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易燃、易爆、劇毒物品、強蝕物品的接運,押送和驗收庫存管理和發放手續,特制訂本制度。
一、“三品”的內容
1、易燃物品:即汽油、煤油柴油、香蕉水等。
2、易爆物品:即炸藥、雷管、導火索等爆破器材。
3、劇毒物品:即氰化鈉(鉀)、強蝕品(硫酸、硝酸)等。
二、“三品”的接運:接運到車部提貨通知以后,營銷中收、保衛科應立即派出所押運人員前往清點、驗收,如發現到貨與鐵路大票的發運數量不符或包裝嚴重破損,應立即與鐵路部門取得聯系,易燃和劇毒品發現丟失還應及時向領導和公安部門報告,查明原因,妥善解決。
三、裝卸:裝卸劇毒品、強蝕品要穿好工作服,戴好口罩,易燃、易爆品裝卸時要有消防措施,輕拿輕放,嚴禁包裝倒置,保證原包裝完好無損。
四、押運:運輸“三品”是,要指定專人押運和專用運輸,封裝要嚴密,不得和其他物品混裝,途中不得隨意停留或捎人捎貨,以免發生意外。
五、驗收入庫:“三品”到貨后,保管員必須依據供方托收,承付發票進行驗收(汽車裝運要當面檢計量)方能入庫存放,入庫驗收一要注意件數、噸位是否發票相符;二要注意包裝是否有破損、異樣或劇毒品散落現象;三要注意抽查每件單重是否足斤足量,如發現上述問題,請示領導,弄清原因并及時同供方聯系。
六、庫存管理
1、“三品”要分別設專庫保管,嚴禁與其他物資同庫存放,各礦要分設炸藥庫、油料庫、劇毒品庫,由專人負責保管,保衛科負責執值,警衛工作。
2、炸藥庫管理:
(1)、爆破器材入庫后,分類進行保存,雷管要遠離炸藥和導火線100米;
(2)、物品碼垛要整齊、卡、帳、原始記錄齊全;
(3)、經常測定庫內溫度、濕度,搞好通風、防火、防雷、防盜工作。
(4)、嚴格出庫登記,加強警衛,驗收崗位,以進入庫房人員要進行防火教育。
(5)、炸藥、爆破器材領用必須由持證的爆破員領取,按實際用量計實發放,剩余部分必須及時回收入庫,嚴禁在宿舍、坑道內私存爆破器材,發現一次給予100-500元扣除績效獎勵,未取得爆破員資格的不得領爆破器材。
3、劇毒品庫存管理:
(1)、進出劇毒品庫要穿好工作服,戴好防護口罩,工作完畢后,防護手套要留在庫內,不得帶出庫房。
(2)、嚴禁將茶具、餐具或食品帶入劇毒品倉庫。
(3)、在劇毒品出庫時,保管人員必須堅持崗位,保衛科警衛人員要現場監視,不得隨意撤離庫房。
(4)、提高警惕,出門上鎖(保衛科、保管員各持一把)未經庫房管理人員允許,其他任何人員一律不得進入劇毒品倉庫。
(5)、劇毒倉庫保管員事假或休班必須請示主管領導,由區主管領導派專人替班,保管員不得擅自把劇毒倉庫交別人代管。
(6)、已經驗收入庫的劇毒品要擺放整齊,不準倒置,五五成行,便于清點。
(7)、劇毒品倉庫要確保帳物絕對相符,要做到日清月結,不得出現半點差錯,發現問題立即匯報,及時處理。
(8)、經常檢查庫房內的通風情況,空氣溫度,切忌因通風不良造成中毒和因空氣中過分潮濕,導致劇毒品潮解而造成污染和損失。
(9)、劇毒品是劇毒危險物資,保管人員要自覺嚴格遵守 以上規定,如因玩忽職守發生事故,要嚴肅追究責任。
4、發放手續:
(1)、生產車間需用易燃、易爆、劇毒品和強蝕品,必須按需用量、采掘量、處理礦量、消耗定額事先做出需用計劃,經生產區長、班長簽批后,方可辦理領料手續。
(2)、領用“三品”必須持有車間負責人、工隊負責人和領料人同時簽字的領料單,保管員方可發貨。
(3)、生產單位使用“三品”應指定專人領取和保管,車間庫存是最多不能超這當天用量,并且不得與車間其他庫存物資混雜存放。
(4)、生產車間領取消耗和庫存劇毒品、易燃品、強蝕品必須專門建賬登記。并且應于物資總庫定期進行核對,確保帳物相符,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并向領導匯報。
(5)、嚴格控制“三品”外流,防止各類惡性事件的發生。
(6)、易燃、劇毒品任何部門和個人無權以外銷售私人用戶或其他單位,一旦發生此類現象,交由公安機關,從嚴處理。
(7)、以本系統的企業之間互相調劑,或奉上業務主管部門的命令,調出的易燃、劇毒品,可不受本制度有關規定限制。
(8)、凡盛過劇毒品的包裝物應回收到總庫統一保存,不可挪作他用。
以上制度望各單位嚴格遵守,不得違反和變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