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全監理檔案管理制度
1、建筑工程安全監理檔案管理應做到及時、準確、系統、科學、完整。
2、建筑工程安全監理檔案是在施工過程全過程中形成的材料,應由安全監理工程師負責制定計劃、收集、審查、匯總、管理、保存,直至最后按規定移交。
3、公司的安全監理部門、技術部門負責建筑工程安全監理檔案的編制審核和業務指導工作。
4、公司每月、項目監理部每半月進行一次安全檔案檢查。
5、安全監理檔案建立過程中,監理人員如有更換時應及時制表登記,對更換的時間、原因、完成工作交接手續等記錄清楚。
6、建筑安全監督機構和公司在安全檢查中,下達的整改通知單和項目部整改后的報告,應完整的保存在檔案中。
7、工程竣工后,監理單位應將建筑工程安全監理檔案按規定立卷歸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