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種設備使用安全管理規定
1.應當建立、健全特種設備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
2.人員培訓,應當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知識。
3.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建立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3.1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3.2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3.3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3.4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3.5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4.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經常性的日常維護保養,并定期自行檢查。
5.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對在用特種設備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自行檢查,并做出記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自行檢查和日常維護保養時發現異常情況的,應當及時處理。
6.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如下項目的檢查。(1)、安全附件;(2)、安全保護裝置;(3)、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
7.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定期規范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未經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8.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使用單位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9.特種設備存在嚴重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使用年限,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及時予以報廢,并應當向原注冊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銷手續。
10.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制定特種設備的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11.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知識。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中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
12.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