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某食堂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食堂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食堂從業人員的健康,直接影響師生的健康。為此,特制定食堂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制度。
一、食堂從業人員必須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質好,有健康的身體,責任心強。
二、食堂從業人員一年一聘。
三、食堂從業人員必須具有有效健康證明持證上崗,食堂從業人員每年到法定機構體檢一次,體檢符合要求,由疾控中心發給健康證,方可從事食堂工作。
四、食堂從業人員一旦患上傳染性疾病(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成滲性皮膚病等)不得從事伙食堂食品加工和銷售工作。
五、從業人員個人衛生應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發、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
六、從業人員不能穿拖鞋上崗,不能戴首飾上崗。
七、每天早上上崗前由學校行政領導或食堂負責同志對從業人員進行認真檢查,凡是個人衛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崗。
第2篇 s市實小食堂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市實小食堂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1、衛生管理人員堅持每天在餐前、餐中、餐后對各個環節、各個區域、各個組、各崗位進行認真衛生工作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2、對所有食品從業員(包括負責人、臨時人員等),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取得合格證后才能上崗。
3、凡患有疾病、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及有礙食品衛生的病者,一律不得留用。
4、對具體從事食品加工的操作人員若手部受傷、其他外傷、腹瀉等情況時,暫調離到非接觸食品加工崗位或勸其離崗休息,治愈后方可上崗。
5、工作人員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發;勤洗衣服;勤換工作衣帽。
6、建立健全職工健康檔案。
第3篇 學校食堂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5
學校食堂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5)
一、食堂從業人員必須參加每年一次的健康體檢,體檢合格取得健康證方可上崗。
二、食堂員工必須先到市疾病控制中心體檢,體檢合格取得健康證,經衛生培訓合格方可上崗。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毒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及有礙食品衛生疾病的人員不得在食堂工作。
四、凡出現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癥(咳嗽、腹瀉、發熱、嘔吐、燙傷、手外傷、咽喉痛等)時,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查明病因,治療康復后,方可重新上崗。
五、食堂負責人每天要對每位食堂從業人員做好上崗前檢查,并做好記錄。如發現有第四條所述有關人員時要立即處理。
六、食堂從業人員凡患病、有疾病先兆必須向食堂負責人報告,患者必須由校衛生部門對其作檢查治療后再作決定。
違反本制度規定的一律重處。
第4篇 學生食堂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范本
學生食堂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一、 從業人員上崗前須參加健康檢查、持有健康證后方可上崗,健康證時效為一年。
二、從業人員(待聘人員)辦理健康證須統一組織在指定地點進行體檢。
三、從業人員(待聘人員)健康證辦理須本人進行,嚴禁代檢、代查;嚴格遵守體檢注意事項。
四、健康證到期再行體檢的員工,檢查未合格的應立即停職,禁入加工間、禁止與原材料接觸,并進行復查,復查仍不合格的將予以解聘,復查合格者則恢復原崗位工作;待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從業人員在崗期間,健康證原件交個人保管,其復印件交食堂、餐廳統一存檔管理,以備查閱。
六、健康證到期而未辦理的員工,應立即組織辦理,直至領取新的健康證后方能上崗工作。
七、單位衛生監督人員、各部門負責人須經常對員工個人健康、衛生情況進行檢查,如有異常情況應及時上報。
第5篇 學校食堂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4
學校食堂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1.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
2.食品衛生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的健康查體工作,建立從業人員衛生檔案,督促“五病”人員調離崗位,并對從業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
3.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參加一次查體,每年到期前一個月參加健康復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明。
4.新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實習工、實習學生必須取得健康證明后上崗,杜絕先上崗后查體的事情發生。
5.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疾病的,不得參加直接入口食品的生產經營。
6.定期檢查從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發現無有效健康證明者,交衛生監督部門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第6篇 鎮幼兒園食堂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鎮幼兒園食堂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一、員工須參加基礎衛生培訓、持有健康證后方可上崗,健康證時效為一年。
二、 員工(待聘人員)辦理健康證須統一組織在指定地點進行體檢。
三、 辦證人員需在體檢處進行初步的衛生知識培訓。
四、 員工(待聘人員)健康證辦理須本人進行,嚴禁代檢、代查;嚴格遵守體檢注意事項。
五、 體檢未合格的員工及待聘人員,體檢負責人應告知當事人未合格原因,并將體檢單交于本人;待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 健康證到期再行體檢的員工,檢查未合格的應立即停職、禁入加工間、禁止與原材料接觸,并進行復查,復查仍不合格的將予以解聘,復查合格者則恢復原崗位工作。
七、 員工在崗期間,健康證原件交個人保管,其復印件交幼兒園統一存檔管理,以備查閱。衛生保健部門負責人在健康證即將失效前10天統計所有參檢人員名單,并統一組織體檢辦證。
八、 因體檢而產生的費用由體檢人員自行承擔。
九、 健康體檢到期而未辦理的員工,應立即組織辦理,直至領取新的健康證后方能上崗工作。
十、 幼兒園衛生監督人員、后勤等部門負責人必須每天對從業人員個人健康和衛生情況進行檢查,如有異常情況應及時上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