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設備管理制度:特約維修管理規定
物業工程設備管理制度:特約維修管理規定
第四節 特約維修管理規定
一、接到特約維修派工單后,15分鐘內若不能按時到達業主家中,應向客服人員說明原因,客服人員還需將原因即時告之業主。
二、維修人員需自帶鞋套,需注意保護業主財物,對維修產生的垃圾,要收拾干凈,完工后自行帶走。
三、若一時無法完成,需向業主講明原因,請業主諒解,并約定(下次)上門時間。
四、若業主要自行購買維修材料,需耐心向業主說明材料的品牌、型號、規格、數量,以免業主因買錯而造成損失。
五、嚴禁接受業主任何形式的饋贈和向業主索取報酬。
六、維修結束后,請業主檢查驗收,并在《派工單》上簽署維修結果和維修服務意見,并請業主到客服中心繳納特約服務費,若維修人員收費后需將收費票據交給業主。
七、將《派工單》返回辦公室,并做好維修記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