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安監控系統運行管理制度
1.目的:保證保安監控系統設備的安全運行及人員安全;
2.范圍:保安監控系統設備;
3.職責:電氣主管管理系統運行情況,并監督本專業人員及設備廠家完成設備維護保養工作,并檢查結果;
4.管理規定:
4.1保證系統不間斷電源的開啟;
4.2系統的不間斷電源嚴禁使用監視設備以外的負載;
4.3樓層攝像頭的電源插座嚴禁使用其他負載;
4.4未經本專業主管同意,嚴禁修改系統參數;
4.5系統參數修改后,應在記錄本上做詳細記錄,并即時通知當班監控員;
4.6巡查系統運行情況,發現異常立即處理,做詳實記錄并上報專業主管;
4.7監控系統各種設備非本專業人員,嚴禁私自拆卸、維修、操作;
4.8主機專機專用,嚴禁安裝任何其它無關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