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三级精品三级专区,污污网站18禁在线永久免费观看 ,精品久久久久中文字幕加勒比,国产亚洲自在精品久久,亚洲日韩成人网,中文成人无码精品久久久,欧美日韩在线第一页,久久99爰这里有精品国产
    當前位置:1566范文網 > 企業管理 > 操作規程 > 安全規程

    鉆探工程安全規程范本(六篇)

    發布時間:2024-06-27 14:48:01 查看人數:44

    鉆探工程安全規程范本

    第1篇 鉆探工程安全規程范本

    10 鉆探工程

    10·1修筑機場地基

    10·1·1 機場地基應平整、堅固、穩定、適用。鉆塔底座的填方部分,不得超過塔基面積的1/4。

    10·1·2 在山坡修筑機場地基,巖石堅固穩定時,坡度應小于80°;地層松散不穩定時,坡度應小于45°。

    10·1·3 機場周圍應有排水措施。在山谷、河溝、地勢低洼地帶或雨季施工時,機場地基應修筑攔水壩或修建防洪設施。

    10·1·4 機場地基應滿足鉆孔邊緣距地下電纜線路水平距離大于5m,距地下通訊電纜、構筑物、管道等水平距離應大于2m。

    10·2鉆探設備安裝、拆卸、搬遷

    10·2·1 鉆塔安裝與拆卸應遵守下列規定:

    a )安裝、拆卸鉆塔前,應對鉆塔構件、工具、繩索、挑桿和起落架等進行嚴格檢查。

    b)安裝、拆卸鉆塔應在安裝隊長或機長統一指揮下進行,作業人員要合理安排,嚴格按鉆探操作規程進行作業,塔上塔下不得同時作業。

    c )安裝、拆卸鉆塔時,起吊塔件使用的挑桿應有足夠的強度。拆卸鉆塔應從上而下逐層拆卸。

    d )進入機場應按規定穿戴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不得赤腳或穿拖鞋,塔上作業應系好安全帶,禁止穿帶釘子或者硬底鞋上塔作業。

    e )安、拆鉆塔應鋪設工作臺板,塔板臺板長度、厚度應符合安全要求。

    f )夜間或5級以上大風、雷雨、霧、雪等天氣禁止安裝、拆卸鉆塔作業。

    10·2·2 鉆架安裝與拆卸應遵守下列規定:

    a )起、放鉆架,應在安裝隊長或機長統一指揮下,有秩序地進行。

    b )豎立或放倒鉆架前,應當埋牢地錨。

    c )豎立或放下鉆架時,作業人員應離開鉆架起落范圍,并應有專人控制繃繩。

    d)鉆架鋼管材料應滿足最大工作強度要求。

    e)鉆架腿之間應安裝斜拉手,應在鉆架腿連接處的外部套上鋼管結箍加固。

    f )起、放鉆架,鉆架外邊緣與輸電線路邊緣之間安全距離,應符合表1的規定:

    表1 鉆架與輸電線路邊緣之間的最小安全距離 電壓 / kv

    <1

    1~10

    35~110

    154~220

    350~550

    最小安全距離 /

    4

    6

    8

    10

    15

    10·2·3 鉆機設備安裝應遵守下列規定:

    a )各種機械安裝應穩固、周正水平。

    b )安裝鉆機時,井架天車輪前緣切點,鉆機立軸中心與鉆孔中心應成一條直線,直線度范圍±15mm。

    c )各種防護設施、安全裝置應當齊全完好,外露的轉動部位應設置可靠的防護罩或者防護欄桿。

    d) 電器設備應安裝在干燥、清潔、通風良好的地方。

    10·2·4 設備搬運應遵守下列規定:

    a )機動車搬運設備時,應有專人指揮;人工裝卸時,并有足夠強度的跳板;用吊車或葫蘆起吊時,鋼絲繩、繩卡、掛鉤及吊架腿應牢固。

    b )多人抬動設備時,應有專人指揮,相互配合。

    c )輕型鉆機整體遷移時,應在平坦短距離地面上進行,并采取防傾斜措施。

    d )禁止在高壓電線下和坡度超過15°坡上或凹凸不平和松軟地面整體遷移鉆機。

    e )使用起重機械起吊鉆機設備時,應遵守《起重機械安全規程》(gb 6067—1985)。

    10·3升降鉆具

    10·3·1 升降機的制動裝置、離合裝置、提引器、游動滑車、擰管機和擰卸工具等應靈活可靠。

    10·3·2 使用鋼絲繩應遵守下列規定:

    a )鋼絲繩安全系數應大于7。

    b )提引器處于孔口時,升降機卷筒鋼絲繩圈數不少于3圈。

    c) 鋼絲繩固定連接繩卡應不少于3個;繩卡距繩頭應大于鋼絲繩直徑的6倍。

    d )鋼絲繩應定期檢查。變形、磨損、斷絲鋼絲繩應遵守《起重機械用鋼絲繩檢驗和報廢實用規范》(gb 5972—1986)的規定報廢。

    10·3·3 升降機,應平穩操作。嚴禁升降過程用手觸摸鋼絲繩。

    10·3·4 提引器、提引鉤,應有安全連鎖裝置;提落鉆具或鉆桿,提引器切口應朝下。

    10·3·5 鉆具處于懸吊或傾斜狀態時,禁止用手探摸懸吊鉆具內的巖心或探視管內巖心。

    10·3·6 操作擰管機和插墊叉、扭叉,應由一人操作;扭叉應有安全裝置。

    10·3·7 發生跑鉆時,禁止搶插墊叉或強行抓抱鉆桿。

    10·4鉆進

    10·4·1 開孔鉆進前,應對設備、安全防護設施、措施進行檢查驗收。

    10·4·2 機械轉動時,禁止進行機器部件的擦洗、拆卸和維修;禁止跨越傳動皮帶、轉動部位或從其上方傳遞物件;禁止戴手套掛皮帶或打蠟;禁止用鐵器撥、卸、掛傳動中皮帶。

    10·4·3 鉆進時,禁止用手扶持高壓膠管或水龍頭。修配高壓膠管或水龍頭應停機。

    10·4·4 調整回轉器、轉盤時應停機檢查,并將變速手把放在空檔位置。

    10·4·5 轉盤鉆機鉆進時,嚴禁轉盤上站人。

    10·4·6 擴孔、掃脫落巖心、掃孔或遇溶洞、松散復雜地層鉆進時,應由機(班)長或熟練技工操作。

    10·5孔內事故處理

    10·5·1 孔內事故處理前,應全面檢查鉆塔(鉆架)構件、天車、游動滑車、鋼絲繩、繩卡、提引器、吊鉤、地腳螺絲、儀器、儀表等。

    10·5·2 處理孔內事故時,應由機(班)長或熟練技工操作,并設專人指揮;除直接操作人員外,其它人員應撤離。

    10·5·3 禁止同時使用升降機、千斤頂或吊錘起拔孔內事故鉆具。

    10·5·4 禁止超設備限定負荷強行起拔孔內事故鉆具。

    10·5·5 打吊錘時,吊錘下部鉆桿處應安裝沖擊把手或其它限位裝置;禁止手扶、握鉆桿或打箍;人力拉繩打吊錘時,應統一指揮。

    10·5·6 使用千斤頂回桿時,禁止使用升降機提吊被頂起的事故鉆具。

    10·5·7 人工反鉆具,扳桿回轉范圍內嚴禁站人;禁止使用鏈鉗、管鉗工具反事故鉆具。

    10·5·8 反轉鉆機反鉆具應采用低速慢轉。

    10·5·9 使用鋼絲繩反管鉆具連接物件應牢固可靠。

    10·5·10 鉆孔爆破應遵守下列規定:

    a )下入爆破筒前,應進行孔徑、孔深、偏斜度探測。

    b )向鉆孔內送藥包時,應慢速下放。

    c )爆破前應確定爆破危險邊界,并做好爆破警戒工作。

    10·6機場安全防護設施

    10·6·1 鉆塔座式天車應設安全擋板;吊式天車應安裝保險繩。

    10·6·2 鉆機水龍頭高壓膠管,應設防纏繞、防墜安全裝置和導向繩。

    10·6·3 鉆塔工作臺,應安裝可靠防護欄桿。防護欄桿高度應大于1.2m,木質踏板厚度應大于50mm或采用防滑鋼板。

    10·6·4 塔梯應堅固、可靠;梯階間距應小于400mm,坡度小于75°。

    10·6·5 機場地板鋪設,應平整、緊密、牢固;木地板厚度,應大于40mm或使用防滑鋼板。

    10·6·6 活動工作臺安裝、使用應符合下列規定:

    a )工作臺應安裝制動、防墜、防竄、行程限制、安全掛鉤、手動定位器等安全裝置。

    b )工作臺底盤、立柱、欄桿應成整體。

    c )工作臺應配置φ30mm以上棕繩手拉繩。

    d )工作臺提引繩、重錘導向繩應采用φ9mm以上鋼絲繩。

    e )工作臺平衡重錘應安裝在鉆塔外,與地面之間距離應大于2.5m。

    f )活動工作臺每次準乘一人。

    g )乘工作臺高空作業時,應先閉鎖手動制動裝置后方可進行作業。

    10·6·7 鉆塔繃繩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a) 鉆塔繃繩應采用φ12.5mm以上鋼絲繩。

    b )18m以下鉆塔應設4根繃繩;18m以上鉆塔應分兩層,每層設4根繃繩。

    c )繃繩安裝應牢固、對稱;繃繩與水平面夾角應小于45°。

    d )地錨深度應大于1m。

    10·6·8 雷雨季節,落雷區鉆塔應安裝避雷針或采取其它防雷措施。

    安裝避雷針應符合下列要求:

    a )避雷針與鉆塔應使用高壓瓷瓶間隔。

    b )接閃器應高出塔頂1.5m以上。

    c )引下線與鉆塔繃繩間距應大于1m。

    d )接地極與電機接地、孔口管及繃繩地錨間距離應大于3m,接地電阻應小于15ω。

    10·7機場用電

    10·7·1 鉆探施工用電應遵守《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技術規范》(gb 50194-1993)

    10·7·2 動力配電箱與照明配電箱,應分別設置。

    10·7·3 每臺鉆機應獨立設置開關箱,實行“一機一閘一漏電保護器”。

    10·7·4 移動式配電箱、開關箱應安裝在固定支架上,并有防潮、防雨、防曬措施。

    10·7·5 機場電氣設備,應采用保護接地,接地電阻應小于4ω。

    10·7·6 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應遵守《手持式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規程》(gb 3787—1983)的規定。

    10·7·7 機場照明應使用防水燈具;照明燈泡,應距離塔布表面300mm以上。

    10·7·8 在修理電氣設備時,應切斷電源,并掛警示牌或設專人監護。

    10·8機場防風

    10·8·1 5級以上大風天氣,應停止鉆探作業,并應做好以下工作:

    a 卸下塔衣、場房帳篷。

    b 鉆桿下入孔內,并卡上沖擊把手。

    c 檢查鉆塔繃繩及地錨牢固程度。

    d 切斷電源,關閉并蓋好機電設備。

    e 封蓋好孔口。

    10·8·2 大風后重新開始鉆探作業前,應檢查鉆塔、繃繩、機電設備、供電線路等的情況,確認安全后方可繼續鉆探作業。

    10·9機場防火、防寒

    10·9·1 鉆探機隊應成立防火組織;作業人員應掌握滅火器材使用方法。

    10·9·2 機場應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并合理擺放,專人管理,禁止明火直接加熱機油,及烘烤柴油機油底殼。

    10·9·3 寒冷季節施工,作業場所應有防寒措施和取暖設施。機場內取暖,火爐距油料等易燃物品存放點應大于10m,距機場塔布應大于1.5m。

    10·10特種鉆探

    10·10·1 水上鉆探應遵守下列要求:

    a )掌握工作區域有關水文、氣象資料,并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b )通航河流或湖泊施工作業應遵守航務、港監等有關部門規定,勘探船舶停泊作業,應設置信號燈或航標。

    c )鉆塔(架)地腳應與鉆探船牢固連接。

    d )鉆探船舶地錨應穩定、牢固可靠,鉆探船舶平臺拼裝應使用同噸位船只,鉆探船四周應設置牢固防護欄桿,平臺鋪設穩固可靠。

    e) 禁止在鉆探船上使用千斤頂及其它起重設備。

    f )鉆探船舶應配備足夠數量的救生衣、救生圈等救生設備和消防設備,并經常檢查。

    g )4級以上大風應停止作業。

    h )浮筒、木筏作為鉆探作業平臺時,其平臺基礎和結構應穩定、牢固。

    10·10·2 坑道鉆探應遵守下列要求:

    a )坑道鉆探施工應編制施工設計,施工前應進行場地安全檢查和鉆室支護。

    b)遇含水層或涌水層時應立即采取排水措施,禁止將鉆具提出鉆孔,并立即采取預防措施,確保作業人員安全。

    c)坑道內應有良好通風,作業點應有充足的照明。

    d )懸掛在巷道壁的滑輪支撐點應牢固,其強度、附著力應滿足鉆機起吊最大負荷要求。

    第2篇 鉆探工程安全生產規程

    鉆探工程按工程目的可分為地質礦產鉆探、水文水井鉆探、工程地質鉆探、地熱鉆探、石油鉆探等。按鉆探方法分類可分為沖擊鉆進法、回轉鉆進法和沖擊加轉鉆進法,鉆探工程以分別對鉆探機場地基修筑,鉆塔設備安裝拆卸與設備搬遷、升降鉆頭、鉆井、孔內事故處理、機場安全防護設施鉆探機場用電、特種鉆探各鉆探機場防風、防火、防寒方面、鉆探工藝,鉆機人員配備、鉆探設備、材料。工具﹑儀器和技術要求作出明確規定。

    一、鉆探機場地基的修筑

    1、機場地基應平整、堅固、穩定、適用、鉆塔底座的填方部分,不得超過鉆塔基面積的1/4。

    2、在山坡修筑機場地基,巖石堅固穩定時,坡度應小于80°,地層松散不穩定時,坡度應小于45°。修建鉆探機場地基目的是為了安裝鉆塔和鉆探機械設備,修筑機場地基可分為兩個階段,即平地基和修筑地基。

    ①、平地基

    在平地基前應先確定地基的面和方位。還必須考慮當地的季節、風向、避免風害。平地基時應盡量減少土石方工作量,但必須修在穩固地層。地基要求平坦堅固。可參考表。

    鉆機類型與地基面積

    2、修筑地基和安裝基座

    為了使地基能承受鉆探設備的全部重量及振動負荷,增大地基的抗壓強度,防止因地基不穩固而發生塌陷造成鉆探設備傾斜或翻倒而損壞設備或人員傷亡。機場地基必須平整堅實、穩固和適用。安裝基座時,應考慮地表情況、鉆機類型、鉆孔深度等。

    鉆機類型

    地基面積

    總面積(m2)

    長×寬(m)

    xy-1(xv-100)

    60

    10×6

    xy-2xv-300-2)

    99

    11×9

    xy-3(xv-600)

    143

    13×11

    jv-1000

    143

    13×11

    xb-500

    130

    13×10

    xy-4(xb-1000a)

    154

    14×11

    xy-5(jv-1500)

    180

    15×12

    平地基應根據鉆孔設計和施工需要并結合安全要求合理確定地基長、寬尺寸和縱長方向,春夏秋冬施工應注意風向。

    平地基應盡量少填土石,必需填土石墊時,塔基下填墊土石不得超過塔基面積的1/4,并且在塔腳下不得填方。在山坡上平地基時在保證地質質量的前提下,采用削充填低的辦法,必須做到平整、夯實、使地基堅實穩固。防止山上滾石傷人邊坡滑坡、塌等造成事故,在山坡應清除上方浮石,正確造取坡度,當山坡巖石堅硬穩固地基上方坡度一般在60°—80°,當巖石松散,坡度應小于45°。在懸崖下修地基時,應清除上活石、挖積石溝。

    3、機場周圍應有排水措施,在山谷、洞溝、地勢低洼地帶或雨季施工時,機場地基應修筑攔水壩或修建防洪設施。

    4、機場地基應滿足鉆孔邊緣距地下電纜線路水平距離大于5m,距地下通訊電纜、構筑物、管道等水平距離應大于2 m。

    二、鉆塔設備安裝、拆卸、搬遷

    鉆塔安裝、拆卸作業一般是高空作業,屬一種危險作業。因此(地質勘探安全規程)對此作了較為嚴格的規定。

    1、鉆塔安裝與拆卸應遵守下列規定。

    ①、安裝、拆卸鉆塔應在安裝隊長或機長統一指揮下進行,作業人員要合理安排,嚴格按鉆探操作規程進行作業,塔上塔下不得同時作業。

    ②、安裝、拆卸鉆塔前,應對鉆塔構件、繩索、挑桿和起落架等進行嚴格檢查。

    ③、安裝、拆卸鉆塔時起吊塔件使用的挑桿應有足夠的強度,拆卸應從上而下逐層拆卸。

    ④、進入機場應按規定穿戴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不得赤腳或穿拖鞋,塔上作業應系好安全帶,禁止穿帶釘子或者硬底鞋上塔作業。

    ⑤、安、拆鉆塔應鋪設工作臺板,塔板長度厚度應符合安全要求。

    ⑥、夜間或5級以上大風、雷雨、霧、雪等天氣禁止安裝、拆卸鉆塔作業。

    1.1、鉆架安裝與拆卸應遵守下列規定

    ①、起放鉆架應在安裝隊長或機長統一指揮下有秩序地進行。

    ②、豎立或放鉆架前應當埋牢地錨。

    ③、豎立或放下鉆架時,作業人員應離開鉆架起落范圍,應有專人控制繃繩。

    ④、鉆架鋼管材料應滿足最大工作強度要求。

    ⑤、鉆架腿之間應安裝斜拉手,應在鉆架腿連接處的外部套上鋼管結箍加固。

    ⑥、起、放鉆架,鉆架外邊緣與輸電線路邊緣之間的安全距離應符合表(地質勘探安全規程)的規定。

    鉆架與輸電線路邊緣之間的最小安全距離

    電壓(kv)

    ∠1

    1—10

    35—110

    154—220

    350—550

    最小安全距離(m)

    4

    6

    8

    10

    15

    2、當使用三角或四腳鉆架時應滿足下列技術要求。

    ①、鉆架材料滿足鉆機最大工作負載強度要求。

    ②、架腿應用堅固的直杉木或相應強度的木材鋼管制做。

    ③、鋼管塔腿應使用無縫隙鋼管,直徑應根據鉆孔類型和深度確定。一般自制金屬三角鉆架宜用直徑不小于89mm的無縫隙鋼管制成,穿釘孔距架頂不得小于200mm。

    ④、木架穿釘孔上下要用鐵絲或鐵板加固,使用鋼管連接時,應在接頭外加固,其穿釘須用30號圓鋼制做,穿釘直徑與木鉆架腿梢徑的要求見表。

    穿釘直徑與木鉆架腿梢徑規格

    架腿長度(m)

    梢徑(mm)

    穿孔直徑(mm)

    適用孔深(m)

    7—8

    >110

    >30

    0—100

    9—10

    >130

    >40

    100—200

    12—14.5

    >150

    >50

    200—500

    ⑤、架腿必須座在基臺木上并固定牢靠塔腿與塔腿之間應安裝拉手。

    3、鉆機設備安裝應遵守下列規定

    ①、各種機械安裝應穩固、周正水平。

    ②、安裝鉆機時井架天車輪前緣切點,鉆機立軸中心與鉆孔中心應成一條直線,直線度范圍±15mm。

    ③、各種防護設施、安全裝置應當齊全完好,外露的轉動部位應設置可靠的防護罩或者防護攔桿。

    ④、電氣設備應安裝在干燥、清潔、通風良好的地方。

    4、設備搬運應遵守下列規定

    ①、機動車搬運設備時,應有專人指揮,人工裝卸時應有足夠強度的跳板,用吊車或葫蘆起吊時,鋼絲繩、繩卡掛鉤及吊架腿應牢固。

    ②、多人抬動設備時,應有專人指揮,相互配合。

    ③、輕型鉆機整體遷移時,應在平坦短距離地面上進行,并采取防傾斜措施。

    ④、禁止在高壓電線下和坡度超過15°坡上或凹凸不平和松軟地面整體遷移鉆機。

    ⑤、使用起重機械起吊鉆機設備時,應遵守(起重機械安全規程)(gb6067—1985)。

    三、升降鉆具與鉆進

    在鉆進和升降鉆具過程中,各種機械設備升降系統都在運轉,操作人員稍有不慎都將造成傷亡,關于升降鉆具與鉆進的操作(地質勘探安全規程)都作了明確規定。

    1、升降機的制動裝置、離合裝置、提引器游動滑車、擰管機和擰卸工具等應靈活可靠。

    2、使用鋼絲繩應遵守下列規定

    ①、鋼絲繩安全系數應大于7。

    ②、提引器處于孔口時,升降機卷筒鋼絲繩圈數不小于3圈。

    ③、鋼絲繩固定連接繩卡應不少于3個,繩卡距繩頭應大于鋼絲繩直徑的6倍。

    鋼絲繩用卡子連接要求參照表

    繩徑(mm)

    8.8

    11

    13

    17.5

    19.5

    24

    28

    32.5

    繩卡個數

    3

    3

    3

    3

    4

    5

    5

    6

    卡子間距(mm)

    70

    80

    100

    120

    140

    160

    200

    230

    ④、鋼絲繩應定期檢查,變形、磨損、斷絲鋼絲繩應按(起重機械用鋼絲繩檢驗和報廢實用規范)(gb5972—1986)的規定報廢。

    3、升降機應平穩操作,嚴格升降過程中用手觸摸鋼絲繩。

    升降鉆具時應有明確的分工,相互配合步調一到,操作升降作業人員應經常注意察看提引器上下活動范圍的情況,集中精力,操作應平穩并與井口操作人員、塔上人員密切聯系,緊密配合。

    4、提引器提引鉤應有安全連鎖裝置,提落鉆具或鉆桿,提引器切口應朝下。

    5、鉆具處于懸吊或傾斜狀態時,禁止用手探摸懸吊鉆具內的巖芯或探視管內巖芯。

    6、操作擰管機和插墊叉、扭叉,應由一人操作,扭叉應有安全裝置。

    7、發生跑鉆時,禁止搶插墊叉或強行抓跑鉆桿。

    四、開孔鉆進前應對設備、安全防護設施、措施進行檢查驗收。

    1、開孔鉆進前的檢查驗收主要內容

    ①、鉆塔設備安裝是否符合要求;

    ②、機電設備安裝是否安全、牢固;

    ③、安全防護設施是否完整、靈活、可靠;

    ④、機臺現場周圍不安全因素是否排除;

    ⑤、個人防護用品配備使用情況等。

    2、機械轉動時,禁止進行機器部件的擦洗、拆卸和維修,禁止跨越傳動皮帶、轉動部位或從其上方傳遞物件,禁止戴手套掛皮或打蠟,禁止用鐵器撥、卸、掛傳動中皮帶。

    3、鉆進時禁止用手扶持高壓膠管或水龍頭,修配高壓膠管或水龍頭應停機。

    4、調整回轉器、轉盤時應停機檢查并將變速手把放在空檔位置。

    5、轉盤鉆機鉆進時,嚴格轉盤上站人。

    6、擴孔、掃脫落巖芯、掃孔或遇溶洞、松散復雜地層鉆進時,應由機(班)長或熟練工操作。

    五、孔內事故處理

    在鉆探施工中發生常見的孔內事故有卡機、埋鉆燒鉆、鉆桿折斷、脫落、跑鉆、鉆具金剛石鉆頭胎體脫落以及套管等方面事故,其處理方法主要有撈、提、掃、沖、打、頂、反、炸、透、擴割、吸鉤、偏等。由于處理孔內事故時勞動強度大、設備負荷大、孔內情況多變以及人員精神緊張等原因,稍有不慎即可能事故加事故。(地質勘探安全規程)中對孔內事故處理作了明確規定。

    1、孔內事故處理前,應全面檢查鉆塔(鉆架)、構件、天車、游動滑車、鋼絲繩、繩卡、提引器、吊鉤、地腳螺絲、儀器、儀表等。

    2、處理孔內事故時應由機(班)長或熟練技工操作,并設專人指揮,除直接操作人員,其他人員應撤離。

    3、禁止同時使用升降機,千斤頂或吊錘起拔孔內事故鉆具。

    4、禁止超設備限定負荷強行起拔孔內事故鉆具。

    5、打吊錘時,吊錘下部鉆桿處應安裝沖擊把手握其它限位裝置,禁止手扶掘鉆桿或打箍人力拉繩打吊錘時應統一指揮。

    6、使用千斤頂回桿時,禁止使用升降機提吊被頂起的事故鉆具。

    7、人工反鉆具、扳桿回轉范圍內嚴禁站人,禁止使用鏈鉗、管鉗工具反事故鉆具。

    8、反轉鉆機鉆具應采用低速慢轉。

    9、使用鋼絲繩反管鉆具連接物件應牢固可靠。

    10、鉆孔爆破應遵守下列規程

    ①、下入爆破筒前,應進行孔徑、孔深、偏斜度探測;

    ②、向鉆孔內送藥包時,應慢速下放;

    ③、爆破前應確定爆破危險邊界,并做好爆破警戒工作。

    六、機場安全防護設施

    鉆探工程中所使用的鉆機、鉆塔、動力機、發電機、水泵等都設有安全防護設施(地質勘探安全規程)對鉆探工程中的安全防護設施的設計、安裝使用都作了規定。

    1、鉆塔座式天車應設安全擋板,吊式天車應安裝保險繩。

    2、鉆機水龍頭高壓膠管,應設防纏繞、防墜安全裝置和導向繩。

    3、鉆塔工作臺,應安裝可靠防護攔桿,防護欄桿高度大于人2m,木質踏板厚度應大于50mm,或用防滑鋼板。

    4、塔梯應堅固、可靠,梯階間距應小于400mm,坡度小于75°。

    5、機場地板鋪設,應平整緊密、牢固,木地板厚度應大于40mm或使用防滑鋼板。

    6、活動工作臺安裝、使用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工作臺應安裝制動、防墜、防竄、行程限制、安全掛鉤手動定位等安全裝置;

    ②、工作臺底盤、立柱、欄桿應成整體;

    ③、工作臺應配置φ30mm以上棕繩手拉繩;

    ④、工作臺提引繩、重錘導向繩應采用φ9mm以上鋼絲繩;

    ⑤、工作臺平?重錘應安裝在鉆塔外,與地面之間距離應大于2.5m;

    ⑥、活動工作臺每次準乘一人;

    ⑦、乘工作臺高空作業時,應先閉鎖手動制動裝置后方可進行作業。

    7、鉆塔繃繩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鉆塔繃繩應采用φ12.5mm以上鋼絲繩;

    ②、18m以下鉆塔應設4根繃繩,18m以上鉆塔應分兩層,每層設4根繃繩;

    ③、繃繩安裝應牢固、對稱、繃繩與水平面夾角應小于45°;

    ④、地錨深度大于1m。

    8、雷雨季節落雷區鉆塔應安裝避雷針或采取其它防雷措施,安裝避雷針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避雷針與鉆塔應使用高壓瓷瓶間隔;

    ②、按閃器應高出塔頂1.5m以上;

    ③、引下線與鉆塔繃繩間距大于1m;

    ④、按地極與電機按地,孔口管及繃繩地錨間距離應大于3m,按地電阻應小于15ω。

    七、機場用電

    1、鉆探施工用電應遵守(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電安全技術規范)(gb50194—1993)。

    2、動力配電箱與照明電箱,應分別設置。

    3、每臺鉆機應獨立設置開關箱,實行一機一閘一漏電保護器。

    4、移動式配電箱、開關箱應安裝在固定支架上,并有防潮、防雨、防曬措施。

    5、機場電氣設備,應采用護保按地,按地電阻應小于4ω。

    6、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應遵守(手持式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規程)(gb3787—1983)的規定。

    7、機場照明應使用防水燈具,照明燈36v照明燈泡,應距離塔布表面300mm以上。

    8、在修理電氣設備時應切斷電源,并掛警示牌或設專人監護。

    八、機場防風、防火、防寒

    1、5級以上大風天氣,應停止鉆探作業,并應做好以下工作

    ①、卸下塔衣、場房帳蓬;

    ②、鉆桿下入孔內并卡上沖擊把手;

    ③、檢查鉆塔繃繩及地錯牢固程度;

    ④、切斷電源關閉并蓋好機電設備;

    ⑤、封蓋好孔口。

    2、大風后重新開始鉆探作業前,應檢查鉆塔繃繩、電機設備、供電線路等的情況,確認安全后方可繼續鉆探作業。

    3、鉆探機隊應成立防火組織,作業人員應掌握滅火器材使用方法。

    4、機場應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并合理擺放專人管理,禁止明火直接加熱機油及烘烤柴油機油底殼。

    5、鉆探機場的防火措施

    ①、成立以機長為防火組長的防火組織;

    ②、開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防火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消滅隱患;

    ③、建立消防責任制,配齊消防器材,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④、做好防火宣傳,普及防火知識;

    ⑤、機場場房周圍的雜草、灌木應清除,防火道寬度不得小于5m;

    ⑥、內燃機排氣管和取暖火爐煙囪應考慮季節風向,由于適用的側面伸出場房外0.5m以上,與場房接觸處要安好隔熱板;

    ⑦、禁止機場內用明火照明,機場內的油料和其它易燃品,必須妥善存放,嚴禁煙火靠近。機場內不得存放汽油,擦洗機械油布棉需及時清理、集中存放。

    8、嚴禁用明火直接烘烤柴油機或其它設備潤滑油箱。

    9、寒冷季節施工作業場所應有防寒措施和取暖設施。機場內取暖,火爐距油料等易燃物品存放點應大于10m,距機場塔布應大于1.5m。

    九、特種鉆探

    1、水上鉆探應遵守下列要求

    ①、掌握工作區域有關水文、氣象資料并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②、通航河流或湖泊施工作業應遵守航務港豎等有關部門規定,勘探船舶停泊作業,應設置停號燈或航標;

    ③、鉆塔(架)地腳應與鉆探船牢固連接;

    ④、鉆探船舶地錨應穩定、牢固可靠、鉆探船舶平臺拼裝應使用同噸位船只,鉆探船四周應設置牢固防護欄桿,平臺鋪設穩固可靠;

    ⑤、禁止在鉆探船上使用千斤頂及其他起重設備。

    ⑥、鉆探船舶應配備足夠數量的救生衣、救生圈等救生設備和消防設備,并經常檢查。

    ⑦、4級以上大風應停止作業。

    ⑧、浮筒木筏作為鉆探作業平臺時,其平臺基礎何結構應穩定牢固。

    2、坑道鉆探應遵守下列要求

    ①、坑道鉆探施工應編制施工設計,施工前應進行場地安全檢查和鉆室支護。

    ②、遇含水層或涌水層時應立即采取排水措施,禁止將鉆具提出鉆孔,并立即采取預防措施,確保作業人員安全。

    ③、坑道內應有良好通風作業點應有充足的照明。

    ④、懸掛在巷道壁的滑輪支撐點應牢固,其強度附著力應滿足鉆機起吊最大負荷要求。

    九、鉆探工藝

    1、分硬質合金鉆進,鋼粒鉆進,單壁金剛石鉆進和金剛石繩索取心鉆進,普通雙管金剛石鉆進。

    2、國家標準鉆進口徑,為φ150,φ130,φ110,φ91,φ75,φ60,φ47,φ36,φ28,為mm。

    十、鉆機械設備與鉆探管材鉆頭儀器

    1、鉆機類型,xy-1(xv-100),xy-2(xv-300-2),xy-3(xv-600),jv-1000 xb-500,xy-4(xb-1000a),xy-5(jv-1500)。

    2、金剛石巖心鉆探鉆具級配系列(見表)

    3、井內測斜儀器,氫弗酸測斜,鉈鏍儀測斜

    十一、機場人員確定與各崗位,交接班,鉆探原始記錄。

    1、機場人員配備共16人,機長1人,分三班,每班五人,為班長1人,記錄1人,機械崗位1人,工具崗位1人,其他串休1人

    ①、機長負責全集的鉆探生產工作及負責全機臺的安全工作,每天安排全機工作外對安全檢查,對新職工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制度,事故隱患,防護用品配置使用,安全規程,各種操作規程進行監督檢查。

    ②、班長崗位:當班時,認真做好班長交接班,填好交接班記錄,及時掌握鉆孔井內情況,開展安全生產,認真負責本班的安全工作,發現安全問題,及時處理和上報機長。

    ③、記錄崗位,配合班長及時做好本班的記錄工作,,進尺、殘尺,井深,驗證井深,及時報給班長,生產后要及時配備下一鉆的鉆桿和鉆具。認真填寫本班的鉆探原始記錄,看記錄記簿。

    ④、機械崗,負責機場各種機械設備的管理工作,及時掌握各種機械的運轉情況,機械保養和維護、維修,機器各部件擦洗,以保證機械的完好率。

    ⑤、工具崗位,負責機場各班各種鉆探工具的完好率,誰用誰到和各崗位搞好合作。

    十二、鉆探彎曲與測量,鉆探工程月生產報表。

    ①、根據地質要求進行測量,100米,3度。

    ②、做好彎曲測量工作記錄。

    ③、鉆探生產每一次生產月完成情況報表報到上級部門。

    ④、月表

    第3篇 地質鉆探工程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一、修筑機場地基:

    1、機場地基應平整、堅固、穩定、適用。鉆塔底座的填方部分,不得超過塔基面積的1/4。

    2、在山坡修筑機場地基,當巖石堅固穩定時,坡度應小于80°;地形松散不穩時,坡度應小于45°。

    3、機場周圍應有排水設施。在山谷、河溝、地勢低洼地帶或雨季施工時,機場地基應修筑攔水壩或修筑防洪設施。

    4、機場地基應滿足鉆孔邊緣距地下電纜線路水平距離大于5m,距地下通訊電纜、構筑物、管道等水平距離應大于2m。

    二、鉆探設備安裝、拆卸、搬遷:

    1、安裝、拆卸鉆塔前,應對鉆塔構件、工具、繩索、挑桿和起落架等進行嚴格檢查。

    2、安裝、拆卸鉆塔應在安裝隊長、機長統一指揮下進行,作業人員要合理安排,嚴格按鉆探操作規程進行作業,塔上塔下不得同時作業。

    3、安裝、拆卸鉆塔時,起吊塔件使用的挑桿應有足夠的強度。拆卸鉆塔應從上而下逐層拆卸。

    4、禁止穿戴釘子或者硬底鞋上塔作業。

    5、安、拆鉆塔應鋪設工作臺板,塔板臺長度、厚度應符合安全要求。

    6、夜間或5級以上大風、雷雨、霧、雪等天氣禁止安裝、拆卸鉆塔作業。

    鉆塔安裝與拆卸應遵守下列規定:

    1、起、放鉆架,應在機長統一指揮下,有序地進行。

    2、豎立或放倒鉆架前,應當埋牢地錨。

    3、豎立或放倒鉆架時,作業人員應離開鉆架起落范圍,并應專人控制繃繩。

    4、鉆架腿之間應當安裝斜拉手。

    5、鋼管鉆架應采用無縫鋼管制作,鉆架腿要在連接處的外部套上鋼管結箍加固。

    6、起、放鉆架,鉆架外邊緣與輸電線路邊緣之間距離,應符合下表規定:

    鉆架與輸電線路邊緣之間的最小安全距離

    電壓(kv)

    ﹤1

    1~10

    35~110

    154~220

    350~550

    最小安全距離(m)

    4

    6

    8

    10

    15

    鉆機設備安裝應遵守下列規定:

    1、各種機械安裝應穩固、周正水平。傳動輪應縱向成線、橫向平行,傳動軸和傳動輪應保持水平。

    2、安裝鉆機時,井架天車輪前沿切點,鉆機立軸中心與鉆孔中心應成一條直線。

    3、各種防護設施、安全裝置應當齊全完好,外露的轉動部位應設置可靠的防護罩或者防護欄桿。

    4、電氣設備應安裝在干燥、清潔、通風良好的地方。

    設備搬運應遵守下列規定:

    1、機動車搬運設備時,應有專人指揮;人工裝卸時,應有足夠強度的跳板;用吊車或葫蘆起吊時,鋼絲繩、繩卡、掛鉤及吊架腿應牢固。

    2、多人抬動設備時,應有專人指揮,相互配合。

    3、輕型鉆機整體遷移時,應在平坦短距離地面上進行,應采取防傾斜措施。

    4、禁止在高壓線下和坡度超過15°坡上或凹凸不平和松軟地面整體遷移鉆機。

    5、使用起重機械起吊鉆機設備時,應遵守《起重機械安全規程》。

    升降鉆具:

    1、升降機的制動裝置、離合裝置、提引器、游動滑車、擰管機和擰卸工具等應靈活可靠。

    使用鋼絲繩應遵守下列規定:

    a、鋼絲繩安全系數應大于7。

    b、提引器處于孔口時,升降機卷筒鋼絲繩圈數不少于3圈。

    c、鋼絲繩固定連接繩卡。應不少于3個;繩卡距繩頭,應大于鋼絲繩直徑的6倍。

    d、鋼絲繩,應定期檢查;變形、磨損、斷絲鋼絲繩,應執行《起重機械用鋼絲繩檢驗和報廢使用規范》的規定報廢。

    3、升降機,應平穩操作。嚴禁升降過程手觸摸鋼絲繩。

    4、提引器、提引鉤,應有安全連鎖裝置;提落鉆具或鉆桿,提引器切口應朝下。

    5、禁止手探摸懸吊鉆具內的巖心或探視管內巖心。

    6、操作擰管機和插墊叉、扭叉,應由一人操作;扭叉應有安全裝置。

    7、發生跑鉆時,禁止搶插墊叉或強行抓抱鉆桿。

    鉆進:

    1、開孔鉆進前,應對設備、安全防護設施、措施進行檢查驗收。

    2、機械轉動時,禁止進行機器部件的擦洗、拆卸和維修;禁止跨越傳動皮帶、轉動部位或從其上方傳遞物件;禁止戴手套掛皮帶或打蠟;禁止用鐵器撥、卸、掛傳動中皮帶。

    3、鉆進時,禁止用手扶持高壓膠管或水龍頭。修配高壓膠管或水龍頭應停機。

    4、調整回轉器、轉盤時應停機檢查,并將變速手把放在空擋位置。

    5、轉盤鉆機鉆進時,嚴禁轉盤上站人。

    6、擴孔、掃脫落巖心、掃孔或遇溶洞、松散復雜底層鉆進時,應由機(班)長或熟練技工操作。

    孔內事故處理:

    1、孔內事故處理前,應全面檢查鉆塔(鉆架)構件、天車、游動滑車、鋼絲繩、繩卡、提引器、吊鉤、地腳螺絲等。

    2、處理孔內事故時,應由機(班)長或熟練技工操作升降機,并設專人指揮;除直接操作人員外,其他人員應撤離危險區。

    3、禁止同時使用升降機、千斤頂或吊錘起拔孔內事故鉆具。

    4、禁止超負荷強行起拔孔內事故鉆具。

    5、打吊錘時,吊錘下部鉆桿處應安裝沖擊把手或其他限位裝置;禁止手扶、握鉆桿或打箍;人力拉繩打吊錘時,應統一指揮;

    6、使用千斤頂回桿時,禁止使用升降機提吊被頂起的事故鉆具。

    7、人工反鉆具,搬桿回轉范圍內嚴禁站人;禁止使用鏈鉗、管鉗工具反事故鉆具。

    8、反轉鉆機反鉆具,應采用低速慢轉。

    9、使用鋼絲繩反管鉆具,連接物件應牢固可靠。

    10、鉆孔爆破應遵守下列規定:

    a、下入爆破筒前,應進行孔徑、孔深、偏斜度探測。

    b、向孔內送藥包時,應慢速下放。

    c、爆破前應確定爆破危險邊界,并做好爆破警戒工作。

    機場安全防護設施:

    1、鉆塔座式天車,應設安全擋板;吊式天車,應安裝保險繩。

    2、鉆機水龍頭高壓膠管,應設防纏繞、防墜安全裝置和導向繩。

    3、鉆塔工作臺,應安裝可靠防護欄桿。防護欄桿高度,應大于1.2m,木質塔板厚度應大于50㎜或采用防滑鋼板。

    4、塔梯,應堅固、可靠;梯階間距,應小于400㎜,坡度小于75°。

    5、機場地板鋪設,應平整、緊密、牢固;木地板厚度,應大于40㎜或使用防滑鋼板。

    活動工作臺安裝、使用應符合下列規定:

    a、工作臺,應安裝制動、防墜、防竄、行程限制、安全掛鉤、手動定位器等安全裝置。

    b、工作臺地盤、立柱、欄桿,應成整體。

    c、工作臺,應配置f30㎜以上麻繩手拉繩。

    d、工作臺提引繩、重錘導向繩,應采用f9㎜以上鋼絲繩。

    e、工作臺平衡重錘與地面之間距離,應大于2.5m。

    f、活動工作臺每次準乘1人。

    g、乘工作臺高空作業時,應先閉鎖手動制動裝置后方可進行作業。

    鉆塔繃繩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a、鉆塔繃繩應采用f12.5㎜以上鋼絲繩。

    b、18m以下鉆塔應,應設4根繃繩;18m以上鉆塔,應分兩層,設8根繃繩。

    c、繃繩安裝應牢固、對稱;繃繩與水平面夾角應小于45°。

    d、地錨深度,應大于1m。

    8、雷雨季節、落雷區鉆塔應安裝避雷針或其它防雷措施。

    安裝避雷針應符合下列要求:

    a、避雷針與鉆塔,應使用高壓瓷瓶間隔。

    b、接閃器,應高出塔頂1.5m以上。

    c、引下線與鉆塔繃繩間距,應大于1m。

    d、接地極與電機接地、孔口管及繃繩地錨間距離,應大于3m;接地電阻,應小于15ω。

    機場用電:

    1、動力配電箱與照明配電箱,應分別設置。

    2、每臺鉆機,應獨立設置開關箱,實行“一機一閘一漏電保護器”。

    3、移動式配電箱、開關箱,應安裝在固定支架上,并有防潮、防雨、防曬措施。

    4、機場電氣設備,應根據供電系統要求進行保護接零或保護接地。保護接地電氣接地地極電阻,應小于4ω。

    5、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應執行《手持式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規程》規定。

    6、機場照明,應使用防水燈頭;照明燈泡,應距離塔布表面300㎜以上。

    7、修理電氣設備時,應切斷電源,并掛警示牌或設專人監護。

    機場防風、防洪:

    1、大風天氣,應停止鉆探作業,并做好以下工作:

    a、卸下塔衣、場房帳篷。

    b、鉆桿下入孔內,并卡上沖擊把手。

    c、檢查鉆塔繃繩及地錨牢固程度。

    d、切斷電源,關閉并蓋好機電設備。

    e、封蓋好孔口。

    2、大風后重新開始鉆探作業前,應檢查鉆塔、繃繩、機電設備、供電線路等的情況,確認安全后方可繼續鉆探作業。

    3、暴雨、洪水季節,在河灘、山溝、凹谷等低洼地帶施工時,應加高地基,修筑防洪設施。

    4、易滑坡、崩塌、泥石流易發生地帶施工,應采取防范措施。

    機場防火、防寒:

    1、機臺,應成立防火組織;作業人員,應掌握滅火器材使用方法。

    2、機場應配備滅火器材。

    3、機場內取暖,火爐距油料等易燃物品應大于10m,距機場塔布應大于1.5m。

    4、寒冷季節施工,應有保溫措施和取暖措施。

    5、禁止明火直接加熱機油,及烘烤柴油機油底殼。

    特種鉆探:

    1、水上鉆探應遵守下列要求:

    a、掌握工作區域有關水文、氣象資料,并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b、通航河流或湖泊施工作業,應遵守航務、港監等有關部門規定。

    c、鉆塔(架)地腳,應與鉆探船牢固連接。

    d、鉆探船四周,應設置牢固防護欄桿,平臺鋪設穩固可靠。

    e、禁止在鉆探船上使用千斤頂及其他起重設備。

    f、鉆探船舶平臺拼裝,應使用同噸位船只。

    g、鉆探船舶地錨,應穩定、牢固可靠。

    h、鉆探船舶,應配備足夠數量救生衣、救生圈等救生設備和消防設備,并經常檢查。

    i、勘探船舶停泊作業,應設置信號燈或航標。

    j、4級以上大風,應停止作業。

    k、浮筒、木筏作為鉆探作業平臺時,平臺搭設,其基礎和結構應穩定、牢固。

    2、坑道鉆探應遵守下列要求:

    a、施工前,應進行場地安全檢查和鉆室支護。

    b、施工仰孔,應當有安全措施。

    c、遇含水層或涌水層時,應立即采用排水措施,禁止將鉆具提出鉆孔。

    d、坑道內,應能良好通風。

    水文地質調查應遵守的規定:

    1、 山泉水調查,在遇到風暴、懸崖、峭壁、峽谷、雷雨等情況時,應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

    2、 露天泉水調查,調查人員應確認周圍是否是沼澤地或泥濘地,盡可能避開沼澤地或泥濘地區工作,必要時可搭建浮橋進入。

    3、下井調查前,應了解礦山井巷涌水量,含水層特點及其變化情況和地下水進入坑道的狀態、坑道充水水源、井巷涌水點分布、礦井排水系統等。

    4、老礦區、廢棄坑道地區調查,應觀察坑道口灌水、草遮蓋情況。下坑觀測前,應通風并進行坑內有毒有害水體、氣體檢測。

    5、陡峭險峻河岸及容易發生地質滑坡、山崩和塌方的傾斜河岸觀測,應采取防護措施。

    動態水文觀測:

    1、觀測員應掌握安全信號含義和發出方法。

    2、夜間動態觀測,觀測員應佩戴個人照明器具。

    3、禁止觀測員在草叢、灌木中或其他不易被發現的地方休息。

    水文觀測井(孔、泉)布設與安裝:

    1、觀測孔臺應高出地面0.5m。

    2、選用飲用水井或淺井作動態觀測點,井口應安裝防護欄。

    3、 選擇露天泉井水作觀測點,泉井、引水渠、測流池、測流堰等應設置防護欄柵。

    抽水實驗:

    1、 靠近實驗點的渠段及井口周圍應設置防護欄柵。

    2、壓風機抽水實驗,高壓風管、水管接頭應嚴密、牢固。

    3、 潛水泵抽水實驗,潛水泵供電應使用漏電保護器。

    4、 在抽水實驗時注意觀測地面塌陷和建筑物移位。

    第4篇 鉆探工程安全規程

    10 鉆探工程

    10·1修筑機場地基

    10·1·1 機場地基應平整、堅固、穩定、適用。鉆塔底座的填方部分,不得超過塔基面積的1/4。

    10·1·2 在山坡修筑機場地基,巖石堅固穩定時,坡度應小于80°;地層松散不穩定時,坡度應小于45°。

    10·1·3 機場周圍應有排水措施。在山谷、河溝、地勢低洼地帶或雨季施工時,機場地基應修筑攔水壩或修建防洪設施。

    10·1·4 機場地基應滿足鉆孔邊緣距地下電纜線路水平距離大于5m,距地下通訊電纜、構筑物、管道等水平距離應大于2m。

    10·2鉆探設備安裝、拆卸、搬遷

    10·2·1 鉆塔安裝與拆卸應遵守下列規定:

    a )安裝、拆卸鉆塔前,應對鉆塔構件、工具、繩索、挑桿和起落架等進行嚴格檢查。

    b)安裝、拆卸鉆塔應在安裝隊長或機長統一指揮下進行,作業人員要合理安排,嚴格按鉆探操作規程進行作業,塔上塔下不得同時作業。

    c )安裝、拆卸鉆塔時,起吊塔件使用的挑桿應有足夠的強度。拆卸鉆塔應從上而下逐層拆卸。

    d )進入機場應按規定穿戴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不得赤腳或穿拖鞋,塔上作業應系好安全帶,禁止穿帶釘子或者硬底鞋上塔作業。

    e )安、拆鉆塔應鋪設工作臺板,塔板臺板長度、厚度應符合安全要求。

    f )夜間或5級以上大風、雷雨、霧、雪等天氣禁止安裝、拆卸鉆塔作業。

    10·2·2 鉆架安裝與拆卸應遵守下列規定:

    a )起、放鉆架,應在安裝隊長或機長統一指揮下,有秩序地進行。

    b )豎立或放倒鉆架前,應當埋牢地錨。

    c )豎立或放下鉆架時,作業人員應離開鉆架起落范圍,并應有專人控制繃繩。

    d)鉆架鋼管材料應滿足最大工作強度要求。

    e)鉆架腿之間應安裝斜拉手,應在鉆架腿連接處的外部套上鋼管結箍加固。

    f )起、放鉆架,鉆架外邊緣與輸電線路邊緣之間安全距離,應符合表1的規定:

    表1 鉆架與輸電線路邊緣之間的最小安全距離 電壓 / kv<11~1035~110154~220350~550
    最小安全距離 /4681015

    10·2·3 鉆機設備安裝應遵守下列規定:

    a )各種機械安裝應穩固、周正水平。

    b )安裝鉆機時,井架天車輪前緣切點,鉆機立軸中心與鉆孔中心應成一條直線,直線度范圍±15mm。

    c )各種防護設施、安全裝置應當齊全完好,外露的轉動部位應設置可靠的防護罩或者防護欄桿。

    d) 電器設備應安裝在干燥、清潔、通風良好的地方。

    10·2·4 設備搬運應遵守下列規定:

    a )機動車搬運設備時,應有專人指揮;人工裝卸時,并有足夠強度的跳板;用吊車或葫蘆起吊時,鋼絲繩、繩卡、掛鉤及吊架腿應牢固。

    b )多人抬動設備時,應有專人指揮,相互配合。

    c )輕型鉆機整體遷移時,應在平坦短距離地面上進行,并采取防傾斜措施。

    d )禁止在高壓電線下和坡度超過15°坡上或凹凸不平和松軟地面整體遷移鉆機。

    e )使用起重機械起吊鉆機設備時,應遵守《起重機械安全規程》(gb 6067—1985)。

    10·3升降鉆具

    10·3·1 升降機的制動裝置、離合裝置、提引器、游動滑車、擰管機和擰卸工具等應靈活可靠。

    10·3·2 使用鋼絲繩應遵守下列規定:

    a )鋼絲繩安全系數應大于7。

    b )提引器處于孔口時,升降機卷筒鋼絲繩圈數不少于3圈。

    c) 鋼絲繩固定連接繩卡應不少于3個;繩卡距繩頭應大于鋼絲繩直徑的6倍。

    d )鋼絲繩應定期檢查。變形、磨損、斷絲鋼絲繩應遵守《起重機械用鋼絲繩檢驗和報廢實用規范》(gb 5972—1986)的規定報廢。

    10·3·3 升降機,應平穩操作。嚴禁升降過程用手觸摸鋼絲繩。

    10·3·4 提引器、提引鉤,應有安全連鎖裝置;提落鉆具或鉆桿,提引器切口應朝下。

    10·3·5 鉆具處于懸吊或傾斜狀態時,禁止用手探摸懸吊鉆具內的巖心或探視管內巖心。

    10·3·6 操作擰管機和插墊叉、扭叉,應由一人操作;扭叉應有安全裝置。

    10·3·7 發生跑鉆時,禁止搶插墊叉或強行抓抱鉆桿。

    10·4鉆進

    10·4·1 開孔鉆進前,應對設備、安全防護設施、措施進行檢查驗收。

    10·4·2 機械轉動時,禁止進行機器部件的擦洗、拆卸和維修;禁止跨越傳動皮帶、轉動部位或從其上方傳遞物件;禁止戴手套掛皮帶或打蠟;禁止用鐵器撥、卸、掛傳動中皮帶。

    10·4·3 鉆進時,禁止用手扶持高壓膠管或水龍頭。修配高壓膠管或水龍頭應停機。

    10·4·4 調整回轉器、轉盤時應停機檢查,并將變速手把放在空檔位置。

    第5篇 鉆探工程與安全生產規程

    鉆探工程按工程目的可分為地質礦產鉆探、水文水井鉆探、工程地質鉆探、地熱鉆探、石油鉆探等。按鉆探方法分類可分為沖擊鉆進法、回轉鉆進法和沖擊加轉鉆進法,鉆探工程以分別對鉆探機場地基修筑,鉆塔設備安裝拆卸與設備搬遷、升降鉆頭、鉆井、孔內事故處理、機場安全防護設施鉆探機場用電、特種鉆探各鉆探機場防風、防火、防寒方面、鉆探工藝,鉆機人員配備、鉆探設備、材料。工具﹑儀器和技術要求作出明確規定。

    一、鉆探機場地基的修筑

    1、機場地基應平整、堅固、穩定、適用、鉆塔底座的填方部分,不得超過鉆塔基面積的1/4。

    2、在山坡修筑機場地基,巖石堅固穩定時,坡度應小于80°,地層松散不穩定時,坡度應小于45°。修建鉆探機場地基目的是為了安裝鉆塔和鉆探機械設備,修筑機場地基可分為兩個階段,即平地基和修筑地基。

    ①、平地基

    在平地基前應先確定地基的面和方位。還必須考慮當地的季節、風向、避免風害。平地基時應盡量減少土石方工作量,但必須修在穩固地層。地基要求平坦堅固。可參考表。

    鉆機類型與地基面積

    2、修筑地基和安裝基座

    為了使地基能承受鉆探設備的全部重量及振動負荷,增大地基的抗壓強度,防止因地基不穩固而發生塌陷造成鉆探設備傾斜或翻倒而損壞設備或人員傷亡。機場地基必須平整堅實、穩固和適用。安裝基座時,應考慮地表情況、鉆機類型、鉆孔深度等。

    鉆機類型地基面積
    總面積(m2)長×寬(m)
    xy-1(xv-100)6010×6
    xy-2xv-300-2)9911×9
    xy-3(xv-600)14313×11
    jv-100014313×11
    xb-50013013×10
    xy-4(xb-1000a)15414×11
    xy-5(jv-1500)18015×12
    平地基應根據鉆孔設計和施工需要并結合安全要求合理確定地基長、寬尺寸和縱長方向,春夏秋冬施工應注意風向。

    平地基應盡量少填土石,必需填土石墊時,塔基下填墊土石不得超過塔基面積的1/4,并且在塔腳下不得填方。在山坡上平地基時在保證地質質量的前提下,采用削充填低的辦法,必須做到平整、夯實、使地基堅實穩固。防止山上滾石傷人邊坡滑坡、塌等造成事故,在山坡應清除上方浮石,正確造取坡度,當山坡巖石堅硬穩固地基上方坡度一般在60°—80°,當巖石松散,坡度應小于45°。在懸崖下修地基時,應清除上活石、挖積石溝。

    3、機場周圍應有排水措施,在山谷、洞溝、地勢低洼地帶或雨季施工時,機場地基應修筑攔水壩或修建防洪設施。

    4、機場地基應滿足鉆孔邊緣距地下電纜線路水平距離大于5m,距地下通訊電纜、構筑物、管道等水平距離應大于2 m。

    二、鉆塔設備安裝、拆卸、搬遷

    鉆塔安裝、拆卸作業一般是高空作業,屬一種危險作業。因此(地質勘探安全規程)對此作了較為嚴格的規定。

    1、鉆塔安裝與拆卸應遵守下列規定。

    ①、安裝、拆卸鉆塔應在安裝隊長或機長統一指揮下進行,作業人員要合理安排,嚴格按鉆探操作規程進行作業,塔上塔下不得同時作業。

    ②、安裝、拆卸鉆塔前,應對鉆塔構件、繩索、挑桿和起落架等進行嚴格檢查。

    ③、安裝、拆卸鉆塔時起吊塔件使用的挑桿應有足夠的強度,拆卸應從上而下逐層拆卸。

    ④、進入機場應按規定穿戴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不得赤腳或穿拖鞋,塔上作業應系好安全帶,禁止穿帶釘子或者硬底鞋上塔作業。

    ⑤、安、拆鉆塔應鋪設工作臺板,塔板長度厚度應符合安全要求。

    ⑥、夜間或5級以上大風、雷雨、霧、雪等天氣禁止安裝、拆卸鉆塔作業。

    1.1、鉆架安裝與拆卸應遵守下列規定

    ①、起放鉆架應在安裝隊長或機長統一指揮下有秩序地進行。

    ②、豎立或放鉆架前應當埋牢地錨。

    ③、豎立或放下鉆架時,作業人員應離開鉆架起落范圍,應有專人控制繃繩。

    ④、鉆架鋼管材料應滿足最大工作強度要求。

    ⑤、鉆架腿之間應安裝斜拉手,應在鉆架腿連接處的外部套上鋼管結箍加固。

    ⑥、起、放鉆架,鉆架外邊緣與輸電線路邊緣之間的安全距離應符合表(地質勘探安全規程)的規定。

    鉆架與輸電線路邊緣之間的最小安全距離

    電壓(kv)∠11—1035—110154—220350—550
    最小安全距離(m)4681015
    2、當使用三角或四腳鉆架時應滿足下列技術要求。

    ①、鉆架材料滿足鉆機最大工作負載強度要求。

    ②、架腿應用堅固的直杉木或相應強度的木材鋼管制做。

    ③、鋼管塔腿應使用無縫隙鋼管,直徑應根據鉆孔類型和深度確定。一般自制金屬三角鉆架宜用直徑不小于89mm的無縫隙鋼管制成,穿釘孔距架頂不得小于200mm。

    ④、木架穿釘孔上下要用鐵絲或鐵板加固,使用鋼管連接時,應在接頭外加固,其穿釘須用30號圓鋼制做,穿釘直徑與木鉆架腿梢徑的要求見表。

    穿釘直徑與木鉆架腿梢徑規格

    架腿長度(m)梢徑(mm)穿孔直徑(mm)適用孔深(m)
    7—8>110>300—100
    9—10>130>40100—200
    12—14.5>150>50200—500
    ⑤、架腿必須座在基臺木上并固定牢靠塔腿與塔腿之間應安裝拉手。

    3、鉆機設備安裝應遵守下列規定

    ①、各種機械安裝應穩固、周正水平。

    ②、安裝鉆機時井架天車輪前緣切點,鉆機立軸中心與鉆孔中心應成一條直線,直線度范圍±15mm。

    ③、各種防護設施、安全裝置應當齊全完好,外露的轉動部位應設置可靠的防護罩或者防護攔桿。

    ④、電氣設備應安裝在干燥、清潔、通風良好的地方。

    4、設備搬運應遵守下列規定

    ①、機動車搬運設備時,應有專人指揮,人工裝卸時應有足夠強度的跳板,用吊車或葫蘆起吊時,鋼絲繩、繩卡掛鉤及吊架腿應牢固。

    ②、多人抬動設備時,應有專人指揮,相互配合。

    ③、輕型鉆機整體遷移時,應在平坦短距離地面上進行,并采取防傾斜措施。

    ④、禁止在高壓電線下和坡度超過15°坡上或凹凸不平和松軟地面整體遷移鉆機。

    ⑤、使用起重機械起吊鉆機設備時,應遵守(起重機械安全規程)(gb6067—1985)。

    三、升降鉆具與鉆進

    在鉆進和升降鉆具過程中,各種機械設備升降系統都在運轉,操作人員稍有不慎都將造成傷亡,關于升降鉆具與鉆進的操作(地質勘探安全規程)都作了明確規定。

    1、升降機的制動裝置、離合裝置、提引器游動滑車、擰管機和擰卸工具等應靈活可靠。

    2、使用鋼絲繩應遵守下列規定

    ①、鋼絲繩安全系數應大于7。

    ②、提引器處于孔口時,升降機卷筒鋼絲繩圈數不小于3圈。

    ③、鋼絲繩固定連接繩卡應不少于3個,繩卡距繩頭應大于鋼絲繩直徑的6倍。

    鋼絲繩用卡子連接要求參照表

    繩徑(mm)8.8111317.519.5242832.5
    繩卡個數33334556
    卡子間距(mm)7080100120140160200230
    ④、鋼絲繩應定期檢查,變形、磨損、斷絲鋼絲繩應按(起重機械用鋼絲繩檢驗和報廢實用規范)(gb5972—1986)的規定報廢。

    3、升降機應平穩操作,嚴格升降過程中用手觸摸鋼絲繩。

    升降鉆具時應有明確的分工,相互配合步調一到,操作升降作業人員應經常注意察看提引器上下活動范圍的情況,集中精力,操作應平穩并與井口操作人員、塔上人員密切聯系,緊密配合。

    4、提引器提引鉤應有安全連鎖裝置,提落鉆具或鉆桿,提引器切口應朝下。

    第6篇 鉆探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

    第一章 鉆探機場地基的修筑

    第一條 機場地基應平整、堅固、穩定、適用。鉆塔底座的填土部分,不得超過塔基面積的1/4。

    第二條 在山坡修筑機場地基,巖石堅固平穩時,坡度應小于80°,地層松散不穩定時,坡度應小于45°。

    鉆機類型與地基面積表一

    鉆 機 類 型

    地 基 面 積

    總面積/㎡

    長×寬/m

    xy-1(xu-100)

    60

    10 ×6

    xy-2(xu-300-2 )

    99

    11 ×9

    xy-3(xu-600

    143

    13 ×11

    ju-1000

    143

    13 ×11

    xb-500

    130

    13 ×10

    xy-4(xb-1000a)

    154

    14 ×11

    xy-5(xu-1500)

    180

    15 ×12

    第三條 機場周圍應有排水措施。在山谷、河溝、地勢低洼地帶或雨季施工時,機場地基應修筑攔水壩或修建防洪設施。

    第四條 機場地基應滿足鉆孔邊緣距地下電纜線路水平距離大于5米,距地下通訊電纜、構筑物、管道等水平距離應大于2米。

    第二章 鉆探設備安裝、拆卸、搬遷

    第五條 鉆塔安裝與拆卸應遵守下列規定:

    1、安裝、拆卸鉆塔前,應對鉆塔構件、工具、繩索、挑桿和起落架等進行嚴格檢查。

    2、安裝、拆卸鉆塔應在安裝隊長或機長統一指揮下進行,作業人員要合理安排,嚴格按鉆探操作規程進行作業,塔上塔下不得同時作業。

    3、安裝、拆卸鉆塔時,起吊塔件使用的挑桿應有足夠的強度。拆卸鉆塔應從上而下逐層拆卸。

    4、進入機場應按規定穿戴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不得赤腳或穿拖鞋,塔上作業應系好安全帶,禁止穿帶釘子或者硬底鞋上塔作業。

    5、安、拆鉆塔應鋪設工作臺板,塔板臺板長度、厚度應符合安全要求。

    6、夜間或5級以上大風、雷雨、霧、雪等天氣禁止安裝、拆卸鉆塔作業。

    第六條 鉆架安裝與拆卸應遵守下列規定:

    1、起、放鉆架,應在安裝隊長或機長統一指揮下,有秩序地進行。

    2、豎立或放倒鉆架前,應當埋牢地錨。

    3、豎立或放下鉆架時,作業人員應離開鉆架起落范圍,并應有專人控制繃繩。

    4、鉆架鋼管材料應滿足最大工作強度要求。

    5、鉆架腿之間應安裝斜拉手,應在鉆架腿連接處的外部套上鋼管結箍加固。

    6、起、放鉆架,鉆架外邊緣與輸電線路邊緣之間的安全距離應符合表二的規定。

    鉆架與輸電線路邊緣之間的最小安全距離表二

    電壓/kv

    <1

    1-10

    35-110

    154-220

    350-550

    最小安全距離/m

    4

    6

    8

    10

    15

    第七條 鉆機設備安裝應遵守下列規定:

    1、各種機械安裝應穩固、周正水平。

    2、安裝鉆機時,井架天車輪前緣切點,鉆機立軸中心與鉆孔中心成一條直線,直線度范圍±15毫米。

    3、各種防護措施、安全裝置應當齊全完好,外露的轉動部位應設置可靠的防護罩或者防護欄桿。

    4、電氣設備應安裝在干燥、清潔、通風良好的地方。

    第八條 設備搬運應遵守下列規定:

    1、機動車搬運設備時,應有專人指揮;人工裝卸時,應有足夠強度的跳板;用吊車或葫蘆起吊時,鋼絲繩、繩卡、掛勾及吊架腿應牢固。

    2、多人抬動設備時,應有專人指揮,相互配合。

    3、輕型鉆機整體遷移時,應在平坦短距離地面上進行,并采取防傾斜措施。

    4、禁止在高壓線下和坡度超過15°坡上或凹凸不平和松軟地面整體遷移鉆機。

    5、使用起重機械起吊鉆機設備時,應遵守《起重機械安全規程》。

    第三章 升降鉆具與鉆進

    第九條 升降機的制動裝置、離合裝置、提引器、游動滑車、擰管機和擰卸工具等應靈活可靠。

    第十條 使用鋼絲繩應遵守下列規定:

    1、鋼絲繩安全系數應大于7。

    2、提引器處于孔口時,升降機卷筒鋼絲繩圈數不少于3圈。

    3、鋼絲繩固定連接應不少于3個;繩卡距繩頭應大于鋼絲繩直徑的6倍。

    4、鋼絲繩應定期檢查。變形、磨損、斷絲鋼絲繩應按《起重機械用鋼絲繩檢驗和報廢實用規范》(gb5972-1986)的規定報廢。

    鋼絲繩用卡子連接的要求參照表 表三

    繩徑/mm

    8.8

    11

    13

    17.5

    19.5

    24

    28

    32.5

    繩卡個數

    3

    3

    3

    3

    4

    5

    5

    6

    卡子間距

    70

    80

    100

    120

    140

    160

    200

    230

    第十一條 升降機,應平穩操作,嚴禁升降過程中用手觸摸鋼絲繩。

    第十二條 提引器、提引鉤,應有安全連鎖裝置;提落鉆具或鉆桿,提引器切口應朝下。

    第十三條 鉆具處于懸吊或傾斜狀態時,禁止用手探摸懸吊鉆具內的巖心或探視管內巖心。

    第十四條 操作擰管機和插墊叉、扭叉,應由一個人操作;扭叉應有安全裝置。

    第十五條 發生跑鉆時,禁止抱插墊叉或強行抓抱鉆桿。

    第十六條 開孔鉆進時前,應對設備、安全防護設施、措施進行檢查驗收。

    第十七條 機械轉動時,禁止進行機器部件的擦洗、拆卸和維修;禁止跨越傳動皮帶、轉動部位或從其上方傳遞物件;禁止戴手套掛皮帶或打臘;禁止用鐵器撥、卸、掛傳動中皮帶。

    第十八條 鉆進時,禁止用手扶持高壓膠管或水龍頭,修配高壓膠管或水龍頭時應停機。

    第十九條 調整回轉器、轉盤時應停機檢查,并將變速手把放在空檔位置。

    第二十條 轉盤鉆機鉆進時,嚴禁轉盤上站人。

    第二十一條 擴孔、掃脫落巖心、掃孔或遇溶洞、松散復雜地層鉆進時,應由機(班)長或熟練技工操作。

    第四章 孔內事故處理

    第二十二條 孔內事故處理前,應全面檢查鉆塔(鉆架)構件、天車、游動滑車、鋼絲繩、繩卡、提引器、吊鉤、地腳螺絲、儀器、儀表等。

    第二十三條 孔內事故處理時,應由機(班)長或熟練技工操作,并設專人指揮;除直接操作人員外,其他人員應撤離。

    第二十四條 禁止同時使用升降機、千斤頂或吊錘起拔孔內事故鉆具。

    第二十五條 禁止超設備限定負荷強行起拔孔內事故鉆具。

    第二十六條 打吊錘時,吊錘下部鉆桿處應安裝沖擊把手或其他限位裝置,禁止手扶、握鉆桿或打箍;人力拉繩打吊錘時,應統一指揮。

    第二十七條 使用千斤頂回桿時,禁止使用升降機提吊被頂起的事故鉆具。

    第二十八條 人工反鉆具,扳桿回轉范圍內嚴禁站人;禁止使用鏈鉗、管鉗工具反事故鉆具。

    第二十九條 反轉鉆機反鉆具應采取低速慢轉。

    第三十條 使用鋼絲繩反管鉆具連接物體應牢固可靠。

    第三十一條 鉆孔爆破應遵守下列規定:

    1、下爆破筒前,應進行孔徑、孔深、偏斜度探測。

    2、向鉆孔內送藥包時,應慢速下放。

    3、爆破前應確定爆破危險邊界,并做好爆破警戒工作。

    第五章 機場安全防護設施

    第三十二條 鉆塔座式天車應設安全檔板,吊式天車應安裝保險繩。

    第三十三條 鉆機水龍頭高壓膠管,應設防纏繞、防墜安全裝置和導向繩。

    第三十四條 鉆塔工作臺,應安裝可靠防護欄桿。防護欄桿高度應大于1.2米,木質踏板厚度應大于5毫米或采用防滑鋼板。

    第三十五條 塔梯應堅固、可靠;梯階間距應小于400毫米,坡度小于75°。

    第三十六條 機場地板鋪設,應平整、緊密、牢固;本質板厚度,應大于40毫米或使用防滑鋼板。

    第三十七條 活動工作臺安裝、使用應符合下列規定:

    1、工作臺應安裝制動、防墜、防竄、行程限制、安全掛鉤、手動定位等安全裝置。

    2、工作臺底盤、立柱、欄桿應成整體。

    3、工作臺應配置直徑30毫米以上棕繩手拉繩。

    4、工作臺提引繩、重錘導向繩應采用直徑9毫米以上鋼絲繩。

    5、工作臺平?重錘應安裝在鉆塔外,與地面之間距離應大于2.5米。

    6、活動工作臺每次準乘1人。

    7、乘工作臺高空作業時,應先閉鎖手動制動裝置后方可進行作業。

    第三十八條 鉆塔繃繩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鉆塔繃繩應采用直徑12.5毫米以上的鋼絲繩。

    2、18米以下鉆塔應設4根繃繩;18米以上鉆塔應分兩層,每層設4根繃繩。

    3、繃繩安全應牢固、對稱;繃繩與水平面夾角應小于45°。

    4、地錨深度應大于1米。

    第三十九條 雷雨季節、落雷區鉆塔應安裝避雷針或采取其他防雷措施。安裝避雷針應符合下列要求:

    1、避雷針與鉆塔應使用高壓瓷瓶間隔。

    2、接閃器應高塔頂1.5米以上。

    3、引下線與鉆塔繃繩間距應大于1米。

    4、接地極與電機接地、孔口管及繃繩地錨間距離應大于3米,接地電阻應小于15ω。

    第六章 機場安全用電

    第四十條 鉆探施工用電應遵守《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技術規范》(gb50194-1993)。

    第四十一條 動力配電箱與照明配電箱,應分別設置。

    第四十二條 每臺鉆機應獨立設置開關箱,實行“一機一閘一漏電保護器”。

    第四十三條 移動式配電箱、開關箱應安裝在固定支架上,并有防潮、防雨、防曬措施。

    第四十四條 機場電器設備,應采用保護接地,接地電阻應小于4ω。

    第四十五條 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應遵守《手持式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規程》(gb3787-1983)的規定。

    第四十六條 機場照明應使用防水燈具;照明燈泡,應距離塔布表面300毫米以上。

    第四十七條 在修理電器設備時,應切斷電源,并掛警示牌或設專人監護。

    第七章 機場防風、防火、防寒

    第四十八條5級以上大風天氣,應停止鉆探作業,并應做好以下工作:

    1、卸下塔衣、場房帳篷。

    2、孔桿下入孔內,并卡上沖擊把手。

    3、檢查鉆塔繃繩及地錨牢固程度。

    4、切斷電源,關閉并蓋好機電設備。

    5、封蓋好孔口。

    第四十九條 大風后重新開始鉆探作業前,應檢查鉆塔、繃繩、機電設備、供電線路等情況,確認安全后方可繼續鉆探作業。

    第五十條 鉆探機臺應成立防火組織,作業人員應掌握滅火器材使用方法。

    第五十一條 機場應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并合理擺放,專人管理,禁止明火直接加熱機油及烘烤柴油機油底殼。

    第五十二條 寒冷季節施工,作業場所應有防寒措施和取暖設施。機場內取暖,火爐距油料等易燃物品存放點應大于10米,距機場塔布應大于1.5米。

    鉆探工程安全規程范本(六篇)

    10 鉆探工程10·1修筑機場地基10·1·1 機場地基應平整、堅固、穩定、適用。鉆塔底座的填方部分,不得超過塔基面積的1/4。10·1·2 在山坡修筑機場地基,巖石堅固穩定時,坡
    推薦度:
    點擊下載文檔文檔為doc格式

    推薦專題

    相關鉆探工程信息

    • 鉆探工程與安全生產規程(九篇)
    • 鉆探工程與安全生產規程(九篇)98人關注

      鉆探工程按工程目的可分為地質礦產鉆探、水文水井鉆探、工程地質鉆探、地熱鉆探、石油鉆探等。按鉆探方法分類可分為沖擊鉆進法、回轉鉆進法和沖擊加轉鉆進法,鉆 ...[更多]

    • 鉆探工程安全規程(九篇)
    • 鉆探工程安全規程(九篇)95人關注

      10 鉆探工程10·1修筑機場地基10·1·1 機場地基應平整、堅固、穩定、適用。鉆塔底座的填方部分,不得超過塔基面積的1/4。10·1·2 在山坡修筑機場地基,巖石堅固穩 ...[更多]

    • 鉆探工程安全生產規程(九篇)
    • 鉆探工程安全生產規程(九篇)92人關注

      鉆探工程按工程目的可分為地質礦產鉆探、水文水井鉆探、工程地質鉆探、地熱鉆探、石油鉆探等。按鉆探方法分類可分為沖擊鉆進法、回轉鉆進法和沖擊加轉鉆進法,鉆 ...[更多]

    • 鉆探工程安全規程范本(六篇)
    • 鉆探工程安全規程范本(六篇)44人關注

      10 鉆探工程10·1修筑機場地基10·1·1 機場地基應平整、堅固、穩定、適用。鉆塔底座的填方部分,不得超過塔基面積的1/4。10·1·2 在山坡修筑機場地基,巖石堅固 ...[更多]

    • 鉆探工程安全生產規程(六篇)
    • 鉆探工程安全生產規程(六篇)42人關注

      鉆探工程按工程目的可分為地質礦產鉆探、水文水井鉆探、工程地質鉆探、地熱鉆探、石油鉆探等。按鉆探方法分類可分為沖擊鉆進法、回轉鉆進法和沖擊加轉鉆進法,鉆 ...[更多]

    • 鉆探工程安全規程范本(九篇)
    • 鉆探工程安全規程范本(九篇)25人關注

      10 鉆探工程10·1修筑機場地基10·1·1 機場地基應平整、堅固、穩定、適用。鉆塔底座的填方部分,不得超過塔基面積的1/4。10·1·2 在山坡修筑機場地基,巖石堅固 ...[更多]

    • 鉆探工程安全規程(六篇)
    • 鉆探工程安全規程(六篇)19人關注

      10 鉆探工程10·1修筑機場地基10·1·1 機場地基應平整、堅固、穩定、適用。鉆塔底座的填方部分,不得超過塔基面積的1/4。10·1·2 在山坡修筑機場地基,巖石堅固穩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