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機電設備綜合管理制度五
設備防爆管理制度
1、開關和各電器設備在入井前應認真進行檢查,要杜絕失爆,并由主管領導審批簽字,方可入井。
2、平時由安全員對井下開關和各種電器設備進行檢查,對存在的問題應及時地匯報和處理。
3、由項目部組織每月的3日、13日、23日進行旬檢,由防爆小組和機電負責人參加,并填寫紀錄,對有失爆的單位要拿出處理意見。
4、對升井的 電器設備要由專人負責維修,要達到防爆要求和完好標準,對失爆的設備要有標記,嚴禁入井。
機電事故分析追查管理制度
機電事故是直接影響礦井安全生產威脅人身安全、造成經濟損失的主要災害。為徹底杜絕礦井重大機電事故的發生,減少機電一般事故,完成機電標準化規定的機電事故率小于1%的指標,特制訂以下管理制度。
1、全體機電職工應有高度的安全意識,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堅持“三不”的原則(即不安全不生產,隱患不消除不生產,安全措施不落實不生產)。嚴格禁止“三違”現象的發生(即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犯勞動紀律),嚴格執行聯保互保和個人自主保安責任制,防患于未然,將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
2、事故發生后,立即匯報有關領導迅速組織有關人員搶救排除,爭取將事故影響縮小到最低限度,減少不必要的損失。任何人不得隱瞞虛報或破壞壞偽造事故現場。
3、事故處理完后,應本著“三不放過”的原則(即不找出事故原因不放過,不找出事故責任者不放過,不訂出防范措施不放過),進行認真的分析追查,確實吸取事故的教訓,杜絕類似事故的再發生。
4、遇有重大機電事故或有必要處安監處組織追查的事故,應按安監處的通知或規定,按時參加并提供知情人員將事故查清。不得包庇袒護隱瞞事故情況,以假亂真或干預事故追查的言行。
5、事故追查完后,應協助安監部門督促檢查實施對責任者的處分,并將事故分析追查情況公布于眾,在班前班后或在項目部工作會上認真傳達。達到教育廣大職工的目的。
6、對于一般性機電事故或雖沒有影響但性質嚴重,不需要處安監處組織追查的事故,應在機電隊實行內部追查。
①隊內事故分析追查處理的程序隊執行以上2―6條的規定外,在機電內部應作好事故分析追查記錄,并存檔備查。
②對處理事故的經過,現場記錄,造成的損失,事故責任者,知情人的證明,也要整齊齊全,存檔備查。
③對事故責任者的檢查罰款以及各種處理決定,也要整理齊全存檔備查。
④對于燒電機。甩掉保護不用或其他無故損壞設備的現象,機電隊也應組織或按隊組進行追查。機電隊接到該事故報告后應立即組織有關技術人員現場察看,鑒定并認真分析追查,作出處理決定。對那些隱瞞不報弄虛作假者要加倍處罰。
第2篇 機電設備進場驗收制度
8.1 凡進入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必須對其技術性能、安全性能、環保性能、操作人員持證情況等進行檢驗,確認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嚴禁使用。
8.2 進場機械設備包括:自有設備、分包隊自帶設備、外租設備。
8.3 入場時需審驗機械設備操作人員的上崗資格:必須身體健康,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獲得有關部門頒發的操作證或駕駛執照、特殊工種操作證后,方可獨立操作機械設備,不得操作與操作證不相符的機械設備。
8.4 設備進場驗收人員應由現場機務管理員、安全員、環保員、分包隊負責人或出租方負責人等相關人員組成,由現場機務管理員填寫設備進場驗收記錄(具體表格詳見《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資料管理規程》(db11/383-2006)),參加人員共同提出評價意見,并履行簽字手續。
對于db11/383-2006中沒有的設備驗收表格,可使用自制表格,其內容應符合3.6.1條款的有關要求。
8.5 經驗收合格的設備,租賃雙方必須簽訂設備租賃合同或協議,合同或協議應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
8.6 所有驗收合格的機電設備,應在機械的駕駛室或設備的明顯位置(固定設備可在其周圍明顯位置)懸掛“設備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8.7 所有驗收合格的進場設備應懸掛“驗收合格證”等標識,注明:
1)設備編號、名稱、規格;
2)進場日期、驗收日期;
3)使用負責人;
8.8 設備進場驗收記錄、產品質量合格證、操作人員的上崗資格證書(復印件)等相關資料由項目部專職安全員統一保存或備案,以備查驗。
起重機械應保存產品檢測報告、產品質量合格證、起重機械作業人員、起重信號工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8.9 凡違反本規定,一經發現,將給予通報批評或經濟處罰,造成事故的,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嚴肅處理。
第3篇 機電設備停、送電管理制度
1.停送電工作人員必須是經過培訓,熟悉工作系統,有一定電氣知識、取得安全資格操作證書并經隊認可的專職機電工種。
2.必須嚴格執行《停送電制度》,使用好本礦統一印發的“有人工作,禁止合電”的停電牌,懸掛停電牌必須鎖在閉鎖栓上。
3.停電后必須做好驗電(使用與電壓相適應的驗電筆)放電工作。嚴格杜絕本人停電,他人作業或一人停電同時作業的違章行為,做到誰停電誰送電。
4.送電前必須檢查需送電電路,確認無誤后方可送電。遇他人懸掛停電牌時,只摘自己的停電牌,最后由他人送電。
5.職工因工作變動或當班沒完成輸送工作時,必須嚴格辦好與下班的交接事項,交接時必須摘下自己的停電牌,接班人重換停電牌,方可工作。
6.以上內容如出現問題,由機電副隊長根據(停送電管理制度)予以考核。
7.停送電手續必須齊全,停電申請必須有相關單位及主管領導批示,有具體的技術及施工負責人、工作地點和調度室平衡的工作時間,有被影響單位負責人簽字。
8.嚴格執行工作票制度,工作票必須有指定的工作許可人和工作負責人共同簽字,一式二份,一份交變電所值班人員,另一份由工作負責人保管,不得丟失,以便送電聯系使用。
9.變電所值班人員見到齊全的停電手續和工作票后,方可填寫所內操作票,進行停電操作。
10.停送電作業,必須由持證人員進行,無證人員和停電申請方不得操作。
11.停送電作業,嚴格按所內“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工作監護制”進行。
12.如工作間斷時,停送電申請方負責人必須把情況向變電所值班人員匯報,變電所值班人員必須把情況逐班交待清楚,并認真做好詳細記錄。
13.工作結束后,由工作負責人和變電所值班人員共同在工作票上填寫工作終結時間。
14.堅持誰停電、誰送電的原則。送電時必須由停電負責人親自聯系,嚴禁委托他人送電。
15.停、送電時,變電所值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一人唱票、一人操作制度,停、送電后要對停電設備掛牌。
16.工作票填寫要認真、整潔,不得有涂改,并保留三個月。
17.停送電結束時,必須匯報調度室,并記錄在案。
18.停送電設備必須保持經常完好狀態。
第4篇 機電設備巡回檢查工作制度
一、為使機電設備處于完好狀態,保證其實現安全運轉,對各種機電設備都必須進行巡回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要及時處理并報告有關領導,同時將檢查情況記入巡回檢查記錄。
二、操作工對設備每天檢查的次數,必須按“操作規程”的規定進行。不論那種設備,都必須做到
(1) 交接班檢查;
(2) 運轉前檢查;
(3) 運轉中檢查。
三、檢查的線路、部門、內容和技術指標,必須符合“操作規程”的規定,一般都應檢查:
(1) 設備的零部件是否齊全完好,安全保護裝置是否靈敏可靠。
(2) 機房及設備是否清潔衛生。
(3) 設備運轉是否正常,有無異聲異響。
(4) 設備的潤滑情況是否良好。
(5) 設備的溫升情況是否正常。
(6) 設備的振動情況是否異常。
(7) 設備的負載情況是否過負荷。
(8) 設備的電源情況是否正常。
(9) 記錄是否齊全準確。
(10) 機房照明、通訊、安全裝置是否可靠。
四、機電管理部門領導、工程技術人員、機電維修人員都必須按規定周期和時間,對設備進行全面檢查,并認真檢查和分析設備運行記錄。
第5篇 某小區機電設備設施的維護管理制度
嘉園小區機電設備設施的維護管理
機電設備設施盡管組成、構造和性能不同,但管理基本內容是相同的,主要是對機電設備設施的使用、日常養護、維修的管理。而日常養護維修是機電設備設施管理最重要的環節。通過經常性的養護與及時的維修,使設備設施處于正常良好的運行狀態,保證24小時連續供電,并且延長設備設施使用壽命,是設備管理的最終目的。
1.設備管理的原則
(1)以預防為主,堅持日常保養與計劃維修并重,使設備經常處于良好狀態。
(2)對設備做到'三好'、'四會'和'五定'。'三好'即用好、修好和管好重要設備;'四會'即維修人員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五定'即對主要設備的清潔、潤滑、檢修做到定量、定人、定點、定時和定質。
(3)實行專業人員修理與使用操作人員修理相結合。以專業修理為主,同時要求設備的使用操作人員進行日常的維護保養和小修。
(4)完善設備管理和定期維修制度,制定科學的保養規程和各設備的應急處理措施,完善設備資料和維修登記卡片管理,合理制定定期維修計劃。
(5)修舊利廢,合理更新,降低設備維修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2.維修保養方案
(1)日常維護保養。操作維修人員根據要求用檢測儀表或人的感覺器官,對設備的關鍵部位進行檢查,發現小故障及時排除,并做好記錄。操作人員每班巡視兩次,維修人員每周檢查一次。
(2)一級保養。維修人員對設備進行局部解體,進行清潔調整。
(3)二級保養。維修人員對設備進行全面清洗,部分解體檢查和局部修理,更換或修復磨損件。
(4)中修。對設備進行全面檢查,部分解體修理和更換磨損部件,調整部分機構和精度。
(5)大修。對設備全部解體,更換主要部件或修理不合格的零部件。
3.各系統設備設施的管理效果
*供配電系統
(1)保證24小時正常運行,出現故障,立即排除。
(2)設備完好率為98%以上。
(3)投訴處理率為100%。
*給排水系統
(1)建立用水、供水管理制度并落實,積極協助用戶安排合理的用水和節水計劃。
(2)建立給排水設備維修保養制度并嚴格執行,設備和管道系統狀況良好,遇有事故,維修人員及時到位搶修,無大面積跑水事故,供水系統能正常發揮功能,用水設施完好,排水系統通暢。
(3)限水、停水能預先通知用戶。
(4)按規定定期清洗大廈二次供水蓄水設備;設備及周圍環境整潔,有封閉措施;二次供水衛生許可證、水質化驗單、操作人員健康合格證齊全,無二次污染發生。
(5)設備完好率為98%以上。
*消防系統
(1)消防中心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控制中心的消防器材配備齊全,完好無損,隨時啟用。
(2)落實區域消防安全責任人、義務消防人員,定期進行演練,開展消防知識及法規的宣傳教育,保證火災發生率為0。
(3)制定突發性火災等災害方案,設立消防疏散示意圖,緊急疏散通道暢通,照明設備、引路標志完好。
(4)無火災及其它安全隱患。
*智能化系統(閉路監控等)
(1)制訂各系統設備安全運行、崗位責任制并嚴格執行。
(2)定期巡回檢查測試及維修保養,確保各設備運行正常。
(3)確保設備完好率在99%以上。
*空調系統
(1)配備專業工程技術人員,維修和運行人員持證上崗。
(2)建立規范完善的配電運行制度和維修保養制度并嚴格執行。
(3)中央空調系統安全、正常,保持狀況良好。設備及環境整潔,無嚴重噪聲及滴漏水現象。
(4)有準確完整的中央空調系統檔案資料,各項運行記錄和維修保養記錄齊全,并歸檔保存。
(5)制定切實可行節能運行制度,有明顯節能降耗成果。
(6)系統設備完好率在98%以上。
*電梯系統
(1)電梯維修、保養人員均持證上崗,電梯各種安全檢查審核證件齊全。
(2)嚴密的安全運行和維修保養規章制度落實,各種運行維護保養和巡視檢查記錄齊全歸檔;電梯技術檔案完整。
(3)電梯運行狀態良好,安全設施齊全正常有效,轎廂及機房整潔、通風、照明及其他附屬設施完好。
(4)出現運行故障后,維修人員能在五分鐘內到達現場搶修,每月電梯出現故障次數不超過1次,電梯按規定時間運行,月總故障停機率小于1%。
(5)電梯設備檔案齊全,各種記錄歸檔管理。
*其它公共設施
(1)確保大樓公共設施的完好正常使用。
(2)及時修補損壞設施。
(3)做好巡回檢查記錄。
(4)設備設施完好率達98%以上。
第6篇 機電設備安裝維修工作票制度
為確保全廠安全生產,確保污水達標處理排放,確保全廠工作技經指標完成,確保全廠設備完好率達標,明確機電設備行政技術和管理責任,明確機電設備安裝修理責任,明確操作使用保養責任,明確設備配件材料質量采購責任,實行制度化管理和量化考核。
一、工作票的使用:
由科室、各班組操作使用人向生產科捉出維修請求,由生產科長及各專業技術人員提出安裝維修技術要求,提出實施安全措施。
二、工作票填寫:
根據職能填寫:技術負責填寫第一欄,維修隊長填寫第二欄,操作使用部門填寫第三欄,設備管理填寫第四欄。
三、工作驗收:
根據工作量大小,技術復雜程度,視具體情況,由生產科確定修理和驗收人員。驗收人員:由生產科、維修隊、使用部門人員、專業技術人員、設備管理員共同或部分人員驗收。驗收合格后方認可有效。
新設備應符合廠家產品要求,舊設備應完好完整,改造要專業技術人員簽名認可;記錄存檔。未經技術人員、行政管理人員認可,任何人不準改變原設備裝工作的性能。
四、工作責任。
1、生產科長對勞動組織、設備完好率、安全措施實施負責。
2、專技人員對工作技術要求、設備配件、材料數量質量負責,對安全措施編寫負責。
3、維修隊長對安裝、維修、工期負責,對安裝維修工藝質量、對設備完好率負責,對執行安全措施負責。
4、維修工作人員對安裝維修工藝質量,對人身、設備安全負責。
5、操作使用人員對設備完好、整潔、日常養護負責。
6、采購人員對所采購的備品配件的質量、數量、價格、時效負責。
第7篇 機電設備安全保護裝置定期試驗制度
全礦的安全保護裝置要求安全、靈敏、可靠,并按規定進行定期試驗,試驗不合格,嚴禁設備運行,發現違犯者,將從嚴處罰。
1、絞車的常用閘、保險閘、防過卷裝置、防止過速裝置,深度指示器失效保護裝置,過負荷和欠電壓保護裝置,閘瓦過磨損失效保護裝置、松繩報警裝置,滿倉保護裝置等,維修人員每日應進行一次試驗,每年進行兩次測定,必須達到靈敏、可靠。防墜器的定期試驗按照《防墜器定期試驗制度》進行。
2、空氣壓縮機的斷油保護裝置、超溫保護裝置等,維修人員應每日進行一次試驗,每月進行一次檢查,安全閥等按規定進行定期校驗,必須達到靈敏、可靠。
3、電機車的撒砂裝置、剎車裝置、各小絞車的剎車裝置及相應的擋車器、撈車器等,維修人員每日應進行一次檢查調整,必須達到靈敏、可靠。
第8篇 煤礦機電設備事故管理制度
為加強機電、運輸事故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3.1 在生產、施工過程中發生的機電、運輸設備事故,應按有關規定進行登記、調查、分析、統計和報告。
1.3.2 機電、運輸事故按其影響生產或基建施工時間,造成損失程度和性質,分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重大事故三種。
1.3.2.1 一般事故
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稱為一般事故:
1)造成設備直接損失價值0.1~2萬元者。
2)造成設備停運影響生產或基建施工1小時及以上或產量損失200噸及以上者。
3)3千伏級以上變配電設備誤停、送電者。
4)提升設備的斷繩,大型物件墜入井筒,運輸設備的碰頭、追尾、車輛顛覆、斜井跑車,壓風機風管爆炸或風缸搗毀,膠帶、電纜或電氣設備著火等惡性事故,造成經濟損失不到或達到一般事故程度者。
1.3.2.2 重大事故
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稱為重大事故:
1)造成設備直接損失價值2萬元以上到50萬元者。
2)主排水泵停泵,造成泵房進水或淹泵者。
3)全礦井停電10分鐘以上,地面車間供電中斷4小時以上至7天。
4)提升設備的斷繩,大型物件墜入井筒,運輸設備的碰頭、追尾、車輛顛覆、斜井跑車,壓風機風管爆炸或風缸搗毀,膠帶、電纜或電氣設備著火等惡性事故,造成經濟損失超過一般事故程度者。
5)全礦井停風10分鐘以上者。
1.3.2.3 特大事故
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稱為特大事故:
1)造成設備直接損失價值超過50萬元者。
2)因機電、運輸事故引起的淹井、著火、瓦斯爆炸、停電造成全礦井停止生產8小時以上,基建施工企業造成全部礦井工程停工8小時以上者。
3)全礦井停風30分鐘以上者。
1.3.3 提升設備的過卷,大型物件墜入井筒,運輸設備的碰頭、追尾、撞信號、斜井跑車,3千伏及以下的變配電設備誤停、送電等惡性事故,但情節嚴重,應視為未遂事故。
1.3.4 機電、運輸事故的管理和報告辦法:
機電、運輸事故發生后,除分別按程序匯報及時組織搶修外,還要按下列程序逐級上報:
1.3.4. 1 發生一般機電、運輸事故時,各科隊負責人應立即向機電動力科和安監部門匯報,并在2天內把事故報告報機電動力科和安監部門。
1.3.4 .2 發生重大、特大機電、運輸事故時,礦安監部門應立即向上級有關部門匯報。事故單位應將機電、運輸事故發生經過、原因分析、采取的措施、事故責任者、處理意見及結論在5日內逐級上報。特大事故要于15日內逐級上報到有關部門。
1.3.4 .3 發生未遂事故時,班組長應立即向科隊負責人匯報,情節嚴重的應向礦相關部門匯報。
1.3.5 發生事故,機電動力科要會同安全監察部門,本著“三不放過”的原則認真進行追查,對事故的責任者要及時處理,按責任大小,情節輕重和造成的后果,給于批評教育、經濟賠償或行政處分以至追究刑事責任,對隱瞞事故情節或不報者應加重處罰。
1.3.6 發生重大、特大機電、運輸事故,各生產單位要將事故情況及時在本單位內通報,同時抄報上級主管部門,以便共同接受教訓。
第9篇 機電設備微機管理制度
隨著礦井機械化升級改造的進一步完善,井下機電設備數量也逐一增多,為保證機電設備安全、高效、經濟運行,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機電部設備管理員,定期對井下機電設備進行清查核定,將設備投入使用時間、運行狀況等詳細記錄,存檔于電腦中。不定期檢查,將檢查問題記錄并存檔,以便做到管理的一目了然。
2、對防爆設備應定期檢查,將其結果做好記錄,并做電子檔案存于電腦中。
3、井下機電設備應執行日常保養(維護)和定期保養(維護)制度,做好記錄并制定表格存儲于電腦中。
4、對設備的運行故障要深入了解,并詳細記錄其故障原因和處理結果,將其制作成表格存儲于電腦中,做到查詢方便。
5、設備在維修后,應做好跟蹤記錄,確保能夠安全、可靠、經濟運行。并將跟蹤結果存儲在電腦中。
6、將井下電機設備分片、分段包干,明確其責任人,并存檔。
7、在本年度即將結束時,機電設備管理員應統計出本年度礦購設備數量、報廢設備數量及其原因,并做電子存檔,報礦委會領導,以便給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設備管理員應本著認真負責的態度,扎根于井下,深入了解設備性能及運行狀況,做到一臺設備一個電子檔案。
第10篇 機電設備運行、維修、保養制度
一、機電設備的運行、維修、保養實行機長為首的園班包機、小班分片的包機責任制。包機內容:包設備安全運行、日常維護、小修及保養,確保設備完好;包工資、能耗及配件和材料消耗;包人身安全和生產任務完成;包設備和環境衛生。
二、各種設備司機必須經過培訓,達到本工種等級的應知、應會,經考試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操作。司機應做到“三知”、“四會”,合理使用設備,嚴禁超負荷、超范圍使用。
三、司機必須嚴格執行本崗位責任制、交接班制、操作規程。各包機崗位需掛牌留名,責任到人。
四、包機組所管的設備必須達到臺臺完好。設備凈、亮、機房、硐室及周圍環境衛生良好。
五、司機在值班時,必須精力集中,熟練、正確操作,班中做到“四勤”:即勤聽,聽設備運轉聲音是否正常;勤看,看各種儀表、信號指示是否正確;勤摸,觸摸軸承和電機溫度是否正常;勤看,查設備的運行狀態是否良好。
六、司機和維修工應按設備巡回點檢圖的路線,對設備各關鍵部件逐一認真進行日常點檢和定期點檢,并填寫檢查記錄。杜絕空檢和漏檢現象發生。
七、搞好設備潤滑工作。按設備潤滑要求和包機組分工,值班司機
八、應定期檢查設備潤滑狀態,維修工做到潤滑“五定”:即定人、定期、定點、定量、定質,換油應填寫記錄。
九、司機應按時認真交接班。司機接班后必須對管轄的設備進行全面檢查,試驗各種保護裝置是否靈敏可靠,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司機和維修工必須按規定的檢修時間對設備進行日常維護、保養及小修。
十、發生機電設備事故時,值班司機及維修工應及時處理,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對影響生產半小時以上及設備損壞較大的事故時,值班司機應及時報告機電隊和礦調度室。
十一、機電隊和包機組應簽訂包機合同,每月根據包機內容和定額完成情況,確定對包機組人員進行獎懲,對重大人身和設備事故要對責任人從嚴懲處。
第11篇 某煤礦機電設備管理檢修制度
一、全礦的設備由機電科統一調配使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外借、亂拆、亂卸、亂調設備。否則限期整改或交回并處每日罰款50元,直至整改合格或交回為止。
二、所有使用設備的單位必須確定一名工作認真、業務熟練的設備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設備領取、記帳、管理和回收等工作,發現帳本與實際不符時,經分析核實后,對責任單位罰款300元,隊長罰款30元,對設備管理員按每臺50元處罰。
三、各單位領用設備、配件時必須將本單位設備、配件記入登記本,領用時持本單位登記本到機電科辦理領用單,持領用單到設備庫領取。節假日期間的設備領用要由領用單位值班隊長寫出書面借條,由機電科值班科長簽字后,憑借條到設備庫領取,但必須在節假日后24小時內補辦領用手續。否則超一天對責任人罰50元。
四、各單位需新增一般設備時,必須提前10天(特殊設備提前一個月)提出設備使用申請,經機電科設備組或運輸組審核后,需要調整負荷的單位到機電科電管組辦理“供電負荷整定審批單”,憑“審批單”辦理領用手續,否則不予辦理領用手續。
五、各單位更換新設備或配件時,必須先將舊設備或配件入庫,由設備庫保管員開據設備回收單,憑此單到機電科辦理更換手續。如特殊情況無法回收時管理員必須在領用單上注明回收日期,領用單位舊設備必須在規定日期內回收,憑回收票到機電科辦消帳手續,否則每超過一天罰款50元。
六、一切出入庫的機電設備,必須作到出有憑,入有據,有設備編號、檢修(防爆)合格證(防爆設備必須加蓋防爆驗收合格章),并保持庫內衛生清潔,聽從設備庫管理人員指揮,否則對責任人罰款20元/人、次。
七、各單位使用的皮帶機、刮板機等機電設備,其隨機配套的附件不經機電科批準一律不準用作其它用途。已經發現對使用單位罰款100元/件。
八、回收入庫的機電設備,設備庫管理人員必須全面認真檢查并填好設備回收單,造成設備損壞和配件丟失的要進行處罰,個別無法確定的設備,應封存,通知有關單位現場拆開分析,根據分析結果對責任單位進行處罰(處罰標準:按設備拆舊后的殘值或分析結果確定)。
九、回收的設備要在當日內及時入庫,對將回收的設備私自放到庫外者給予該單位100元/車的罰款。如回收不及時,由機電科指定其他單位回收,回收單位憑回收單,機電科給予同等獎勵,因回收的設備不及時入庫而丟失,對回收責任單位按設備的原值進行罰款。
十、回收的設備要將其配套的附件也一并回收,否則按原值進行處罰。
十一、對于新安裝和井下移交的機電設備在未移交給接受單位之前,由原單位維護看管。如發生設備及零部件損壞、丟失,由原單位賠償;移交給使用單位后,設備發生損壞及丟失,由使用單位賠償。移交時機電科管理人員到現場交清接明,當日內辦理簽字手續,每遲一天罰款50元。
十二、設備移交時,除達到基本完好標準和正常運行外,對設備運行環境一并驗收移交,溜子巷的浮煤要清凈(與溜子底槽平為準),皮帶巷無積煤(以露出h架底角為準),或達到現場確定的標準。否則按巷道長度處以20元/米罰款,并限期由移交單位處理。
十三、對于更換下的壞設備、配件正常情況下,2天內升井回收,檢查時,發現工作場所存放有壞的設備、配件,在規定時間內未回收的對使用單位處以100元/件。如發現備用設備丟失者,由使用單位按原價進行賠償。
十四、每月機電科根據生產需要,編排設備檢修及自制件加工計劃,修理加工單位必須按計劃完成,每少一項罰款100元,因設備配件檢修、加工不及時影響生產時,對修理加工單位按影響時間處罰。日常零星檢修、加工件按任務書要求工期完成,否則,每遲一天對修理、加工單位罰款100元,影響生產的罰款同上。在平地設備檢修完成后,由機電科組織檢修單位和使用單位共同驗收,驗收中發現的問題,每項罰款50元,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掛上驗收合格證,合格證上要有驗收者簽名,否則,每臺罰責任人20元。
十五、設備檢修完成后,檢修單位必須按設備種類進行編號、標志、銘牌齊全,否則對責任人罰款20元/臺。
十六、設備、配件丟失、損壞按下列規定罰款:
1、電動機燒毀:10kw以下電機每臺賠償200元;10kw-75kw電機每臺賠償500元;75kw以上電機每臺賠償1000元。
2對下井使用時間不超過24小時毀壞的電機經分析處罰,但必須在24小時之內送回機修隊。超過24小時不再分析,直接罰使用單位。
3、電機安裝使用后,三天之內電機斷軸、切銷等屬安裝責任,對安裝單位罰款200元/次,對責任人罰款50元/次。
4、設備安裝以后不能使用或在試運期內(移交前)損壞,該設備必須在24小時內升井、組織分析。經分析屬運輸中碰傷、進水等原因者,由運輸單位負責,并承擔罰款。屬安裝造成的由安裝單位負責,并承擔罰款。非以上原因者,由修理單位或采購部門承擔罰款,并由機電科、調度室共同分析決定。不按時升井者,由安裝單位負責處理。
5、對設備易損件的消耗按下列規定進行考核:
皮帶機托輥月損耗率0.5%,刮板月損耗率為2%,鏈環月損耗率4%,鏈環螺栓月損耗率10%。機電科每月考核一次,消耗指標超過者,按原值的50%罰款;消耗在指標以內者,按原值的50%給予獎勵,每月兌現一次。掘進設備易損件消耗指標減半。
6、機電設備及附件、配件丟失按原價賠償(易損件除外),損壞的有舊物按原價賠償50%。損壞的零部件要以舊換新,但不得缺小件,否則按缺小件的價值給予罰款。
7、各單位所使用開關、電機、減速機、機尾架等大型部件以及托輥、縱梁、刮板等易損件,每月20-24日由機電科組織在當月設備例會上通報。清查設備有關隊無人參加時,一次罰責任人50元。清點發現帳物不符的,經核實后,對設備管理員罰款30元。
十七、每月設備例會,各單位設備管理網員必須參加,無故缺會對設備管理員罰款50元;發現替會,對替會者罰款30元/次,遲到對設備管理員罰款20元。各使用單位必須建立本單位設備分臺帳,每月與總臺帳對帳。無分臺帳,對設備管理員罰款50元/次。每月不及時核對設備臺帳,對設備管理員罰款20元/次。各隊設備臺帳每月評比一次,根據評定分數,第一名獎勵300元,最后一名罰款300元(最后一名評定分數超過95分者不再罰款)。
十八、不準用圓木及鋼管等物件在邊緣擋皮帶跑偏,發現一次對責任單位罰款100元/根;皮帶跑偏以皮帶邊緣超出托輥為標準,每處以30元為基數,發現跑偏一根托輥加罰2元;在用皮帶的托輥發出尖叫聲者,每個罰款30元;托輥不轉或軸承已壞,仍在使用,每個罰款20元。
十九、大碴(大于或等于φ300mm)等雜物不準拉入溜煤眼。設備運行過程中,發現大碴塊的,司機必須停機搬下,每搬一次獎司機5元(包括篩選系統),調度室裁定,并對責任隊給以相應處罰。
二十、在用的刮板機必須完好 ,要保持平、直、穩、牢不能有兩處彎曲,搭接高度不得小于300mm,發現一處不合要求罰款100元;發現有跳鏈、飄鏈、跳槽現象每處罰款50元。
二十一、移動皮帶機、刮板機機頭、機尾部必須各用兩根點桿固定,點桿必須固定牢固(園拱巷道采取防止點桿受力松脫措施),點桿直徑在φ180mm以上,否則每根罰款200元;各段邊雙鏈必須等數,不得錯環、刮板機底槽煤必須及時清理,除機頭、機尾各挖一個底槽坑外,中間部每隔30m挖-個底槽坑,經常保持坑內積煤不高于下槽幫、刮板機鏈條松緊一致,刮板不跑斜,保持刮板與鏈輪中心線平行,否則每發現一次罰50元;及時補充刮板,保證刮板缺少量不大于整機刮板數量的5%,且不得連續缺少,不允許有彎曲變形損壞刮板,否則,每塊罰款10元。鏈環必須全部配備螺栓并上緊,否則每發現缺少或松動一條罰10元。
二十二、每一部皮帶機頭、機尾個不得少于二處濾煤器,每增加一個出煤點增加一個濾煤器,濾煤器必須是鋼板中間夾膠皮,禁止使用圓木及其它代替,發現缺少或不合格罰款50元/處。受煤皮帶機在受煤點加裝統-擋煤板,長度不小于2.5m,下部安裝密集輥,密集區長度應于擋煤板長度-致,轉載皮帶與皮帶機搭接處安裝統一擋煤板長度不小于1.4m ,以上問題不合格罰款100元/處。
二十三、井下各采掘面的皮帶機、刮板機不準拉水煤。否則,對使用單位罰款200元/次。
二十四、井上下備用設備及電源線路的管理規定:
1、井下凡有一備一用或多用多備的設備峒室(如主排水泵),不能一直運行某一臺設備,必須每七天倒換一次,逐臺投入運行。
2、各工作面備用設備(如乳化液泵站)必須每七天倒換一次。井下各工作面未接線的備用開關、電動機等電氣設備必須每半月接電試運行一次。地面部分的備用電氣設備每月試轉一次,每次試轉時間不少于2小時,以防潮濕。
3、井上、下高、低壓備用電源線路,兩回路每月倒換一次,防止線路故障,損壞設備。
4、井上大型固定設備,主扇、壓風機等必須每月倒換一次,井上各水泵房備用水泵和提升機備用油泵等必須每半月倒換一次。大型備用電機必須每兩年倒換一次。
5、每次倒換和試運都必須有記錄可查,不進行或無記錄罰款200元/次。
6、備用設備或大型配件必須上臺上架,備用材料、配件必須分類上架擺放,備用設備、配件軸頭、接頭,必須涂油包扎,備用設備、配件、材料必須掛牌管理,注明品名、責任人等。否則,每處或每臺罰款100元。
二十五、設備轉動部位,應保持潤滑良好。減速器及齒輪箱的傳動齒輪保持油量適當,發現一處缺油、漏油各罰款50元;發現一處無油干磨,應立即停止使用并罰款500元。
二十六、用膠帶聯接的聯軸節應保持間隔20--60mm,高低差不超過3mm。其它硬質聯軸節、銷子齊全,間隙、錯差符合標準規定。否則,缺銷罰款20元/根,間隙或錯差超限,每處罰款200元,并限期整改。
二十七、設備轉動裝置周圍積煤較多,影響散熱或摩擦轉動部位的,罰款300元/處。
二十八、液力聯軸器必須添加適當的傳動液,正常使用合格的易熔點塞和防爆片,磨擦式聯軸節外殼涂飾變色時,必須更換升井檢修,發現一臺不符合要求的罰款50元。檢修后的磨擦聯軸器清除涂層重新噴漆,達不到要求罰檢修單位30元/臺。
二十九、聯軸器應轉動靈活,對輪膠圈或彈性盤必須完好齊全。沒有使用膠圈、彈性盤(包括磨損嚴重的)或聯軸器轉動不靈活,每發現一處、一臺罰款100元。
三十、機電設備各部件連接固定螺栓及轉動部位護罩螺栓,必須保證緊固齊全、完好,每發現缺少一條或松動者罰款20元。每臺設備司機必須佩帶相應工具,經常檢查緊固。否則,對司機罰款50元/次。
三十一、機電設備的高速旋轉部位或涉及人身安全的部件,必須加裝護罩或防護欄。否則,對使用單位罰款300元/處。
三十二、機電設備必須嚴格執行包機制,包檢查、包使用、包維護、包達標、包獎懲。檢查中發現包機制不完善的,罰款200元/次。
1、各包機組及包機人員必須明確規定職責范圍,各崗位必須掛牌留名,責任到人。
2、必須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維護,保證設備經常處于完好狀態,不得帶病運行。各種保護裝置按規定進行試驗,檢查試驗后要認真填寫記錄。
3、必須嚴格執行各崗位操作規程,按規定對設備進行全面檢修、保養,保證各制動系統靈活可靠,各部位潤滑良好,確保設備安全運行。
4、各崗位包機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隨時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5、各包機組長要對管轄范圍內的人員分工明確,要做到工作任務有檢查、有布置、有落實、責任到人。
6、嚴格按照質量標準化要求,對分管范圍內存在問題進行整改,搞好質量標準化工作。
7、如發生機電設備事故時,要查明原因,及時處理。事后認真組織分析,追究責任。
三十三、機電設備必須嚴格執行定期檢查制,做到有布置、有監督、責任到人。
1、各單位要對本單位所使用的機電設備按要求進行定期檢查,搞好日常檢修和保養工作,做好定期檢查、檢修、測試、試驗工作。否則,每少一次罰款200元。
2、各單位要充分利用每天檢修時間,做好日常檢查、維護,處理設備存在問題。若存在較大事故隱患時,使用單位向機電科匯報共同研究,確定處理方案后,安排時間處理。
3、設備的檢查由崗位操作維護人員和包機負責人執行。檢查轉動部位及電器設備時,必須停電掛牌,并做好相應的安全措施后,方可進行。
4、備用設備的定期檢查,嚴格按照有關制度執行。所有設備檢查檢修后,檢查人員要認真填寫記錄。
5、凡屬于檢查不及時,隱患沒有排除而造成設備損壞的,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分析,追究責任。
6、機電設備日常檢修必須認真填寫檢修記錄,機電科每月至少檢查一次,發現不及時填寫或填寫不規范的,對設備包機人罰款30元/項。
三十四、礦井停產檢修后,三日內各隊必須將本次檢修內容、更換零部件、油脂情況、參與檢修人員、發現設備缺陷情況等記入本隊設備檔案,并書面報送機電科,由機電科負責整理存入設備技術檔案。否則,對檢修單位罰款100元/次,對檢修單位負責人罰款30元。各使用單位對所管轄主要生產設備必須做到一臺一檔,內容齊全,專人管理,設備履歷簿記錄編號應與設備編號一致。否則,對管理員罰款30元/次。
三十五、井上、下各種皮帶機、刮板機、給煤機、轉載機及井下在用各種絞車(大型絞車除外)、臨時水泵、噴漿機、扒碴機等各種設備運行時司機必須站立或在上方操作,時刻觀察設備運行狀態。否則,按違章處理。
三十六、各單位不準自購設備,需用設備由各單位提出計劃,經機電科選型、設計及負荷驗算后,由本系統礦長、機電礦長、經營礦長審批,并經主要領導批準后,采購單位按計劃采購,需招標時由機電科組織簽訂技術協議和購置合同。否則,機電科不予辦理登記手續。
三十七、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由機電科、安質科、調度室監督執行。
第12篇 機電設備維修處安全管理制度
一、負責制定月、季度工作計劃,每月寫出工作總結,總結重點,完成工作情況,突出解決的實際問題,不安全因素如何排除的。
二、保證水、電、暖的供給和各處室提報的維修項目,自來水主供餐飲用水,備用井水保證水質,污染水禁用,保證消防用水。電工持證上崗,保證用電安全,配電室、高壓區配醒目的標志,維修時做到安全操作,及時排除隱患,嚴禁裸露現象存在。對熱交換站的操作嚴格按照規定的壓力和溫度參數,不得隨意調整,保養和維護好設備,保證安全正常運轉。
三、負責做好正確使用設備的管理工作,達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會”(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
四、搞好定期檢查,及早排除不安全隱患,一旦發生或發現,立即排除并追查發生事故的原因,責任明確后對責任人給予一定的處罰。
五、既要做到安全管理又要搞好節約降耗,對跑、冒、滴、漏及時排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