轉。任何人不得違章指揮,無證操作機械設備,否則造成后果要追究責任。
7.對于指揮操作不當,維修不及時,管理不善或者其它原因造成機械設備非正常損壞的機械設備事故,各單位要查清事故原因和責任并上報公司,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發生重大事故要在24小時內逐級上報。
第2篇 機械設備管理制度
第1條 機械設備的使用,必須貫徹“管用結合、人機固定”的原則,防止重用輕管或只用不管。大、中型機械設備要實行定機定人、定崗位、機長負責制。小型機械設備不宜定人的,實行機組(班組)負責制。主要機械設備的機長要由公司(處、廠)任免,不能輕易調動。
第2條 機長、機組長要由責任心強,有管理能力,技術水平較高的同志擔任,并做到:
1.積極組織本機組人員開展紅旗設備競賽,合理使用機械設備,充分發揮機械設備效能,努力完成各項定額指標。
2.認真執行以崗位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
3.努力鉆研技術,并指導全機組人員的技術學習,不斷提高技術水平。
4.認真做好機械設備的清潔、潤滑、緊固、調整和防腐。保證機械設備的附屬裝置、隨機工具經常整潔、完好、齊全。
5.負責及時準確地填寫機械設備履歷書和有關的統計報表。
第3條 機械設備操作人員應做到:
1.積極參加紅旗設備競賽,努力達到紅旗設備標準。
2.努力鉆研業務技術,做到“四懂三會”(懂原理、懂構造、懂性能、懂用途、會操作、會保養、會排除故障),準確及時地填寫運轉記錄。
3.嚴格遵守機械設備保養規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確保機械正常運轉、確保安全生產。對違反操作規程的錯誤指揮,有權拒絕,并應及時報有關人員研究處理。
第4條 新工人(或新調換工種的工人)須經技術培訓,懂得所操作機械設備的技術性能、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保養規程,掌握操作技術,經考試合格方可獨立操作。在各種機械設備操作人員中,要廣泛實行憑操作證操作的制度。
第5條 機械設備不得帶病運轉,不準超負荷作業。特殊情況下需超負荷作業時,必須有可靠的計算資料,采取有效措施,并經有關技術負責人批準。
第6條 多班作業的機械設備,必須堅持現場交接班,做好交接班記錄,并給操作人員一定的機械設備保養時間。
第7條 新機械設備在投產前,要按說明書和有關技術文件認真進行驗收和試運轉。新型機械設備在試運轉和使用前,必須將有關技術資料、性能和注意事項向操作人員進行交底,經過必要的訓練,待操作人員掌握操作技術后,方能使用。
經過大、中修、改造或重新安裝的機械設備,必須按照機械設備的試驗規定,進行檢查、鑒定和試運轉。新機械或經大修后的機械,在走合期內應按規定減載、限速和保養。
第8條 要認真對待機械設備事故。對機械設備事故,要根據“四不放過”(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領導和群眾沒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預防事故的措施不放過)的原則,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對事故責任者(有關操作人員、有關領導、有關管理人員等)要作適當處理,對事故隱瞞不報者,要追究責任,并從嚴處理。
對重大事故,由公司(處、廠)提出處理意見,報主管上級審批;一般事故由公司(處、廠)處理,報主管上級備案。
第9條 機械設備用的燃料、潤滑油料、必須按規定選用,根據季節及時更換。各種油料要保持清潔,使用前需經過沉淀過濾,機械設備上的濾清裝置必須完整有效。機械設備進入冬季施工,必須采取防凍、防滑措施,嚴格按照冬季施工規定進行。
第10條 機械設備進行改裝和技術改造,必須符合技術可靠,經濟合理的原則。實施方案要經過“三結合”小組討論研究,經主管技術領導批準,有領導,有計劃地進行,不準亂拆、亂改。要按機械設備的管理權限辦理報批手續。車輛改裝應經監理部門審批。
第11條 機械設備的保養和修理,必須貫徹“養修結合”、“預防為主”的原則。應做到定期保養、計劃修理。各有關部門和人員都不得妨礙機械正常保養、修理工作的進行。要努力完善對機械設備的檢驗測試手段,注意積累資料,使檢驗內容和保修周期有科學根據,防止盲目檢修。
第12條 加強機械設備的保養,建立健全定期、走合、停用、封存、換季等保養制度,并經常檢查執行情況。
第13條 機械修理應當堅持集中修理的原則。
第14條 機械設備的修理單位,必須堅持“以修理為主”的方向,努力完成維修和配件生產任務,不得任意改變方向。
第15條 機械設備修理單位,必須面向施工,樹立為生產服務和質量第一的思想。要設立質量檢驗機構、配備質量檢驗人員、健全自檢、互檢和專職檢驗相結合的檢驗制度。嚴格執行機械設備修理技術規范、努力提高修理質量,質量不合格的一律不準出廠。對修理的機械和生產的配件,要實行包修包換制度。
第16條 對進口設備和新型設備要注意擬定適當的保養、修理周期,制定適當的保、修規范、標準,及時掌握技術性能、構造原理和修理技術。根據規定的修理周期,事先做好配件和修理技術準備工作,做到按時修理。
第17條 凡要求大修的機械設備,除特殊原因外,均應在尚可運行的狀態下送修。送修單位不得拆換原機機件,并有可靠的運轉,修理和保養記錄。
第18條 加強配件供應管理。要購管結合、管用結合,防止亂采多購。做到庫存適量、供應及時。購管人員要具有一定專業知識,了解配件技術性能和供應渠道,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第19條 要貫徹專業管理和群眾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建立健全以崗位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管理制度,開展紅旗設備競賽,搞好基層管理和基礎資料,練好基本功,不斷提高機械設備管理水平,確保安全生產。
第3篇 項目機械設備管理制度
1、項目經理部要加強機械設備綜合管理,設置懂機械設備管理工作的專職(或兼職)機務管理員,充分發揮機械設備的效能。
2、項目開工前必須制定機械設備使用的布置方案,根據施工進度要求合理選配及時進場,滿足施工需要。
3、施工項目機械設備必須實行統一管理(包括自有、租賃、分包單位自帶的機械設備),由機務員按規定要求對進場的機械設備進行驗收,合格后向有關人員和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手續要齊全,記錄要認真,而后方可使用。
4、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按規定持有效證件上崗操作,在用的機械設備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全有效。
5、項目機械設備使用管理必須堅持“三定”工作。
6、要合理使用機械設備,安裝要符合規定,特種機械設備要制定專項的安全技術要求,機械設備使用環境要符合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7、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如若發生機械事故,應保護好現場及時上報有關領導和部門,同時采取一切可行的措施,防止事故進一步的擴大,在事故處理上要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加以整改,杜絕事故重復發生。
8、堅持機械設備使用“十字”作業法,加強維修保養工作,嚴禁機械設備帶病運轉作業。
9、項目經理部要積極組織有關人員,參加公司組織的關于安全使用機械設備的教育和技術培訓,使得操作者懂技、會操做、能維修。
10、項目對機械設備使用要進行經濟合算,作到資料完整齊全。
第4篇 施工現場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確保機械設備的安全運行和職工的人身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一、施工現場必須健全機械設備安全管理體制,完善機械設備安全責任制,各級人員應負責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施工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應負責機械設備的監督檢查。
二、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熟悉各自操作的機械設備性能,并經有關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三、在非生產時間內,未經項目負責人批準,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機械設備。
四、機管和操作人員必須相對穩定。操作人員必須做好機械設備的例行保養工作,確保機械設備的正常運行。
五、新購或改裝機械設備,必須經公司有關部門驗收,制定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經過大修理的機械設備,必須經公司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七、施工現場的大型機械設備(塔吊、施工升降機等)必須由專業資質的單位進行安裝、拆除,安裝后必須經項目部、公司有關部門和建委及安監局認可的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掛牌使用。
八、塔吊、施工升降機的加節,必須由專業資質的單位進行,并經項目部和公司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九、施工現場的中、小型機械設備,必須由項目部有關人員進行驗收合格后,掛牌使用。
十、機械設備嚴禁超負荷及帶病使用,在運行中嚴禁保養和修理。
十一、機械設備必須嚴格執行定機、定人、定崗位制度。
十二、各種機械設備的使用必須遵守項目部、公司和上級部門的有關規范、規程及制度。
第5篇 起重機械設備施工機具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公司的施工機械,車輛和維修,加工設備是公司生產力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完成各項施工生產任務的主要手段,因此,設備管理是企業管理工作不可忽視的重要環節,其設備素質和操作技術水平直接關系到企業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第一條 為了加強設備管理,更好地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施工企業機械設備管理規定,促進設備管理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系列化,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設備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務是:對施工機械設備實行“綜合管理”,做到合理裝備,正確使用,精心維護,科學檢修,適時更新,不斷改善和提高本企業技術裝備素質,充分發揮設備效能,確保發揮設備效能,確保各項施工生產任務的完成。
第三條 本制度所稱的“機械設備”,系指公司的起重機械設備、施工機具。
第二章 設備配置及管理機構設置
第四條 設備配置根據施工需要實行大型集中,大中型專業固定的管理原則,做到有利于管理,有利于施工生產的機械化作業,有利于充分發揮設備效能,有利于調動各級設備管理人員的積極性。
第五條 各公司應根據本單位設備配備情況和承擔工程任務特點建立健全設備管理機構。并配備足夠的專業技術管理人員,并保持相對穩定。
一、各級都要有一名領導主管設備管理工作,做到:定期聽取工作匯報,貫徹國家施工企業機械設備管理規定,對設備發展規劃、更新、改造、機械、人員設置等重大問題做出決策,滿足施工需要,促進企業向施工機械專業化方向發展。
二、公司設備管理部門的職責:
1、貫徹國家施工企業機械設備管理規定,并根據本企業的具體情況制定相關的管理制度。
2、監督設備安全生產,合理使用,并參與設備事故的分析和處理工作,參與重要工程施工組織設計。
3、對下屬公司的設備從購置使用到報廢處理的全過程實施管理、監督。
4、負責對下屬企業設備報廢,處理審批工作。
5、對專用設備的管理和使用進行技術指導和設備維修管理進行業務指導。
三、各分公司設備管理使用單位職責:
1、貫徹執行上級頒發的規章、制度、規則,并結合本企業實際情況制定管理細則,隨時檢查落實情況。
2、參與本企業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平衡調配設備;負責大型設備的安裝、使用、維修及拆卸;監督、檢查設備的安全生產,合理安排設備使用和維修、保養工作;負責設備事故分析、處理工作。
3、負責編制設備年、季、月維修計劃,檢查設備月保養、維修計劃落實情況,對主要大型設備實行跟蹤管理。
4、對施工現場安裝的設備,進行驗收和試運轉工作。
5、負責安裝后自驗合格的設備進行上報,申請有關部門驗收,發證。
6、建立設備技術檔案和臺帳,掌握設備分布情況,并定期進行清查,做好設備各種原始資料的統計和積累,準確,及時地填報各種統計報表。
7、負責設備的更新、改造、報廢、處理工作,辦理資產變更手續。
8、抓好“三定”(定人、定機、定崗)制度落實工作。
9、參與機械操作的技術培訓,辦理設備操作人員操作證的申領工作,機務人員持證上崗。
四、“機務人員”是基層設備管理工作人員,其素質情況直接影響設備基層管理工作。機務人員要經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其職責:
1、執行上級下發的各種管理制度,完成施工現場生產任務和設備管理、維修、使用、保養任務。
2、制定設備的月、季保養、維修計劃,并抓好落實。
3、負責設備“三定制度‘”交接班制度“的落實工作。
4、填寫好當日設備使用、維修、交接班記錄。
5、建立設備履歷卡、臺帳。
6、采取措施,降低設備使用費用。
7、負責設備各種原始資料積累及設備建檔工作。
8、負責設備的安全使用,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堅持持證上崗,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參與設備事故的分析、處理工作。
9、對設備進行定期檢查,總結設備管理,使用經驗。
第三章 設備資產管理
第六條 設備購置管理
一、設備購置必須與本單位的生產發展需要相適應,量力而行。
二、購置的設備,要對設備的技術性能,規格型號等進行認真選擇、論證,做到品種適用,性能可靠,便于維修保養,符合環保要求,嚴禁購置非定型產品。
三、新設備到貨后,要進行清點、驗收、試運轉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與供貨單位聯系處理,避免造成經濟損失。
第七條 設備固定資產管理
凡新購,自制設備,單機價值在2000元以上,耐用期超過兩年者,都要組成固定資產進行統一管理。
第八條 設備管理號碼編定
一、凡屬固定資產設備,按規定統一編制管理號碼。
二、設備報廢,該設備管理號自行消除,嚴禁繼續使用,以免混淆。
三、設備管理號碼采用阿拉伯數字組成,按公司下發資料要求編號。
四、各類設備采用掛牌、編號使用。設備的掛牌、編號要與設備管理資料牌、號相符合。
第九條 設備帳、卡的建立。各公司的設備要采取分類、分臺、分型號建立設備帳、卡(設備檔案),內容:購置可行性報告、購置批件、驗收記錄(裝箱單、技術資料、說明書、合格證、圖紙等)、試運轉記錄、設備檢驗報告、設備履歷簿)。
第十條 設備報廢
一、設備凡具備下列之一者,均可申請報廢。
1、設備主要結構、部件已嚴重損壞,雖經修理其能力仍然達不到技術要求和不能保證安全生產的。
2、維修費用過高,在經濟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3、因意外災害或事故,設備受到嚴重損壞已無法修復的。
4、技術性能落后,耗能高,沒有改造價值的。
5、非標準專用設備及國家列為淘汰機型或超過使用年限無配件來源的。
二、設備報廢程序
1、對需報廢的設備,設備管理部門和設備使用單位,組成“三結合”(主管領導、技術干部、技術人員),技術鑒定小組進行全面的技術鑒定。
2、根據“三結合”技術鑒定小組對設備鑒定情況,報設備管理部門,設備管理部門會同有關單位,對需報廢的設備進行核查,經核查、勘測,鑒定無誤后,正式下文批復報廢。
三、設備報廢后的管理工作
1、凡經批準報廢的設備,不再補提折舊,同時核減資產。
2、設備報廢后,不準繼續使用,嚴禁整機出售給其他單位。
3、對報廢設備的零、部件拆卸,需經設備管理部門同意,辦理有關手續,其余部分一律出售給廢品收購單位。
第十一條 由于生產任務不足等原因而停用的設備,要聯系出租,對外出租確有困難者應及時入庫存保管,并做好以下工作:
1、停機庫要設在安全、干燥通風、易排水的位置,設備要擺放整齊,做到上有蓋、下有墊,隨機工具要妥善保管,防止丟失。
2、停機庫、場要備有足夠的防火器材,周圍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設備入庫、場前,要進行清洗、涂油、刷漆、放水,做好防腐處理。
4、精密部件,電器儀表,必須放到室內保管。
5、內燃設備應定期運轉檢查,防止生銹。
6、特殊設備,應嚴格按照說明書進行辦理。
第四章 設備的使用管理
第十二條 設備使用原則
1、設備使用貫徹“管用結合,機人固定”的原則,按設備性能合理安排,正確使用,充分發揮設備效能。
2、對設備的使用,應加強計劃性,做到保證重點,兼顧一般,忙而不亂、疏而不漏、合理調配、統籌安排的原則。
3、做到設備工作能力與生產任務和施工條件相適應,達到既節約動力又不超負荷作業。
第十三條 設備的使用要求
一、設備應有專人負責管理、使用,凡執行操作證的設備必須是固定人員執行定機、定人、定崗位責任的“三定”制度。
二、設備操作手,要熟悉本機情況,做到“四懂三會”,即:懂原理、懂構造、懂性能、懂用途,會操作、會維修保養、會檢查排除故障。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持證上崗。
三、設備的燃、潤油應符合該機的使用要求,并根據季節變化及時更換。為了減少有形磨損應根據設備的磨損特點,建立科學的潤滑管理制度,并付諸實施。
四、在實施設備使用計劃時,應充分考慮到保養、修理方面因素。
第十四條 技術培訓
一、設備管理部門要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各類機務人員的業務技術培訓,培訓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方可從事設備操作。
二、機務人員應刻苦學習鉆研技術,達到一專多能、精益求精,提高業務技術素質。
三、設備操作人員的技術培訓一般不得少于三個月。
第十五條 設備檢查
一、為保證設備的正常使用、安全運行、解決設備管理工作中的問題,實行設備檢查、巡檢制度。
二、各施工現場項目部每月對管轄內的設備進行一次徹底檢查,公司實行季度檢查和日常抽查。
三、檢查的內容:機容、機況、操作、附件配備、工具、各種資料、保養、修理、安全、日常使用、保養、維修記錄等。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采取措施限期改正;每次檢查要有記錄,有重大問題要逐級上報。
四、對重點設備實行重點檢查。
五、對塔吊、龍門吊實行重點管理,定期檢查制度。
第五章 安全生產與事故處理
第十六條 安全生產
一、各公司、項目部要加強設備的安全生產意識教育,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觀點,開展群眾性的安全生產活動,經常組織機務人員學習設備操作規程,提高安全操作技術。
二、各公司、項目部設備管理人員要增強責任心,深入施工現場檢查安全設施及安全規程的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
三、堅持持證上崗,無操作證者嚴禁上機,身體素質差,視力達不到0.8以上不得從事設備操作。
四、不屬本人負責的設備(持有操作證)未經領導同意,不得上機操作,負責司機不得將設備私自委托他人為值班或操作。
五、設備現場和臨時停放場所,應設有防火、防雨、防盜設施,并有專人負責看管。
六、設備安裝,嚴格遵守安裝程序,安裝場地應堅實、平整,確保設備及人身安全。
七、設備安裝完畢,應進行安全檢查及性能試驗,經試運行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常使用。塔吊、龍門吊應報上級有關部門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發給準用證后投入使用。
八、設備運輸時要綁扎牢固,重心穩妥,制動可靠,拆裝作業要有專人指揮,嚴禁在高壓線下拆裝。
第十七條 設備事故分類、處理
一、事故分類
1、一般事故:設備直接經濟損失在100-5000元,或因損壞造成停工八天以上者。
2、大事故:設備直接經濟損失在5001-20000元或因損壞造成停工十五天以上者。
3、重大事故:設備直接經濟損失在20001元以上或因損壞造成停工二十五天以上。
4、非責任事故:是事前不可預料的自然災害所造成的損壞行為。
二、事故處理與分工
1、一般事故由設備使用單位(公司、項目部)處理,并填寫事故報告,報設備管理部門備案。
2、大事故由“設備管理部門”組織處理,并報上級主管部門。
3、重大事故發生后,必須按事故報告處理程序規定的時間內,進行逐級上報,并保護好現場,協助調查處理事故。
三、事故處理原則
1、事故發生后,應首先搶救受傷人員,保護好事故現場,以利于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2、各類事故發生后,都應進行認真調查、分析,任何人不得隱瞞不報,弄虛作假,要嚴格執行“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與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八條 本制度由安全生產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本制度從二00六年十月五日起實施。
二00六年九月二十日
第6篇 機械設備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1目的: 為進一步保證設備合理使用,提高設備的完好率及利用率,防止和杜絕機械設備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適用于xxx工程處現場所有機械設備,包括租用機械。
3依據:
3.1《起重機械安全管理規程》
3.2《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
3.3《xxx公司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規定》
4內容:
4.1一般規定:
4.1.1實行“三定”制度(定人、定機、定崗)
4.1.2持證上崗。起重沒備及廠內機動車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對有操作證才能使用的機械,必須執行操作證準用制度。操作人員必須經過考試合格,取得有關部門頒發的操作證后方可操縱使用機械,無操作證的人員嚴禁操縱機械。
4.1.3多班作業的設備實行交接班制度。
4.1.4操作新機型前,工地領導組織技術人員及相關操作人員按照說明書進行培訓、學習,熟悉該機構造、性能和操作要求,經過考試合格,方可.單獨操作。
4.1.5起重設備操作人員堅決執行“十不吊”,并粘到駕駛室。避免降低性能范圍使用。避免超載、超負荷使用;避免超性能范圍使用。
(1)超過額定負荷不吊;
(2)指揮信號不明、重量不明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綁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在吊車吊重物上直接進行加工時不吊;
(5)歪拉斜掛時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放有活動物時不吊;
(7)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具有爆炸危險的物品不吊;
(8)帶棱角、刃口物件末墊妤護角時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拔、不吊;
(10)非起重指揮人員指揮時不吊;
4.1.6設備操作人員在施工現場必須聽從指揮人員的指揮,對違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可能引起危險事故的指揮,操作人員有權拒絕執行。 4.1.7大型起重機械設備沒有出廠合格證、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安全檢驗合格證,不得投入使用。
4.1.8施工區域內多臺起重設備有效工作范圍內可能發生碰撞時,由使用單位制定防碰撞措施,并向相關操作人員交底。
4.2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基本要求
4.2.1機械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熟悉有關專業知識及相關的應知應會,凡是社會上要求有證件的工種,應持有相應的證件。、新工人在獨立使用機械時必須經過對機械的結構性能、安全操作、維護要求等方面的技術知識教育和實際操作及基本功的培訓。
4.2.2在作業中,只有一個指揮人員發出指揮信號時,方可操作,凡是有兩個或兩個以上指揮人員發出信號時,不得操作。
4.2.3操作人員在患病或精神不正常時,不可勉強工作,嚴禁酒后操作或抽煙時操作。
4.2.4操作人員在工作時不得穿拖鞋、涼鞋、高跟鞋或帶釘鞋,著裝整齊,并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說話要文明禮貌。
4.2.5在有危險情況時,任何人指揮,操作人員應市即停止作業,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再進行作業。
4.2.6操作人員在設備運轉或工作時,不得離開工作崗位或大聲喧嘩。
5起重機械安全措施
5.1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必須辦理安全施工作業票,并應有施工技術負責人在場指導:
5.1.1 重量達到起重機械額定負荷的90%及以上。
5.1.2 兩臺及兩臺以上起重機械抬吊同一物件。
5.1.3 起吊精密物件、不易吊裝的大件或在復雜場所進行大件吊裝。 5.1.4 爆炸品、危險品必須起吊時。
5.1.5 起重機械在輸電線路下方或其附近作業。
5.2 起吊物應綁掛牢固。吊鉤懸掛點應在吊物重心的垂直線上,吊鉤鋼絲繩應保持垂直,不得偏拉斜吊。落鉤時應防止由于吊物局部著地而引起吊繩偏斜。吊物未固定時嚴禁松鉤。
5.3 起吊大件或不規則組件時,應在吊件上拴以牢固的溜繩。
5.4兩臺及兩臺以上起重機械抬吊同一物件時:
5.4.1 綁扎時應根據各臺起重機的允許起重量按比例分配負荷。
5.4.2 在抬吊過程中,各臺起重機的吊鉤鋼絲繩應保持垂直,升降、行走應保持同步;各臺起重機所承受的載荷不得超過本身80%的額定能力。 5.5起吊前應檢查起重機械及其安全裝臵;吊件吊離地面約10cm時應暫停起吊并進行全面檢查,確認正常后方可正式起吊。
5.6起重機嚴禁同時操作三個動作。在接近額定載荷的情況下,不得同時操作兩個動作。動臂式起重機在接近額定載荷的情況下,嚴禁降低起重臂。
5.7起重工作區域內無關人員不得逗留或通過;起吊過程中嚴禁任何人員在起重機伸臂及吊物的下方逗留或通過。對吊起的物件必須進行加工時,應采取可靠的支承措施并通知起重機操作人員。
5.8起重機吊運重物時一般應走吊運通道,嚴禁從人員的頭頂上方越過。
5.9吊起的重物必須在空中作短時間停留時,指揮人員和操作人員均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5.10不明重量、埋在地下或凍結在地面上的物件不得起吊。
5.11起重機在作業中如遇故障或出現不正常現象時,應采取措施放下重物,停止運轉后進行檢修,嚴禁在運轉中進行調整或檢修。起重機嚴禁采用自由下降的方法下降吊鉤或重物。
5.12嚴禁以運行的設備、管道以及腳手架、平臺等作為起吊重物的承力點;利用構筑物或設備的構件作為起吊重物的承力點時,應經核算;利用構筑物時,還應征得原設計單位的同意。
第7篇 機械設備安裝、拆卸、驗收、檢測、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一、為加強對機械設備安裝、拆卸、驗收、檢測、使用、改造的安全管理,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現場人員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制定本制度。
二、機械設備安裝與拆卸
1、從事機械設備安裝的作人員及管理人員,應當經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機械設備作業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管理工作。
2、機械設備安裝應當依照機械設備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機械設備的安裝、移位、頂升、附著、拆卸活動,并對安裝質量及其作業過程的安全負責。
3、機械設備安裝和拆卸前,應當根據產品說明書、施工現場環境和有關標準安排專業技術人員編制安裝或者拆卸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經企業技術人員和施工負責人應當向全體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4、機械設備安裝或拆卸作業前,作業人員應當對擬安裝或拆卸設備的完好性進行檢查。作業時,應當設置警戒區,禁止無關人員進行施工現場。施工現場應當設置負責統一指揮的人員和專職監護的人員。各工序應當定崗、定人、定責。作業人員應當嚴格執行施工方案和拆裝工藝。
5、檢測、驗收、使用。機械設備每次安裝完畢后,安裝人員應當對起重機械設備進行調試和試運轉。在向使用單位進行機械設備移交前,應當委托具有建筑機械檢驗、檢測資格的機構承擔機械檢驗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并與產權單位和使用單位聯合進行安裝質量驗收,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機械設備安裝單位必須建立起重機械設備安裝技術檔案。機械設備安裝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下列文件:
(一)安裝拆卸合同;
(二)專項安全施工方案和技術措施;
(三)安裝驗收資料;
(四)檢測資料;
(五)移交使用的文件。
機械設備管理人員應當經過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機械設備作業人員應當持證上崗。機械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中應當執行機械設備的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對機械設備安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時,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待事故隱患消除后,方可投入使用。
6、維修、保養。機械設備的使用單位應當對在用機械設備進行以下維護保養與檢查:
(一)進行日常維護保養;
(二)每月至少進行一次檢查,并做出記錄;
(三)對安全保護裝置定期進行校驗、檢修,并作記錄。
(四)按照公司機械設備維修保養制度進行維修保養。
第8篇 工程機械設備使用、保養制度
工程機械設備使用、保養制度
(一)機械設備使用守則
1、建立機械管理責任制和機械操作責任制。
2、在施工生產中機械設備必須做到科學管理、合理使用,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充分發揮機械效率,不得超越機械設備能力蠻干。
3、應編制好機械設備使用計劃,加強調度管理,使機械設備充分發揮效能,并避免造成機械設備的積壓浪費。
4、做好機械設備正常運行的物資供應工作,合理配備專職操作人員和檢修人員。
(二)機械設備保養制度
1、機械設備必須建立以預防為主的定期保養制度。各級定期保養周期、作業項目、技術規范等均應結合使用情況,參照出廠說明書要求制定。
2、正確及時地提供機械統計資料。認真填寫機械臺班記錄和各級保養執行情況表。
3、處理好機械設備保養與施工生產之間的關系,要盡量利用非生產時間或少占用生產時間,以減少對施工生產的影響。
4、除每天的例行保養和按規定的周期進行分級保養外,還應進行停放保養(停用一個月以上)和換季保養等。
第9篇 安全防護用品機械設備等管理制度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確保施工安全防護用品、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的正常使用,保障施工人員在施工作業中的安全,公司依據國家和地方的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防護用具、用品、機械設備、施工機具,是指在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品、用具、電氣產品、和施工機具、機械設備。
一、安全防護用品、用具
1、加強工程項目安全防護用品、用具。執行領用料具管理制度,健全領用臺帳,堵塞各種漏洞。
2、對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等要定期檢查,監督合理使用。
3、由專職安全員、施工員對全防護用品、用具,進行檢查,發現使用過期,破損的,要更換或由維修人員進行修理。
4、由倉管員負責對購買產品的合格證及領用、使用資料進行歸檔。
二、電氣產品
1、安全員、電氣施工員加強對機電設備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嚴格執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2、持證電工要確保電氣設備使用狀態良好督促操作工應嚴格按照電氣設備使用說明書或操作規程使用電氣設備。
3、檢查、督促操作工、電工做好電氣設備維修保養工作,電氣設備損壞時應及時修理,嚴禁設備帶病運行,確保安全生產。
4、項目部每周組織項目機電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應及時整改,并跟蹤復檢。
5、電氣施工員、機管員負責落實電氣設備的驗收、電工負責運行、維修保養、機電檢查等有關記錄表格的填寫工作,并做好資料收集、整理、歸檔工作。
三、施工機具
1、進場施工機具必須有廠家生產許可證,合格證或當地建筑安全監督部門頒發的準用證,否則不準入場。
2、施工機具安裝后必須經企業安全管理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做好驗收記錄,驗收人員履行簽字手續,嚴禁使用倒順開關控制機具。
3、日常檢查:機械設備每次運行都要進行逐點檢查,主要由操作人員進行,可與日常保養結合起來,如果發現較大問題,應立即報告,及時組織修理。
4、定期檢查:由專業的維修工人負責,操作工人參與檢查,按計劃規定的時間,全面檢查設備的性能及實際磨損程度,以確定修理的時間及修理的種類。
5、對于施工機具的修理,一般可由現場施工隊建立維修組,全面負責各施工工地的機械設備的維修工作,對于技術復雜的大修理工作由專業的機修部門負責。
6、每次的檢查情況及修理情況均應做好記錄,并有檢查或維修人員簽字。
四、施工機械設備
1、目的
對公司機械的維修、保養進行控制,以保證機械設備的完好,滿足施工需要。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施工過程中機械設備維修保養的控制。
3. 機械設備的維修保養貫徹“養修并重,預防為主,計劃檢修和預防維護相結合”的方針。
4.?? 維修保養的分類
4.1 日常維護(例保):操作者在開機前,停機后應做好加油、清潔、調整、緊固、防腐等日常維護工作。
第10篇 機械設備維護保養制度
1.1 為保證機械設備經常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隨時可以投入運行,減少故障停機日,提高機械完好率、利用率,減少機械磨損,延長機械使用壽命,降低機械運行和維修成本,確保安全生產,必須強化對機械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
1.2 機械保養必須貫徹“養修并重,預防為主”的原則,做到定期保養、強制進行,正確處理使用、保養和修理的關系,不允許只用不養,只修不養;
1.3 各班組必須按機械保養規程、保養類別做好各類機械的保養工作,不得無故拖延,特殊情況需經分管領導后方可延期保養,但一般不得超過規定保養間隔期的一半;
1.4 保養機械要保證質量,按規定項目和要求逐項進行,不得漏保或不保。保養項目、保養質量和保養中發現的問題應作好記錄,報本生產部門;
1.5 保養人員和保養部門應做到“三檢一交(自檢、互檢、專職檢查和一次交接合格)”,不斷總結保養經驗,提高保養質量;
1.6 生產設備部門定期監督、檢查各車間機械保養情況,定期或不定期抽查保養質量,并進行獎優罰劣。
2 保養作業的實施和監督
2.1 機械保養堅持推廣以“清潔、潤滑、調整、緊固、防腐”為主要內容的“十字”作業法,實行例行保養和定期保養制,嚴格按使用說明書規定的周期及檢查保養項目進行。
2.2 例行保養是在機械運行的前后及過程中進行的清潔和檢查,主要檢查要害、易損零部件(如機械安全裝置)的情況,冷卻液、潤滑劑、燃油量、儀表指示等。例行保養由操作人員自行完成,并認真填寫《機械例行保養記錄》。
2.3 一級保養:普遍進行清潔、緊固和潤滑作業,并部分地進行調整作業,維護機械完好技術狀況。使用單位資產管理人員根據保養計劃開具《機械設備保養、潤滑通知單》下達到操作班組,由操作者本人完成,操作班班長檢查監督。
2.4 二級保養:包括一級保養的所有內容,以檢查、調整為中心,保持機械各總成、機構、零件具有良好的工作性能。由使用單位資產管理人員開具《機械設備保養、潤滑通知單》下達到操作班組,主要由操作者本人完成,操作者本人完成有困難時,可委托修理部門進行,使用單位資產管理員、操作班班長檢查監督。
2.5 其他保養
2.5.1 換季保養:主要內容是更換適用季節的潤滑油、燃油,采取防凍措施,增加防凍設施等。由使用部門組織安排,操作班長檢查、監督。
2.5.2 走合期保養:新機及大修竣工機械走合期結束后必須進行走合期保養,主要內容是清洗、緊固、調整及更換潤滑油,由使用部門完成,資產管理員檢查,資產管理部監督。
2.5.3 轉移保養:機械轉移工地前,應進行轉移保養,作業內容可根據機械的技術狀況進行保養,必要時可進行防腐。轉移保養由機械移出單位組織安排實施,項目部、資產管理員檢查,資產管理部監督。
2.5.4 停放保養:停用及封存機械應進行保養,主要是清潔、防腐、防潮等。庫存機械由資產管理部委托保養,其余機械由使用部門保養。
2.6 保養計劃完成后要經過認真檢查和驗收,并編寫有關資料,做到記錄齊全、真實。
第11篇 施工機械設備的安全使用制度
為保證各種施工機械設備的安全使用,必須達到安全生產,防止各類事故發生,特定本安全制度:
一、各種機械設備,必須設置有專業技術的人員專人操作,專人看管,實行掛牌制度并有明確的安全操作規程,同時設備四周必須設置可靠安全防護裝置。
二、各種機械設備要實行定期進行檢測、維修、保養。設備使用完后要及時切斷電源,同時進行設備的衛生清理,保持設備的整潔。
三、購進的設備要進行驗收檢測,要按設備的說明書要求掌握操作要領,設備驗收時要有生產廠家的生產許可證書和產品合證書,通過驗收,要保證設備完好無損、資料齊全。并檢驗合格后方可投人使用。
四、要按規定不超齡使用設備,設備到期后立即報廢。
五、不向不具備相應資質的企業和生產廠家購買和出租各種機械設備。
六、設備的拆卸和安裝必須由具有相應專業資質的企業和單位進行拆卸和安裝,并由具有相應專業資質的企業和單位進行檢測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12篇 特種機械設備管理制度
為保證特種機械安全運行,保障人身和設備安全,更好的為施工生產服務,根據有關規定,結合項目經理部特種機械的特殊性能和用途,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法使用范圍,各種類塔式起重機、履帶起重機、汽車起重機、施工垂直提升設備、輪胎起重機。
2、特種機械設備的安裝,檢驗、報廢與管理等,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規程、標準和常州市的有關要求。
3、項目部應加強對特種機械設備的管理領導,安質部負責監察監督工作。
4、對新購進的特種機械設備必須組織專門人員進行驗收,按生產廠提供的技術資料核對。隨機附件資料產品合格證必須完整無缺,驗收人員必須簽字。
5、特種機械必須設有各類制動器,超負荷限制器,防傾覆行程限位和緩沖器,防碰撞和防爆炸裝置,各種指示儀表,聲光信號和其他安全防護裝置齊全有效。
6、特種機械的電器設備和電器線路,必須符合有關電器技術條件的規定,并附有檢驗合格的證明資料。
7、使用特種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操作證必須按規定期限進行復檢。
8、操作特種機械設備必須嚴格按照該類型的機械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中嚴格注視各種指示標志,發現異常和異響立即關機,消除故障后才能繼續開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