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機電設備綜合管理制度六
包機制度
1、包機人員必須經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2、包機人員對設備包使用、包維修、包完好、包整潔、包材料消耗。
3、包機人員每天至少一次到現場了解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4、包機單位必須把機電設備、電纜、環境衛生,分配到每一個人,做到掛牌留名,各負其責。
5、包機組長應責任心強,熟悉業務,經常組織全體人員總結經驗、布置任務、提出要求。
第2篇 機電運輸設備維修保養制度
1維修人員認真學習鉆研技術,不斷提高自身技術水平。
2處理問體及時,一切為安全生產著想,隨叫隨到。
3對設備勤檢查,勤保養,勤維修,保正運轉正常。
4按要求對設備進行存放,保養,調配,使用。
5嚴格按照維修計劃對機電設備保養,檢修。
6設備出現事故后要及時分析查找原因與責任。
第3篇 機電設備操作管理交接班制度
l、各崗位司機都必須在工作現場進行交接班。
2、接班人必須提前3-5分鐘持操作證到達工作地點。
3、上班人在下班前,必須把設備清擦干凈,機房衛生打掃干凈,記錄、工具、配件、器材點清放好。
4、交接班時,雙方應按操作規程規定共同對設備巡查一次,并做好試運轉工作。
5、交接班完畢,雙方應在交接記錄簿上簽字,經接班人同意后,交班人方可離開工作現場。
6、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不準交班。
(1) 接班人末到現場,用電話聯系接班,不交班。
(2) 接班人員到達現場,但精神不振或飲酒或有病,不交班。
(3) 接班人未經領導批準,隨便找人替班,不交班。
(4) 接班人無操作證或有證未帶,不交班。
(5) 設備有故障,未排除,不交班。
(6) 工具、配件、器材不清、記錄不全,不交班。
7、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不準接班。
(1) 設備運轉情況、檢修情況交待不清,不接班。
(2) 設備有異聲、異響或其他隱患,不接班。
(3) 機房及設備清潔衛生不好,不接班。
(4) 工具、配件、器材損壞丟失,不接班。
(5) 記錄不齊全或填寫不認真,不接班。
(6) 交班人不在現場,不接班。
8、交接班過程中,雙方意見不一致時,應及時報告帶班領導或調度室,由領導裁決。
第4篇 機電設備完好檢查制度
1、全礦機電設備完好檢查由機電科負責,每月進行不定期的設備完好檢查。
2、進行設備完好檢查時,必須通知設備使用單位和其它有關單位參加,使用單位必須參加,無故不到者,按礦安全管理處罰條例處理。
3、設備完好檢查按部頒“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試行標準”和省煤管局關于機電完好補充規定30條進行,任何人不得隨意降低和更改標準。
4、檢查完畢,使用單位要當場核對查出的問題,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不得拖延。
5、使用的大型機電設備要臺臺完好,設備完好率要達到80%,其它固定設備要達到90%,失爆率為0。
6、機電科每月最少進行一次全礦機電設備完好檢查,并根據檢查結果填寫三份“四率”報表(機電科留一份,設備管理員一份,送縣煤炭局生產科一份)。
第5篇 機電設備包機管理制度
一、為充分發揮設備的性能,做到合理使用維護和保養設備,調動設備管理人員積極性,增加責任心,機電設備要實行包機管理。
二、設備包機制要實行掛牌管理,所包內容是:包運轉,包維護,包檢修。
三、包機管理人要每天對所包設備進行認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保證設備完好及正常運轉。
四、各單位要對設備發生的故障或事故進行統計分析,制定相應的管理措施,要求包機人對設備的缺陷加強日常的檢查和維護。
五、包機人應經常向主管人員匯報設備的情況和存在的問題,不斷改進設備的缺陷和不足,并提出合理化建議。
六、包機人要制定合理的備品備件和材料的計劃,確保設備的維護與檢修。
七、包機人員要做好設備的檢查記錄、潤滑記錄、維護保養記錄和設備事故記錄等。
八、為便于管理,各單位應每月將設備包機人花名表交機電科。機電科每周對各單位設備的維護保養進行檢查,對管理較差的機電科可直接對包機人在月底工資中進行處罰。
第6篇 機電設備日常維護、檢修管理制度
為保證全礦機電設備的安全運行、可靠運行、經濟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1、各單位使用的機電設備本著“誰使用、誰維護”的原則,由使用單位對所使用的機電設備負責日常維護、檢修工作,保證設備完好運行;
2、各單位對設備日常維護、檢修所發生的配件、材料費用由各單位自己承擔;
3、動力科、安監處負責對各單位使用的機電設備完好情況進行隨時抽檢及監督管理,確保設備的日常維護、檢修到位;
4、操作設備的操作人員、機房硐室的崗位值班人員必須經專門技術業務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上崗證的專職人員擔任;嚴禁非專職或未取得上崗證的人員操作設備和機房硐室值班;
5、各類機電設備的操作司機必須嚴格執行班前30分鐘檢查責任制和班中巡回檢查,發現問題立即處理,自己處理不了的,必須通知專職檢修工處理或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和領導匯報;嚴禁設備帶病運轉,并作好各種記錄;
6、設備實行包機制,各單位必須配備專職維護、檢修人員,負責每天對所分片包干的設備進行維護、檢修,發現問題必須立即處理,確保設備隨時處于完好狀態;現場自己不能處理的問題,必須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領導匯報,并作好各種記錄;
7、操作人員或值班的崗位人員必須嚴格按設備規定的周期和內容進行班前及班中檢查、維護,嚴禁空檢、漏檢;
8、專職檢修人員必須嚴格按《礦山企業機電設備完好標準》和《礦山企業機電設備檢修標準》
9、各使用單位的主管領導每周至少對各機房硐室及設備巡檢一次;
10、各使用單位對所使用的設備和易損件、潤滑油等在使用地點應有一定的備用量,以保證設備的日常維護、檢修到位;
11、設備的日常維護、檢修由動力科和安監處有關人員隨時抽查,如發現各單位所使用設備沒有按規定進行維護、檢修、每發現一臺罰款50元;
12、檢查中發現一臺設備有較大缺陷不完好而仍然帶病運行的,除追究責任人的責任外罰單位主管領導200元;
13、檢查發現使用單位沒配備專職人員對設備進行日常維護檢修的,罰單位主管領導500元,并立即整改;
14、因日常維護檢修不到位造成設備損壞或造成事故的,設備損壞的加倍處罰;造成事故的追究責任人及單位領導的責任;
15、因配件、材料不到位導致機電設備帶病運行的,視情節輕重給予單位領導100~300元罰款;
第7篇 機電科設備檢修制度
一、主提升機和架空人車執行日旬月檢查檢修計劃:
維修工每天、每旬、每月對提升機和架空人車進行檢查檢修,提升機司機和架空人車司機每班對提升機和架空人車進行巡視檢查,發現問題立即匯報值班室。
二、壓風機檢查檢修計劃:
1、司機日巡檢項目:(要求司機每班進行一次巡回檢查)
(1)檢查油位是否在刻度線以上;
(2)檢查水泵工作是否正常,冷卻水是否良好;
(3)檢查溫控柜是否正常;
(4)檢查電控柜顯示是否良好;
(5)檢查排氣管道是否有漏氣現象,是否與風包相通;
(6)檢查油、水、氣各路節門是否在工作位置。
2、維修工周檢項目:(要求維修工至少每周進行一次檢查檢修)
(1)檢查油氣分離器中的潤滑油是否清潔,有無雜質;
(2)檢查水池的貯水情況,水質是否清潔;
(3)檢查各部機械螺栓是否松動,各路節門是否有效;
(4)檢查電動機風扇是否良好,軸承是否需要注油;
(5)檢查機油慮清器情況,確定是否更換;
(6)檢查電控柜內各電氣接點連接是否可靠,有無松動異常,是否需要清掃;
(7)檢查電機運行狀況;
(8)檢查水泵是否需要檢修。
二、主扇風機檢查檢修計劃:
1、司機日巡檢項目:(要求司機每班進行一次巡回檢查)
(1)檢查在線監測是否正常;
(2)檢查變頻柜、降壓柜、電源柜等各種儀表指示;
(3)檢查風機運轉情況是否正常;
(4)檢查風門情況是否正常;
(5)檢查防爆門是否完好。
2、維修工周檢項目:(要求維修工至少每周進行一次檢查檢修)
(1)檢查風機連接部位是否活動;
(2)檢查風機潤滑油脂是否需要增加;
(3)檢查風門開合情況是否正常;
(4)檢查備用電控柜電氣連接部件是否松動,清掃衛生;
(5)檢查風機監測接線盒是否正常;
(6)檢查各種儀表是否正常。
三、檢修標準:
附表:2提升機電氣部分日檢查檢修標準:
附表:3提升機機械部分日檢查檢修標準:
附表:4提升機旬、月檢查檢修標準:
附表:5架空人車日旬月檢查檢修標準:
日檢查檢修標準:
旬、月檢查檢修標準:
附表:6壓風機檢查檢修標準:
附表:7主扇風機檢查檢修標準:
四、檢修要求:
1、要求各崗點司機和維修工嚴格按照此制度規定的時限實行巡檢和檢修。
2、當班司機為當班設備的主要監護人,發現問題立即回報值班室,由值班室進行調度處理。
3、每臺架空人車、壓風機、主扇風機規定包機責任人,分別為司機、機修工、電修工。誰包機,誰負責。
4、檢查檢修工作完畢后,必須如實準確的填寫記錄。
第8篇 機電設備綜合管理制度四
干部上崗、查崗制度
1、干部上崗是實行領導、技術人員和工人共同管好機電設備的重要措施,有關人員應嚴格遵守。
2、機電設備運轉期間,各隊機電班長應每周上崗不少于兩次,機電隊長每周應不少于一次,項目機電經理每周不少于一次。
3、干部上崗后,應仔細查看機電設備運行日記等各種記錄,并聽取當班人員和檢修人員有關設備運行和檢修情況的匯報。
4、上崗干部應重點查看和詢問整個機電設備運行和安全部件的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5、當離開現場時,干部應將發生的問題和處理意見布置給有關人員并尖干部上崗登記薄上,且匯報有關領導。
第9篇 機電設備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機電設備公司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1、電梯技術檔案應由維保部進行專項管理。電梯技術檔案應由維保部進行專項管理。
2、電梯的原始技術檔案及檢驗報告復印件、電梯的原始技術檔案及檢驗報告復印件、維修保養過程中形成的各種記錄均應包括在技術檔案內。
3、維保記錄應填寫清晰、完整并有簽字認可。
4、維保部對電梯維保記錄進行收集整理,保部對電梯維保記錄進行收集整理,維保記錄進行收集整理卷存檔。
5、按國家質檢總局的要求妥善保管記錄,國家質檢總局的要求妥善保管記錄,不得有破損現象。
6、檢驗報告保存期限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存檔如技術監督局定期年檢報告及整改意見書至少應保存4年)。
7、當需用技術資料及維保記錄時,當需用技術資料及維保記錄時,維保記錄時經過維保部經理審批可暫時借用并登記。
第10篇 機電設備停送電管理制度
1.停送電工作人員必須是經過培訓,熟悉工作系統,有一定電氣知識、取得安全資格操作證書并經隊認可的專職機電工種。
2.必須嚴格執行《停送電制度》,使用好本礦統一印發的“有人工作,禁止合電”的停電牌,懸掛停電牌必須鎖在閉鎖栓上。
3.停電后必須做好驗電(使用與電壓相適應的驗電筆)放電工作。嚴格杜絕本人停電,他人作業或一人停電同時作業的違章行為,做到誰停電誰送電。
4.送電前必須檢查需送電電路,確認無誤后方可送電。遇他人懸掛停電牌時,只摘自己的停電牌,最后由他人送電。
5.職工因工作變動或當班沒完成輸送工作時,必須嚴格辦好與下班的交接事項,交接時必須摘下自己的停電牌,接班人重換停電牌,方可工作。
6.以上內容如出現問題,由機電副隊長根據(停送電管理制度)予以考核。
7.停送電手續必須齊全,停電申請必須有相關單位及主管領導批示,有具體的技術及施工負責人、工作地點和調度室平衡的工作時間,有被影響單位負責人簽字。
8.嚴格執行工作票制度,工作票必須有指定的工作許可人和工作負責人共同簽字,一式二份,一份交變電所值班人員,另一份由工作負責人保管,不得丟失,以便送電聯系使用。
9.變電所值班人員見到齊全的停電手續和工作票后,方可填寫所內操作票,進行停電操作。
10.停送電作業,必須由持證人員進行,無證人員和停電申請方不得操作。
11.停送電作業,嚴格按所內“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工作監護制”進行。
12.如工作間斷時,停送電申請方負責人必須把情況向變電所值班人員匯報,變電所值班人員必須把情況逐班交待清楚,并認真做好詳細記錄。
13.工作結束后,由工作負責人和變電所值班人員共同在工作票上填寫工作終結時間。
14.堅持誰停電、誰送電的原則。送電時必須由停電負責人親自聯系,嚴禁委托他人送電。
15.停、送電時,變電所值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一人唱票、一人操作制度,停、送電后要對停電設備掛牌。
16.工作票填寫要認真、整潔,不得有涂改,并保留三個月。
17.停送電結束時,必須匯報調度室,并記錄在案。
18.停送電設備必須保持經常完好狀態。
第11篇 機電設備科一崗雙責制度
一、機電設備科“一崗雙責”職責
1、負責全礦機電設備的維護、保養及安裝工作。
2、負責全礦機電設備的安全檢查工作。
3、負責全礦設備的統計,并建立設備臺帳。
4、負責全礦對外用電的管理、統計、造表。
5、負責全礦設備的對外檢修及加工。
6、負責全礦廢舊設備的保管工作。
7、負責機電設備事故分析及處理工作。
8、依據煤礦安全規章制度要求,檢查各區隊的物資、機械設備、試驗儀器的安全管理情況。
9、對煤礦購置的安全設備、器材等規范管理,嚴格執行入礦檢驗程序和入井試驗制度,并認真建檔。
10、協作安全科搞好特殊工種的培訓工作。
11、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任務。
二、機電設備科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科長是本部門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對科室工作負直接管理責任。
2、負責落實黨的安全生產方針、煤礦“三大規程”及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負責抓好機電設備的安全管理、杜絕電氣設備失爆。
4、負責管好用好管轄范圍內的安全設備及大型固定設備的各種保護裝置,確保安全正常運行,搞好安全供電。
5、負責抓好鍋爐及壓力容器的管理,確保安全運行。
6、負責抓好管轄范圍內機電設備質量標準化工作和管轄區域內的文明生產。
7、負責對管轄區域內的事故隱患進行排查,落實整改措施,及時消除隱患。
8、負責組織本區安全事故的追查分析,找出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制定防范措施。
9、負責管好用好所轄范圍內的提升、運輸設備及安全防護,確保運行安全。
10、加強電氣設備管理,杜絕電氣設備的失爆。
11、參加每周一次的安全檢查和每月一次的安全辦公會,按要求對查出的安全隱患負責整改。
12、負責科室成員的安全思想教育,定期開展安全學習和安全教育活動,提高員工安全意識和自保互保能力。
13、每月按時完成下井次數及防范“三違”工作。
14、機電設備科長在生產和安全上對機電副礦長負責。
三、崗位目標考核
1、協助機電副礦長完成全年安全目標;全年重大設備事故控制在2起以內;一般設備事故控制在5起以內,
2、協助機電副礦長確保煤礦全年正常生產;若因機械設備事故而造成全礦井停產的,每停產一天處以600元,當月處罰。單工作面因設備事故而造成停產的,每停產一天處以300元處罰。
3、積極配合安全、生產部門完成煤礦下達的各項經濟指標,并逐月考核。
4、根據崗位職責要求,逐條落實。發生職責失誤,根據情節進行經濟處罰。
第12篇 機電設備綜合管理制度七
防爆設備入井、安裝、驗收制度
為了加強防爆電氣設備的管理,確保防爆設備良好的防爆性能,特制定以下防爆電氣設備入井、安裝、驗收制度。
1、防爆電氣設備入井前,必須由防爆設備檢查組檢查其是否完好經檢查合格后,并簽發防爆合格證,防爆設備方可入井使用。具體檢查標準:《機電設備完好標準》。
2、防爆設備入進前,必須由防爆設備檢查組檢查其防爆性能,經檢查合格后,并簽發防爆合格證,防爆設備方可入井使用。具體檢查標準:《井下防爆電氣設備檢查標準》。
3、防爆設備裝卸車時,必須輕拿輕放,不得隨意亂扔亂摔,避免損壞防爆外殼、部件及中承。
4、防爆設備裝車后,必須將其綁扎牢固,避免在巷道運輸過程中造成損壞。
5、在斜井運輸過程中速度不宜過快,防止掉道碰車,損壞防爆電氣設備。
6、安裝防爆設備的單位,必須按照設計圖紙,按其技術要求實施安裝,任何人不得隨意更改設計圖紙,如有變動,須經機電經理批準。
7、防爆設備安裝必須達到《煤礦安全規程》、《機電設備完好標準》,以及《機電質量標準化標準》的有關規定要求。
8、防爆設備安裝完畢移交使用時,由機電隊牽頭召集項目部位和人員,按照防爆設備有關標準,當場進行檢查驗收、試運轉,檢查驗收防爆設備臺臺完好,并試運轉正常,方可移交使用單位,否則使用單位有權拒絕接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