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負責人崗位職責制度內容
1、認真學習貫徹國家及行業主管部門有關貨運代理、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全面負責安全生產工作。
2、負責制定各項安全生產崗位職責、崗位操作規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等各項規章制度。
3、負責和協助有關部門對安全生產事故的上報、調查、責任認定及處理決定等事宜。
4、負責召集單位安全例會等各項重要會議。
5、負責對單位安全生產情況的監督檢查。
第2篇 企業負責人崗位責任制度
一、認真學習貫徹國家關于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積極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安全法規和安全知識培訓,帶頭遵紀守法,模范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自覺接受行業管理,國家監察和監督。
二、當好安全生產總指揮的角色,組建以法定代表人為組長、分管安全領導為副組長的安全管理領導小組,主持制定各分管領導的工作職責,明確安全管理責任、權利和義務,及時聽取分管領導的匯報,定期考核,并提出下一步工作目標。
三、建立健全與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管理機構,選拔業務素質高、思想作風好、責任性強的人員擔任企業安全管理工作,并保持相對的穩定,保證安全管理所需的裝備、場地和經費落實到位。
四、認真審定安全生產責任制、車輛安全技術管理、駕駛員管理、安全教育培訓、安全生產檢查、事故管理、機具設備安全管理、安全生產獎懲等一整套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認真審定事故救援應急預案。
五、參與和主持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提出安全生產目標和總體規劃,研究解決安全生產上的重大問題,定期檢查貫徹安全生產責任制和有關重大措施的落實情況。
六、督促職能部門和基層單位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抓好干部職工的安全培訓,努力提高全員安全意識。
七、加強事故管理,對各類事故嚴格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發生事故按規定時間及程序報告有關部門,并對報告的及時性、準確性負責;對事故責任者要嚴肅處理,決不姑息遷就;接到運管部門發出的《安全事故隱患督查通知書》后,必須在限期內妥善解決。
第3篇 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崗位責任制度
劇毒化學品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工作負有下列責任:
一、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知識和管理能力,并由有關主管部門對其安全知識管理能力考核后方可任職。
二、建立、健全本單位的安全檢查制度。領導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在經營活動中要做到同時計劃、同時布置、同時檢查、同時總結、同時考核評比安全工作。
三、組織制定本單位的安全經營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四、保證本單位安全經營投入的有效實施。
五、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工作,及時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六、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七、及時、如實報告安全事故。
八、主要負責人未履行規定的安全管理職責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經營單位停業整頓。
九、主要負責人有違法行為,導致發生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給予撤職處分或處以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4篇 崗位責任制度:技術負責人
1、全面負責項目部技術管理,工程質量、安全、施工的管理工作,指導并督促全體施工人員嚴格執行國家規范,標準規程和各項管理制度。
2、參與圖紙會審與技術交底和收集整理審查意見并及時提供給設計單位來研究解決。
3、解決工程施工中的技術難題,制定施工技術措施,制定工程施工中質量、安全事故的處理方案。
4、負責工程的沉降觀測與記錄工作。
5、負責簽收設計變更文件和業主的施工技術聯系單,定位放線等審查簽收。
6、組織項目部人員的技術學習,掌握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試用情況認單位竣工后,及時寫出技術總結,報送主管部門。
第5篇 崗位責任制度:分包單位負責人
(一) 認真執行安全生產的各項法規、規定、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合理安排班組人員工作,對本單位人員在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負責。
(二) 按制度嚴格履行各項勞務用功手續,做好本單位人員的崗位安全培訓,經常組織學習安全操作規程,監督本單位人員遵守勞動、安全紀律,做到不違章指揮,制止違章作業。
(三) 必須保持本單位人員的相對穩定;人員變更,須事先向有關部門申報,批準后新來人員應按規定辦理各種手續,并經入場和上崗安全教育后方準上崗。
(四) 根據上級的交底向本單位各工種進行詳細的書面安全交底,針對當天任務、作業環境等情況,做好班前安全教育,監督其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解決。
(五) 參加項目文明安全檢查,檢查本單位人員作業現場安全生產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重大隱患應立即上報有關領導。
(六) 發生因工傷亡及未遂事故,保護好現場,做好傷者搶救工作,并立即上報有關領導。
(七) 服從總包管理,接受總包檢查。
(八) 特殊工種必須經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第6篇 技術負責人崗位責任制制度
1.協助項目經理全面貫徹公司的質量方針、目標,組織質量體系。
2.組織人員對質量計劃、施工組織設計進行編制,完善并組織具體實施。
3.組織圖紙會審與技術復核,并填寫有關記錄。
4.編制大型施工設備的運輸,拆裝方案,并會同項目設備員對進場設備逐項驗收,填清單位,安排就位。
5.對現場使用的有效版本質量文件負責,填寫有效文件控制清單。
6.解決工程施工中出現的技術難題,協助項目經理做好涉及技術的工程洽商。
7.配合有關人員做好分部工程質量自檢工作。
第7篇 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崗位責任制度
一、認真學習貫徹國家關于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積極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安全知識和法律法規的培訓,自覺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帶頭學好安全生產管理知識。
二、主持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向法定代表人匯報,接受上級有關部門的指導,做好溝通、配合工作。
三、主持建立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充實業務素質高、作風好、責任性強的安全管理人員,并保持相對穩定,主持制定安全管理機構的工作規范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崗位職責及工作目標。
四、起草或擬定一整套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主持制定符合本單位生產實際的重特大事故救援應急預案。
五、組織、協調內部各部門和基層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各部門、各單位全面貫徹執行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以及開展各項安全活動。
六、主持或參加安全生產工作會議,聽取各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匯報,及時總結和部署下一步安全生產工作;定期逐條對照《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狀況評估標準》,對安全生產狀況作實事求是的自我評估,并按《企業安全管理檢查考核工作規范》實施檢查和考核,發現和研究解決安全生產上存在的問題。
七、定期向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和有關部門匯報企業安全生產情況,提出主要議題和工作打算。
八、根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計劃,有組織地對安全管理人和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教育培訓,不斷提高全員安全意識和企業安全管理水平。
九、定期做好生產安全和消防檢查,對查出的事故隱患及時迅速整改。
十、發生重大及以上事故及時向法定代表人匯報,并趕赴現場協助或指導事故善后工作;密切配合有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與處理,嚴格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辦事。
第8篇 項目部上墻制度:技術負責人崗位職責
項目部上墻制度: 技術負責人崗位職責
1、對施工生產中的安全、質量、進度等一切技術問題負全面責任,并協助項目經理加強本工程的全面管理。
2、組織項目部有關人員進行施工圖自審及交底工作。
3、負責施工項目的技術、質量、計量的標化管理工作,組織學習和貫徹執行有關的技術標準、規范及質量檢驗標準。
4、負責與業主、設計單位洽談施工項目的有關技術問題,并負責技術資料的簽證。
5、負責對重要分項工程和關鍵部位進行技術交底,負責技術協調、技術難關處理,并督促落實整改措施。
6、負責審核竣工驗收資料和竣工圖。
7、組織推廣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參與調查處理質量事故和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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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 火工品負責人崗位職責管理制度
1、民爆物品使用單位的負責人對本單位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帶頭遵守《民爆物品管理條例》,貫徹執行上級有關規定。
2、負責要按本單位發爆物品安全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執行,采取有效措施,使規章制度貫徹實施。
3、負責編制本單位爆炸物品使用年度計劃,呈報審批,交納安全管理費。
4、負責對單位爆炸物品儲存、使用、領取、清退、導通編號各個環節的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
5、經常了解從業人員的工作情況,思想動態,及時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采取具體措施。對不適合繼續從業的人員,要及時按規定調整。
6、負責本單位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杜絕因管理不善,違章作業而造成的民爆物品丟失、被盜、爆炸事故的發生,實現安全生產。
第10篇 項目技術負責人技術員崗位責任制度
(一) 對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方面的技術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二) 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嚴格執行安全技術規程、規范、標準。結合項目工程特點,主持項目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和開工前的全面安全技術交底。
(三) 參加或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審查施工方案時,要制定、審查安全技術措施,保證其具有可行性與針對性,并隨時檢查、監督、落實。
(四) 主持制定技術措施計劃和季節性施工方案的同時,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執行。及時解決執行中出現的問題。
(五) 項目工程應用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要及時上報,經批準后方可實施,同時要組織上崗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教育。認真執行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與安全操作工藝要求。
(六) 主持安全防護措施和設備的驗收。發現設備、實施的不正常情況應及時采取措施。嚴格控制不合標準要求的防護設備、設施投入使用。
(七) 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措施及安全操作規程,針對生產任務特點,向班組(包括分包隊)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履行簽字手續,并對規程、措施、交底要求執行情況經常檢查,隨時糾正作業違章行為。
(八) 經常檢查所轄班組(包括分包隊)作業環境及各種設備、設施的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解決。對重點、特殊部位施工,必須檢查作業人員安全設備、設施技術狀況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其執行,做到不違章指揮。
(九) 每周或不定期組織一次所轄班組(包括分包隊)學習安全操作規程,開展安全教育活動,接受安全部門或人員的安全監督檢查,及時解決提出的不安全問題。
第11篇 分包單位負責人崗位責任制度
(一) 認真執行安全生產的各項法規、規定、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合理安排班組人員工作,對本單位人員在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負責。
(二) 按制度嚴格履行各項勞務用功手續,做好本單位人員的崗位安全培訓,經常組織學習安全操作規程,監督本單位人員遵守勞動、安全紀律,做到不違章指揮,制止違章作業。
(三) 必須保持本單位人員的相對穩定;人員變更,須事先向有關部門申報,批準后新來人員應按規定辦理各種手續,并經入場和上崗安全教育后方準上崗。
(四) 根據上級的交底向本單位各工種進行詳細的書面安全交底,針對當天任務、作業環境等情況,做好班前安全教育,監督其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解決。
(五) 參加項目文明安全檢查,檢查本單位人員作業現場安全生產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重大隱患應立即上報有關領導。
(六) 發生因工傷亡及未遂事故,保護好現場,做好傷者搶救工作,并立即上報有關領導。
(七) 服從總包管理,接受總包檢查。
(八) 特殊工種必須經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第12篇 火工品負責人崗位管理制度
1、民爆物品使用單位的負責人對本單位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帶頭遵守《民爆物品管理條例》,貫徹執行上級有關規定。
2、負責要按本單位發爆物品安全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執行,采取有效措施,使規章制度貫徹實施。
3、負責編制本單位爆炸物品使用年度計劃,呈報審批,交納安全管理費。
4、負責對單位爆炸物品儲存、使用、領取、清退、導通編號各個環節的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
5、經常了解從業人員的工作情況,思想動態,及時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采取具體措施。對不適合繼續從業的人員,要及時按規定調整。
6、負責本單位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杜絕因管理不善,違章作業而造成的民爆物品丟失、被盜、爆炸事故的發生,實現安全生產。











